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子(校对)第56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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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莹莹被这蜜一样甜的情话打动了,温婉地贴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那甜蜜温馨的感觉。
  “呃……咳!”李博贤不合时宜地咳嗽了一声,叶小天和夏莹莹扭头望去,李博贤笑吟吟地道:“恭喜两位,虽经风雨,终见彩虹!”
  夏莹莹赶紧向他施了一礼,诚心诚意地道:“找碴儿大叔,多谢你啦。”
  刘恒邑被同僚架着,一看夏姑娘向李博贤道谢,感觉自己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如果不说点什么,实在没有存在感,他马上挣扎站好,慷慨陈词道:“姑娘,你不必道谢,我等御史,内存忠厚之心,外振正直之气,素以纠察过失、匡扶正义为己任。
  权者,人君统驭天下之具,岂可公器私用,滥施不法。圣人有言,凡有害于社稷人民者,皆为罪也!吾等科道,凡有益于国家者,虽死而不顾,日夜忧惧者,唯恐不能舍身以报国家……”
  刘御史比李御史还能说,出口成章,听得夏莹莹一愣一愣的。叶小天却敛了笑容,非常郑重地向他们行了一礼,肃然道:“各位大人,叶某多谢啦!”
  这些科道官可能有些愚腐,可能为了维护言官的责任、为了追求清廉之名有些走火入魔,可是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个奇葩群体的存在,在遑遑天威之下,他能全身而退?
  对叶小天来说,这些科道官就是大明最可爱的人!
  ※※※
  中官儿,又叫中官坟,是埋葬太监的地方,即后世之中关村。因为太监被称为中官,所以专门辟给他们的这块坟地,就叫中官了。只是后世嫌不好听,改称中关。
  这个地方也不仅仅是用来埋葬死去的太监,一些还活着,但因年迈已经不能侍候人的太监遣散出宫后又无亲人的,也自发聚集到此地盖屋生活,同时给死去的老伙伴们看看坟。
  所以这个地方,白天死气沉沉,晚上阴气森森,基本上没人来。
  沦落到这里的太监大多很穷,可是他们在宫里一辈子,大多也能有点积蓄,再加上无儿无女,没什么消费,有的临死之前尚还有些许积蓄,就会带进棺材里了。
  但是这笔钱多也多不到哪儿去,而且古人大多相信一点:太缺德了是要遭报应的。最缺德的事儿是什么?不是踢寡妇门,而是刨绝户坟。人家都无后了,死后连血食祭祀都没指望,你再刨人家的坟,那不是极损阴德的事儿么,所以就连泼皮无赖对此也颇为忌讳,轻易不会潜至此处,打主意从太监们的坟茕里寻财路。
  不过,万事无绝对,有些人就是不在乎的,尤其是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比如李进忠。
  李进忠,北直隶肃宁人,今年十九岁。他自幼家贫,整日里混迹街头,跟着一班泼皮无赖厮混,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因为各个行当都干过,居然懂得骑马射箭,多少有些本事。
  李进忠好色、好赌,凭着他的机灵劲儿以及比起其他同行多少强些的本事,偶尔还能赚些外快,但他一文钱也攒不下,全都用到女人的肚皮和赌桌上了。
  不过,小赌怡情,大赌哪有发财的。饶是李进忠机警,还是着了别人的算计,前两天在赌桌上一下子输了一大笔钱。对方是一个很有势力的大泼皮,手下几十号人,李进忠哪里敢欠他的赌债不还,可一时之间,他实在无处筹措这么大的一笔钱,便把主意打到了中官坟的太监们身上,干起了盗墓的勾当。
  夜半三更时分,李进忠提了一把短锹,揣了一只蜡烛,鬼鬼祟祟地潜进了中官坟。那些老太监们的居处是一片低矮交错、混乱不堪的平房,为了谋生糊口,不少太监在院里都养了鸡鹅一类的家禽。如果李进忠想潜进去,势必惊动这些家畜。不过李进忠本来的主意也不是打这些活着的太监的主意,他的目标在那些坟茔。
  李进忠因为欠了赌债还不上,白天刚刚被债主带人狠狠地打了一顿,此时一瘸一拐的。他提着短锹,蹒跚地绕过平房区进了坟地,四下看看无人,便随意选定一处坟,壮起胆子挖了起来。
  这是一座新坟,土质松软,比较容易挖掘,饶是如此,待那一口薄棺露出来,李进忠也累出了一身臭汗。求财的贪念压住了他心中的恐惧,李进忠跳进墓坑,从后腰里抽出撬棍。
  那棺材就是几块薄木板充数,轻轻松松就撬开了,李进忠点燃了蜡烛,往棺里一照,因为是刚刚下葬的尸体,尸体还没臭,李进忠很满意。他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新坟,也是担心老坟的尸毒和恶臭,他不是专业的盗墓人,一旦弄不好,再染一身尸毒重疾,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进忠在尸体上摸索起来,谁料他摸了半天,竟未找到一件值钱的东西,那尸体身上穿的是太监服,拿出去也换不了两文钱,李进忠想到自己欠了赌债,再若还不上,被债主抓住不是砍手就是剁脚,必成残废,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李进忠一把揪住那太监尸体的衣领,狠狠地抽起了他的耳光:“你个王八蛋!你个死老公!亏你还是混宫里的,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个王八蛋!”
  李进忠一边骂一边抽,不提防那尸体被他抽打着,忽地呻吟一声,竟尔张开了眼睛,李进忠这一惊非同小可,尸变了?李进忠吓得嗷地一声叫,就要手足并用地爬出去。
  但这新坟土质松软,他仓惶之间手脚又不大听使唤,手忙脚乱地挣扎半晌,却没爬出多高,足踝被那“太监僵尸”冰冷的手指一把攥住,尖叫道:“别……别打了,救命啊!”
  “救命啊!”李进忠也尖叫了一声,突又一怔:“不对啊,该我喊救命才对,这僵尸喊什么救命?莫非……”
第41章
祸兮,福所倚!
  徐伯夷竟然没死,这真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当时徐伯夷只是被打晕过去,闭了气。三德子弄明白被“打死”的可怜太监是他后,倒是有些可怜起他来了。
  要说起来,到宫里做了太监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辛酸血泪,要想出人头地就得往上爬,想往上爬就得把竞争对手往下踩,人人如此。虽说这小白吃相有些难看,而且对他产生了直接威胁,可人既已死,也不必和他计较了。
  三德子便叹了口气,吩咐人给他准备了一具薄棺,送去中官坟埋了。一具薄棺花不了几个钱,不过毕竟算是入土为安了。
  在宫里做老公的,今生几无指望,如果死了也不得安生,谁还能安心做事?所以除非是冒犯了宫中贵人被处死的,否则哪怕他身无分文,料理不了自己的身后事,宫里大太监也会出点钱安葬他,这和逢年过节要给那些苦哈哈的小太监赏压岁钱是一个理儿。
  徐伯夷被盛敛装棺,葬进了中官坟,到了午夜时分本就要悠悠醒来,只是棺中空气稀薄,延缓了他苏醒的时间,这时恰好李进忠赶来盗墓,棺椁一开,新鲜空气涌入,再被李进忠一阵掌掴,徐伯夷便适时醒来。
  “你……你没死?”李进忠颤颤巍巍地问了一句。
  徐伯夷听他这一问,意识清醒了些,这才发现繁星满天,再一看四周情况,顿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徐伯夷道:“我……没死,只是被人打得闭过气去,你……你是什么人?”
  其实徐伯夷看到立在棺沿上的蜡烛,以及杵在旁边的铁锹,心中就已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不过对方因此救了他的性命,否则一旦他醒来,恐怕只能活活窒息而死,所以心中倒没有什么憎恨。
  徐伯夷紧跟着便道:“啊!原来你是盗墓的。”
  徐伯夷吃力地坐起来,道:“生计无着时,便是取用些死人之物,原也无可厚非。只可惜,在下身无长物,现在谢不得你。不管怎样,总是因你才救了在下的性命,兄台,多谢了!”
  李进忠听他一口道破自己身份,不由得恶向胆边生,手已抄向铁锹,准备一锹拍死他,再把他埋回土里,反正是早已判定死亡的人,不会惹出官司。可他听徐伯夷这么说,手上又是一松,如非必要,他也不想杀人。
  徐伯夷这半生经历何等传奇,由一介书生而至举人,由举人而县丞,由县丞而山贼,由山贼而中官,见过太多、经历太多,同样气运的人只有一个:叶小天!
  只不过他们俩是一个在走幸运,一个在走衰运罢了。李进忠的这番小有动作,全被徐伯夷看在眼里,顿时明白了他的打算。徐伯夷心中一紧,急忙又道:“咱家在宫里时原本也有些积蓄,兄台救了咱家的性命,咱家不是知恩不报的人,明早回到宫中,定有重谢。”
  李进忠整日厮混于市井街坊,是个油滑伶俐的泼皮,一听居然还有谢礼,杀心更是不见了踪影,马上热情地说道:“看样子在下要小了公公几岁,怎敢在公公面前称兄,我姓李,叫李进忠,公公唤我小李就成。”
  徐伯夷听到这里心中一宽,道:“好兄弟,这半夜三更的,你可有什么去处么,先带哥哥去歇一歇,明儿一早你送我去宫门处,在那儿等我,咱家进宫见了皇上,便取银子谢你。”
  李进忠一听“银子”,马上连声答应,像个孝子似的把徐伯夷殷勤地从棺里扶出来,收了蜡烛,提了铁锹,扶着徐伯夷离开了中官坟。
  ※※※
  已过午夜,驿馆中三娘子的住处依旧灯火通明。
  叶小天听莹莹说了她如何造势救他的过程后中,固然更是爱煞了莹莹,可也很感激三娘子。三娘子为他们做大媒,她的身份非常特殊,对皇帝而言,就是一种特别的压力,对弹劾天子的御史们来说,也就更多了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
  可作为三娘子来说,虽说她也是事实上的一方领袖,而且以草原之辽阔,占据地利人和的草原部落纵然不肯臣服于大明,大明也很难似成祖时候一样出兵征讨,但三娘子是自始至终贯彻臣服大明国策的人,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出明显会惹得皇帝不悦的事来,而且是在帮助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这就难能可贵了。所以,叶小天携夏莹莹备了礼物登门,向三娘子郑重道谢。
  夏夫人听说女儿成功说动科道言官,无惊无险地救了叶小天回来,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虽然夏夫人不像莹莹一般天真烂漫不解世事,可也是经由此事,才真正体会到中原朝廷与他们贵州有着何等的不同。
  言官?不管什么官,敢挑战他所隶属的土司首领,在他们那儿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更不要说居然还真的成功了。夏夫人赶到驿馆,便也适逢其会,成了三娘子的座上宾。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夏夫人只能把叶小天当成自己女婿看待了。丈母娘看女婿,那是越看越有趣,可对女婿来说便难受得很了。岳母大人在座,叶小天不想装也得装着点儿。
  他和莹莹久别重逢,又甫经大难,如果没有夏夫人在座,想必会亲热得很,可现在当真是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视了。如此一来,叶小天只好打起精神与三娘子喝酒。
  叶小天也跟着莹莹叫三娘子为三姐,三娘子性情爽快,和叶小天甫一接触,就很喜欢他的机灵劲儿,很痛快地认了他这个弟弟。
  三娘子其实是很好酒的,而且酒量很大,参加宫廷御宴的时候,她也要维持一方领袖的形象,不可能开怀畅饮,此刻却又不然,而且同饮的人又很讨她喜欢,三娘子开怀畅饮起来,特意前来致谢的叶小天又岂能不陪?几碗酒下去,叶小天的眼神儿和舌头就直了。
  他的心里倒还清楚,明白在未来丈母娘面前应该维持一个好形象,可惜身体不听使唤,叶小天既想给恩人三娘子留个豪爽大方的好印象,又想给丈母娘留下一个沉稳成熟的印象,结果便是两面为难了。
  这时呆萌呆萌的夏莹莹的短板便又显现出来了,她是极爱叶小天的,可这时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帮叶小天解围,她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这时该帮自己男人解围。
  叶小天面笑心苦地端起酒碗,故作豪爽地一饮而尽时,莹莹姑娘在一旁鼓掌叫好,为她的心上人加油鼓劲。叶小天努力地让自己咬字清楚,实际上口齿不清地讨好丈母娘时,莹莹就美滋滋地坐在一旁看着,只觉自己男人憨态可掬。她只觉得,自己喜欢,她娘就一定喜欢。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莹莹,独一无二的莹莹。
  夏夫人微微蹙着眉,担心地对叶小天道:“小天,今日凭着三娘子及朝中众言官的帮助,你算逃过了一劫。不过,皇上吃了这么一个哑巴亏,会善罢甘休么?他可是皇帝呀,我看,咱们还是尽快返回贵州吧。”
  叶小天看了看游弋在门外的几个带刀武士,他这未来岳母过来的晚,对朝廷上发生的事并不全部了解,只当门外那些侍卫是三娘子或叶小天的人,还不知道那是皇帝派来的人,叶小天现在正处于软禁状态。
  莹莹对母亲道:“娘,小天哥现在走不了,皇上虽然不再为难他,可小天哥杀死四个大土司的事儿,皇上还没处治呢。”
  说到这儿,莹莹忽然沾沾自喜起来,转向叶小天道:“小天哥,你真好本事呢,嘻嘻,那可是土司呀,你不但杀了,而且一杀就是四个,你好厉害好厉害!”
  叶小天现在心智尚还清醒,但已不大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那烈酒现在对他来说跟喝水没什么感觉,因为他的味觉器官已经完全麻木了。听了莹莹的话,叶小天就像陪三娘子喝酒一样,举起酒碗,豪爽地一饮而尽。
  夏夫人看着这对活宝,又好气又好笑地道:“你们啊,真是不知道愁,如今这般模样居然还能喝得下去。如此说来,皇上已经留了后手了,他若在此事上找你麻烦,该当如何是好?”
  “伯……伯母不必担森,皇……皇桑今天呼……呼了软,就……就没办法再严……严惩我啦……”
  叶小天大着舌头安慰了岳母大人几句,比叶小天几乎多喝了一倍的烈酒却浑若无事的三娘子笑着帮他解释道:“小天说的是对的,夫人不必担心。皇上若横了心于今日害了小天的性命倒也罢了,他既已向朝臣们让步,就算小天本该严惩,再议其罪时也只能从轻发落了。”
  三娘子笑吟吟地看向夏莹莹,道:“小妹子聪明的很呐!你这一招既出,皇上再想严惩小天,无论他是否出自公心,天下人都只会认为他是公报私仇了。
  今天既已免了小天一死,这严惩的底线也就确定了下来,那就是绝不可能判处死刑。既不能判死,判重了对皇帝来说又有什么意思?而且还会招来天下人的嘲讽讥诮,那些科道言官更不会轻易罢手,这种情况下,从轻发落是皇帝最明智的选择。”
  夏夫人听到这里,不禁长长地吁了口气,道:“既如此,老身就放心了。”
  夏夫人之所以这么相信三娘子的判断,是因为三娘子本身也是一方政权的最高统治者,是整个东方所有政权之中,势力仅逊于大明的蒙古帝国的“女皇”,同样是站在一个王国巅峰上的最高统治者,她的判断,当然比任何人都更有信服力。
  叶小天大着舌头道:“桑……桑姐说……说的对!不过,光这样还不够,祸兮……兮……福所倚……皇帝这条大……大……大腿抱不了啦,我们得趁机另……另抱一条。”
  夏夫人关切地道:“你又想做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要再生是非了吧!”
  “呼……”
  装了一晚上相的叶小天终于装不下去了,他身子一歪,就躺到了莹莹的大腿上,呼呼大睡起来。
第42章
大智若愚
  清晨,叶小天悠悠醒转,只觉口干舌燥,正要起身拿杯水喝,忽然觉得大腿发麻,睁眼一看,就见莹莹抱着他的大腿,蜷缩着身子,像只小猫儿似的睡得正香。
  叶小天敲了敲脑袋,脑海中依稀还记得昨晚岳母大人和三娘子都在,他是去向三娘子道谢的,三娘子置酒款待,莹莹一旁陪着。有岳母大人在,怎么会容他们二人宿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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