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精校)第6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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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经历,混在了一起,溶于一片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古怪世界当中。
  熊熊的烈焰中,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
  喷溅的鲜血,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苍茫大地上,鲜血汇聚成了河流,滚滚流淌。
  一个雄壮的身影,拔剑自刎……
  狼豺的呼叫声,回响在苍穹。
  刘阚蓦地挣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心跳也快的出奇。咽了口唾沫,他迟疑着站起身来,挑开车帘。
  天已经黑了,马车就停在路旁。
  两匹拉车的马儿,悠闲的在一旁啃噬青草,不远处灌婴和程邈已经点上了篝火,烤炙鲜嫩的肉条。刘阚跳下了车辕,拍了拍尚有些混沦的脑袋,疑惑的向四周环顾一遍。
  这地方很熟悉嘛!
  昭阳大泽,往东边就是昭阳大泽。
  当年他们就是从这里进入昭阳大泽,然后和王陵为首的一干盗贼,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算起来,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可如今想起来,却似乎发生在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
  “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刘阚的询问,灌婴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还怎么走?要不是你那么折腾了一下,现在早就在方与的客栈里睡觉了……现在就算是赶到方与,城门也已经关闭了,有甚用处?”
  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
  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
  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
  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
  “你做的?”
  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
  “灌兄弟的射术,高明!”
  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
  “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
  何止一筹啊!
  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
  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
  “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
  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
  原来是个书法家啊!
  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
  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
  “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
  “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
  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
  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
  这不,就琢磨着……”
  “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
  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
  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
  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
  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
  第五十九章
-
~巨野大盗~
  灌婴的弓非常漂亮。
  以柔韧性极其出众的柘木做胎,配上犀牛角打造,上凃河鱼之胶。弓胎上还缠绕着,一枚枚相互紧挨着的青色铜环。这也使得弓胎的力度和韧性凭空增添了许多,很结实。
  弓弦是用拇指粗细的荆州特产的麋鹿筋鞣制而成,性能极佳。
  长近八尺,几乎有一人高,十余石的力道,折算成后世,足有千余斤,可谓力道惊人。
  典型的故韩弓,而且是名匠打造而成。
  刘阚拉扯了一下,虽稍有些费力,但若满弓的话,并不困难。但是因这一张弓,刘阚对灌婴的看法,显然有增加了几分。这家伙的力气,着实不小……不过这张弓的确不错。
  所谓的燕甲韩弓郢都剑。
  分别代表着三个国家最为精亮的武器。
  不过,郢都剑虽好,终究是难求。十年未必能遇上一把好剑,至于干将莫邪之流,更是百年难得一遇。而相比之下,秦国的剑在个体上绝对比不上楚国,可是能大批量生产。
  这也就是两国最大的差距所在。
  秦国人求的是实用,而楚国人更讲究的,是门面功夫。
  “你别看我,这张大黄弓是我爹当年在大梁古战场上偶然间得到,配以白羽箭,可达四百步的距离。我如今也只能连续挽弓三次,超过了三次之后,再挽弓就力不从心了。
  之所以带这张弓出来,是因为我甚喜欢此弓而已。
  平常只是用六石的黑桑弓,而且这种大黄弓想要在马上挽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步战弓?
  刘阚还是第一次见到做工如此精美,威力如此巨大的弓箭,不由得心中暗喜。
  灌婴笑道:“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无妨。这种神弓留在我身边,也着实是浪费了……不过,你要想使用它的话,最好还是先练练射术。若无百步穿杨的功夫,那就是糟蹋了它。”
  刘阚的脸,不由得又是一红。
  “灌婴,能不能教我射箭?”
  “这又有何难?你若想学习,我现在就可以教你。不过,你要把你那套什么拳法教给我。”
  “成交!”
  刘阚伸出手来,和灌婴击掌盟誓。
  两人相视,蓦地笑了起来。昔日那点恩怨,也随着这一笑,一下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一旁正捧着木简,研究隶书的程邈抬起头,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单调的旅程,似乎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灌婴或是教刘阚骑马,或是教他赶车。
  在晚上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切磋武艺,修习箭术。
  无聊的时候,刘阚还会和程邈讨论隶书的事情。对于程邈而言,外界一点点的提示,都能让他豁然开朗。刘阚有时候就在想,这创造一种字体,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看程邈那一头的白发,就可以知道,他耗费了多少的心神。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绕过了张县,往巨野泽的方向行去。
  巨野泽,是位于大河下游的一个巨大湖泊。远古时期,这里是鲁西南的兖州,也是鲁民活动的中心。在泰山西南和济水中游(今华北平原南部)之间,由于泥沙淤积,而自然形成的一片广袤土地。鲁人西出群山,见此连绵平野,于是就兴奋的称之为大野。
  而巨野,也就是大野的入口处。
  大野河流汇入大野东北部的一片洼地,形成了湖泽。
  南北约有三百余里,东西长大约一百多里。覆盖了极为广袤的土地,一直向北,包括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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