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精校)第6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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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未停过!”我晃了晃手上的手镯,“你呢?没有想过家吗?”
  狼群其他人的身世我都清楚,只有屠夫一直神秘得很。从别人那里打听不如直接问他。
  “你知道吗?一般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的人,都会被我暴扁一顿。”屠夫的瞳孔一阵收缩,目光像刀锋一样扎向我。
  “看来我问的正是时候,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不敢打我。”收拾好阵地,我坐到屠夫跟前,拉了拉身上的伪装网,擦了把额头上渗出的汗珠。
  屠夫是我在狼群中最亲的人了,是他把我拖进了佣兵圈,改变了我的一生,也可以说是毁了我的一生,但每次不管我多生气,只要听到他那招牌式的阴笑声,总是无法真正地怨恨他。他教会了我所有我现在掌握的东西,就连在战场上如何解手,都是他给我讲解的。可以说,他和我是亦师亦友。估计他也是这么认为的,至少他对我特别宽容,比如说现在他就没有因为我的提问而打烂我的鼻子。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回去后再找你算账?”屠夫拿出提神口香糖放进口中嚼了起来,又倒出两粒给我。
  “那就应该让我这顿打挨得有点价值。”我接过口香糖抛进嘴里,一股呛人的味道刺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精神也为之一振。
  屠夫看了我一眼,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有个和蔼的煤矿工会会长,这个男人有个温柔、美丽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很幸福。但有一天……”屠夫说到这里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眼珠开始充血,脸上的刀疤不断地跳动,“……有一天,矿上因为主管的过失引发了一起重大的塌方事故,死伤无数。作为工会会长,男人有责任为死亡的工友讨回公道。为了这份责任,他不顾主管的威胁,无数次地向上举报,终于把主管绳之以法。就在他看着那名主管锒铛入狱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一名凶徒来到了他家,打跛了他的腿并当着他的面强奸了他美丽的妻子和女儿……”
  说到这里的时候,面前的小路上突然转过来一队人,屠夫马上打住了话语。我们两个伸着头向下看去,那队人慢慢地走近了,全都背着枪,可是人群中并没有被捆绑的人质。从服装和谈话可以判断出这些人是前面村子里的村民。
  我们没有出声,看着这些人慢慢地从枪口下走了过去,慢慢地消失在远处的村庄内,这才松了口气又重新坐回地上。
  屠夫坐回地上后又开始讲:“……那个男人事后得知,这个凶徒是一名佣兵,受那名主管的指使来报复他,没有杀他是那名主管要他痛苦一辈子。他确实痛苦,因为等他能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七个月后的事了。就在他再次以为噩梦过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一切只是刚刚开始。妻子忙着照顾他,没有发现十二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等他们把女儿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们这个孩子一定要生下来,因为做引产女儿会有生命危险。就这样,一个本不应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诞生了。
  “可想而知,这个孩子的生命不会像顿河的流水一样平静,他从小没有得到过任何关爱,得到的只是咒骂和毒打。他的祖父恨他,祖母恨他,母亲更恨他,因为他从小就和那个摧残她们的男人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母亲和祖母不止一次把他丢到荒郊野外,希望野狼能把他叼走。可是小男孩却利用一根磨尖的钢钉,一次又一次地从狼口里爬了回来。这时候,家里的人开始害怕他,仿佛他就是那个恶魔,他们用火烧他,引他去触电,在食物中下毒,可是这个孩子得到了撒旦的宠爱,他经历各种磨难活了过来。
  “直到十三岁的一天,喝醉了酒的祖父拿着猎枪,开枪打中了他的脸,这时候,他积蓄已久的憎恨终于爆发了。他夺过枪杀死了祖父和祖母,打晕了母亲,冲出了家门。他参加了佣兵,发誓要找到那个害了母亲和他一生的男人——他的父亲。终于,他在十六岁的时候找到了那个男人,他亲手割下了他的脑袋带回了家。他希望用这颗人头换回母亲的爱,但这时候他的母亲已经疯了,被关进了疯人院,根本认不出他了!”
  说到这里,屠夫沉默了,我也不用再打听了,屠夫为什么变成如此嗜杀的样子,除了和长年累月的厮杀有关外,看来根源就在这里了。我没有说什么“我很同情你”、“听到这个很难过”之类的话,因为屠夫不需要这个。
  “看来有人比我更惨!”我想起自己的经历,和屠夫的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你?惨?嘿嘿!”屠夫阴笑起来,“你离惨还差得远呢!”
  “不惨怨我啊?平白无故地被你个王八蛋给拉进了这个圈子,你说我冤不?”我给了屠夫一拳骂道。
  “嘿嘿!如果那天你不表现得那么勇猛的话,或许我就不会拉你了,谁让你一路杀上天台的?到嘴的肥肉,你会让他跑掉吗?再说了,你杀了杨,2500万美金我向谁要去?”
  “可别提那2500万美金了,我不是还你了吗?还天天挂在嘴边,也不烦!”我刚说完这句话,从对面的路上走过来一群人,远远地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十人,个个全副武装,手上什么都有,AK74步枪,PK通用机枪,RPG火箭筒,82MM迫击炮,看上去像个加强排。
  “这群人够阔的!”这哪里像恐怖分子,有点正规军的意思了。
  “苏禄政府给了2000万美金的赎金,买什么不行?”屠夫把机枪的保险打开,进入了战斗位置。
  我架好枪,从瞄准镜中看去,人群中有几个被绑住的人质被人用枪托顶着向前走,调整放大倍数后,可以看清楚很像照片上的人质,但毕竟经过两个月的折磨,人有点走样,我也不敢肯定是不是。
  “应该是他们了。”队长的声音从无线电中传来,“不要冲动,等他们进村后,我们再动手,现在情况复杂,容易出事。”队长也没有把握能毫发无伤地把人质从匪徒手里抢过来,如果抢不过来那就只有偷了。拯救人质最重要的是人质没有伤亡,否则一切都白费了。
  就在匪徒刚从我们眼前走过还没有到村子边上时,远处便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操!是政府军!”刺客在路口骂了起来,“要坏事,队长!”
  “这里是狼群!这里是狼群!目标已被我们掌握,不要接近布那亚湾。重复,不要接近布那亚湾。完毕!”队长赶忙向政府军呼叫,而我和屠夫已经感觉到事情不妙,我们都听到脚步声了,匪徒不可能听不到。要坏菜!
  “这里是克斯中校,狼群回避!我重复,狼群回避!你们太慢了,交给我们。”亚伯特·克斯中校的声音从无线电中传来,带着一丝骄傲和蛮横。
  “回避个屁!我们已经设好埋伏圈……”队长的话还没说完,下面已经打起来了。近一个连的政府军从屁股后面追上来,前面正前进的匪徒听到脚步声一回头,看到政府军的绿军装,没有任何犹豫地举枪便打。一时间枪声大作,子弹乱飞。两名政府军官兵被第一轮扫射给打倒了,生死不明。政府军也很积极地马上组织还击,弹雨夹杂火箭弹在我们面前来回穿梭,场面一时间煞是好看。
  “怎么办?队长?”我举着枪瞄准端枪看押人质的匪徒,只要队长一声令下就能干掉他。
  “妈的!”队长气得一跺脚,拿着电话大声呼道,“你们是来救人的吗?他妈的匪徒还没撕票,你们就先把人质打死了!”
  “难道我们不还击吗?”那个准将的声音出现在无线电中。
  “有这样救人的吗?他妈的谁教给你们的?麦克·杰克森吗?”队长扔掉无线电,看着下面打成一片的景象,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刚开始政府军的人数占优势,火力明显压得匪徒抬不起头,可是不一会儿,从村庄中陆续跑出五六十名支持者,扛着武器加入了匪徒一方,这下就打成了势均力敌。
  “食尸鬼,我们……”队长正下战斗命令之时,我瞄准镜中的人质突然推开身边的匪徒四下奔逃起来。
  “Fuck!”我咒骂着连连开枪,击倒三个举枪准备射杀人质的匪徒。边上的其他匪徒有的开始逃跑,有的正在交火,剩余的没有得到头领的命令不敢开枪射杀人质,这给了三名人质逃跑的时间,其中两人飞快地向我们藏身的橡胶林冲来。
  “快,快!”看着两名同胞向我奔来,我不禁激动起来,端着枪就想站起来冲出去,却被屠夫一把拉住了。
  “危险!”屠夫拉住我的衣服将我拽回阵地,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个中年人端着AK冲了出来,对着即将奔入丛林的两名人质就是一梭子,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个人胸前爆起数朵血花倒在血泊之中。
  看着两名同胞眼中原本满怀希望和欣喜的眼神,瞬间被不甘和痛苦所代替,我心中有股说不出的难受。虽然这种情况我已经习以为常,可是看到原本完全有可能被救回的同胞死在眼前而自己束手无策,强烈的愧疚像浓硫酸浇在心头,痛得我闭上眼睛,没有勇气再看他俩倒下的场面。
  战士的本能很快便把愧疚赶得无影无踪,我睁开喷火的双眼,搜索那个枪杀人质的混蛋,可是那家伙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气急之下我把枪口对准其他跑得慢的家伙连连射击,不一会儿便打倒了一片。
  屠夫和队长他们看着眼前失控的场面也束手无策,原本是来救人的,可是现在成了这种局面,根本没有再进行攻击的必要了,所以便看着我一个人像打靶一样将奔跑的人群一点一点吃掉,倒是扳机饶有兴致地在边上用MK12帮忙打倒了几个。
  不一会儿政府军便攻下了村庄,匪徒一逃进村庄和丛林,根本就没有办法追踪,看着一群政府军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我们狼群的人真是气得冒火,如果不是他们来搅局,到了晚上我们就可以把人质安全救出,可是现在……看着地上趴着的尸体,我一气之下把一个政府军士兵打倒在地,冲他大喊道:“谁给你们下命令强攻的?把那个混蛋给我叫来!”
第六十六章
保镖
  坐在台北的希尔顿总统套房的窗前,看着楼下忠孝西路穿梭的车流,流光溢彩的台北在夜色中像位珠光宝气的贵妇横卧在淡水河旁。我把手中的半瓶伏特加一饮而尽,气恼地将酒瓶重重地砸在包房的墙壁上,玻璃的破碎声带给人一种宣泄的满足感觉。
  “怎么了?还在生气?”Redback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一串轻微的脚步声过后一双纤手从后面圈住了我的脖子,满头金发的脑袋从我左肩上冒了出来,眨着深蓝色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说呢?”我斜瞥了她一眼,伸手去够桌上的另一瓶伏特加,自从经历了在北国的冰天雪地的一番“熏陶”,我也爱上了这能要人命的烈酒。
  Redback顺手打开瓶盖自己喝了一口后,抿抿嘴把酒瓶递给我,然后站在我背后用手轻轻地在我脑后揉起来,并低下头咬着我的耳朵轻轻地问道:“还疼吗?”
  “疼!”脑后的疼痛让我想起了几天前的一幕。那是在苏禄的丛林中,原本十拿九稳就能救出的人质,却被政府军无聊的“抢功”念头给害死了。看着倒在面前不远处的同胞,我怒不可遏地将下命令的苏禄准将打倒在地,骑在他的胸口想掐死他,结果被边上的美军特种兵用枪托砸在我后脑勺上弄了个“脑袋开花”。由此我们和在场的苏禄政府军以及美国兵发生冲突,现在想起当时的混乱场面不禁有些失笑。当时连队长都气急了,一群人你一拳我一脚地打成了一团。最后我被数百人用枪指着脑袋押进大牢关了三天,骑士他们忙前忙后地才把我救出来。
  听说那位准将硕果仅存的几颗牙齿也被我打掉了,怪不得连队长都被关了起来。听说政府轻易将我们放出来把他气得不轻,扬言要和我过不去,会找我麻烦。像他这种手握实权的人物如果真想整死我,虽不像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却也不是难事。结果吓得队长不顾我的反对赶紧把我派到了台湾。
  今天早上我才下的飞机,在希尔顿等了底火他们一天也没见他来接我,想起不明不白地被赶出苏禄以及死在面前的人质,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本来想喝上几杯解解闷的,可谁知开了头就停不下来了。幸好我受过抗干扰训练,即使用致幻剂,效果也会下降,何况只是酒精。
  闭着眼享受着Redback的轻抚,很舒服!
  隐约地感到屋外走廊上似乎有人在我的门前停了下来,背后的Redback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我也睁开了眼。慢慢地从腋下掏出了MK23,Redback也掏出她的P210,转过身瞄准房门。我的枪永远都是上膛的,只需把保险推上去就可以射击。
  “你是不是拿着枪对着我?千万不要走火哟。”房门把手慢慢地转动起来,门外传来底火和大熊的声音,紧接着大熊他们俩便推门走了进来。
  直到看清两个人的脸,我和Redback才把枪收起来。几年来的战争生涯让人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放松警惕,也不相信任何未经确认的信息。
  “幸福啊!有酒有肉,还有美女相伴。你小子不是来执行任务而是来度假的吧?”底火从桌上的银盘中捏起一片薄饼,蘸满鱼子酱丢进了口中,接着端起一杯酒晃荡着踱到我面前,看着站在我身后的Redback,暧昧地笑了起来。大熊更是不客气地坐到了餐车前直接大快朵颐起来。
  “她好久没有回台湾了,想回来看看,正好和我一路。”我把枪装回枪套站了起来。Redback则看了一眼底火和大熊后,对我说:“既然他们来了,我就去教会了。好久没有回来看看台湾的朋友了,来之前我通知过他们,到现在才过去,估计他们已经不高兴了。”
  “好的,忙完了给我电话。”我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嘴唇,然后拿起椅背上她的外套替她穿上,目送她出了房门。
  “我们逼走了你的小甜甜,今晚你要孤枕难眠了。千万不要恨我们哟!”底火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淫贱地打趣。
  “去你妈的吧!”我拿起一块干贝扔了过去。他来不及抵挡被丢在了西服上,吓得他跳了起来:“尻!这可是我最后一套干净的阿曼尼了!”
  “你没事穿这么整齐干什么?发春了?”我看着自己的杰作,不无得意地笑了起来。
  “工作需要!你以为我喜欢穿这种伸不开腿脚的衣服?”底火气恼地扯了扯脏了的西装,抓起大熊面前盘里的菜肴扔了过来。我就站在那里让他丢,反正我穿的野战服也不怕脏。
  看到我根本不在乎地站在那里,底火没脾气地举手投降:“得了,你穿军服,不怕这些东西,等你也换了正装,咱们再算账。”
  “穿正装?”我笑起来,“最后一次穿正装还是两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呢!”
  “所以是换换口味的时候了!”底火得意地笑了起来,拍了拍边上狼吞虎咽的大熊,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也穿了身西装,不过这身衣服已经被他恐怖的肌肉撑得看上去像紧身衣了。
  “干嘛穿西装?”我非常意外地问大熊。因为如果要出不穿军装的任务,像我们这种身材的人一般喜欢穿运动衣,这样比较利索,不会因为抬个腿就把裤裆撑烂掉。
  “队长没和你说派你过来干什么吗?”大熊酒足饭饱后,推开餐车拿餐巾抹了一下嘴,动作看上去很高雅。
  “没有!”我纳闷道,“我是在那边惹了大人物被发配到这里来的!”
  “噢!”大熊和底火一拍手,忆起我来台湾的原因,两人都笑了起来,“想起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来去打那个准将?他们已经表示愿负全责了呀!”
  “呸!”我一口痰吐在长毛地毯上,鄙夷地骂道,“负责?负什么责?人都死了,说什么负责都是放屁。他能还女儿一个父亲吗?奶奶的!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政府就不心痛。拿我们中国人当实战演练试验品,他以为我不明白吗?狗娘养的!”
  “经历这么多战火,看过那么多的死亡,你难道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吗?”骑士衣着鲜亮地从门外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只袋子。
  “看不看得透和在不在乎,似乎不能放在一起比吧?我理解政党和国家这些上层建筑都是一种利益的体现,民族是共同地域内生活习惯和血缘相同的人群的一种划分,都是一种代号。可是这又如何?看到同胞死在面前谁能没有任何反应?即使我再死一万次,我仍会愤怒。”我一把捏碎了手中的钢化杯。
  “至少应该比平常人更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于做出不明智的事情。你这一次的冲动把当时在场的狼群成员全都带进了一个极为被动的局面。如果当时那个准将一声令下,万枪齐发,你觉得你们八个人能跑得了吗?要是他们死了,是不是你造成的?”骑士把衣袋扔到床上,点了一根烟坐在沙发上看着我。
  “……”听到他的话,我一时语塞。确实,作为一个战斗团体,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得失,而是整个队伍的生死。我当时的行为的确很自私。“是我的错!”坐在床上沉思了一下,我承认错误。
  “没有人要怪你,”骑士笑了笑,扔给我一根古巴雪茄,“只是提醒你而已。听说当时的情况连罗杰都动手了,看来确实发生了令人极为愤怒的事。”
  “现在想来,不管怎样我都不应该动手。如果不是我先挑头,队长是不会动手的。是我太冲动了!”我坐在那里坦承自己的不对,“好了,不说那些事了。你已经明白以后该怎么做了。还是说说现在的情况吧!我来得太急了,还没弄清楚来这边干什么?”
  “没什么,当保镖而已。”大熊看骑士教训完了,赶紧打破这严肃的气氛。
  “保镖?”我挠了挠头,这几年净杀人了,还真没保护过人,一下子还有点不适应。
  “对,保镖。”底火指着我笑了起来,“这家伙的反应就和快慢机当年的反应一模一样,手足无措的!笑死我了!”
  “操!怎么保护人?我可没这方面的经验。”我看过李连杰的《中南海保镖》这部片子,里面的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杀手失败了还可以有很多机会,可是保镖失败一次都不行。”以前我还拿这句话问过我哥,他给我的答复是:保镖失败一次就可以死了。也许他是保护中央领导,所以失败了只有一死以谢天下,对我来说也许没有这么恐怖,但仍让我有点紧张。现在没想到我也有做保镖的时候,不知保护的是什么人?怎么保护呢?
  “这有什么难的?在雇主被害前杀了那个杀手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大熊言简意赅,听得我一愣。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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