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神(校对)第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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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洛丽塔,我王”。
  “洛丽塔……”,我望着火红的夕阳下那渐渐远去的姑娘,火红的眸子里放出火红的柔光。
  “我王,您……您喜欢那狐族少女,是么?”
  “胡说”,我昂起头冷笑起来:“尽胡扯,我哪只眼睛看上她了?”
  “啊,我王,您的左眼一直盯着她充满活力、轻轻扭动的小屁股呢。”
  “什么?有这种事么,那我的右眼在干吗?”
  “当然也是!”
  “去你妈的!”我一爪子把它揪起来,丢了出去。
  本来我用的力道能让这头魔狈滚出三圈去,不过了彰显我的神威,哈库拉马嗒嗒自已又加了四圈,滚的非常远,结果当他回来时,带回一股恶臭,因为它沾上了一砣屎。
  在我勒令他滚进池塘洗澡的时候。
  哈库拉马嗒嗒在池塘里洗澡的时候,它从身上揪住一个吸血的织虫丢进嘴里嚼着,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地继续拍马屁:“我王,春心动了可不是丢人的事,您那么年轻健壮,您需要诞下属于您的强大血脉,延续我族的存在。
  准确地说,你需要一群配偶,这是多么神圣的事呀!我王,您实在不需要感到羞涩。我和族中的统领们早就盼望着这一天了,啊!我王,可是一个瘦弱的狐女,哪有我族的少女漂亮?”
  随着魔狈慷慨激昂的演说,我族第一统领魔狼低吼一声,几只最符合狼族标准的‘美狼’羞涩地走到我的身边,温驯地俯下了身,准备接受我的宠幸了。
  其实按照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她们也是很漂亮的,匀称的身段,柔滑的毛发,尖尖的耳朵,当然,这种衡量压根没有把她们当成美女来看。
  我注意到,其中有一匹母狼姿色稍差,腰也嫌粗了些,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宠妃,不过……它有点眼熟,我仔细看了看,认出它就是我族第一统领的亲妹妹,假公济私的第一统领。
  真是腐败啊!我想也不想,立即大义凛然地拒绝:“不!我不需要!”这是真心话,曾几何时,我看着它们优美的身段,过度发达的舌腺会情不自禁地流下哈喇子,然而现在我毫无心动的感觉。
  “为什么呢?”哈库拉马嗒嗒很委屈地问,这时它刚从水里爬出来,一身毛湿鹿鹿的贴在身上,老家伙还扭扭捏捏扮小姑娘,真叫人恶心。
  我一爪子把它再次扫进池塘,恶狠狠地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呢?我受够这种日子了,我根本不快乐,在草原上我找不到成人的办法,我要离开这里,去人类世界碰碰运气”。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定要做人呢?”我的魔狈军师和我忠心耿耿的四大统领都惊惶地围上来,伤心地看着我:“我王,不要去,那很危险。人类社会强大的武士和魔法师,不是您单枪匹马能够对付的,这太冒险了”。
  “我知道,我知道”,看到大家这么动情,我心里也不禁有点感动:“我会沿着中央山脉人迹罕至的地方走,一路下去,向沿途的魔兽打听些消息。我必须得离开,我在这里找不到自已人生的位置了……”
  “不懂是吧?不懂就算了,我就算解释给你们听,你们也还是不懂,起码我原本很喜欢它们的”,我用爪子指指那些期待着被我宠幸的美少女狼,苦恼地说:“可是我现在看见它们,一点欲望都没有”。
  漂亮的母狼美少女们一听,齐齐耷拉下耳朵,垂下了它们的头,做出芳心欲碎的表情。但我不相信还没和我交配,它们就对我有了这么深的感情。
  它们是狼族美少女,我接受的记忆中,那个叫散户的人曾经读过一个叫古龙的大能写的书,那里边说,越是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嗯,还有个叫金庸的大能也是这么说的,这一定是他们的切身体会,间接知识的掌握很重要,我相信这些异界人类智者的见解,所以我不屑一顾。
  “我是一定要走的,我走之后,哈库拉马嗒嗒,族中大事由你和四大统领联合决定,有什么行动时你们五个多多商议。我玩腻了人类社会时就会回来的。”
  我吩咐完了,决绝的、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我的成人之路。所走的方向,恰好是生得一汪祸水似的洛丽塔走掉的方向。
  四大统领着高阶魔狼送了又送,直到一处森林边缘才停住脚步,每个深情地望着我的魔狼都流下了伤心的哈喇子,这令我非常的狼心不安,跑出去几里地后,我实在放心不下,于是又一路狂奔回来。
  到了林子边上,我才发现它们还没走,它们一个个又蹦又跳,就跟抽筋似的。有一头狼一条腿蹬在树干上,一边象土狗似的摇着屁股撒尿,一边笑的象只老母鸡似的道:“我王走了,这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半夜起来跑很远的路去方便了,而且还得先挖坑。”
  另一头健硕的魔狼撒着欢儿地喊叫着,它是我的侍卫长:“耶!这下睡觉总算睡安稳了,我王老嫌我睡觉呼噜打的震天响,害的我都不敢好好休息”。
  每头狼都因为它们各自的理由雀跃不已,每个狼都开心的不得了,看到它们开心的样子,我觉的我选择离开还真是对了,这个发现……真他妈的!
  这一次,我真的走了。我还没变成人,但我坚信自已一定能够变成人,我已经给自已取好了一个人类名字,就象人类给他们即将诞生的婴儿慎重地取一个吉祥的名字。
  我的名字叫杰迪。
  杰迪·萨克尔。
  曾经我族没有姓,但是今日至我始,我们有姓了。萨克尔,我永远的怀念。
第5章
当王子遇到王子
  “我是一匹修行十年的狼
  十年修行十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十年的狼
  十年等待十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孤苦无助
  离开你时你正迎着夕阳走向远途
  能不能让我和我共舞,
  你是我不久前放生的红狐
  嗷~~嗷~~嗷呜~~~”
  我唱着莫名其妙的歌,从我遇到天外飞仙那一天起,我就会唱歌了,自已作曲,自已作词,我甚至能唱全七个音阶,全部都是重低音。
  旅行是很愉快的,事实证明天才就是不打群架也是一条好汉,一路上我结识了许多杰出的魔兽,并和他们结下深厚的友谊,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的名声传遍魔兽世界,但我始终没有找到成人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把兄弟,一头人面蛛身的魔兽告诉我,在世界的最东方,在海洋的最南端,有一个叫做诺曼的人类国度,那里有一个达吉神教,该教的女神能够实现别人的任何理想,于是我一路向东南而来。
  有一天早上,我从草丛里爬起来,当时我正在晨勃,我挺着自已的擎天一柱,正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然后找点食物糊口,忽然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我不得不承认,那人的歌声比我七音跑了五音半的歌声要强上百倍。
  于是我放轻了脚步悄然向那歌声走去,就此遇到了和我一生纠缠不清的一些人类。半精灵炽焰、公主海伦、小公主莉娅,当然不都是女人,还有男人,不过这些人可以放在等等等等一类人里。因为在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多姿多采的生命里,只有女人才能增添更丰富的色彩。
  命运之神做为命运的作者,想必也不喜欢他钟爱的男主角身边围着一群臭男人吧。
  我是被一阵歌声吸引来的,那歌声是如此优美,晨雾缈缈,歌声更是缈缈。
  “唇瓣,六月梅熟玫瑰,红,玫瑰,红肤淡,云清月素轻轻,她的脚步蓝眸,海天之合溪水,流,溪水,流心儿,静静夜火轻轻,她的脚步……”
  她的歌声如同天籁,清新空灵。然后我就看到了她的模样,她坐在草地上,丰盈挺翘的臀下垫着一片蒲扇大的叶子,她双手抱膝,下巴抵在膝盖上,就用那么动人的姿势,唱的非常动听的歌。
  旁边有人刚起床,还有人在煮东西,瞧他们狼狈的样子,想来这绝不是一趟很悠闲的旅行。
  “耐心等待虽然天涯徜徉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余音袅袅,优美空灵,我被打动了,我决定放弃拿她们当早餐的想法,只为了那美丽的少女,和她动听的歌声。
  她们似乎要举行一个什么仪式,我看到那少女站起身,拍了拍她结实可爱的臀部,其实她的屁股上很干净,至少以我的卫生标准,看到她那件有点肮脏的浅蓝色裙子时,是这么以为的。
  这少女有一头金黄色的秀发,细瓷般白晰光润的肌肤,娇美动人的脸上有一双珐琅般的水蓝色眼睛,幽深迷人,就象无际的海洋。
  她的双眸温柔、纯净、充满了活力,一袭浅蓝色带着简单珍珠和水纹图案的合体长袍恰到好处地显出她优美动人的身段。
  她的身旁又走来两个人,男的高大健美,一头金色波浪状长发,英俊的脸庞上有一双迷人的眼睛,他懒洋洋地站在那儿,还无聊地打了个哈欠。
  另一位女子同样是一头金发,海蓝色眼睛,这个女人和那少女有七分神似,但是举手投足间那种成熟女人的魅力却不是青苹果般的少女所能比拟的。
  她身穿一件嫩黄色绣着金绦的长袍,柔软的长袍呈显出令人销魂的曲线。精巧细致的五官上方靠近前额的地方束着一顶镶嵌着红宝石的金冕。
  我一看就喜欢上她了,过度发达的舌腺立即分泌出哈喇子,我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决定两个姑娘我都喜欢,免的叫我为难。
  不久之后,我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人类的语言我是和一个吸血蝙蝠妖学的,它也是我东行路上结识的一个很强大的魔兽,它的外形同人类相似,只要不展开它那对布满摺皱的黑漆漆的翅膀,没有人知道它是一头蝙蝠妖。
  它在人类社会生活过,只是后来不小心喝了人类酿制的一种叫做酒的饮料,于是发起酒疯来,被人发现了它的秘密,它几乎被光明圣教的神职人员活捉,并且绑在受刑柱上烧死,最后它总算逃了出来,这个余悸未息的哥们从此再不敢踏进人类社会一步。
  每次它喝醉了,就愤愤不平地对我说:“我只不过一个月才吸一个人的血,而那些贵族们天天在喝人血,结果我是妖孽,而他们是贵族,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创世之神偏爱人类”。我每次听到,都更坚定了做人的决心,当然,必须是做喝人血的人上人,而不是被人喝的。
  我听到那个清纯动人,一如翠绿的树叶上的朝露一般空灵的美少女叫莉娅,是克罗亚王国的小公主。那个体态曼妙,浑身散发着吸引异性气息的大美女是她的姐姐,她叫海伦。
  旁边那个金发青年是海伦的弟弟,莉娅的哥哥,他和我的身份是一样的,都是王子。不同的是,我出现在这儿是主动的自我放逐,而他则是被人赶出来的。他的王国被一个布坦尼的公国给灭掉了,连国王都被人杀了。
  幸运的是,他们逃了出来,还带着一个魁梧的骑士和看起来象是一头河马的管家。他们正在火线授勋,给保护他们逃出来,忠心耿耿的那个魁梧骑士艾格授勋,提拔他为骑士。我明白这是一种笼络人的手段,我也常干。
  我的吸血蝙蝠哥们对人类社会很了解,它告诉过我,授予骑士封号是一件很隆重的事。要成为一个骑士所经历的艰难是难以想像的,一般他们从七岁起就在贵族家干杂活,学习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
  十四岁时,从侍童晋阶为扈从,学习兵器和甲胄的维护,尤其是“骑士七技”:骑马、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然后做三年见习骑士,直至艺成授勋。不过由于授予骑士称号要花一大笔钱来操办仪式,很多见习骑士只能一辈子做见习骑士,距离最后一步只有一步之遥,却永远也迈不过去。
  这个火线授勋的家伙不知道达没达到骑士标准,事急从权,那都很难说的。莉娅小公主步履轻盈、姿态优雅地向他走去。
  那个艾格站的笔直,向她行了个优雅的骑士礼,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和我一样的味道,那东西叫痴迷。
  “这家伙似乎很喜欢莉娅公主”,我冷眼旁观,暗下判断。
  “艾格,你是王国忠诚的骑士,是你保护着我们一直逃到这里,你不止是一个精通剑技的勇士,而且足以承担一个骑士的荣耀,你愿意做我的守护骑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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