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生莲(精校)第14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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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谌沫儿的目力比他还要远,此时已隐约看清了那疾奔而来的两名骑士的模样,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她刚刚说过的不屑去看一眼的杨浩。
  ※※※
  杨浩和唐焰焰穿着剥自银州兵身上的袍子,戴着毡帽,以六马换乘,兜了一个圈子,既不去无定河边与木恩等人汇合,也没有掉头赶回芦岭州,而是直奔野离氏部落而来。
  茫茫草原,李光俨区区两百人哪有可能堵住所有的道路,在他想来,杨浩脱险,要么径直逃回芦岭州,要么赶去无定河与他的部下汇合,绝无第三条路走。舍了商队去野离氏部落那是不可能的,他召集横山诸羌靠的是又打又拉恩威并用的手段,如今商队被截留在半路,无法与诸部做生意,他赤手空拳赶去野离氏部落做什么?
  再者说,他身边已没有几人护卫,野离氏部落中此刻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同被他灭寨屠族的羌人部落沾亲带故,如果见他带不来汉人的商贾队伍购买草原上的货物,又见他孤身一人,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杀机,杨浩赶去送死不成?
  以他推测,杨浩赶去无定河畔与商队和侍卫汇合,然后再继续赶往野离氏部落的可能是最大的,因此他带着自己的人埋伏在木恩营盘附近,希望截杀杨浩。可他实未料到,杨浩这个宋人知府,竟是多年来逃亡在吐番人草原上的李光岑义子,如今更在秘密会盟之后成为党项七氏的共主。知己而不知彼,李光俨这一遭可是料错了。
  杨浩那日雨中坐在洞口思量许久,想到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主意,他本没想这么早与夏州李氏的人正面冲突,但是这次李光俨行刺不成,势必不会就此罢休了,只要吐番人给他们造成的麻烦一解决,李光俨必会出兵对付芦岭州。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何况他从赫连将军口中问出了一些极有用的消息,正可为其所用。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险。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璇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璇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璇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耻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婢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蓬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谌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蓬,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推,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模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第212章
运筹帷幄
  
  杨浩这封信写的很快,想要说的话他一路上早已再三思量反复揣摩过,计划通盘在胸,下笔自然极快。他把自己的遭遇、处境、以及对目前形势的分析详尽地写下来,然后便是他的计划,这个计划写的十分详细,所谓运筹帷幄之中,这就是了,准确地说,他说运筹山洞之中。
  他所策划的事,至少也要发生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是他从不曾去过的地方。至于这计划能否成功,那就看事态发展和机遇,与这计划的执行者能否完美的配合了。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这就是能力大小不同产生的不同效果,杨浩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时,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的魔力。软软的一枝毛笔,勾画之间,就将有千军万马去驰骋沙场,去浴血厮杀,就会有无数的家庭、许多的村寨,许多数百年来就存在着的东西因之而毁灭、因之而再生。
  可是,这枝笔又何尝不是如椽之重。重大的责任,无数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肩上,他的一举一动,带来的是一些人的死亡,同时也带给另外一些人生存的机会。你死我活的险恶处境中,判断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这样的权力,又有几人敢去承担?杨浩写完了密信,又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沉思半晌,才把它一寸寸地卷起来。
  宋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军事暗语,一般的军事暗语通常用唐诗来表示,事先确定一些特殊的诗句,分别用来表达军饷、军粮、人马、行军、敌我众寡,这样的暗语所含纳的意思太过简单,是无法满足杨浩这封信的要求的,他需要把他的见解和分析完整地写出来。
  杨浩不是那种粗暴简单的领导者,只要求士卒去战斗,却不告诉他们为何而战。要让士卒全力以赴,那就需要让他们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所在,所以他只能把整个计划完整而详尽地写下来。
  密信卷好,叶之璇便递来一个小竹管儿,杨浩将密信旋进竹管儿,在塞子上涂满粘力极强的胶,将管口拧紧。杨浩现在已秘密设立了一个情报机构——飞羽。“飞羽”现在掌握的力量、拥有的能量当然还非常小,远不能与府州折家的情报司相比。它目前的主要职能仅仅是传递消息,采集情报的作用还非常小。
  不过杨浩的“飞羽”传递消息大量采用信鸽和飞鹰,这一点却比大多数情报机构的效率要高的多,情报的价值就在于快速、及时,拥有最高的速度,这就成了“飞羽”的独到之处。但是采用鸽子和鹰来传递消息,天气的影响、其他飞禽的影响,还有猎人的捕猎,泄秘的机会便要远远高于通过人力传递。
  于是杨浩和叶之璇等人还研究了多种针对不同内容、不同目的的密信的保密措施。像今天这样的紧急军事行动计划,采用的就是这种特殊的胶水和竹管。用这种粘性极强的胶封住竹管之后,想要看到里面的内容,就只有打碎竹管。
  而竹管上有烙印的特殊花纹和暗记,如果信落到别人手中,他掌握了情报内容之后如果想将计就计,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如法炮制,再造出一只一模一样的竹管来鱼目混珠,这样一来一旦信不能准时送达收信人手中,那么这项计划就可以果断放弃,而不会为敌所趁。
  把信封好,杨浩对叶之璇道:“选一只最好的鹰,把这封信立即送回芦岭州,一刻也不得延误。”
  叶之璇抚着站在臂上的雄鹰,傲然道:“大人尽管放心,我训的鹰,每一只都是最好的。”
  他接过竹管,牢牢系在鹰的足上,然后与杨浩一齐到了帐蓬后面。这里围了一个栅栏,摆放着许多以货易货换来的东西,还有一些准备出售的。草原上的人尽管性情粗暴,而且劫掠成性,但那是对外作战时,在部族内部,却少有偷窃、抢劫的事情发生。他们没有公堂和成典的律法,但是族规和乡俗对他们的约束力却比法典更大。
  他们的住处没有围墙,帐蓬也远不及中原的房屋坚固,牛羊等家庭财产到处散养放牧,更加不易看管,但是再穷的人家,哪怕饿着肚子,也不肯钻进别人家里去偷窃,或者偷了别人的牛羊去宰杀,这也许是特殊的生活方式熏陶出来的一种品格,使他们从小就能去遵乎,已把它视为一种本能。所以叶之璇换来的货物大多就堆在这后院里,外面挡着一层摇摇晃晃的半人高的栅栏,却不必担心会有人顺手牵羊。
  叶之璇抚抚鹰羽,振臂一扬,那头雄鹰便发出一声响亮的鹰唳,振翅而起直插云宵。
  帐蓬前面,小野可儿和谌沫儿下意识地仰头一看,就见一支苍鹰箭一般地向远处飞去,二人对视一眼,目中不禁闪过一丝异色。
  一旁,唐焰焰拉着格尼玛泽问清了父亲用她换酒的经过,气愤地道:“世上竟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恨,格尼码泽,你不要伤心了,那样的父亲,你留在他身边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身边已经有一个羌人姑娘,她叫姆依可,很乖巧的女孩子。和你同岁,可是瞧你瘦的,看起来像是比她小了两三岁似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来照顾你。”
  那时节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已经懂得了男女之情,看看这个俊俏的让女人都嫉妒的汉人小哥儿,格尼玛泽脸蛋有些羞红,“他”不但说话和气,更是漂亮的一塌糊涂,如果跟着他、侍候他,格尼玛泽心中还真是情愿的很。可是……
  她有些担心地小声道:“格尼玛泽愿意侍候小公子,可是……阿爹已把我抵给叶掌柜的了。”
  “嗨,不就是叶之璇么,你放心吧,我跟他说一声,你就是我的人了。”格尼玛泽脸更红了,却很开心地用力点头。
  这时,帐帘儿一掀,杨浩快步走出来,对小野可儿急急说道:“快带我去见你的父亲。”
  小野可儿见他只带一个人急急赶来,就知必有事情,要不然他对杨浩始终有些芥蒂,怎会站在这里等他。可他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没有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涵养,一听杨浩有些命令的口气,在自己心上人面前觉得面子上挂不住,登时不悦起来,质问道:“你这是在命令我么?”
  杨浩心中有事,所以语气上有些不太注意,但小野可儿如此不知轻重,杨浩也不禁心头火起。御下之道,宽严相济,一味的随和,是无法树立该有的权威的,杨浩强捺怒气道:“公是公,私是私,小野可儿,我有极紧要的事,这事可不是你能承担得起的,你若对我个人有什么不满,希望你现在能暂且放在一边。”
  小野可儿冷笑一声道:“你有极紧要的事,我却没有。公是公,私是私?我是野离氏的少族长,在我的部落里,公事就是私事,私事就是公事。野离氏部落八千族帐,数万百姓,谁见了我小野可儿不是恭敬有加,你凭什么可以号令我做事?”
  党项七氏歃血为盟,奉杨浩为七氏共主,这就是约束力。虽说七氏各自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可是这个共主却拥有至上的权威,但旁边站着唐焰焰和几个叶之璇的伙计,杨浩却不能明确点明自己的少主身份,他眸中燃起怒火,喝道:“就凭我比你大!”
  小野可儿不屑地道:“你哪儿比我大?”
  唐焰焰早就看他不顺眼,登时抢过来为自己男人撑腰,气冲冲地道:“他哪儿都比你大,不服气吗?”
  小野可儿可不习惯同女人争吵,闻言不由一窒,一旁格尼玛泽怯怯地拉拉唐焰焰的衣袖,小声问道:“他是谁啊?”
  “他是杨大人。”
  各部头人都要敬称为大人,格尼玛泽不知道他是哪一部的大人,却知道地位定然不低,再看向他时,便怀了几分敬畏。
  杨浩沉声说道:“小野可儿,此事十分的重要,如果贻误了军机,你担当不起的。”
  小野可儿是属顺毛驴的,你越强硬,他越反抗,他还待再说,一旁谌沫儿急急拐了一下他的肩膀,低低说了两句什么,好象在解劝他,小野可儿听罢才勉强点点头,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身便走。
  杨浩拉过唐焰焰,小声嘱咐道:“就你话多,还杨大人呢,我现在的身份可张扬不得,我现在去见苏喀大人,你且在这里歇息,我们的身份务须保密。”
  唐焰焰吐吐舌头,连忙答应一声,杨浩便随着小野可儿和谌沫儿急急走开了。
  ※※※
  苏喀作为一族之长,不止拥有着对整个部族的绝对权力,更拥有部落中最大的牛群、羊群,他的帐蓬也是最大的,在整个部落的帐蓬群的中间位置。他的帐蓬周围用半尺高的竹签扎出一个圆形的院落,院落里面一顶大帐,三顶小帐。
  小野可儿引着杨浩到了他的家门,来到那处大帐门口,正要伸手掀帘,就听里边传来一个老妇人咆哮的声音,紧接着便有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毫不示弱地与她争辩起来,两人的语速极快,汉语和羌语夹杂着使用,到底说些什么杨浩也听不明白,但是二人针锋相对互不示弱的语气却是感觉的出来。
  两人争吵的又快又急,中间不时挟杂着一个男人喝止的声音,可是那两个妇人却根本不加理会,争吵的反而更凶了,小野可儿脸上不禁露出尴尬的神色,他扭头看看杨浩,才硬着头皮叫了一声:“爹,有一个要紧的人物前来拜访,需要你来见见。”
  帐蓬里传出“嗵嗵嗵”的脚步声,仿佛那人把满腔怒火都发泄在了脚下,帐帘儿呼地一下掀开,苏喀铁青着脸色走了出来,一见杨浩,他脸上怒容稍褪,愕然道:“少……杨大人,你竟已到了?”
  杨浩颔首道:“到了,却只是我一人到了。有个大变故,需要与你商量一下,这里……”
  苏喀会意,忙道:“你跟我来。”帐中没有他压制,两个女人吵闹的声音更大了,苏喀扭头想要说话,最后却只恨恨地一跺脚,便钻进了另一顶白色的小帐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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