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混乱(精校)第3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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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哪啊?”
  我笑道:“不远,还是宋朝,不过是帮一个叫赵佶的小子打仗。”
  赵匡胤惊道:“就是我们老赵家那个败家子?”
  “是啊,本来我想解决完包子的事儿顺便搭救那小子一把,主要能让当时的百姓好过一点呢,现在看来你们当皇帝的就光顾自己。算了,包子我不要了,正好换个漂亮媳妇——赵哥你那个小宫女能送我吧?我也来个萝莉养成计划……”说着又要往外走。
  赵匡胤赶忙跑上来一把拉住我:“等会。你说的那个姓完的小子就是完颜兀术吧?是这个小畜生!”看看,一说他们自己家的事马上上心了。
  我说:“是啊——赵哥你忙吧,这小姑娘我带走了……小MM,走,叔叔带你看金鱼……”
  赵匡胤使劲拉住我道:“别啊。你真不管了?老李不是已经借给你60万人了吗?”
  我摊手:“人家李哥也说了,凭什么让唐朝的兵去帮宋朝打仗啊?”
  赵匡胤喃喃道:“这个老李,不够意思!”
  我说:“人家可是把全国的常备军都给我了,一个子儿也没留,现在大明宫的守卫工作就全靠20多条土狗了……”
  赵匡胤哼了一声道:“大唐怎么可能只有区区60万兵马?”
  我唉声叹气道:“是啊,就算人家有600万6000万,可借给你60万已经是仁至义尽了。看来咱大宋还是国力不济,我怎么忍心把赵哥你仅有的10万人领走,总不能让天下的皇帝都让狗来保护……”
  赵匡胤咬牙切齿道:“若是旁人就不说了,完颜兀术这小子又欺负到我赵家人头上来了,我岂能跟他善罢甘休?小强你说,你要多少人就够了?”
  我阴谋得逞,装做为难的样子道:“少于50万的话没有什么意义呀。”
  赵匡胤一跺脚:“我给你60万!”
  我一惊一咋道:“太勉强了吧?咱全国不就10万部队吗?你可别把拄拐棍的含奶嘴的都凑过来。”
  赵匡胤嘿嘿道:“别挖苦你赵哥了,不擅动刀兵我也是为了百姓考虑,不过咱大宋可也不是好欺负的。”
  说着赵匡胤冷笑道:“后世都说我们是弱宋,我倒要让他们看看我赵匡胤的开国之兵到底弱不弱!”听口气老赵很是自负。不过每一朝的开国之兵都是该朝战斗力最强、最具野性的部队这倒是真的。
  我照着图把运兵点指给他。赵匡胤道:“我的那些将军们既然都已经破了脸,就不能再用,这么多人马我可就全交给你一个人了……”
  我见他不安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笑道:“皇上放心,等我把事办完,一定回来跟你把那杯酒喝了。”
  赵匡胤点点头,含泪挥手道:“你赶紧走吧,我看见你心疼。”
  出了门,小宫女还在那哭呢。我说:“不想回家就别回。哭什么哭,念你有功,我替皇上封你做……做大堂经理。”我也不知道这宫女们有没有官阶之分,就随口胡说。
  赵匡胤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既然安国公这么说了,你以后就去宫仪司当个司长吧。”
  从小宫女惊喜的眼神里我猜测这官估计不小,听名字大概是掌管礼仪的。小小年纪,因为机缘巧合得到了皇帝的注意——这小丫头不是穿越来的吧?
  在人们惊诧的眼神中上了车,下一站就是成吉思汗那了。
  一路无话,等我再停车的时候四下已是茫茫的草原,不过看日头天色已经不早了。根据经验,成吉思汗应该离我不会太远,我放慢车速就在这无边无际的草原上胡乱开着。不知不觉地四周又暗了不少,草原上的夜晚和早晨都特别明显。随着太阳的落下,你甚至能感觉到空气都跟着暗淡下去,随之寒气袭来。我刚把车灯打开,外面就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
  我找件外衣披上,仔细地搜寻着有帐篷的地方。今晚要是见不到成吉思汗,我很有可能会被冻死在这草原上——车上的暖风是坏的。当然,天热的时候凉风也是坏的。事实上,它能有空调我就已经很惊奇了。
  走了十几分钟,还是一无所获。这时我忽然闻见车里有股呛人的胶皮味儿,开过长途车的人可能都有这种直觉:这是个相当不好的兆头!
  我喃喃地念叨着:“错觉,一定是错觉……”可事实证明我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视觉也不错——我一转头就见车里的机盖冒烟了。并伴有微弱的火光。
  我怪叫一声,急忙停住车。打开机盖一看,几股胶皮线已经烧拧在一块了。好在火势不大,我用外衣一捂就灭了。简单地把线路分了分,再启动,开始它还哼哼几声表示它也在努力,到后来我这辆宝贝都懒得搭理我了。
  我欲哭无泪,不是说这车连原子弹都能防得住吗?后来我明白了,它是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一个道理:再坚固的外表也无法阻止它从内部腐败。遥想当年,由嬴胖子开创的强秦和刘邦建立的大汉,经历了怎样的辉煌,凶狠的敌人阻拦不了他们前进的脚步,可是……可是我怎么这么冷呢?
  以上的经历告诉我们:睡到半夜帐篷被人偷走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这是要出人命的!万幸的是我的帐篷没被人偷,因为我没帐篷……
  车坏在草原上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比这更不幸的是车坏在了1000多年前的草原上!
  我需要的仅仅是几截胶皮啊!
  草原上的风起哄一样从四面呼啸而来,我使劲裹了裹衣服,发现自己比以前苗条了。对一个奔三的男人来说,这在平时和在床上都是件值得庆贺的事,可现在我巴不得我有一身嬴胖子那样的脂肪。
  为了不使电瓶里的电耗完,我关了车灯。搜寻了一下车里,唯一对我有用的就是不知什么时候在梁山上灌的半太空杯“三碗不过岗”。我吝啬地喝了一口,提着杯,抱着膀子无奈地离开了我的车,踉跄在茫茫的蒙古草原上。
  公元不知多少多少年某月某日,草原,有风,无月。
  我用我充满忧郁的双眼抬头看天,繁星点点,我惊喜地发现北斗七星清晰地挂在那里,那么它的指向是正北方!这么说我迷不了路了!哈哈!
  可是马上我又发现一件事: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草滩上,知道北在哪他妈有什么用啊!?
  第一百五十一章
狼图腾
  我迎着没膝的草往前走了十几步,前面是茫茫的夜色,后面也是……
  我忽然觉得或许在车里捱一晚等天亮才是明智的选择,可让我毛骨悚然的是:当我一回头,已经找不到自己刚才走来的方向了!我严谨地180度转身,数着步子走了十几下,那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车。打火机在风里擦不着,我只能打开蓝屏手机,借着微弱的光勉强能看见三步远的距离。我在原地溜达了半天,得出一个结论,经过这一气胡走,我的车或许已经离我十万八千里,或许就在几步之内,但是除非我跟它撞在一起,要故意去找,那是无论如何也找不见了。
  这要命的草原啊!
  我把心一横,照着一个固定的方向狠命地插了过去。
  生态可真他妈好啊,草有半人高,星星亮得像是举手就能够下来,夜风干净得像吸纯氧似的,我感觉我就像个污染物,空气从我胸腔里进去再出来都充满了尼古丁和汽车尾气,人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他可以具备健康的体魄兼有明媚的气质……
  可是把病毒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我感觉最多再有半小时我就会被消灭掉,尤其是那致命的冷风。不过很快我就不这么想了——远处传来了嘹亮的狼嗥……
  这地方有狼!久违的狼,亲爱的狼,一直孜孜不倦致力于跟兔子家族作对的狼。小学老师告诉我们大灰狼是坏蛋,可高级知识分子并不这么武断。继狼成为保护动物之后先后出现了《怀念狼》和《狼图腾》这样有深度的作品,使很多人以狼为念,不少中级知识分子和黑社会成员都再次把狼文化发扬光大——我不知道当他们面对面见到狼的时候是会扑上去膜拜还是会撒丫子就跑。
  我十分想念《东郭先生》里那位睿智的樵夫,我十分想念《小红帽》里的那位猎人,我十分想念《三只小猪》里的猪老三……
  现在对我有利的情况是:在这里狼是不受保护的;不利的情况是:我也不受保护……
  我边走边抹眼泪。丧身狼吻,在2008年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呀,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忽的,就见前方有两点亮光一闪一闪的,我急忙卧倒,速度之快姿势之标准连海豹突击队的教官都自叹不如。
  那到底是什么?是狼的眼睛还是牧人的帐篷?
  我很快就站起来了,因为我觉得对方要是狼的话,这么近的距离趴也没用,站着是从腿开始咬,爬着受力面积还大呢。
  我仔细端瞧,那两点亮光在有形的风里一动一动,像是动物在眨眼,又像是蜡烛的火光,好在它就在那晃,并不主动接近过来。我一咬牙,索性朝那边走过去。
  那光在平坦的草原上仍是一隐一现,有时候我真怀疑是不是自己饿得眼冒金星出现的幻觉。
  结果才走出20多米我就惊喜地发现,那果然是牧人的帐篷,在光影里有人身浮动。我撒腿就跑,不等到跟前就大喊:“有人吗?”
  一个高大的影子掀开帐篷,大声问:“%……¥#*(蒙语)?”
  我兴奋地大叫:“%……¥¥¥(疑似全新语种)!”
  那人疑惑道:“(*--*)!!(蒙语)?”
  我大喊:“*--……%(全新语种)呃……你会说汉语吗?”我才发现我跟着人家瞎喊了半天,你说我一个连英语都不会两句半的人跟人家凑什么热闹呀?这种现象可以解释为猛地发现同类以后忍不住发出的原始感叹。
  出来的人是一个蒙古大汉,身穿蒙古袍,听我说了句人话,用生涩的汉语回答:“汉人?”
  “是啊。可算是找着人了,能收留我一晚上吗?”
  大汉急忙把我让进帐篷,笑着冲里头说:“有客了。”
  帐篷里点着两根不成形状的羊油蜡。炕上有桌,还有一个蒙古女人,跟民族风情画似的,跟电视里介绍的旅游区里的蒙古包差不多,就少一张成吉思汗的挂像了……
  那女人见我进来,站起身冲我点点头,一言不发地端上两块白羊肉和一瓦罐马奶酒来。
  我顾不得多说,一边狼吞虎咽地吃肉一边搓着冻麻的手脚,一抬头才发现两口子错愕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道:“坐呀,嘿嘿,实在是饿坏了。”
  男人吩咐女人:“再去取点肉来。”随即坐在我身边道,“远方的客人,你来自哪里?”
  我叹气道:“我也说不上我来自哪里了。”我现在头上剃着板寸,像契丹人,身上穿着唐朝贵族的衣服,裤子是九牧王的,鞋是康耐的……你说我哪人啊?
  我看那男人定定地瞧着我发愣,问他:“你们吃饭了吗?”我这么问是因为我粗一打量就发现这家人生活肯定不富裕,帐篷里挂着几件兽皮和一把弓以外就没别的了。
  男人道:“你尽管吃,别管我们。”
  蒙古人就是好客呀。我还是从旅游指南上知道,游牧的蒙古人如果碰上远来的客人,招待不好的话会被他们视为最大的耻辱和罪行,所以我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拘谨,等女人取来肉以后我把盘子往中间推了推道:“一起吃吧。”
  夫妻俩也不多说,坐在炕上跟我一起吃饭。我浑身上下一个劲地摸,男人问:“你怎么了?”
  我是想找点东西回报给这对夫妇,可是摸了半天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手不经意间碰到那半杯三碗不过岗,顿时一喜。我把它提上来殷勤道:“来,尝尝我的酒。”
  我给他们每人倒了个碗底儿,杯里就剩了一口。如果我拿出来的是金子或是银子,这对夫妻肯定绝不会收,还有可能生气。但是是酒的话就不一样,蒙古人都好酒,而且拒绝客人带来的酒也是不礼貌的。男人毫不犹豫地一口干了,那女人则对太空杯表现出了无比的兴趣。我说:“这个杯就送你们吧。”
  女人忙道:“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
  “贵重什么呀,假的,才1块钱。”我看出女人是真的很喜欢那个杯。那时候蒙古人生活穷苦,他们最贵重的东西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各种器皿,好看一点的盛器都是从汉人手里高价换回来的。这太空杯轻盈、容量大、还不怕碰不怕摔,这东西对他们就相当于等离子壁挂电视。
  这时,那个回过味的男人才赞叹无比地说:“客人带来的酒美味得像苍天馈赠给人的礼物。”
  我把剩下的一小口都给他倒在碗里,顺手把杯递给女人。
  那男人却郑重道:“这样的美酒我不配再喝了,我要去奉献给大汗。”
  我惊道:“大汗?是成吉思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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