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子(校对)第1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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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天大怒道:“岂有此理!这是什么狗屁的书香门第、诗礼传家!你对令堂至孝,这样的乖女儿是你薛家的荣耀,居然会被他们视为耻辱,这样狼心狗肺、无情无义的混账家人,你不理会他们也罢。”
  乐遥洗净了手,在母亲说话的时候,感觉到她言语之间的淡淡哀伤,就已很懂事地靠在她身边,这时一见叶小天勃然大怒,不禁有些害怕的揪紧了母亲的衣衫。
  薛水舞感激地看了叶小天一眼,低声道:“我们回去吧。”说罢牵起女儿的手,蹒跚离去。
  叶小天看着她的步态,蹙眉道:“你的脚怎么了?”
  薛水舞道:“没什么,只是日间赶路,脚下走出几个血泡。”
  叶小天急忙站起身道:“你怎不早说,今日若不处理,明天如何还走得了路。”
  薛水舞道:“没什么,我撑一下就好。”
  叶小天快步赶过去,蛮横地道:“撑什么撑,这也能撑得?”说完一弯腰,便抱住薛水舞的腿弯,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薛水舞尖叫一声,已经被叶小天横着抱起,她又惊又羞,却挣扎不得,被叶小天抱着,只羞得闭起了眼睛。
  “好轻、好软的身子……”叶小天心里想着,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异常的神色。乐遥一溜小跑地跟在叶小天后面,嚷嚷道:“哥哥偏心,人家也好累了,怎么不抱人家呢。”
  叶小天把薛水舞抱到庙中往炕上一放,不由分说便去脱她的鞋子,薛水舞急忙缩脚,羞叫道:“你做什么?”
  叶小天道:“那血泡要挑破,否则你明天走不了路了。”
  薛水舞道:“我自己来。”
  叶小天道:“你自己怎么照顾得到,事急从权,你就不要矜持了。”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柔美的足踝温滑如玉,叶小天不禁生起一阵想要摸挲爱抚的冲动。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可是头一回摸女人的脚啊,还是如此美丽女人的如此迷人的一双玉足。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薛水舞玲珑小巧的脚丫被他握在手上,只觉浑身都燥热起来,她羞不可抑,大腿都紧张地绷起来,吃吃地应道:“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
第14章
西行之路
  夜色深深,叶小天躺在破庙露天的神坛上,仰望星空,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仿佛一只正在吞吐日月精华的蛤蟆精。
  他肚子里有一只鹅,已经吃得饱饱的,可他心里更想吃掉另一只鹅。那只高高在上的,月华桂树下徘徊的白天鹅。水舞的不幸遭遇,固然令他同情和义愤,但更激起了他赢得美人归的信心。
  叶小天狠狠地发了一个帮他预备媳妇儿出气的宏大志愿:“老子一定娶她过门,和她生上一堆大胖小子,领着老婆孩子回她故乡,好好羞臊羞臊孩子他姥爷和舅舅,他们不是怕丢人么,我就让他们丢人丢到姥姥家!”
  炕上有低低的细语声传来,依照习惯,乐遥正缠着娘亲给她讲故事哄她入睡,这是她贫瘠无聊的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叶小天躺在土台上,隐隐约约听出水舞所讲的是《西游释厄传》,这个故事写成不久,却已风靡一时,叶小天在京城时也听说书先生讲过,不想竟已在此地流传开来。
  渐渐的,水舞讲故事的声音越来越小,终至不可复闻,乐遥睡着了,水舞讲着讲着也睡熟了,房间里顿时静下来,叶小天从破露的屋顶一角,用一双倦眼最后望了一眼寂静的夜空。
  夜空中,点点繁星一闪一闪的仿佛一双温柔美丽的眼睛,叶小天看着那一颗颗美丽的星辰,忽然就想到了薛水舞那双柔美似水的眸子。“我媳妇儿,可真俊呢。”叶小天想着,带着满意的微笑,睡着了。
  ……
  “长长长,长长长长长,再长些,再长些,给我伸到天上去!”起得很早的小萝莉绕着仰躺如蛤蟆的叶小天,仿佛正在扮着孙悟空,手舞足蹈地指挥着她的“金箍棒”……
  薛水舞火烧屁股地从灶台前冲过来,红着脸呵斥乐遥:“去去去,一边儿玩去,别吵醒了哥哥。”说完又羞又怕地瞟了一眼叶小天衣下高高竖起的部位,拉起不懂事的小萝莉逃了出去。
  “老娘又在教训哥哥了吧,大概小安又尿炕了,呵呵……”
  睡梦中的叶小天依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童年的家。一大早,他还在熟睡,耳边就想起了老娘教训小安的声音。很熟悉的童年感觉啊,就连那饭香也一模一样……
  “饭香?”
  叶小天吸了吸鼻子,忽然张开眼睛,一睁眼就看到微白的天空,他的神识渐渐清醒过来。叶小天翻身坐起,就看到正在灶间烧火的水舞:“啊,你怎么起这么早?”
  “你醒了?”水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把下巴埋进胸口:“哦,我担心天大亮后再生起炊烟会被村民们看到,所以早些起来。”
  “哥哥哥哥,你起来啦,来陪遥遥玩!”乐遥闻声赶来,骑着只存在于她想象中的白龙马,非常快乐。
  看着她快乐的样子,叶小天马上也快乐起来。灶间有一道温柔贤淑的忙碌的身影,破房子里有一个快乐玩耍的孩子,很温馨的感觉,这就是叶小天想要的生活。
  “我一定要把她们安全地带回京城去!”叶小天愉快地想着,从神坛上一跃而下,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西方有位费先生,认为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股动力驱使他的一切行为,这个动人就是人的原欲,也就是性欲。原欲作为一种生物本能,如同饥饿一样,需要获得满足。
  不同的是,饥饿感的满足只需要填饱肚子,而要满足原欲,由于外在道德等原因的限制,则不一定通过动物本能的方式来宣泄,他会把原欲转化为其他的方式来宣泄,诸如雄心壮志、诸如好奇心、诸如求知欲、破坏欲、攻击性等等,甚至转化升华为文明的创造源泉。
  对此刻的叶小天来说,他想满足原欲的方式不是简单粗暴的占有,而是通过更委婉的更合乎人类文明的方式——求偶来进行,他要做的显然就更复杂、也更多。
  早上吃饭时,叶小天发现薛水舞似乎没有睡好,她那双漂亮的杏眼里有着隐隐的血丝。
  “莫非因为英俊潇洒如我这般少年与她同屋而眠,所以令这美人儿难以入睡了?”一向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叶小天沾沾自喜地想,马上对未来充满了更加美好的憧憬。
  三人用过早餐,将剩下的肉沥干,摘了几片芭蕉叶子裹好,和白薯一起放在包袱里,穿过小镇继续西行。天还太早,村民们没有这么早起来的,村中街道上静悄悄的,有晨雾袅袅弥漫。
  一户人家院子里,一个胖大妇人,披头散发,叉着她那能劈成三个薛水舞的肥硕腰肢,乜着一墙之隔的邻居家破口大骂:“不要面皮的贼儿娃子,连我家正下蛋的大白鹅都偷,一定生孩子没屁眼儿!”
  薛水舞悄悄睃了叶小天一眼,埋头疾行。纵然是不懂事的乐遥也有些心虚,牵着娘亲的小手一溜儿小跑,唯有叶小天面不改色,挺胸昂头,步履从容如闲庭信步。
  等到日上三竿,农民们扛起锄头姗姗下地的时候,又有人站在田间地垄上,指桑骂槐地大骂某某怀疑对象缺德带冒烟地偷了他们家的白薯时,叶小天“一家三口”已远远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
  叶小天低估了湖广道路复杂的程度,这里山多水多,可不像北方有那么多道路四通八达,他们要在起伏的群山中找出一条向北的安全通道很困难。
  经过一个镇子时,叶小天向城中商贾仔细询问了一番,获悉再往西走百余里,有一条于群山之中向北的道路,此时他们离开靖州已远,势必不能回头,只好硬着头皮一路向西,继续前行了。
  在叶小天心里,他已经把薛水舞看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向她表达,尽管他胆子很大,可是在情场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初萌情窦的少年罢了。
  叶小天和心目中的娘子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他和乐遥小妹妹的感情却是一日千里。在叶小天面前,乐遥也像在娘亲面前一样,开始自称起宝宝来。
  叶小天背着乐遥,走在西去的山路上,薛水舞伴在他的身边,因为已经习惯了步行,她的脚步比从前轻快了许多。夕阳的红光将他们跋涉的身影沐浴其中,为他们的身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缘。
  乐遥趴在叶小天的肩上,乐此不疲地继续着她的角色扮演游戏:“哥哥,我们现在就是去西天取经,那你扮演谁呢?”
  叶小天笑道:“我扮演猴哥呗,我保护你们,打跑一切妖魔鬼怪。”
  “猴哥?那你会七十二变吗?”
  “这个……不会。”
  “不会七十二变怎么能演猴哥。”
  “这么说,你一定最适合演猪八戒了。”
  杨乐遥摸摸自己的鼻子、嘴巴,惊奇地道:“为什么呢?宝宝的鼻子不长,耳朵也不大呀。”
  叶小天笑道:“可是你很能吃啊。”
  乐遥马上像小猪似的嘟起了嘴巴:“宝宝才不要当猪八戒,宝宝要当伶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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