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道士(校对)第12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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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没有出现,这让超子颇有点恼火,“咦,你这瘸子,跟我们玩这一套,信不信逮着你,直接把你按进蝙蝠粪里去,识相点,自己滚出来。”
  就这么连威带吓的,果然从那石块后面一个人耷拉着脑袋走了出来,腿照旧是一瘸一瘸的,那人不是阿发是谁?
  走到查文斌的跟前,还不等阿发张口,超子甩起手来一巴掌扇他脑门上骂道:“他娘的,我们差点都被你给害死了,你不是挺有本事的嘛,还会装死哩,装啊,你继续再装啊。”打完一下还不解气,接着又给了那厮一脚。
  阿发也不吭声,只是在那站着,查文斌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试问,这个世上论侦查太多人比他强,但要说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被中邪,那他是决计不会看走眼的。那一日,阿发明明是陷入了被恶鬼侵体的状态,而且也确实是有东西在作祟。
  查文斌从超子那要了一根烟,点上之后插到阿发嘴上,说道:“说吧,最好实话说一遍,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不会为难你。”
  事情的起源,有些出乎他们的意料。
  据我阿爸他们那一辈所知,我们村的历史,不超过一百年。村里的人有来自全国好多身份的,一个小小的村庄,不过百来户人家,其中方言就夹杂着安徽、河南、浙江等地。大多数的人,都是来自于那个逃荒的年代,出身也基本都是些农民,关于祖宗辈的事情,知道的人都已经埋入黄土了。
  因为我们村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是一个两省三县交汇的地方,虽然是山区,但也有小道可走,所以来往客人歇脚的在早几年也经常有,只是后来公路通了,这儿的信息才开始逐渐闭塞。
  来往的那些过客,形形色色,也有不缺乏懂点门道的人。
  会点风水的,总是会一个劲地夸我们这儿风水好,出龙脉,有龙气,但要能找出一个能说到具体点子上的人,那又找不到。一则,我们那儿山势比较险恶,群山叠嶂,互相交错。这山挡住那一山,那山再挡住又一山。二则,风水这玩意,给人看个门脸,画个地基,也就差不多了,真能到寻龙点穴那本事的,在文革的年代,也都被基本给祸害光了。查文斌这般的,靠的更多是后天的机遇,可以说,那个年代,懂风水的多,但是精通的人却又寥寥无几。
  这阿发的老家来自湖北荆门,是他爷爷那一辈儿逃慌逃来的。荆门那个地方,也被誉为是古墓之乡,遍地的古墓。那个年代,兵荒马乱的,人们就开始把活路伸进了死人坑,也就是盗墓的。
  盗墓是个比较邪门的手艺,跟死人打交道多了,免不了要遭天谴。所以,那时候还催生了另外一个职业,就是替这些盗墓贼洗去身上的怨气,当地人把这种职业叫做撵爷。
  撵爷最早是从一批跳大神的里面发展起来的,后来那些盗墓贼遇到了比较麻烦的主,需要真有本事的人替他们消灾,而不是过去单纯精神上的洗礼。于是,一些懂道的人开始进入这一行当,一开始他们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发展到了后期,撵爷也进入了盗墓的行业,根据规矩,在冥器被弄上来之后,撵爷优先挑选一件自己中意的东西作为报酬,然后再替那群地耗子们开坛做法。
  阿发的曾祖父,就是一个撵爷。据他说,这位曾祖父,也是师承茅山一派,祖师名号:归云道人。查文斌倒是没听过有这么一号人,茅山派开枝散叶的多了,很多半路出家的徒弟学了一招半式就敢出去开山立派,毕竟做受人敬仰的掌门总比端茶送水的徒弟要强。
  这位曾祖父,说是句容人,也就是现在的茅山坐在地,估计身上是真有点本事的。为了发财,一路跑到了湖北荆门,后来再那边做了个撵爷,娶妻生子。
  这曾祖父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三个女儿,没想到最终就养活了阿发他祖父一人。其余八个均是半途夭折,就没有一个能养成年的。那时候的他们所在的村在荆门地区算是相当富裕的,大家干的都是那勾当,可有一点就是所有人家的香火都不旺盛,断子绝孙的更加不再少数。
  曾祖父明白,这是伤天害理的事儿干的太多了,大家都在遭报应。于是,他就叮嘱那唯一的儿子,不准再踏入这个行当半步,只是教他一些道家的东西,好让他这辈多做善事,为他过去所干的那些事多积德还愿。
  老头撒手归西之后,到了他儿子那辈,也就是阿发的祖父,世道已经变的很乱了,家境也开始逐渐。继承了父亲六分本事的儿子,开始带着一家老小进行了逃荒的生涯,原本是打算回祖籍句容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到了浙西北落了脚。
  从小过惯了大户人家的日子,经过逃荒之后,彻底成了中下贫农的代表。于是他祖父打算重操旧业,也好振兴家道。撵爷算不得上是一个高尚职业,更加可以说是一见不得光的,人人唾弃的职业,那盗墓的就更加越发是了。
  我们那一片地方,因为历史的断代,所以谁也说不清以前发生过什么。虽然老林子里豁然也能见着一些用石头垒砌的大坟包,但都是找不到主的地儿。坟窝子也算满道都是,就拿我念书的那个中学来说,光打一个学校地基,全村人挑死人骨头硬生生挑了半个月。
  那些个包包,多是乱葬岗,一层叠着一层,年代也各有不同。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这些坟包或者被平成了良田,或者被拆了回家砌墙做猪圈,就我小时候,家里各种铜钱都是用罐子装着玩,全都是从那些地方捡来的。
  阿发的祖父,眼光不是一般高,小打小闹的事情他不做。要干就得干一票大买卖。有贫民墓的地方,就说明过去这儿人丁兴旺,有人就得有大户人家,就得有做官的,他想要找的就是掏上几个大墓。
  这家伙,不仅懂道,还懂点风水。白天他和其他乡亲们一样,都上山开荒,其实就是去找地方的。选中了目标,然后黑夜里再干起那勾当,自然是得心应手。所以,那阵子,他们家的条件在我们当地算是首屈一指了。因为大家都是逃过来的,谁也不了解谁,不知道的,都以为他们家家底厚实,人人羡慕着呢。
  后来就取了老婆,也就是阿发的奶奶。可惜啊,生了阿发他老爹之后,那老婆就撒手人寰了。他爷爷知道,这又是天谴,寻思着家里也还可以了,不缺啥,不少啥,打算把这儿子给养大也就算了。
  于是剩下的那些年里,那老爷子,没再动过一个坑。但是他不能闲着,万一要是有一天家道中落了,总还得给子孙后代留点什么,于是这老爷子就开始到处踩点,把那些他认为是个好窝子的点全部都给记住了,抄在本子上,算是留给儿孙们的遗产。
  如果那个年代有航拍,可能老爷子早发现这个让他心跳万分的窝子了。
  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虽然整日里在那些林子里头以挖草药为名窜来窜去,可他始终不知道这脚下就踏着一个宝库,而且是吃人的宝库。
  
  第269章
一代传一代
  
  大约在春秋时期,我的老家,也就是这个浙西北的小县城,开始始筑城,这个地方也被叫做鄣,曾一度作为越国首都,所以在这一带有着大量春秋时代的贵族墓。
  阿发的爷爷,就是专门掏这种贵族窝子的,里面的青铜器沉,不好拿也不好卖,就专门挑些玉器之类的玩意。
  有一日这老头上山踩点,寻到那山涧底下,见有大群蝙蝠飞进山洞。在山区,这倒也不奇怪,让他奇怪的是那山脚零散着很多人工开凿出来的废石料,堆在山脚散落遍地。
  看那架势,不像是一个小工程,有这些东西,说明这附近得有古代遗迹才对。一心想为子孙多捞一点的老头在搜索了一月有余之后,终于把目光注意在那终日有蝙蝠进出的山洞。
  用藤条做了个软梯,这老家伙硬是从上面爬了下来,并进了这个洞。老爷子手里也没什么家伙,随身带着的不过是几枚上面传下来的护身符,才进洞没多久,就发现这里是一座以山为棺的巨大墓穴,而且已经有前辈来光顾过。
  此处位居几处大山交合之地,山势的合脊分脊无轮无晕,按照地理上的说法,此处是有龙,并且是凶龙一条。
  老爷子仗着自己下地无数,踏着前辈们的尸骨点着火把就进去了。可让他大失所望的是,除了有两口造型做工都异常精美的棺材之外,这里就连个破罐子都没有。
  一开始,他以为此处是个空窝子,已经让人给弄了几回,不然怎么这么大个工程,连半个陪葬品都没有。瞧那棺材,上等的金丝楠木,要知道江浙一带可是不出这种木头的,在那个厚葬成风的时期,一根品相好的楠木可以换一座小镇。
  带上口罩,取出专门用来开馆的铁锹,顺利撬开个边缘之后,再用麻绳从棺材板的下方穿过去打了个死结。这开死人棺有个说法,不能让活人接触到死人,以防止那死尸触了阳气而起尸。横在中间的那根麻绳就是为了防止尸体一跃而起,起到一个阻拦的作用,据说诈尸是不会弯腰的,只会笔直的起。
  老爷子很是激动,因为这棺材保存完好,说明这里面还没有人动过,一般整个窝子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在这里头了。过去农民盗墓,往往是手持斧子对着棺材一顿乱砍,然后直接拖出尸体来剥个精光。但是他干这一行,就斯文多了,这其中的讲究得细致到先摸哪一边。
  撬开棺材板一看,借着火把一看里面是一女人,为什么说是女人?因为那尸体压根就没有腐烂,除了脸色有点白,其他就跟刚睡着是一样的,一眼就能瞧出是一个女人。
  老爷子自认为下过的窝子也算是多的了,什么年代的死尸也见过不少,保存好的不是没有,唯独没见过这样的,那脸上光洁的和自家小媳妇似的,连个尸斑都没有。但是对于财富的渴望让他忘却了恐惧,因为那棺材里头满地的金银珠宝,随便捞上几个就够他子孙好多代的了。
  正想掏呢,他不经意间又朝那女尸瞟了一眼,嘴里不自觉的嘟囔了一声:“这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呢。”
  说出这句话,他的手就立刻停住了。为啥?等他再次把目光从珠宝上移动到那女尸的面孔,瞬间自己的小腿就开始了剧烈的颤抖,背后那冷汗嗖嗖地往下飚。
  他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儿,这太离谱了。因为那棺内睡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为他产下一子的夫人,也就是阿发的奶奶!
  老爷子毕竟还是懂一点门道的,但是平日里用的少,听的多,关键时候就是派不上用场。他知道自己可能遭了什么,伸进棺内的手就哆嗦着往回抽,身子也已经侧了过去,随时准备着转身就跑。
  那手还没来得及完全抽回,只觉得手腕上一吃痛,一只白的不像话的手死死的扣住了他。老头说是胆子平时也不小,但真遇上这样的事儿,心里也慌了。
  一通胡乱鬼叫之后,他想挣脱开来,但是剩下的那只手无论怎么用力,除了接触到那冰冷的肌肤之外,丝毫不能掰开那纤细的手指。
  老爷子急了,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些老爹传下来的东西,胡乱把那护身符全部扯下来往棺材里头一丢,然后闭着眼睛就大喊道:“祖师爷救我!”
  或许是真的是那些护身符有点用,又或许真的是他祖师爷显灵了,那手微微一松,老头赶紧抽了回来拔腿就跑。临走时,他看见那女尸的眼睛已经睁开,里面那股幽幽的怨恨之气一直到他死都还记得。也是从那以后,老爷子晚上睡觉都得点灯,在那个资源匮乏的年代,他们家最大的开销便是买煤油。
  回到家后的老头发现自己婆娘已经不知了去向,只有一个年幼的儿子手捧破碗站在门口大哭,锅里的饭已经馊了好几天,他离家掏窝子也就走了一个星期左右,也就是说自己的老婆走了至少得有三天以上。
  发动了好多人,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人知道阿发的奶奶去了哪里,村里也有老人说她是跟着路过的商人跑了,也有人说是被人贩子给拐了。总之,阿发的爷爷后来就开始一蹶不振,手臂上多了一道紫色的掐痕,到他死去,那道痕迹也没有完全散去,可能阿发他奶奶真正的去向只有他一人得知,而他再也没有出去寻过半步。
  阿发的父亲,我阿爸他们小时候管他叫做兔儿爷,因为这人打的一手好猎,而最多的猎物就是野兔。这位兔儿爷,后来娶了隔壁省的一位女子,生了阿发,但是阿发从小就是个瘸子,这也是和他们祖上三代干的那行当有关系,遭了太多天谴。
  兔儿爷是知道自己母亲大概的去向的,老头告诉自己儿子在那洞内的遭遇,凭他的本事,他是没有那个能力再进洞了。道法这玩意,一代传一代,基础知识并不是很难学,能成才的都是靠自己的悟性。
  本来他们这一脉就是个野路子,那些个咒和符靠的也是口口相传,难免是会有差错的地方。兔儿爷的老爹还没来得及系数相传,文革就是开始了,家里藏着的一点祖传家伙事全部都给一锅端了,外加老头以前掏窝子弄的那点存货一并充公,还差点给带上一个资本主义享受派的帽子。至此这一脉算是断的七七八八,就剩下点皮毛通过嘴巴传给了兔儿爷。
  兔儿爷胆子是相当大的,自从他知道那里有个窝子,自己老娘还有可能搭在里头,那是食不能寝夜不能寐,整天就想去那儿逛逛。老爷子没死的时候,还能镇住他,老爷子一归西兔儿爷就开始按耐不住了。终于在憋了好久的日子,只身摸上了那山洞。
  他手里可不像他爹,还有护身符,那些个东西都没了。只身一人,单枪匹马,提着砍刀一柄,猎枪一杆,外加自己画的不知管用不管用的天师符一沓,美其名曰去找老娘,其实就是想去掏个窝子。
  要不咋说叫有其父必有子呢,这两人进洞的目的一样,遇到的事还也都一样。
  兔儿爷在那洞里果真看见老头描述的那具棺材,棺材板还是开着的,当年老头掀开之后就吓的屁股尿流的,也没给盖上,这倒方便了兔儿爷。
  兔儿爷在掏窝子这行当上算是个新手,老头为了他们家的香火着想,下令兔儿爷以后不能再干那档子买卖了,不想着手艺也是隔着娘胎就能遗传的,兔儿爷是无师自通啊。
  这家伙可没他老爹那么讲究,上去就端着黑洞洞的猎枪,心想着,你要是能蹦起来,就是亲老娘在里头,老子也给你来上一枪。时代已经不同了,毛主席老人家讲过,枪杆子里头出政权,如今的兔儿爷可不是当年空手上山的老头啦,咱手里可是有实打实的真家伙。
  据我爸说,兔儿爷后来有一个毛病,看见穿碎花蓝布的女人就尿裤子,这毛病也就是从那一次进洞之后才开始的。
  
  第270章
降魂珠
  
  兔儿爷在那棺材里看见不是他老娘,而是他那媳妇,也就阿发的娘。
  他那一枪打没打出去,是没人知道了,但是那一天,他媳妇穿的的确是一件碎花蓝布的小袄子,还是他亲自去镇上扯得布,找了曹老裁缝给量身做的。
  那棺材里头躺着一个人,也是个女人,没穿凤冠霞帔,也不是寿衣丧服,的的确确就是他媳妇。
  兔儿爷终究是平安地回来了,到底是他命大,还是别的,阿发也不得知。总之他回来的时候,他媳妇也没了,也是失踪。至此村里头就开始议论纷纷,老子把媳妇丢了,儿子也把媳妇给丢了,所以轮到阿发娶老婆,又是个瘸子,那是相当难的。
  后来娶的这个女人,用农村话说就是有点愣,做事讲话不太经过大脑,但收拾阿发挺有一套的。也许是自幼残疾,阿发很小便是一个独来独往,书没怎么念,但是家里笔墨纸砚却不少见,这会儿跟查文斌承认他是在家里学道画符呢。
  进了那个洞,必定会丢掉自己的媳妇,这几乎成了他们家的一个魔咒。这事搁在谁身上都不会舒坦。于是阿发也曾经在年轻的时候,出去闯过江湖,就是到了他们家的祖籍:句容。
  句容,因茅山而出名,道家三大圣地之一,也是国内为数不多道派可以香火鼎旺的地方。他去句容,一是为了学道,二是为了破那个局。家族三代香火不旺,两代女性莫名的失踪,还都遇到了同一件怪事,他是个有城府的人,想破掉这家族百年诅咒。
  学做道士,那得看天资道缘,阿发是一个有脑子的人,但是身体确实有缺陷,有点名号的人都不肯收他为徒,最终穷困潦倒之际遇到一个散道收做弟子。
  阿发因为心里惦记着那段往事,所以学道之心颇急,这恰恰是犯了道门大忌。学道之人最为讲究的是个心平气和,顺其自然,并没有速成的办法。虽然阿发的天资在中上,但却没有一颗向道之心,那散道在带了他三年之后,终于打发他回了老家。
  阿发在那里还是学到一点东西的,最让他得意的事情是他从那散道的兜里偷来了一样东西。这件东西就是连查文斌都没有见过的,也是让他几番看走眼的原因。
  此物有一个名字叫做降魂珠,模样倒是有些普通,一颗带有墨绿色的圆形玉石状挂件,大小也就玻璃弹珠那么大。
  这东西阿发才一拿出来,查文斌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哪里是什么降魂珠,他只瞧了一眼便知道此物的大致来历。
  道士驱邪,经常会用到死玉一物。这玉在行家眼中分好多个等级,国际上对于这类东西根据产地,光泽,透光度,颜色还有纹路等等进行区分。但是在道士的眼中,玉只有两种:死的和活的。
  何为活玉,都说好玉得靠人养,由其是女人。一般女人戴玉饰都是戴在左手上,左边历来象征着朝气。如果一个人的心态都是向上的,而且容光焕发,那么她所戴的玉饰也就会越来越有光泽,玉里面的纹路也会随之生长,越来越好看,水灵灵的,这就是活玉,玉通人心。
  还有一种则是死玉,这类玉石多半本事材质都不好,带了,也不会变的温润,感受不到人的气息,于是道士便拿这种玉做封锁冤魂的最佳道具,困在里头,与世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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