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精校)第37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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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来百官惶恐,全不知道什么礼该送,什么礼不该送了,要送礼之前还得先备份礼,买通刘瑾身边的人问个明白,以免犯了他的忌讳,结果层层小鬼伸手要钱,需要花费的银子反而更多了,百官更加怨怒。
  杨凌听了手下的禀报,只觉啼笑皆非:这位仁兄……还真是位搞笑专家。在皇上面前,他八面玲珑,心思机巧,从来不干出格过分的事,可是一到了下边,什么昏招都出来了,这不是变着法儿给他自己刨坑呢么?
  杨凌嘱咐手下静观其变,自己沉住了气在霸州等机会。他和宋小爱、刘大棒槌等人到了胜芳镇时,先期已有六七十名侍卫赶到了,这些全是心腹,化妆成普通百姓包下了一处客栈。
  杨凌到了住处,沐浴更衣,换上一身衣袍,那袖箭火枪仍习惯性地佩在身上,就在房中用了晚餐,便带了四十余名精锐侍卫信步出了客栈,先在胜芳镇街头闲逛。
  胜芳花灯有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盂兰盆会“放河灯”,再就是元宵大苇棚“冰灯大会”,同时镇内举办元宵灯会。由于此地灯会闻名于外,亦有不少外地富绅前来观赏。所以尽管杨凌一副生面孔,却并不惹人奇怪。
  杨凌身穿一袭青衫,一头黑油油的长发挽成一结,用青绸子系上沉香木发箍。外边却罩一袭昂贵的雪白轻裘,面如冠玉,目如郎星,就连腰间一枚玉佩随着步伐轻轻一荡,都透着儒雅风流,瞧得镇上不少姑娘媳妇儿频频回头,投以爱慕欣赏的眼光。
  侍卫们扮作游客,远近散落,杨凌身前只跟着大棒槌和宋小爱。大棒槌身着青衣小……大帽,气势汹汹,一副豪门豪奴模样。
  宋小爱作清秀俏巧的小侍女打扮,黑亮的头发挽成未婚少女的三丫髻,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皮鲜肉嫩,小嘴樱桃,眉目如画,粉脸桃腮,犹如一朵含苞欲放的鲜花。
  这一行三人都有吸引人的本钱,尤其那贵介世家的气派,立即引起了几个扒手的注意,开始有意无意地蹑在了左右。
  刚值傍晚,但是街上已经很热闹了,刚刚走到三岔路口,忽见前边一条凛然大汉,也做秀才打扮,只是那身子段儿实在粗犷,颌下虬髯与在棒槌相似,却环目大眼,极是威风。这样一条威风大汉,路走得却是极是小心,只见他扶着一个身披斗篷,娇娇俏俏的美人儿,正缓缓行于街头,那小心翼翼,倍加呵护的举止,可以看出对这女子是何等的宠爱。
  那女子是个少妇,比虬髯大汉矮了一大头,身材秾纤合度。她头梳盘龙髻,水湖绿织花比甲,窄袖子同色绣富贵花的蜀锦夹袄,迤地百褶裙,小不胜握的小蛮腰上,鸾带里挂了一条隐约可看到金花影的彩巾。
  粉脸桃腮、檀口带媚,一双水汪汪的明眸,一颦一笑风情万种,尽管她所穿的衣裙是冷色,却依然如春水荡漾。款款移动间,裙底弓鞋隐现,这位妇人显然就是那位大汉的妻子。
  这样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却娶了这么一位娇媚可人的小娇妻,杨凌瞧着有趣,不禁注意地看了两眼,发觉那大汉虽粗犷高大,只是天生骨架粗大,看其神情气度却绝非粗人。那大汉也在看他,一番打量,似乎对他一行三人的气质也颇为欣赏。
  二人相视一笑,互相点点头,正要错肩而过,那大汉目光一闪,忽地瞧见一人,不由哈哈大笑道:“封半仙,好久不见,你也来看灯么?”
  这人虽非粗人,可这嗓门实在太大,杨凌等人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看向他招呼的人,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清瘦汉子,唇上两撇鼠须,身上袍子虽显示家境不错,可是缩肩塌背,走起路来有种狼顾之感。
  那人气急败坏,连忙提着袍袂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恨恨地道:“你个赵疯子,别乱嚷啊,我叫封小木,不叫封半仙。你可别害我,杨砍头在霸州城正屠神灭仙呢,谁沾着神啊仙的谁倒霉,镇上的刘大神儿说是跳神时占人家老婆便宜,刚被人家男人剁了一菜刀,都不敢报官呢!”
  被称作赵疯子的大汉畅声大笑,拍手道:“哈哈哈,任你道行再高,神仙也怕菜刀。呵呵,不叫便是,不过你孤家寡人的,怎么有兴致来看灯啊,不是想趁机蒙俩钱儿花吧?”
  那封半仙面皮涨红,赵疯子浑然不觉,又调笑两句才陪着妻子告辞,随风还传来他妻子细细柔柔的声音:“看你,人家又没惹你,何苦这般挖苦?总是给自己惹……”
  杨凌想不到灭神运动如此深入人心,估计神棍在二三十年之内在霸州都休想有市场了,他和宋小爱相视一笑,转身向镇外走,要去瞧瞧久负盛名的胜芳冰灯。
  封半仙见赵疯子走了,恨恨地啐了一口道:“呸!真是个疯子,仗着家里有俩糟钱儿,不把老子放在眼里。”
  这时两个紧跟着封半仙的人追了上来,说道:“丞相,您慢点儿呀。”
  这话声音绝对不大,站在杨凌这儿本不该听到,可是这是三岔路口的出口,杨凌正要往镇外走,风吹得急,正顺向他这个方向,袅袅的话音儿陡地入耳,一闪即逝,却被杨凌听了个真切。
  “丞相?!!!”
  我没听错吧?这是什么称呼?
  杨凌大骇,难道汉唐宋元某位大官人穿越过来了?
  杨凌眼睛发直,目光微微一转,正碰上宋小爱那双古怪的眼神,四目一对,两个人都从对方眸子里读懂了一句话:“你没听错,他喊的就是丞相!”
  
  第340章
满堂皇后
  
  “盯上他们!”这句话还未出口,却见那位封半仙似乎低声训斥了两人几句,然后三人也向这边走来。杨凌忙回过头,拿出公子哥儿的派头,一步三摇地放慢脚步,放他们走在前头,然后转向宋小爱。
  宋小爱会意,已悄声道:“大人放心,我已派人跟上去了。”
  杨凌这才注意到两个村夫打扮的汉子已经紧随在封半仙的身后,不禁赞许地一笑。
  刘大棒槌挠挠头,奇怪地低声道:“国公爷,本朝有丞相么?”
  “有!”杨凌慢悠悠地道:“太祖那一朝有,不过自丞相胡惟庸造反以后就没有了。现在的丞相,其实就是内阁大学士,不过职权与昔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根本无法相比。”
  大棒槌惊讶道:“那……他们喊什么丞相?是不是那人叫成像?”
  杨凌一怔,这他倒是没想到:会不会自己小题大做了,那人姓封名小木,绰号半仙,万一他的表字……咳,一个没有功名,上过私塾识得几个字以算命骗人为业的也有表字?不过也不好说。
  杨凌对自己的判断有些动摇,说道:“不要声张,等咱们的人摸摸他们的根底再说吧。咱们继续逛花灯,说不定还能再碰上他们。”
  此时,行往郊外的人流越来越多。胜芳镇内处处彩灯高悬,富户家中争相攀比,更是别出心裁,广场院子里遍栽花树。不过各家各户这样零散的观灯到底影响效果。胜芳镇外有河淀,到了现代已经干涸成为荒地,但是当时却连绵成湖,鱼虾丰富。
  百姓们在苇荡湖泊边架设彩灯、冰灯,还有灯谜。天长日久盛名远播,许多外地富有人士也在正月十五来赏灯,使得胜芳花灯越来越红火。到了郊外,天色已大暗下来,可是这里却灯火通明,木杆树干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彩色灯笼,缯帛绕树,鼓声阵阵,乐声悠扬。
  地上还有从湖里凿冰垒起的冰灯,玲珑剔透,五光十色,犹如一座座水晶塔、水晶屋,就连杨凌这样见过现代超炫声光效果的人瞧了都心旷神怡,更遑论这些一年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的普通百姓了。
  此时的湖泊岸边,犹如热闹的庙会,富商豪绅还出资搭建了戏台,唱戏的,耍龙灯的,玩杂耍奇技的,热闹非凡。人流熙熙攘攘,孩子们在人群中嬉笑游玩。还有不少带着面具的人,也在其中尽情嬉闹。
  灯节共三天,十四、十五、十六。通常十六还要放焰火,然后节目告终。今天是正月十五,正是最热闹的时候。高大的枯槐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灯笼,变成了一株艳丽的花树,仰脸望树,穿过绚丽的灯影,皎如玉盘的明月高悬在空中,犹如那明月也挂在梢头。
  这三天,就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们也解了禁,可以走出闺房约上三五红颜知交,在灯市上游览闲逛。前方是整个灯会最壮观的地方,二十多株龙爪愧。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了花灯,与长长的数根彩绳攀连在一起,形成一面巨大的灯墙,极为壮观。
  树下满是小商小贩,卖吃的卖玩的卖灯笼、面具,游人拥挤,人声喧闹,大家都兴致勃勃,只顾欣赏美景,没人在意身旁都是些什么人。杨凌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再从伴在他旁边的纤秀身影一相比照,立刻认出就是街口见过的那个赵疯子。
  看得出他对妻子真的很是宠爱,因为怕人多碰到了妻子,他用粗壮的手臂揽住了夫人的香肩,与她指点着彩灯,边行边走。裙袂款摆之下,纤巧的弓鞋,在亮如白昼的灯光下看得真切。
  难怪她的相公这般搀扶,这位俏丽的娘子是一对小脚,那年头,真正裹小脚的女人并不多,许多佳丽都是天足,尤其当时皇家选妃不要小脚,所以北方的高官贵族家更少见小脚女人,杨凌的妻妾就没有一个小脚。
  但是大明中期正是裹小脚的风气渐渐开始流行起来的时候,所以见到俊俏的女人小脚姗姗的也不稀奇。这种风气实害人不浅,到了明末清初时小脚遍地,一遇兵灾人祸,根本跑不起来,只能趴在家里等死。
  杨凌心里记挂着那位莫名其妙的封半仙封丞相,见到这个赵疯子,想起他认得那个封半仙,而且方才见面时对姓封的还颇多调侃,或许能从嘴里套到些有用的情况,于是便向宋小爱使个眼色,举步迎上去。
  “哈哈,兄台,我们又见面了。”杨凌拱拱手,笑容可掬地道。
  他的风度仪表无可挑剔,让人一见好感就油然而生,那大汉扭头瞧见是他,上下打量一眼,也露出笑容,拱手道:“这位仁兄,似乎不是本地人?”
  “然也,在下姓杨名万年,来自京师,游学经历,听说霸州花灯天下闻名,是以前来一观。”杨凌不慌不忙地道。
  “哦,在下姓赵名燧,家中兄弟三人在下排行老大,是文安县的诸生,很高兴认识兄台。”赵疯子对那封半仙说话粗声大气,犹如一个粗人,此时对杨凌文质彬彬,倒也颇为斯文。杨凌见他穿戴就知是个富有的读书人,想不到还是入了县学的,忙拱手施礼。
  诸生就是入了县学的秀才,这样的读书人是比较有前途的,就像同样是学生,人家进了重点高中一样,要中举、考取功名,把握是比较大的。
  “这是拙荆,呵呵,为兄今日就是陪同拙荆来赏灯的。”这位赵秀才是个性情豪迈的人,杨凌又有意结交,三言两语就以兄弟相称了,这时一听赵秀才向他介绍爱妻,那是真以好友相待了,杨凌忙躬身一礼,道:“见过嫂夫人。”
  娇美少妇浅浅一笑道:“杨兄弟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杨凌目光一闪,瞧见旁边树下有个茶水摊子,便笑道:“我与赵兄一见如故,咱们以茶代酒,且去树下叙谈一番如何?嫂夫人行路久了,怕是也要累了。”
  赵燧一听,猛地一拍脑门,怪叫一声道:“哎呀,亏得兄弟提醒,糊涂糊涂,娘子可是行路半天了,一定十分辛苦,来来来,娘子,咱们到茶摊子上稍坐一阵儿,你且歇歇脚。”说着扶了夫人便行。
  他的夫人似乎十分受用丈夫的宠爱呵护,含笑由他扶了去茶摊前坐了,这茶水摊子因是夜间,所以还有夜宵,煮的有各色汤圆,赵燧十分豪爽,各色口味都要了一碗,不但给妻子要了,还给杨凌和随在他身边的两个男仆女侍各要了一碗。
  家仆侍女是不能同主人同桌用餐的,宋小爱就和大棒槌在旁边桌上坐了,赵燧偷偷看了看她们,向杨凌挤挤眼轻笑道:“兄弟好眼光,寻得好一个侍读俏婢,不但美貌,气质亦脱俗。兄弟必是京师名门吧?”
  杨凌脸上一热,含糊地道:“唔,兄弟并非名门,祖上做过官,现在是京师地方的士绅而已,呵呵,兄长过奖了,过奖了。”
  那时富有人家游学的士子,由于尚未娶亲,出门在外又需要女性照顾,家中常为他择选一个美貌的侍女,说是侍读,其实是起食饮居、男女云雨,统统都侍了,运气好的将来正式娶妻后纳为妾侍,要不然仍是终生为侍婢,反正是自家买回来的,自可随意处置。
  这时大明风气,亦是士子秀才们喜闻乐见的雅事,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所以赵燧并不怕当着夫人问起,因见小爱人品出色,这算是一句称道夸奖的话了。
  看到杨凌居然有羞意,赵燧觉得有趣,不觉拍腿大笑。不一时汤圆端了上来,赵夫人用餐的姿态也十分文雅,她这位夫婿却全无读书人的风度,杨凌第一个汤圆吹吹嘘嘘地刚刚吃完,赵疯子已呼噜噜连汤也灌了下去,抹抹嘴巴笑嘻嘻地看他们吃。
  杨凌本就不饿,就势放下碗来苦笑道:“赵兄好快的速度。”
  赵疯子哈哈笑道:“男人嘛,呃……你吃你的,我知道你们京师大户人家吃个饭都讲究得很,不痛快,很不痛快,你吃你的,不用管我。对了,威国公现在霸州正在大肆清剿冒充神灵诈取钱财的一帮神棍,大快人心呐,哈哈,那是你的本家呐,这事你听说了吧。”
  杨凌趁机道:“是啊,一到霸州我就听说这事儿了,不过我是游学经过,回京过完年就出来了,没有霸州城停留,想着赏完花灯就继续南下呢,具体情形还没你了解得多。怎么霸州这里很多神棍么?方才在镇上听兄长作狮子吼,大叫‘封半仙’,吓得那个行人脸上变色,难道在威国公治下,霸州清剿神棍骗徒如此严厉?”
  赵夫人听杨凌说她夫婿做狮子吼,不由噗嗤一笑,赵燧嘿嘿一笑道:“近墨者黑呀,为兄这狮子吼,可是大有来头的,兄弟想学还学不会呢。”赵夫人脸蛋儿一红,手在桌下悄悄掐了丈夫一把,赵燧皮坚肉厚,浑不在意。
  他喝了口茶道:“那是自然,威国公南征北战,是战阵中的一条好汉,惩奸办案也是好厉害的手段,霸州神棍横行,闹得乌烟瘴气,真要整治起来,光是大批盲从的百姓就得闹出乱子,威国公巧施妙计,以神治神,较之战国西门豹更胜一筹,现在霸州可是没有一个神棍敢再招摇撞骗啦。”
  他把杨凌如何巧计整治四圣僧的手段详细说了一遍,杨凌佯作头一回听说,不断抚掌称妙,看得邻桌的宋小爱、大棒槌窃笑不已。赵燧说罢道:“至于那个封半仙,倒是一棍,不过是讼棍,而非神棍。不过他神神道道的也喜欢宣扬这些东西,还曾以这些虚妄之语成全了一双姻缘,所以愚兄见了他有意开个玩笑。”
  “哦?以神佛名义成全一对姻缘?这话从何说起?”杨凌故作很感兴趣地道。
  赵燧倒是有问必答,说道:“这事我也不是十分的了解,只是听朋友说起过。霸州城内有一个讼棍叫王智,专门替人写状纸、打官司,他仗着一支利笔和一张巧嘴,而且和官府交通的关系十分友好,所以赚了不少钱,也算是个富绰之家。”
  赵疯子说到这儿,杨凌一下子想了起来,黑鹞子苗刚被捕入狱,他的瞎眼老母托付的那个讼棍不就是王智吗?这人想来和衙门里的人关系是极好的,不过要价也太黑了点儿,黑鹞子连房带地,还有家里的浮财,怎么也有二百两银子,被他敲诈得干干净净,才把黑鹞子保了出来。扣去交通官府的钱,仅这一桩生意,他就空手入账至少百两纹银,做讼棍做到这份儿上,也算是霸州第一大律师了。
  赵疯子继续道:“王智有个女儿叫王满堂,据说是霸州城第一美人儿,呵呵,其实这话都是街头巷尾一些登徒子的谣言了。你嫂子就是霸州城的人,说起美貌,为兄相信就绝对在王满堂之上,只是有教养的姑娘平素不出闺阁,谁人识得她们相貌?
  那王满堂却是个异数,王智家里也算富有,有宅有地有家仆,可是这个女儿却自幼由得她走街串巷,与人交往,认识的人自然就多了,加上她姿容俏丽,结果就成了名动霸州的一朵花儿。
  姑娘到了十七岁上还没找婆家,王智也不着急,可是有一天这位姑娘做了一个梦,说是梦到一位金甲神人告诉她,她将婚配一位大贵人,那人名叫赵万兴。姑娘就把这个梦说给母亲听了。
  封小木是个讼棍,一向与王智交好,辗转从他口中知道了这件事,便掐指算了一阵,然后斩钉截铁地对王智说这个梦确是神人托梦,不日那个叫赵万兴的贵人就将路过这里,叫他老夫妻千万不要错过了。
  王智半信半疑,不料过了两天真的有位客人路过,上门讨水喝。两下一叙谈,那人就叫赵万兴。王智大惊,他见那人文质彬彬,谈吐不俗,便假意结交,让他在府中住下。一经打探,这赵万兴是个游学秀才,父母双亡,飘流四方。
  住了几天,王智发现那人不但仪表相貌不同凡响,而且能言善道、处事得体,确有贵人之兆,更稀奇的是,他住的客户每日屋顶都落满鸟雀,王智料想他将来必然高中,飞黄腾达,便主动许婚,将爱女许配给他。这桩韵事流传开来,我的一位好友曾对我提及,而我曾托封小木帮我打过一场官司,呵呵,所以见到了调侃他一下。”
  “哦?竟有这样的奇事?呵呵,王姑娘嫁的那位贵人现在何处,可曾飞黄腾达么?”杨凌不动声色地问道。
  赵燧龇牙一笑,嘿嘿地道:“自从王姑娘许了人,便随相公搬出了王家,住在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只是锦衣绮罗的好像生活确实不错。不过说到命中贵人,嘿嘿,兄弟,你真信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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