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孤星血泪(校对)第1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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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波趣先生哼着鼻子对我讲了几句羡慕的话以后,便说:“一想起我当初聊尽犬马之劳,成全了你今天的发达,我就深感有幸,不胜快慰之至。”
我请求潘波趣先生千万记住,这事不可再提,连口风也露不得。
潘波趣先生说:“我亲爱的年轻朋友,假使你允许我这么称呼你的话——”
我咕哝了一声:“当然可以,”于是潘波趣先生重又抓住我的一双手,他的背心也随着起伏不已,俨如动了真情,只可惜这一起一伏的地方并不是心房,而是远在心房下边的肚皮。他说:“我亲爱的年轻朋友,请你放心,你走了以后,我一定竭尽绵薄,让约瑟夫牢牢记住这件事——约瑟夫!”潘波趣先生这句话是起誓的口吻,怜悯的声调。他又连喊了两声:“约瑟夫啊,约瑟夫!”说完便大摇其头,还用手敲敲脑袋,表示他了解约瑟夫的缺陷何在。
潘波趣先生说:“不过,我亲爱的年轻朋友,你一定饿了吧,你一定累了吧。请坐吧。这一只仔鸡是从蓝野猪饭店买来的,这条舌头是从蓝野猪饭店买来的,这一两件小点心也是从蓝野猪饭店买来的,希望你别看不上眼才好。”潘波趣先生刚坐下去又站起来,说:“我面前的这位官人,在他幸福的童年我不是还逗着他玩儿过吗?我可不可以——我可不可以——?”
他所谓“可不可以”,意思是说,可不可以跟我握握手。我表示可以,他就狂热地和我大握其手,然后重新坐下。
潘波趣先生说:“这里有酒,我们来喝酒吧。让我们向命运女神致谢,但愿她往后挑选起她的宠儿来,都能像这次一样有眼光!”潘波趣先生说到这里又站起来,“有这样一位幸运的官人在我面前,给这样一位幸运的官人举杯敬酒——我实在不能不再请问一声——我可不可以——我可不可以——?”
我说,可以,于是他又跟我握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把酒杯底儿朝天一亮。我照样干了一杯,谁知酒一下肚,酒力立即上冲头脑,我看我在喝酒以前即使先来个两脚朝天倒竖蜻蜓,大不了也不过是这样头昏眼花罢了。
潘波趣先生把肝翅(5)和舌头的精华部分都敬给我吃(再也不像当年那样专拣猪身上那些不尴不尬的部位给我吃了),相形之下,他对自己的口腹就一点也不照应了。他还指着盆子里的鸡,感慨系之地说:“啊!鸡呀鸡!当你还是个小雏儿的时候,你哪里想得到自己未来的命运!哪里想得到要在寒舍成为一碗菜肴,给这样一位……你不妨认为这是我的一个毛病吧,”潘波趣先生说到这里,又站起来问我:“我可不可以——我可不可以——?”
点头称可的例行手续,看来已经多余了,所以他说着马上就来跟我握手。他几次三番来这一套,怎么没有被我手里的餐刀割痛了手,我实在想不明白。
他扎扎实实吃了几口,这才接下去说:“还有你的姐姐,她一手带大了你,面子上多有光彩!不过替她想想也可怜,挣到了这份光彩却不能充分领会。可不可以——”
我一看他又要伸过手来,便连忙打断他说:
“让我们为她的健康干杯吧。”
潘波趣先生大嚷一声“这才对啦!”身子随即向后往椅子里一沉,这一阵连赞带叹,早已累得他精疲力竭,接下去他又说:“这才是有情有义,阁下!”(我不知道他这一声“阁下”叫的是谁,不过肯定不是叫我,而屋子里又没有第三个人!)“这才是个心地高尚的人,阁下!总是那么体谅人,那么殷勤待人。”这位奴颜婢膝的潘波趣先生连忙放下他那杯碰也没有碰过的酒,重新站起来说,“在凡夫俗子看来,也许会觉得我唠里唠叨——可是我还想说一遍,可不可以——?”
他和我握过手以后,便重新坐下,为我姐姐干杯,说:“她动不动就发脾气,对她这个错误我们当然决不能视而不见,不过,她总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吧。”
大概就在这时候,我注意到他脸上渐渐红起来了,我自己也似乎满头满脸都渍在酒里,火烧火辣。
我对潘波趣先生说,等我的新衣服一做好,打算先送到他家里搁一搁;他一听我这样抬举他,高兴得简直得意忘形。我又向他讲明理由,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免得拿到村里去惹人注目;他大为赞成,把我这个打算捧到了天上去。他说,除了他之外,什么人也不值我信任;又说——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老话,他可不可以?接着,又疼爱备至地问我可还记得小时候跟他一块儿做算术游戏,可还记得大家一起上法院去替我办理拜师手续,总之,无非是要问我可记得他始终是我心心相印的知己,是我最难能可贵的朋友?我喝的酒即使加上十倍,我也不会糊涂到那种地步,我可决不承认他跟我有过那么好的交情,我的心坎深处也万万容不下这种想法。可是尽管如此,我记得有一点当时还是给他说得动了心:我认为我以前的确对他误解太深,认为他其实倒是个卓有见识、注重实际、心地善良的大好人。
他逐渐把我当作了无话不谈的密友,到后来把自己的买卖也提出来向我请教了。他说,现在倒是有个机会,只要能把店铺门面扩大一下,就可以把粮食和种子这两行合而为一,由他垄断;这种事无论在我们那一带,还是在附近其他地区,都是空前未有的创举。他认为万事俱备,只要增添资本,管保财运亨通。就是这么几个轻巧的字儿:“增添资本”。在他(潘波趣)看来,假使谁愿意投资,做一个不出面的股东(所谓不出面的股东,就是说,什么事都可以不用操心,什么时候高兴来就来一趟,或是派个代理人也行,只要查查账目,每年两次把高达百分之五十的盈利装进腰包就是了)——总之,在他看来,这是一位有胆识、有资财的年轻绅士大展宏图的绝好机会,值得考虑。只是不知我意下如何?他很倚重我的意见,不知道我意下如何?我随即发表我的高见:“过一阵再说!”我这个意见含义既极深远,态度又极明确,他一听大为感动,就再也不问可不可以跟我握手,而是说非跟我握手不可,于是又跟我握了一次手。
我们把酒都喝光了,潘波趣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保证一定会使约瑟夫够得上水平(我不知道是什么水平),而且要随时为我大力效劳(我不知道效的是什么劳)。还向我表白一番,说是他在别人面前不提我则已,一提起我总是说:“那孩子不同于寻常一般的孩子,你瞧着吧,他走起运来也不同于寻常一般的走运。”他这句话我当然是生平第一次听到,可真难为他保密保得这样好,到今天才讲出来。他微笑中透出泪花,对我说,现在想起来真是希奇,我也说实在希奇。最后我走到屋外,迷迷糊糊,只觉得今天这阳光照在身上也和往常有些不一样;昏昏欲睡中不辨路径方向,只顾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关卡跟前。
这时忽听得潘波趣先生在背后喊我,我才清醒过来。只见阳光普照的街上,他在老远的那头,向我做出种种富于表情的姿势,叫我站住。我就站住,等他气喘吁吁地赶上来。
他缓过气来以后,就对我说:“这可不行啊,我亲爱的朋友,这叫我怎么受得了?如此良辰岂能草草过去,你也得和我亲热亲热才走呀。——我是你的老朋友,一心指望你好,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于是我们又握了一次手,少算也该有百来次了。接着,他又横眉怒目地向一个挡着我道儿的年轻马车夫吆喝了一声,叫他为我让路。最后他又为我作了临别的祝福,站在那里向我频频挥手,一直挥到我拐弯。我走到旷野里,在一排树篱下面睡了好大一会儿才赶回家去。
我要带到伦敦去的行李很少,因为我本来就没有什么衣物,现在身份地位一改变,合用的东西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可是我心里老是无端担心,觉得一分一秒钟也耽搁不得,因此当天下午就动手收拾,而且糊里糊涂把明知第二天一大早还要用的东西也打进了包裹。
这样,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一转眼都过去了;星期五早上到潘波趣先生家里去,准备换上了新装,便去拜访郝薇香小姐。潘波趣先生特意把他自己的住房让给我换装,屋里挂了好几条洁净的手巾,无疑是专为这件大事而置备的。不用说,我穿上新衣,有点扫兴。大凡自从人类穿上衣服以来,眼巴巴地等着穿新衣的人,等到新衣上身,都难免有些不尽如意之处。我穿上新衣,在潘波趣先生的那架小小穿衣镜跟前照来照去,为了要看看自己的两条腿,摆出无穷无尽的姿势,结果都是白费力气,这样足足照了半个钟头工夫,才看得比较顺眼一些。凑巧那天是十来英里外一个邻镇上赶早集的日子,所以潘波趣先生不在家。我并没有跟他说定我什么时候走,所以这一来就可以不必再和他握手告别了。我觉得十分称心,于是穿上新装,走出门去;我只是担心让前面那个伙计看见不大好意思,尤其担心自己会像乔穿上节日礼服那样,反而显得尴尬极了。
于是取道后街僻巷,迂回曲折地来到郝薇香小姐家门前,打了门铃——由于手套的指头太长,又是那么硬邦邦的,动作很不方便。莎拉·朴凯特开了门,一看我完全变了样,简直吓得倒退不迭,胡桃壳似的棕色脸蛋也变得黄里发青。
她说:“是你吗?真是你吗?我的天啊!你来有什么事?”
我说:“朴凯特小姐,我就要到伦敦去了,想要向郝薇香小姐辞行。”
她锁好门,让我在院子里等着,她要上去先回一声,看看是不是见我,足见我是个不速之客。过了片刻,她回来带我上楼,一路上睁大眼睛尽瞧着我。
郝薇香小姐正拄着她那根丁字头的拐杖,在摆着长桌的那间屋里走动。屋里像从前一样点着蜡烛,她一听见莎拉走进去,就停住脚步,转过脸来。这时候她正走到那块霉烂的结婚蛋糕跟前。
她说:“别走,莎拉。怎么啦,匹普?”
我字斟句酌地说:“郝薇香小姐,我明天就要上伦敦去了。特地赶来向您辞行,想来总不会见怪吧。”
她说:“你可真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啦,匹普。”一面说一面拿拐杖在我周围挥了几挥,仿佛她就是我的神仙教母,刚刚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会儿又在我身上施展最后一道画龙点睛的法术。
我喃喃地说:“郝薇香小姐,自从上次跟您分别以后,我就交上了这样的好运。对此我实在感激非凡,郝薇香小姐!”
她得意洋洋地望了望又惶惑又眼红的莎拉,说:“是啊,是啊!我见过贾格斯先生啦。我都听说啦,匹普。你明天就走吗?”
“是的,郝薇香小姐。”
“是一个有钱人收养了你吗?”
“是的,郝薇香小姐。”
“没有透露姓名?”
“是的,郝薇香小姐。”
“由贾格斯先生做你的监护人?”
“是的,郝薇香小姐。”
在这一问一答之间,她得到了无比的满足;看到莎拉·朴凯特又惊又妒,她真是乐不可支。接下去她又说:“很好!你前程远大,大有可为。要学好——要有出息——要听从贾格斯先生的指点。”她望望我,又望望莎拉,一看到莎拉的那副表情,她那全神贯注的脸上不由得透出了一丝狞笑。郝薇香小姐说:“再见,匹普!——你一辈子都得用匹普这个名字,你是知道的啦。”
“我知道,郝薇香小姐。”
“再见,匹普!”
她向我伸出手来,我屈下一膝,拿起她的手放在嘴上吻了一下。我事先并没有考虑过应当如何和她告别,行这个礼是我灵机一动临时想到的。她望着莎拉·朴凯特,一双非人非鬼的眼睛流露出得意的神色。我就这样辞别了我的神仙教母,见她双手扶着丁字头的拐杖,站在烛光昏暗的屋子中央,旁边就是那块给蛛网封没了的、霉烂的结婚蛋糕。
莎拉·朴凯特领我下楼,简直像送瘟神出门一般。她对我这副打扮怎么也看不顺眼,愈看愈糊涂了。我对她说,“再见,朴凯特小姐;”她却只是睁大了眼睛发呆,似乎神志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出了大门,三步并作两步回到潘波趣先生家里,脱下新衣,换上旧衣,把新衣包好拿回家去——老实说,虽然手上多了一件东西要拿,倒反而觉得自在多了。
六天光阴,本来唯恐过得太慢,现在却已匆匆过去。如今,明天直瞪瞪地瞅着我,我却没有勇气正视明天。六个晚上减少到五个晚上,四个晚上,三个晚上,两个晚上,我也愈来愈觉得跟乔和毕蒂相处不可多得。这最后一个晚上,我为了叫他们喜欢,特地换上新装,富贵雍容,一直和他们坐守到睡觉时分。我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热腾腾的临别晚餐,少不得加了烤鸡,给餐桌上平添了不少光彩,最后还喝了些甜啤酒。大家情绪都很低沉,尽管装得高高兴兴,其实谁都高兴不起来。
我明天一大早五点钟就得带着小提箱出村去,我事先向乔说明,我不要别人送行。说来惶恐——真是万分惶恐——我之所以要如此,其实无非是因为我觉得,要是乔送我到驿站去的话,我们两人在一起势必显得太不相称。当时我还欺骗自己,自以为如此安排,丝毫也没有这种卑鄙的意念;可是到了这临别前夕,一走进阁楼上的小卧房,我终于不能不承认了,这种动机恐怕是有的,我当时恨不得马上冲下楼去,恳求乔明天早上送我上驿站。然而结果还是没有下楼。
这一夜时睡时醒,老是梦见马车跑错地方,哪儿都跑到了,就是跑不到伦敦;驾车的一会儿是狗,一会儿是猫,一会儿是猪,一会儿是人——就是没有马。整夜乱梦颠倒,迷途失向,醒来已是天光拂晓、百鸟欢歌的时分。下得床来,衣服还没穿齐,就坐在窗口向外面作最后的一次眺望,谁想望着望着又睡着了。
毕蒂一大早就起来忙着为我准备早餐了,我在窗口其实还睡不到一小时,就闻到厨房里炉子的煤烟气息,吓得跳了起来,心里好不着急——只当已是黄昏时候。可是,听得厨房里杯盘叮当,我自己的一切也都已准备就绪,这时反倒好半天没有勇气下楼了。结果还是留在楼上,翻来覆去的把小提箱打开又锁上,把箱子皮带松开又捆好,最后还是毕蒂来喊我,说是时候不早了,我才下了楼。
早饭三口并作两口胡乱吃过,实在是食而不知其味。离了餐桌,显出一副轻松愉快的神气,仿佛临时想起了什么事情似的,说道:“好吧!我看我应当走了!”然后我就和姐姐吻别,姐姐还是坐在那张椅子里,笑呵呵的,脑袋只顾摆个不停;我又和毕蒂吻别;最后张开胳膊紧紧搂住乔的脖子。接着便拎起小提箱出了门。走了没几步,忽听得背后一阵步履杂沓之声,回头一看,只见乔拿一只旧鞋朝我扔来,毕蒂也扔过来一只(6)。我停下来向他们挥帽致意,亲爱的老朋友乔把他那条壮健的右臂高举过顶,频频挥动,还嘶哑着嗓子向我嚷了一声“乌拉!”毕蒂撩起围裙掩住了脸。这便是我临别时最后一眼看到的情景。
我迈开大步向前走,心想:这一次离家,倒比原来想象的要好受得多;又想,要是在大街上当着众人的面,让一只旧鞋子从马车后面扔过来,那可太不像话了。我悠闲自在地吹着口哨,把这次离家看得若无其事。但村子里却是一派宁静。薄雾冉冉消散,一片肃穆,仿佛有意要揭开那个花花世界,让我看看;我想到自己在这个小村子里是那样无知而渺小,村外的世界却是那样神秘而广大,顿时不由得叹了一口长气,失声而哭。出了村,就看见那个指路牌,我抚摸着路牌说:“再见了,我的好朋友,亲朋友!”
其实,人大可不必为流泪而感到羞耻,因为眼泪好比甘霖,会涤净那蒙蔽我们心灵的凡尘俗垢。哭了一阵,倒觉得好受了些——增加了抱愧的心情,看清了自己的忘恩负义,暴躁的脾气也平伏了。我何不早一点哭呢?早一点哭,也就可以让乔送我一块儿上驿站了。
这一哭哭得我心都软了,一路悄悄走去,禁不住又扑簌簌流下泪来;后来上了马车,出得镇来,依旧满心苦恼,不断盘算:到前站换马时,要不要下车回去再住一夜,和家里人好好告别一番再走?后来果然换马了,我却还下不了决心,于是又自我安慰说,就是要下车回去,到下一站也不迟。一面这样盘算,一面又会想入非非,只觉得迎面而来的一个过路人长相和乔一模一样;想着想着,心头竟会怦怦狂跳——仿佛乔真会到这儿来似的!
马换了一次又一次,路愈赶愈远,再要回去也来不及了,于是我只得继续往前赶。朝雾早已在一片肃穆中消散净尽,那花花世界就展现在我的面前。
匹普的远大前程第一阶段到此结束
【注释】
(1)事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四节。
(2)此句脱胎于《奥赛罗》第一幕第三景230—232行:威严无上的议员们,暴君的积习早为我把那冷冰冰的钢骨行军床变成了铺着三重羽垫的软榻。故“三层羽绒褥垫”一般用以状写豪华舒适的生活,这里兼写上好面包的形状。
(3)胡巴德大妈是莎拉·卡德林·马丁(1768—1826)所作儿歌中的人物。儿歌凡十四首,内容大致是说:胡巴德大妈要给她的狗找根肉骨头,一看食橱里空空如也。为了给她的狗采办各种货物,她一趟又一趟地跑了许多铺子。
(4)原文用括号,似系引用剧中的台词。
(5)肝翅:家禽或野味的右翅,以肝塞在翅下一同烹制。
(6)英国民间古旧的迷信风俗:扔旧鞋送别,意在祝远行者幸运。
第二十章
从我们镇上到京城,大概是五小时的旅程。刚过晌午,我搭乘的四马驿车就汇入了车水马龙的洪流,各路车马都会聚到伦敦齐普赛(1)伍特街“交叉钥匙”的招牌(2)下。
当时我们英国人都有一种一成不变的成见——谁要是怀疑我们的东西不是天下第一,我们的人不是盖世无双,谁就是大逆不道。我当时固然给偌大一个伦敦吓呆了,然而要不是由于这个成见,说不定也会有些怀疑:难道伦敦不也是道儿又弯,路儿又狭,相当丑陋,相当肮脏吗?
贾格斯先生早已准时派人给我送来了印着他地址的卡片,地址是在小不列颠街,后面还批明:“一过斯密士广场便是,离驿站甚近。”我雇了一辆马车,那马车夫身穿油腻外套,外套上披了一层又一层斗篷,那数目大概和他的一大把年纪也不差多少了;他把我安顿在马车上以后,便用那架上下车用的、装着铃铛的折叠式梯子,把我遮拦得严严的,仿佛要带我去赶百来里路似的。他费了好大工夫才爬上车头的座位。记得他车座上挂的那张布篷是件陈年古董:原是草绿色的,历经风吹雨打,全是斑斑驳驳的污渍,而且给蛀得七零八落。这辆马车的装备实在奇妙:车外挂着六只大华冠,车后是好大一堆破破烂烂的环啊扣啊什么的,想当年也不知可供多少随侍的跟班攀援之用,攀手下面搁着一张齿耙,以防爱搭白车的家伙一时看得心痒,也来“客串”一下跟班。
我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一下这辆马车,还没想明白它为什么既像个堆干草的院子,又像个荒货摊,正还在纳罕马的草料袋怎么搁在车厢里边,一看马车夫已经要准备爬下车头,好像马上就要停车了。果然车子一会儿就在一条阴暗的街上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门前停了下来,但见屋门敞开,门上漆着“贾格斯先生”几个字。
我问马车夫:“多少钱?”
马车夫回答道:“一个先令——要是你不愿意多付的话。”
我自然说我不打算多付。
马车夫说:“那就应当付一个先令,我不想招麻烦。我了解他这个人!”说着就沉下了脸,冲着贾格斯先生的名字把一只眼睛一闭,摇了摇头。
他收起了一个先令的车费,费了好大工夫攀上了车头,赶着车子走了(他的心头似乎也随之一松),于是我便拎着小提箱,走进事务所的大门,问:贾格斯先生在不在?
一位办事员回答道:“他不在,出庭去了。你就是匹普先生吧?”
我表示我就是。
“贾格斯先生临走时吩咐说请你在他房间里等一等。他有一件案子要出庭,说不准多早晚才能回来。不过他的时间很宝贵;照常理来看,他能抽身回来马上就会回来,不会多耽搁的。”
办事员说着,就开了一扇门,引我走进后面一间内室。室内有一位独眼龙先生,穿一套棉绒衣服,裤子只齐膝盖;他正在那里读报,给我们打断了,便用衣袖抹了一下鼻子。
办事员说:“迈克,你到外面去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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