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的朋友(校对)第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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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狄更斯在写小说的时候,案头陈列着一个个事先捏好的小泥人,他就是按照这些泥人的形状描述他的人物的。“塑造”这道工序,在狄更斯的文学创作活动中,似乎是在下笔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的。所以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固定成型的。成功地运用扁形的、定型化的描写人物的方法是狄更斯特有的本领。其他作家,如果照样使用这种方法,或许会落入公式化概念化的陷阱。然而,由于狄更斯对生活认识的透彻,加上他的艺术技巧的娴熟,他笔下的人物都是有生命的,能让我们从某一侧面认识人的某些本质的东西。正像英国作家福斯特(1879—1930)在他的《小说面面观》中所说:“狄更斯的人物几乎都是扁形的……狄更斯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但却奇妙地使人感觉到了人的深度,可能是狄更斯所具有的那种巨大的生命力使他的人物也颤抖起来,以至于他的人物借助他的生命,好像他们自己也有了生命一样。”《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的人物正是这样创造出来的。现在,让我们选择几位主要的人物作一些分析。
在数十个人物之中,我们最感兴趣的也许是丽齐·赫克萨姆。她是狄更斯所珍爱的女主人公,狄更斯在这部作品中给予她的显著位置和委给她的重任,就像安尼丝在《大卫·考坡菲》中和芙洛伦丝在《董贝父子》中一样。她是一个美丽、淳朴、温柔、坚强的女性。她对父亲尽心孝顺,对弟弟爱护备至,对朋友真实忠诚,对爱情坚贞不渝。她热爱劳动,具有独立生活的本领和充沛的青春生命力;在紧急关头,有巨大的勇气,有奋斗到底的精神。她明礼义,知廉耻,尽管出身微贱、目不识丁,然而活得自豪,活得正直,活得无愧于心。她的品格超过书中各种各类的卑鄙者不知多少倍。她没有读过什么浪漫主义的诗篇,但是她天生一颗浪漫主义的心灵使她能够从通红的炉火中幻想出许许多多对于未来的憧憬。作品中她对尤金爱情的发展,描写得真实感人,她从不曾幻想去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只是在尤金锲而不舍的追求下,才允许自己真情萌动,并且最后在那条小河边向他透露了心曲。但是即使此刻,她也没有允许自己做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梦,因为她了解那个阶级界限分明的英国社会。然而,当尤金遭到海德斯东暗害时,她却抛弃一切疑虑,立刻跳上一只小船去救他的命。她护理他复元,而且最后坦然做了他的妻子,并从此把他引向一条真实的人生道路。作者在这个形象上所流露的民主主义思想是溢于言表的。丽齐下河捞救尤金时说了一句话:“现在,感谢上帝,我有过这一段生活!”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确切察觉到作者对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可以说,在丽齐这个人物身上,体现着作为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的狄更斯在生活中的追求和理想。她是作者心目中那个时代的女人所应具有的一切美德的化身。在作品的最后一章里,作家通过莫蒂默·莱特伍德的嘴向上流社会挑战式地赞扬了她的高贵、忠贞、美丽和勇敢,好像是在给这一形象作一个简要的结论。
贝拉也是一个美丽和可爱的女性,但是她和丽齐有所不同。作者想要通过这个形象表达他的金钱万恶的思想。这一点,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这一形象的天生丽质。当然,作者通过丽齐这一形象也是要表达什么思想的。如上所述,作者通过丽齐表达了自己对劳动的看法和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在丽齐形象上,这种思想的体现显得自然和贴切,因而更为真实感人。但是作者在贝拉身上所表现的认为金钱万恶的思想,则多少带几分做作,贝拉从在父母亲家中时对贫穷生活的厌恶,到她在鲍芬先生家中过富贵生活时对金钱的看重,再到她在鲍芬先生一段伪装吝啬的表演影响下,认识到金钱势力比贫穷生活更加可厌,这中间的变化似乎不十分令人信服。但是,由于作者的大手笔,他有本领把他的一整套人性论思想表现得生动感人,令人读来觉得颇为亲切,因而感到合情合理。此外,贝拉那股活泼、任性、开朗的脾性,从她三四岁起,直到她做了温柔体贴的妻子和母亲为止,都描写得多么出色。这也增加了作品的真实感。
鲍芬夫妇这一对人儿,作家是满怀着敬意去写的。狄更斯晚年就是从内心里尊重和珍爱鲍芬夫妇这样的人。他对他们那种暴发户式的生活方式和心理状态赋予如许幽默色彩,而又毫不含有贬意,好像作者手中捧着这两个塑好的小人儿,带着慈爱的笑容,对他们加以抚弄。通过这两个形象,作者告诉我们应该有怎样的道德观念,应该怎样做人。他们的形象和《大卫·考坡菲》中的辟果提一家人的形象一脉相承,并且有了进一步的夸张性的发展。
尤金·瑞伯恩和莫蒂默·莱特伍德是书中两个知识分子形象,历来受到知识阶层读者的喜爱。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所抱的批判态度。在他们中间,莱特伍德主要只是一个在书中起结构作用的联系性角色,而尤金却是主角之一。通过尤金的形象,我们看到了当时英国上层统治阶级知识分子中一部分人的精神面貌。这些人在现实生活的推动下,有随时代前进的要求,按照狄更斯的思想,他们还有“善良的人性”,但是他们却受到他们本阶级的无情控制和压抑。那个蛮横干涉尤金、不许他自由选择生活道路的他的“可尊敬的父亲大人”就是上层社会的代表,他是尤金一生一切不幸的根源。在这种处境下,尤金对人生消极、失望。他一事无成,只能玩世不恭地混日子,认为“天下无事不滑稽”。他感情上有一种“干涸感”,真不知怎样活下去才好。正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打捞哈蒙尸体的事件中偶然见到了丽齐,他为她精神上和容貌上的美所吸引,经过艰难曲折的过程,甚至险些儿丢了性命,他终于得到丽齐,也获得了自己的新生。从他被海德斯东打伤,恢复神志,直到恢复健康的过程中,在他的内心深处出现了一个类似灵魂净化的过程。通过这一段描写,我们看见,是爱情的力量、许多普通人的友谊和温暖、他与劳动人民的结合,使他复活,并且变成了一个严肃认真的劳动者。在塑造尤金和莫蒂默这两个形象时,作者表现了他杰出的创造才能。我们看见,仅仅从人物的言谈中,这两个知识分子所使用的语言,就和无赖·赖德胡德等类人物不同,也和贝拉·维尔弗等类人物有着很大的区别。人物语言在形象塑造中的作用,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表现得很是突出。
关于珍妮·雷恩(即范妮·克利弗),我们无法接受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看法。我觉得他把珍妮称作是一个“小怪物”,未免心肠太硬了。事实上,这个专为布娃娃做衣裳的小裁缝,在形象上所体现的人性和人道主义思想有着充分的社会真实性。珍妮用她的故事独特而感人地告诉我们,在那个贫富对立的社会里,要生存下去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她也用她天真、善良、美好、聪明的心灵告诉我们,在那些生活在艰难困苦中的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当中,有多少值得我们去爱、去帮助、去培养的有天才的人。也许小珍妮从来不知道有“真理”这个词,然而她的一举一动证明,她是一个虔诚地追求真理并且一心向往真理的人。小珍妮弯曲的脊背和两条瘸腿是丑陋的,但她是一个美丽而可爱的人。作家蓄意给她加上一头美丽的金发,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她实际上是美丽的。对于像珍妮这样的人物倾注同情,是狄更斯用以表现他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一种常用的方法。在这部作品中的这个畸形儿的内心中,也许有着比狄更斯其他作品中的那些畸形儿更多的诗意和幻想,因此,她也就更惹人爱怜。我们知道,她时常想着她未来的完美的情人,这是个永远不会实现的幻梦,然而也是她有充分权利要求实现的幻梦,从这里我们更加认识到珍妮生活的那个社会对她的残酷无情。我觉得小珍妮实际上是个英雄式的人物,她的英雄气概表现在她所勇于承受的生活重担上,表现在她的艰苦奋斗的生活道路上,也表现在她用自己的劳动、友谊和爱心对社会、朋友和人生所作的贡献上,当然也表现在她巧妙地用胡椒粉惩治恶人弗莱吉贝的恶作剧上。
珍妮和丽齐的忠实朋友瑞亚老人的形象包含着几重意义,他既是一个好犹太人,用来和书中那些坏基督徒作一个鲜明的对照,又是一个欧洲文学史上少见的不带民族偏见、而且是驳斥民族偏见的形象。我们记得,自从莎士比亚塑造夏洛克这一人物以来,犹太人一直都被描写成吸血鬼。然而在这里,作家说,真正的吸血鬼是地地道道的盎格鲁撤克逊族人,而且是上流社会的人。在这里狄更斯对于吸血鬼的看法超越了当时当地世俗的民族主义的偏见,而不自觉地接近于阶级分析的观点,可以说这是他晚年进步思想的表现。
希格登老人形象是人们在评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时经常提到的,她所体现的思想其实是《奥立弗·退斯特》的主题的延续。狄更斯往往把他对英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揭发,集中表现在对济贫法和救济院的虚伪性的揭露上,从他的著名中篇小说《圣诞颂歌》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在这本书中,希格登老人的形象,是对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及其法律制度的控诉。当然,通过她和她那条情节线索上的人物的描写,作家也同时表露了他对人民大众的强烈同情。
约翰·哈蒙,即洛克史密斯,亦即第一部第三章中的那“另外一个人”朱丽叶斯·汉福德,是一个贯穿全书的人物形象。全书故事因他而生,每次的情节变幻因他而起,最后又由他用“大团圆”式的结局来结束全书。他在作品中所起的贯穿全局的作用,可能超过了他作为一个艺术典型的价值。或许是因此之故,作家对他的描写逊于丽齐、贝拉和尤金,从而使得这个人物给读者留下的实体感不够多。不过应该说,在约翰·哈蒙身上,仍然表现出作家杰出的塑造人物的天才,这个也属于“扁形”一类的主要人物同样能表现出一定的人性的深度来。约翰·哈蒙最初决定隐姓埋名的心理根据是可信的。他出于一种真诚的人生追求,宁肯放弃财产也不愿意娶一个他所不爱或者并不爱他的女人为妻。在他的人生斗争道路上,他是反对金钱势力的队伍中的一员;他高尚、慷慨、正直,对自己也对别人负责任;他不惜一切地去求知,求真,探索,思考。他追求自己目标的巨大毅力被作者作为一种美德来歌颂是完全应当的。从作品结构看,他在他所发挥的贯穿全书情节的作用之外,还具有一个重要的艺术功能:由于他独特的隐瞒身份的地位,他既是事件的中心人物,又是一个旁观者。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维尔弗一家人的寒苦境遇、鲍芬夫妇暴富之后的良心不泯、河滨一带不少人迫于生活所干的下流勾当,以及那些堂堂上流社会人士寡廉鲜耻的真实面貌。这种安排,也应该说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技巧和本领的表现。
在狄更斯描写反面人物的时候,他更多地运用了他的夸张和讽刺手法,笔下那些漫画式的“扁形”的人物,的确如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所说,是人物描写上的“巨大成就”,它们的内容“可能要比那些比较严峻的批评家们所承认的更加丰富”。波茨纳普和维尼林等人大约是奉行一种哲学观点:“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波茨纳普是当时制度的最热烈的拥护者,他对一切现存的东西都表示满意,而对一切新事物都表示“我不知道,我不要知道,我不同意”!他那手臂一挥的习惯动作,象征性地表现了他和他的阶级的蛮横、霸道、自以为是和不讲道理,好像任何一个不合自己心意的东西他都要扫荡干净似的。然而他竟没有料到,来挖他的墙脚、拐骗他女儿的,恰恰不是那些他所不齿的穷人,而是他家的座上客拉姆尔夫妇。这说明了他们的上流社会正是一切下流事件的渊源。作家对拉姆尔夫妇的描写也是“扁形”的和漫画式的,然而同时他并没有把人物抽象化和简单化。比如拉姆尔太太最终流露出来的那点对于乔治娅娜的恻隐之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毕竟不像拉姆尔一样是个积恶成性的流氓。当然这里也表现了作家的温柔敦厚的人性论思想。
无赖汉赖德胡德、魏格和海德斯东都是恶人,但是把他们在社会上所能作的恶凑在一起,和波茨纳普、维尼林集团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真正的恶的源泉是资产阶级,对此,不论作者对于这一点的认识程度如何,反正他在作品中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出来。赖德胡德只不过是一条癞皮狗,最后像狗一样淹死在一条河沟里。魏格是一个恩将仇报的小人,但也只被抛入垃圾车了事,甚至在他身上,也是有某种足以发人一哂的长处的,因此宽厚的鲍芬先生在最后不但没有为他的讹诈行径把他送到官府去,反而给了他几个英镑。海德斯东这个人物和他们都不同一些,他在作家笔下更接近于一个“圆形”的人物,狄更斯着意描写他那一身规规矩矩的打扮,为的是衬托出他身上所具有的一种外在形式和内在冲动的尖锐矛盾。他有一种要得到丽齐的强烈欲望,但是这欲望未必是爱,也未必是情欲。在他希望占有丽齐的凶猛企图中,似乎看不见什么感情因素,或两性吸引的因素。他只是要占有,并且要从这种占有中使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巩固,如此而已。因为他也是穷苦出身,他穷怕了,因而多么希望今后能永远过上一个安稳的小康日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不惜一切,直至杀人。他的个人要求泛滥到不能为社会所容的地步,因此作家谴责他,让他内心不断地痛苦,最后让他可耻地和赖德胡德一同死掉。作家的抽象的道德原则在这里起了作用。然而仔细看来,他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可怜的灵魂!狄更斯对他内心世界的揭示,可与艾米莉·勃朗特在《呼啸山庄》中对希斯克里夫的心理描写相媲美。

乔治·爱略特和亨利·詹姆斯等人对狄更斯和对《我们共同的朋友》曾经作出否定的评价。他们认为狄更斯奉行了一种“正统的保守的现实主义”,说《我们共同的朋友》这本书“太真实了”,是“铁锹和十字镐挖出来的”,“缺乏灵感和妙想”,甚至说“把狄更斯列入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中是违反人性的”等等。虽然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不同意这种看法,但是我们也有必要在评论这部作品的时候,实事求是地指出它的一些不足之处。
从对社会的批判看,《我们共同的朋友》在人们心灵中唤起的对于恶的愤怒,似乎不如狄更斯以前的作品那样强烈。这主要是因为作者晚年的改良主义思想造成的。即使波茨纳普这个人物,也让人觉得作者好像对他并不怎样深恶痛绝,书中出现的,更多的是一些对他的漫画式的丑化镜头,甚至在个别情况下,还让他几乎成为其他恶人的牺牲品。作品在反面人物的性格塑造上,有时显得不十分统一,从整体看来,这些反面人物也未能充分勾画出一个反动阵营的阶级的和时代的特征来。比如特威姆娄这个社会寄生虫和废物,作者不仅对他流露出某种同情,而且还让他在全书结尾时出来顶撞波茨纳普。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弗莱吉贝的形象上,滑稽可笑的成分很可能在有些场合压过了可恶有害的成分。对他进行惩罚的竟然是恶棍拉姆尔,因此尽管他也挨了一顿痛打,却仍然令人觉得不够解恨。蒂平斯夫人这具涂脂抹粉的僵尸参与维尼林集团的各种卑鄙活动,包括为他出力竞选参议员,但她也是更多令人作呕,更少使人厌恨。维尼林夫妇和他们那座金碧辉煌的住宅怎样像从阿拉丁的神灯中出来一样突然出现,他们开设的帕布西公司到底干了些什么,作品中都缺少应有的交代。这些缺陷削弱了作品的批判火力。从主题思想看,狄更斯在这部作品中呼吁惩恶扬善,然而他的善恶观是比较抽象的。而且,即使这种抽象的善,也要靠空洞的幻想和宿命论式的迷信才能实现。尽管狄更斯把故事的结局写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尽管他宣称“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的,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但是并不给人以太多的力量和希望。我们对这部作品的评价当然应该联系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来看,不能用今天我们的认识来要求古人,这才是历史主义的观点。但是问题的另一面是,我们不能把狄更斯式的对社会的批判水平和狄更斯式的悲天悯人作为至高无上的东西去交给今天的读者,那同样也是违反了历史主义的。因此,指出作品的这些思想上的弱点是必要的。
从艺术角度看,我觉得,即使作为这部作品主要特色之一的情节结构,也有不足之处。如前所述,这部作品的情节线索和人物集团很多,使得作品的内容生动而复杂。但是在有些地方,作家好像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些线索和人物,没有使之很好地构成一个完美的情节结构整体,用来为揭示主题服务。作品中的一些情节线索没有很好地交织起来去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在约翰·哈蒙和弗莱吉贝这两条线之间,在维尼林及其代表资产阶级金钱势力的朋友们和丽齐这两条线之间,本来都存在交叉联结的可能性,但是却没有为作家充分利用。有些情节线索和人物集团本来具有很大的为主题服务的潜力,比如波茨纳普家族和维尔弗家族,但却未被很好地纳入全书的情节体系之中。凡是叙述到他们的章节,往往显得缺少前后的联系。有些线索和人物本来应该多用些笔墨,让它在作品中起更大的作用,却也没有充分展开,而有些情节和人物则似乎又不适当地拉开,离作品的主题过远。比如,关于拉姆尔夫妇的情节属于前者;关于维纳斯的生活和爱情等属于后者。有些地方严格说来还不能说是情节,因为只有抽象的叙说,而没有具体的形象。比如,希格登夫人究竟怎样受害于济贫法呢?她为什么对济贫法恨之入骨呢?我们都无从切实地知道其缘由。作品中对于伦敦贫民窟中人民生活的描写也只限于一般的脏、乱、差而已。同时,作为作品的主要情节的贝拉和哈蒙的爱情结局,在发展过程方面,也似乎缺少一些说服力。
《我们共同的朋友》除开上述这些主要的缺点以外,还有其他的缺点。但是,尽管我们在这里求全责备,我想并不会给读者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认为这是一部思想和艺术价值都不高的作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希望文学艺术作品十全十美;但是天下这样的作品若非绝无,也属仅有。而且对于文学艺术作品可以见仁见智,要做到能够使中外古今所有的人都觉得它是十全十美的,岂非戛戛乎其难哉!因此,对于《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中译本达八十万字之多的皇皇巨著,我们首先应该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脱帽致敬。这部书毫无疑问是世界文学史上的杰作,永远值得我们欣赏、研究和借鉴。

最后让译者再说几句有关这本书的书名和有关翻译的话。这本书的书名原文是《Our
Mutual
Friend》,这“Mutual”(共同)一词,曾被英国成语专家佛勒尔在他那本著名的惯用法词典中指责为用词不当。我们知道在英语中,mutual只有“彼此”“相互”的含义,被这个词形容的对象必须包含叙述的主体在内,而且必定指两个相互作用的方面,而不能用来描述不包含叙述者在内的单一的第三者。“共同的”,即大家共有的,应该用“common”这个词,而不应该用“mutual”。佛勒尔是从一个词汇学家的角度在作词义分析。但是他却没有从一个小说艺术家的角度去研究作品。我们知道,狄更斯是选取了鲍芬先生的一句话作为这本书的书名的。小说中,鲍芬先生是个没有文化的普通人,他完全可以用错一个字。但鲍芬先生又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作者完全可以借这个方式(用他的语言为书题名)来强调一下这个普通人应该受到的尊敬,使读者对这个人物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这便是这本书的名称和“mutual”这个词的来由。顺便提到,正是因为狄更斯这样运用了“mutual”这个词,从此这个词便具有了“共同”的含义。这也可见狄更斯这部作品的声名和艺术成就了。
这本书的翻译工作,我是在1978年至1982年间进行的。我爱读狄更斯的作品,很想把它译得准确、流畅,能传达原作的内容和风格,但是结果也许不能令人满意。我的专业是俄国文学,教学之外,较多的精力和时间花在翻译普希金等诗人的作品和从事外国文学理论的探讨,小说译得不多。现在从英语译这样大部头的名著,对我来说,更是过于大胆了,敬请读者和专家们给我指出错误和缺点,帮助我提高。这本书中大约一半以上的字数,我是用口译录音,再由其他同志帮助记录下来的。这种工作方式在我国采用的人恐怕还不多,但我在实践中感到,它是一种可取的方式。这一方面可以节省一些译者的体力操劳,而更主要的一方面,是有利于使译文流畅,并且在给不同人物设计不同语言表达特点的时候,比较容易做到性格化和口语化,同时,译者也可以匀出更多的精力来考虑怎样更好地传达原作的种种特色。
在本书翻译过程中,曾经得到吴岩、方平、王辛笛、吴钧陶、苗锦莹、陈浅江、周宏达和吴妹娟等同志的帮助,还有许多同学和朋友为我抄稿。谨在此衷心地致谢。
智量
一九八五年三月
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卷
第一部 杯唇之间
本书上、下两卷共分四部,每一部的标题都来自英国谚语。《杯唇之间》原文为The
Cup
and
the
Lip,源出谚语:Theres
many
a
sliptwixt
the
cup
and
the
lip.(杯子未到口,往往会失手。)
第一章 守望
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至于具体的年月就不必细表了,有一只外表肮脏而且十分破烂的小船,上面有两个人影,在泰晤士河上漂流,正漂到铁造的南瓦尔克桥和石造的伦敦桥之间。一个秋天的黄昏正在降临。
船上的人影是一个强壮的男子,乱蓬蓬的灰白头发,一副晒黑的脸膛,还有一个十九或者二十岁的黑皮肤的女孩,那跟他相像的程度足够让人认出是他的女儿。女孩在划船,很不费力地摇动着一对短桨;那男子捏着松弛的舵绳,双手随便地插在裤腰带上,在热切地守望着。他既无渔网,又无钓钩或是钓线,因此,不可能是一个渔翁。他的小船上没有一只可坐的坐垫,没有油漆装饰,没有船名船号,除了一支生锈的带钩船篙和一盘绳子以外,再无其他设备,因此,不可能是一个船家。他的船太小、太破烂了,简直没法装运货物,因此,也不可能是一个驳船夫或是搞水上运输的人;一点也看不出他在寻找什么,但是他的确在寻找着什么,极其专心细致地凝神寻找着。潮水一小时前已经回头了,此刻正在退潮,他的两眼注视着这片广阔的水面,望着每一股小小的急流和每一个漩涡,同时用头部的动作指挥他的女儿驾驶小船,迎着潮水缓慢地行进,或是船尾朝前,顺潮水漂去。她认真地盯着河水,也同样认真地盯着他的面孔。然而在她紧张的眼神中含有几分骇怕或恐惧。
这只船浑身涂满污浆和淤泥,而且通体湿透,从这一点看,它是在与河底而不是与河面打交道。它和它所载的两个人影显然是在干着一件他们经常干的事,在寻找着他们经常寻找的东西。这个男人看上去一半像个野人,乱蓬蓬的头顶上毫无遮掩,两只棕色的手臂裸露到肩肘之间,一块松散的方巾打成一个不那么松散的结,低低地垂在他赤袒的胸前,混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络腮胡子和下巴上的胡子里,他的衣裳仿佛是用那涂满小船的污泥做成的,尽管这样,在他那沉着的凝视中还是显示出一种认真办事的习惯。这女孩的每一次轻捷的操作,她手腕的每次转动,尤其是她那骇怕或恐惧的眼神,也都是如此;都是出于一种长久养成的习惯。
“别卷进去,丽齐。这儿潮水很猛。别让浪头打着它。”
他信赖这女孩的本领,没有使用船舵,只全神贯注地直盯着迎面涌来的浪潮。女孩也同样盯着他瞧。但是,恰好这时候,夕阳的一道斜晖射进船舱,接触到那儿一片腐臭的污迹,它和一个蒙着东西的人形轮廓有几分相像,这道斜阳把它染成仿佛是冲淡了的血红色。女孩注意到这个,她发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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