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身保镖(精校)第52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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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可心和叶秋认识两年,已经非常熟悉了,可在叶秋打趣她的时候,她仍然会羞涩脸红,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道:“在上面呢。”
  “可心,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明皓的声音突然间传了过来。
  明皓知道蓝可心是下来接自己的男朋友的,心里怒火中烧却也没有办法,又担心那个男人不敢进来,直接拉着蓝可心走了,再准备一件小小的礼物,奉上几句花言巧语,说不定就把蓝可心这单纯的小女孩儿给吃了。
  要知道,女人的大脑结构异于常人,有时候她们会精明得可怕,可又时候又弱智得让人恨不得拿脑袋撞墙,特别是在她们特定的日子里面,做一点儿在她们眼里是很浪漫的事,那她们地身体荷尔蒙就会呈几何倍数地增涨。
  都不用怎么哄,就能很容易进入们的身体。
  明皓看得出来,蓝可心现在还是处女,自己喜欢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开苞,再大度的男人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还是凌菲出声提醒,说不如大家一起去门口等,这样的话,可以直接把蓝可心和她所谓的男朋友给请进来,明皓心想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被别的男人带走,不然,今天晚上自己的几十万开销就打水票了。
  于是便带着三女也来到水晶宫门口,正好看到蓝可心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相互依偎。
  蓝可心没想到明皓和寝室的三个姐妹会一起下来,听到他说让自己介绍,就指着叶秋说道:“这是我……我男朋友叶秋。”
  虽然这样当着叶秋的面说他是自己的男朋友让她很尴尬,但是仍然咬牙说了出去,她早就不堪这种被人追求之苦,也想早日恢复自己平静的生活,今天晚上过来也主要就是想和明皓解释清楚,所以就只能厚一回脸皮了。
  叶秋看了一眼明皓,心想,应该就是这个男人来追求可心了,说实话,明皓长得一表人才,而且从外表上看过去气度不凡,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坏。
  要是其它的女人,怕是很乐意接受这种男人的追求,可心,怎么说呢……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叶秋可以肯定,如果当初不是自己在火车上捷足先登占据了她的芳心,或许她对自己的态度也是直接无视的。唐果、林宝儿、甚至沈墨浓都有明显的缺点,或说是容易攻的缺口,叶秋却没有找到蓝可心有什么情感缺口。
  做为一个现代的女大学生,她太清心寡欲了一些,而且,也太容易满足。
  在叶秋和明皓两人彼此打量着对方的时候,蓝可心又指着明皓和三个室友说道:“这是明皓,她是我们寝室的大姐林珍,二姐薛玲,这是三姐凌菲。”
  介绍这四个人地时候,就简单得多了,甚至都没有给明皓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
  叶秋主动伸出手和明皓握了握,他并不会因为有人追求蓝可心就和人大打出手,像蓝可心这样的漂亮女孩子,在学校里没有人追求才是不正常的。
  而且,自己又时常不在蓝可心身边,肯定会被人误会她没有男朋友。
  “你好,我是叶秋。”叶秋笑着说道,主动伸出手和明皓握了握。
  “明皓。”明皓笑着点头。他不确定叶秋是不是那个风靡校园的叶秋,所以也没有说‘久仰大名’之类的话。
  “今天是可心的生日,我们在水晶宫定了个包厢为她庆生,你也一起过去玩玩吧?人多热闹。”明皓笑着邀请道。
  蓝可心看着叶秋的反应,他要是留的话,自己就留下,他要是不愿意呆在这儿,自己也没有必要留下来。
  虽说明皓今天晚上耗费那么多钱购买鲜花和预定包厢是为了自己,可是,这也不是自己强求来的啊。
  蓝可心的爱情观里面没有灰白地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谢谢了。”叶秋点头说道,他并不知道蓝可心地三个室友在里面扮演着什么角色,心里还想着如果就这么把蓝可心带走实在是很不礼貌。
  况且,水晶宫已经是燕京最好的娱乐场所了,自己带她离开也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以选择。
  正在这时,又有一群人赶了过来,为首的正是明皓和叶秋都认识的情歌王子王征。
  王征见到叶秋和明皓站在一起,表情先是一愣,然后便是心中大乐,之前他也打过蓝可心的主意,可是被叶秋这个拦路虎给拦下来了,做为一个失败的竞争,他是很乐意看到叶秋和明皓之间发生一点儿什么事情的。
  “哟,皓哥,怎么都站在门口?”王征笑着问明皓,他假装没有把叶秋认出来,也实在不愿意搭理这个小人物,之前他在学校还有些名声,可是突然间不知所踪,也就在人们地视野中淡去了。
  王征年前和内地最大的娱乐公司麦和签约,很快就会有自己的第一张专辑问世,现在,他在大学城这一块是最风光的明星了。甚至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俱乐部。
  人的地位变了,眼光自然也就高了,更何况,他和叶秋也着实没有什么交情。
  叶秋倒是认出了王征,一段时间不见,这小子越来越有派头了,衣着打扮凡,手上的腕也是一款价值十几万地国外牌子,而且手里还拿着车钥匙,看来他地日子过得实在不错。
  叶秋也没有主动上去热脸凑人家冷屁股的意思,只是拉着蓝可心的手安静地站在一边,脸上挂着淡淡地笑意,这些人,他真得没有放在眼里。
  跟在王征身后的是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男人,大半夜的还跟《黑客帝国》男主角似地带着幅墨镜,头邋蹋修长,跟倒扣在脑袋上的鸟窝似的,他们看着叶秋和蓝可心依偎在一起,眼神都有些怪异。
  “走吧,包厢已经定好了,就等你们来了,都进去吧,再在门口堵下去,水晶宫可是要赶人了。”明皓笑着说道,然后视线在蓝可心脸上定格,专门做了个邀请的手式。
  他是准备光明正大地来竞争吗?叶秋笑了笑,没有在意。
 一行人在明皓的带领下进了包厢,然后都被包厢里面地大簇郁金香装扮所惊讶,一个个地惊呼出声,跟着王征他们这群人过来的还有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孩子,更是满脸羡慕地看着蓝可心。
  心想,明皓一表人才,而且舍得对她花钱,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脑袋秀逗了,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理由拒绝?
  她身边的那个男人长得倒也不错,可是身上的衣服倒是普通了,连个牌子都没有,送去生日礼物个头看起来倒是挺大,但是以这些女人的经验来说,男人送的礼物的珍贵度是和体积成反比的,越是贵重的礼物,反而越是渺小。
  蓝可心一直抱在怀里舍不得丢的大礼盒,说不定装的就是个大狗熊布偶。
  这也怪不得她们见识短,因为叶秋身上的这套装扮确实没有牌子,是在香港的时候为了参加司空图的宴会,西门家族的裁缝为他量身定做的。
  她们都是明皓酒吧的驻唱歌手,平时没少得到明皓的照顾,也都清楚明皓喜欢蓝可心的事情,这个时候见到蓝可心另有所爱,她们心里都有些为明皓打抱不平。
  王征更是唯恐天下不乱,从桌子上取了瓶啤酒拉开灌了一口,跑到音响面前折腾了一番后,拿着话筒说道:“今天,是蓝可心小姐的生日,我们大家一起来祝福蓝可心小姐生日快乐,有一很特别的歌,送给蓝可心小姐,同时也送给我们的皓哥,《今天你就嫁给我》,需要一位女声伴唱,有没有主动走上台的?”
  “我会。”薛玲一脸激动地跑了上去,都不敢正视王征的眼睛,每个人都知道她喜欢王征,但她却不敢向王征表白。
  “好吧,那我们就把这《今天你就嫁给我》送给蓝可心和皓哥吧。”王征笑着说道,台下一群人鼓掌起哄。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


  明皓心里暗赞王征够义气,又怕他这样把蓝可心给气跑,偷偷用眼角瞄向叶秋,发现他正和蓝可心依偎在角落里小声说笑,脸上的表情很是镇定,发现不了任何异常。
  “哼,小子,你就装吧,我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明皓冷笑着说道,他喜欢蓝可心,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的。
  有了男朋友又如何?只要锄头挥得好,哪有墙角刨不倒?
  “叶秋,要不我们走吧?”蓝可心听到王征的话,小脸唰地一下子就红了,被气红的,自己和明皓又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干嘛要这么乱来?
  担心这样会让叶秋生气,就出声说道。
  “为什么要走?”叶秋端着灌啤酒,拉开喝了一口后,笑着问道。
  “我怕……他们这样你会生气。”蓝可心声音怯怯地说道。
  叶秋握着蓝可心地手,用眼角瞟了眼明皓,问道:“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蓝可心脸色苍白,吓得连连摆手,说道:“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他说清楚的,叶秋,要不,我们现在走吧?”
  “那就没必要走了啊。”叶秋捏捏蓝可心的小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眼角突然间变得犀利起来,盯着那群人说道:“既然你不喜欢他,那有没有觉得他们现在的表现很像是一群小丑?”
  蓝可心看了看那群人一脸陶醉的表演,再想想叶秋的话,越得觉得有趣,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自己根本就不喜欢明皓,他们越是表演得欢,不越是场笑话吗?
  说实话,王征的歌唱得确实不错,能够被麦和看中也绝非偶然,薛玲在王征的带动下,也超常水平挥,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
  王征和薛玲合唱结束,屋子里的人热烈的鼓掌,像是要把屋顶也给掀了似的。
  王征又鼓动蓝可心和明皓对唱一情歌,蓝可心当场拒绝,说自己不会唱歌。
  倒是叶秋突然间站了起来,走到王征面前,也不管王征愿意不愿意,就从他手里接过了话筒,说道:“今天是可心的生日,祝她生日快乐,每一天都健康美满,送一歌来表达我的心意吧,《邂逅》,麻烦帮我消音。”
  负责在电脑前选歌的是王征带来的一个酒吧驻唱女歌手,原本是不想给叶秋选歌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在那个男人微笑眼神的注视下,她竟然没办法心生抗拒之心。
  那么干净的笑容,怎么会让人心生寒冷?她想不明白。
第三卷
挺起脊梁做人
第539章
兽血,即将沸腾!
  为了支持冉冬夜的音乐事业,叶秋曾经在一家音响店把她的所有专辑给买完,冉冬夜在身边清唱过好几次,自己没事的时候也会在家里享受一会儿她的语言呻吟。
  再加上《邂逅》这歌实在是太过火热,无论走到哪儿,大街小巷都在播放,他不想听到都难,就像之前周杰伦红火的时候,整个大江南北都在放‘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隔壁家七十多岁牙都掉没了的王老太太都能一边用左腿打摆子,一边出声跟着哼唱几句。
  所以,叶秋也记住了这歌的歌词和曲调,更重要的是,叶秋听得出来,这歌是冉冬夜写给自己的,是属于他们的歌,即便表面上没有承认,内心里,也对这歌有着特殊的情感。
  当然,这歌是一节奏缓慢的抒情歌,就像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一样,轻柔绵伤,却又饱含深情,这样的歌歌词简洁明了,可是唱起来却极难,一般人是很难唱出那种韵味的。
  王征算是个玩音乐的高手,自然知道这歌的难度,特别是最后一段的拖音,即便是由他来唱也会经常走调。
  之前还在惑怎么就把话筒给了他,现在听到他自寻死路的选择了这样一歌,心里又开始觉得庆幸,准备着呆会儿他唱完之后,自己来一个‘专家点评’,把他唱这歌时候的缺陷毫不留情地都给指出来,让他当众出丑。
  “傻孩子,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唱歌来泡妞的。”王征自负地想道,他才是这方面的专家。
  舒缓的音乐响起,叶秋的视线转移到蓝可心脸上,对着他笑笑,然后举起话筒轻声地吟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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