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身保镖(精校)第39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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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秋像只兔子似的,在诺大的船舱里奔跑。
  史密斯又打光了一匣子弹,仍然没有击杀叶秋后,心里的怒意便出来了。
  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他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
  对付一个东方的小人物,竟然需要耗费他那么多宝贵的子弹,这是他不可以忍受的。
  他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浪费。当然,这种浪费指的是他爱若生命视做终生伴侣的子弹。
  史密斯将手里的黑色经过特别改造的手枪插回腰间,又闪电般地掏出来两把手枪。这两把手枪一把金黄色,一把银白色,形状相同,却是一大一小,这是史密斯闻名杀手界的子母夺魂枪。
  是枪神史密斯自己设计,并由瑞士一枪械产生厂家特别定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套。
  看到那把枪,叶秋地瞳孔微微地收缩。
  枪是好枪,最恐怖的是他使用的子弹。
  叶秋在一次游历的时候。和一个很有天赋的枪手结为朋友。那个在叶秋眼里已经将枪使用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家伙说他最崇拜的人是枪神史密斯。也是从那个人嘴里,叶秋听说了枪神的种种传闻。
  子母夺魂枪使用的是可以爆炸的子弹。这种爆炸子弹就是普通的子弹在头部装入一滴水银或甘油。子弹击发后,弹头的前冲力会把孔中的那滴水银猛抛在孔后壁上。
  犹如汽车猛然加速时,乘客会紧贴在座位上一样,弹头一旦击中人体的肌肉、软骨或是骨头。就会突然减速。这时,那滴水银就会高速往前冲。它的冲击力足以把子弹的尖头冲开,它会使弹头张开,如同一只手的五指张开或者花瓣怒放时一样。这样的开花弹头再往前推进,能够使人身的肌肉撕开割裂,以致粉碎
  它比普通的达姆弹更厉害,这种爆裂弹在击中人体后会像一枚小手榴弹一样爆炸。日内瓦公约禁止使用这类子弹,可是对于杀手或者雇佣兵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只需要杀掉对手或者目标,至于违背什么公约对他们来说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说违背公约的话,那么他们最先违背的就是人道主义公约,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收割生命。
  原本叶秋还想着迂回奔跑,冲到他面前后就把他给干掉。叶秋就不信他的近身博击和他玩枪的本事一样厉害。
  可是看到史密斯掏出子母夺魂枪来和他玩命后,他就想赶紧拍屁股闪人。这要是不小心被打中了,怕是要被炸得粉身碎骨。
  叶秋有些后悔为何出门的时候没有带把枪在身上了。原本以为任借自己和的身手一定能够轻易地解决这群家伙。没想到却是这么的倒霉,竟然有一个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在这儿等着自己。
  叶秋身体俯冲着不断做迂回动作,而史密斯却举着枪一直快速地跟进着叶秋的动作。
  他没有轻易的开枪,因为他对这种子弹极其的宝贝。这样的子弹只是为了一击必杀的。不是用来打消耗战,那是对它的侮辱,也是对枪神这个称号的侮辱。
  史密斯挡住了前往后舱的通道,叶秋不知道后面小白的情况如何了。但是感觉得到这艘大船正在稳步前进。证明小白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而且,如果小白不会遇到这样变态的高手,那群越南人还不够他塞牙缝地。
  小白在就好了,她也是个用枪高手,特别是来福枪。如果他们俩对拼一番的话,估计这船很快就会被他们打沉了吧!?
  史密斯的心情也并不平静,看着在他面前窜来窜去却不露一点儿破绽的那个矮小恶劣的东方男人,史密斯恨得骂了好几声脏话。
  这是他见过的速度最快。行踪最诡异最难捕捉的对手。即便是他原来狙杀的世界杀手排名第十三位的老鹰,也没有这么地艰难过。
  难道他的实力超越了老鹰?
  史密斯突然间这样想道,这个想法吓了自己一跳。
  这样一座小城,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高手?
  要知道,杀手行业是竞争最激烈最残酷的行业。今天能够杀人,明天也可能被人杀,淘汰率高得惊人。
  能够成为杀手榜排名第十三位的强人,是他一个小人物可以比拼的吗?
  还是,他仅仅是速度快一些而已?
  叶秋知道,总这样也不是办法。
  如果他一直这么奔跑下去,即便史密斯不开枪,自己也会被脱力而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的体力肯定会有所下降。那个时候,就是要露出破绽的时候了,也是史密斯开枪的时候。
  要么退出船舱?可是小白怎么办?难道任由这个强大到变态的枪神溜走,给他下一次出手的机会?
  叶秋不会后退的,即便是史密斯要跑,叶秋想会想尽办法把他拦住。
  叶秋故意露出来一点破绽,史密斯像是没有发现一样,仍然高举着手里的枪,不断地跟着叶秋的步伐而移动着方向。
  叶秋暗骂,这些美国佬还是挺聪明的,吃过一次亏后就不会再轻易上当。
  叶秋怒了,像是失去了耐心似的,自杀般地冲向了史密斯。
  史密斯心里冷笑起来。愚蠢的东方人,你终于发现自己体力不支了吧?
  可惜,我们要说GOODBEY了。
  史密斯双手齐动,一大一小两只手枪同时发动起来,一大一小两颗子弹如离弦的剑般,直刺叶秋的眉心。
  一旦击中,脑袋便会如同被人一拳头砸开的西瓜般,炸成碎片。
  让史密斯不可思议的情况出现了,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刚才专注地盯着那个东方男人的时间太久,导致眼睛疲劳出现幻觉,还是那个东方男人使用了什么奇招。
  那个正在向自己奔跑来的叶秋突然间变成了两个,而且每跨一步,便会多出一倍,几步下去后,他只觉得自己眼前全部都是叶秋的影子。
  这是什么?
  史密斯额头出现冷汗,人生第一次对自己的枪法失去了信心。
  枪手的眼里只能有一个目标,也是他要击杀的对象,现在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的目标。那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史密斯终于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决定,连开三枪。子弹又一次呈品字型的向对手封堵过去。然后收枪,转身就向后舱跑过去。
  当杀手发现无法完全任务时,迅速撤离便是唯一的选择。
  只要他能活下去,他就还会有机会。
  可惜,叶秋下了这么大的本钱,哪还会让他逃跑?
  原本就做着高速运动的叶秋速度再次暴涨了一倍,几米的距离瞬间就到,然后一道银光闪过,史密斯想向后开枪的右手整只手臂便被叶秋切了下来。
  或许是速度太快,史密斯竟然没有感觉得到疼痛。
  知道右手攻击失败后,左手的银白色子枪又举了起来,枪口仍然对准的是叶秋的脑袋。
  唰!
  又是一道银光闪烁,史密斯的左手手臂也被叶秋整只地切了下来。
  两只手是同时落地的,沉重的枪支砸在舱板上发出沉重的响声。
  史密斯惊恐地看着自己掉在地上的手臂,满脸地不可置信。
  如果失去了手臂的话,他还是枪神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他已经成了一个任人宰割的废物。
  叶秋弯起腰捡起地上的金黄色手枪,倒有些爱不释手了,这两把枪要是拿到黑市去拍卖。怕是能拍到数千万美金。
  要知道,枪神史密斯不仅仅是玩枪的高手,更是改枪的高手。他给瑞士那家军工厂设计了一把枪,那家公司才答应单独为他打造这把子母夺魂枪的。
  而且,这应该属于史密斯最后的作品了吧?
  大多数艺术家逝世后,他的作品才会真正地值钱起来的。
  叶秋用那把黄金手枪对准史密斯的脑袋,笑着说道:“枪神。你的上帝在天堂等你。”
第三卷
挺起脊梁做人
第430章
沙滩激战!2VS2!
  史密斯满脸不可置信,更多得是不甘的表情。
  他没想到会输在这个年轻人的手上,难道这就是东方人口中所谓的阴沟里翻船吗?
  做为世界杀手天榜排名第九位的杀手,他有着自己的骄傲。
  他成功狙击过杀手榜排名第十三位的老鹰,虽然费了点儿周折,但是自己豪发无伤,三枪猎杀的榜排行第七位的猛兽,因为那个蠢货没办法挡住自己的弧线子弹,击杀的其它大人物更是不计其数。
  杀人与他而言如家常便饭般的简单随意,而他在杀手界的威名也直逼杀手之王314,因为,得罪了近距离攻击的杀手还可以防备,而得罪了枪神史密斯,那就等着被狙杀吧。
  当然,史密斯得狙击水准也是世界一流的。
  如若不是那令自己无法拒绝的天价酬劳和那个令自己无法拒绝的恐怖组织找上自己,自己怕是也不会来到华夏这座小城来狙击一个小人物。
  以前他杀的人不是一代枭雄,便是一国王贵,华夏国并没有太多的人物值得他亲自过来。
  无论是人还是带有灵性得物体,都应该有和其匹配得尊严,杀死这种可有可无得角色,不仅仅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快感和荣耀,反而让他觉得自己和手里的枪都受到了侮辱。
  更糟糕的是,还要和一群废物一起行动,这是顶尖杀手最难以忍受的事情。
  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们不仅仅帮不上任何忙,还会拖累自己,而杀手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包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杀手里昂就是因为他心中有了包袱,所以他死了。
  既然无法拒绝,那就接受吧,他是第一次来华夏,就当是散散心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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