刑警荣耀(校对)第1092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1092/1274

他知道老张和老马目前正在查的这个命案,是传天雄交代的,听上去就比较复杂,难道案情比预想的更加复杂得多?影响到整个大案子的进度了?
老实说,他是真的很想早点回家。
在边城待了那么多年,早就习惯了那里的一草一木,不要说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的北庭,人文风俗都和边城大相径庭,就算是云都,他都不愿意待得太久。
现在为了办这个案子,他还得在北庭待多久啊?
“那倒不是。这不马上要开展览会了吗?怕是大家都忙不过来……”
老张笑着说道。
“哦哦,是展览会……”
王为便连连点头。
北庭作为西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每年都要举办几次规模极大,影响不小的展览会。每次这样的展览会召开,对城市来说,就是一次狂欢的盛会,但对负责安保的公安部门来说,就意味着“全天无休”了。
这种大规模的盛会,安保压力之大,无与伦比。
尤其是展览馆所在的中区分局,更是会全体动员。在展览会期间,大家伙手里所有其他工作都要暂停,全力以赴保证展览会的安全。
这个任务比其他所有任务的优先度都要高。
老张说了这么一句,就扭头走了。
老马很不厚道地发出了笑声。
终于在王为脸上看到郁闷的表情了,老马忽然就觉得心情很爽。
瞧把你小子能耐的!
现在知道又要在北庭多待几天,不爽了吧?
老张说的这个事,下午得到了“官方证实”,麦旭平亲自过来,召开了专案组的案情碰头会。
原先麦旭平是考虑,这个案子中区分局一家应该拿得下来,基本没必要让市局的同志支援了,所以专案组除了边城来的几位同志,基本就是由中区分局禁毒大队的人组成。
现在看来,案子越办越大,中区分局一家可能吃不下了,还得市局协调支援。
对麦旭平来说,倒是不怕案子越办越大,越办越复杂,“开饭店就不怕大肚汉”,到了他这个层级,其实很多时候还挺想办大案子。一般的案子,提不起麦局的兴趣了。
只有侦破真正的大案要案,才能给他这个市局分管主要业务的第一副局长加分。
专案组各个小组向麦局汇报了目前案情的进度。
应该说,专案组的同志们还是比较给力的,别看他们似乎对王为“看不大顺眼”,办案不含糊。你可以“瞧不上”人家王大队的年轻和“运气好”,但你必须要拿出真本事来证明你这个“瞧不上”是有道理的,而不是狭隘的地域“歧视”。
“唔,案子的进展还不错……”
麦旭平边听汇报便点头,看得出来,麦局对这个进度还是比较满意的。
“老黄,接下来这几天,你打算怎么安排?”
随即,麦旭平转向了黄在俊。
原本麦局来了,中区分局的局长肯定是要来作陪的,很不巧,局长去区里开会,专案组这个案情碰头会就只能由黄在俊来陪麦局长了。
好在麦旭平是搞业务的,对这些虚头巴脑的事情也不是很在意。
黄在俊双眼通红,一脸的疲惫之意,明显有一段时间没休息好了,仅仅一个晚上熬夜,可熬不成这样。毕竟他也才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不过在一线搞业务,确实够累的,哪怕他是副局长也不例外。
听到麦旭平问起,黄在俊双手一摊,苦笑着说道:“麦局,展览会你也是知道的,我还能怎么安排,肯定只能全部上了,手里头这一堆案子,只能先停下来再说……”
说到这里,黄在俊的眼神在王为脸上飞快地扫了过去。
黄局似乎觉得有点对不起王大队。
但很显然,王大队没有注意到黄局的“歉意”,他已经完全被另一件事震惊了,微微张开嘴,一脸目瞪口呆的懵圈样子。
看得黄局好不诧异。
原以为这边“停工”,最“气急败坏”的肯定就是王为了,这意味着他的归期又要往后推迟好些天。谁知他竟然在这个时候走神了。
这位年轻的同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第879章
记忆中的大案子
王为脑子里现在乱哄哄的。
难怪这几天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偏偏又想不起来具体是什么地方不对,今天两次听到展览会,尤其是麦局和黄局这么郑重其事地开会商议,王为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起来了……
一个案子!
杀人抢劫案!
多年前发生在北庭市的……
好吧,有点乱了。
严格来说,是还没有发生却即将发生的案子——九八年,在北庭市举办的夏季商品交易会上,有人持枪抢劫杀人。
因为时间太过久远,王为一直都没有想起来。
事实上,他对这个案子,脑海里也只有极其模糊的印象。
这个案子,因为发生在北庭,离天南好几千公里,自然也没有被收进天南省公安系统编撰的《案件汇编》里面去。
王为身为刑警,曾经在网上对此案略有了解。
甚至于,是不是发生在一九九八年,是不是发生在即将召开的夏季商品交易会上,王为都不能十分确定,他脑海中的记忆,实在太遥远,太模糊不清了。
自从网络快速兴起之后,和所有人一样,王为也喜欢上网,身为刑警,他自然对刑事案件之类的东西感兴趣,上网也喜欢查阅一下相关的新闻或者帖子。
北庭市夏季商品交易会上发生的这起抢劫杀人案,就是王为曾在网上看到过的一个帖子记述的。
时隔多年,王为对这个案子的记忆相当模糊。
只记得确实是发生过这么一个案子,案犯好像是三个人,两男一女,就是大白天,在交易会上持枪杀人,抢走了死者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
那个帖子说,被杀的是一个前来参加交易会的客商,将大量的现金随身携带。
这种情况,也只能发生在银行卡和便捷支付普及之前。
王为知道,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一批商人做生意,确实不喜欢通过银行转账,而是喜欢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
相当的土豪范。
这样的商人一般都比较老派,总觉得还是现金靠得住,银行转账,就是一个数字,怎么都觉得不是那么靠谱。
事实上,喜欢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是国人的通病。
没钱的例外!
这个毛病,后来甚至传到了国外,连美国黑人都知道了,抢劫的时候,专挑华人下手。往往能够抢到比较多的现金。
对于这个案子,王为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就这么多。
具体什么时候发生的,不清楚。
枪杀的是来自哪里的客商,做什么生意的,不清楚。
具体抢走了多少钱,还是不清楚。
王为隐约记得,那帖子里说的是被抢走一百多万……
带着一百多万现金在交易会现场到处窜?
王为只要想一想都觉得头大。
明明一张银行卡就能解决的事,偏要搞得那么复杂那么麻烦,那么危险!
如果那个客商是随身带着一张银行卡,说不定犯罪分子就不朝他下手了——拿不到钱啊!
你还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劫持人质,然后押着人质去银行取钱?
简直就是开玩笑了。
这个跟枪杀被害人,抢走装钱的密码箱逃跑比起来,难度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后者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九八年那会,没有天网监控系统,展览会上又超级人多,人流量大到“令人发指”,只要警察和巡逻武警几分钟内没有及时赶到,嫌犯就可以带着抢来的钱,逃之夭夭。
后世的警察看到这样的案子,往往难以理解——省会城市天网监控系统那么完善,嫌犯在闹市区持枪杀人,抢劫逃走,能跑得掉才叫有鬼了!
只要市局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你压根就没有逃脱的机会。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1092/1274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