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当大佬(校对)第15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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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工程要融日元债,顾骜是心知肚明的。因为宝钢的立项,就是去年伟人访日参观君津钢铁厂后定下来的,用的是全套君津的技术和设备。后来的仪征化纤,也需要大量日本设备。
  买日货,当然融日元债就行了,不用多此一举搞美元债。
  而事实上,按照原来的历史发展轨迹,无论是仪征化纤还是宝钢,其日元债发债确实不太顺利。
  谈判持续了很久,找让日方信服的“历史投资业绩”也找了很久。大约到1981年才最终谈妥,发出了第一笔的100亿日元债。
  而仪征化纤也因为缺钱停工了两年,到82年才正式开工、一期84年投产,比最初计划耽误了两年。
  可以说,如果国家能让中信提前一两年证明自己的投资信用、拿出历史业绩,打响外汇债第一枪。那么这两项国家级的超重大工程,都是有可能早两年开工投产、形成创汇现金流的。
  “有什么我可以做的吗?”尽管有不详的预感,但顾骜还是只能硬着头皮问。
  他相信对方应该不是直接耍横,而是会给一些交换条件。
  毕竟自己也是鞍前马后立了功的人。
  何况如果真的不尊重个人财产,国家尊重投资的信用会受损的,外国人会不敢来的。这是做给日本人看的样板工程,容不得任何强迫与瑕疵。
  副主任便开门见山了:“从你跟邵爵士的洽谈合作过程中,我们也知道的,你在一家港资公司有股份,那家港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个香江的知识产权业主,另外,还有一位内地刚刚过去的、原外交部的女同志,有5%的股权。
  这家公司是电子产业的,属于高新技术,产品创汇的绝对金额虽然不大,但我们也注意到,全部是在日本市场创汇,而且利用独有技术、占据了大型游戏机这个细分市场的第一名市场份额。示范效应很好。
  不知道你能不能跟港方联络一下,促成两地合资办厂呢?具体模式可能是这样的:
  中信信托出面、近期马上对港方发布一轮港币债融资需求,专款专用把融来的钱用于投资这家电子企业。港商不允许直接以个人和企业投资者名义、直接投钱给这家公司,必须是通过中信的间接融资。
  我们也知道,目前那家港资电子公司只有研发设计和市场渠道能力,没有生产能力,产线是外包给了内地的加工厂的。中信的港币债到账后,完全可以在深市为这家电子公司建造自己的生产基地。
  上个月粤省的习仲勋刚刚向中央申请、为深市特区弄到了第二片优待规划区、沙角免关税工业区。如果这项投资成立,立刻就可以在沙角区设厂,3年内关税全免,并且享有国家目前能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这样还能扩大产能,不至于每个月一千台产量都不到。
  另外,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外商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25%。即使合资之后,依然会给原最大的股东保留30%股份、那位林先生和其他人加起来也可以保留10%,中信的信托投资只占股60%。”
  副主任如此说,倒也没什么心理障碍。
  顾骜也知道,大家都觉得这是合则两利的合资合作,并不是“侵吞”。
  顾骜目前确实没有自己的电子厂,只有一个皮包公司和研发、市场能力,供应链是整体外包的。
  可是,顾骜也不得不认识到一个严峻的现实:国内如今对于虚拟资产的估值是严重低下的。如果按照社会主义的“固定资产”评估方式,那他可就亏到家了。
  副主任看出了顾骜的犹豫,委婉地说:“国家不会贪图这么点小利的,港商有什么要求,你可以尽管帮忙传话。这只是一个样板工程,为了向日商展示‘我们发行的信托外债,都是投资在能在日本市场上创造高回报的优质资产上’的。这么一个电子厂,国家最多融300万美金/1500万港币。而且只在增资后的公司里占股60%,那就是相当于承认公司的目前部分已经值200万美元了,难道一个只有技术和业务渠道的公司,折价200万美金还不赚么?如果林先生那边说得通,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中信老板,当面表示诚意。”
  也辛亏顾骜一直把林国栋和韩婷推到前面,所以明明他是大股东,还能扯一层“我只是传话的”遮羞布。
  对方其实也心知肚明,但乐得如此,以免谈话尴尬。
  如今的国家法律,可不限制国人持有境外公司股份,这是绝对合法赚来的。
  顾骜觉得,自己能做的,无非是在那个“被折价200万美元”的公司里,到底塞多少东西,来做文章了。
  另外,就是在对方注资合营之前,把已经赚到手的红利全部分红分掉。
  至于“雷电战机”和“植物大战僵尸”的软件版权和电路著作权,肯定是要跟着新公司走的,顾骜不敢耍花样。再说对方肯估200万美金,给他们这些东西也是应该的。
  至于另外三款开发中的街机,以何种方式授权给增资后的公司、电子厂,顾骜可能还有点操作空间。
  他不是无原则为国做贡献的人,一切还是以如何更有利于综合发展为准绳。
  相比之下,他更怕一门本来很有前途的生意,被国营之后,自己搞不好衰败下去。如果经营方向的决策权能控制住,钱少赚一点也就罢了。
  毕竟时代背景如此,胳膊扭不过大腿。真要自己彻底单干赚大钱,还是82年之后才渐渐安全起来。
  “我请示一下林先生吧,原则上他应该会乐于帮助国家的。”顾骜找了个借口冷静一下。
第166章
干大事
  顾骜仓促给香江的林国栋打电话,归档一下手头的产权资料。另一边则偷偷找顾敏和马风,把公司的无形资产都捋清楚,以便到时候具体操办。
  还能假装用这些借口拖延时间。
  他估计,整个谈判还是能把控在“友好合作”的氛围内达成的。
  国家需要的是为刚成立的中信竖标杆,而不是从汉乐电子这个单子本身赚到多少便宜——他的这笔生意,融资规模也就相当于仪正化纤一期工程的二十分之一左右,或者说宝钢融资的百分之一。
  中信老板是干国家级的大事儿的,根本看不上顾骜这点小钱。
  如果是和地方上的基层机构合资,说有蝇营狗苟之辈想伸手、多黑点顾骜的股权还有可能。到了中信信托这个层面,完全犯不着因小失大、在日商面前丢了脸面。
  因为汉乐实现信托投资后,老板是会立刻带日本财团去现场参观“样板投资”的,向日资财团证明“我司信托债投的都是绩优项目,收益安全性绝对好”。
  要是被投的原股东对估值有怨言,到时候偷偷跟日本财阀说几句不恰当的话,让日本人觉得“原来所谓的样板工程是靠强买强卖造假出来的、其成功经验根本不可能复制”,那后面100倍的信托就别想发了。
  不过,如今国内无法充分评估商誉和品牌的无形资产,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问题。
  同时,中信需要“求名市义”不错,但也不可能真的“千金市骨”、那样同样会显得不真实。
  所以要证明“汉乐电子的现有资产就值200万美元”,主要得靠专利、软件著作权了。
  顾骜跟对方稍微接触了一下,初步敲定“雷电战机”和“植物大战僵尸”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相关设计,全部要确实转让到未来的合资公司,作为港方的技术出资。
  这个没什么回旋余地,毕竟是汉乐电子目前正在经营的主打产品,没有这些产品公司就只剩皮包了。
  而且因为黄金暴利期的钱都捞得差不多了,新厂投产后,即将面临残酷竞争,从垄断利润跌落回竞争性利润,这两个游戏后续整个生命周期能创造的利润也不会有200万了。
  别的不说,顾骜当初10月份第一批货,每台毛利有60万日元,而如今整机售价打个六折,毛利砍到了30万日元——这还是只有太东一家竞争的情况。
  将来五家公司分市场,再加上日本人的民族注意情绪支持国货、日本货质量优势,每台毛利跌破20万也是很快的。一款街机的销售寿命也就一年,然后大家就进新货了。
  另外三款开发中的游戏,“炸弹人”和“吃豆人”一来开发周期太慢,二来与目前的热销游戏品类差距很大。中信方面的人肯定不会相信这些东西的销量。
  所以顾骜就挑选了“坦克大战”的相应知识产权,作为补充条件转入合资公司。以弥补“雷电战机”可能赚不了几个月钱、必须拿出一款新锐产品接档。
  换句话说,顾骜(和他的港方白手套)拿出了“汉乐”这个品牌,以及2款赚得差不多了的老游戏、1款新游戏,作价200万美元技术入股。
  至于他目前赚到的所有现有利润,当然是可以先分红分掉;“炸弹人”和“吃豆人”也完全掌握在他自己手上;这些都和合资公司无关。(“炸弹人”和“吃豆人”目前也不是汉乐电子的,是顾骜个人的私活)
  而信托公司拿出300万美元现金融资,在沙角工业区建设一个电子厂,负责土地、厂房、人员、设备、供应链。
  顾骜后续再搞别的游戏,开发别的技术,都和成为合资企业的汉乐电子无关,他还可以继续搞自己的私活儿。(当然还要拿港商白手套顶在前面)
  如果开发出好东西,没有自己的生产力,也可以委托已经成为合资厂的汉乐电子代工。或者按收技术授权费的方式、授权汉乐电子以自主品牌生产,都行。
  有了合资厂后,至少弥补了顾骜在产能和原材料方面被窘迫的现状卡脖子的风险,也不用再每月500台小打小闹了。短期内实现每月数千台的产能还是能做到的。
  ……
  具体的合资谈判,自然是比较冗长的,即使是顾骜比较忍让,老板也比较大气,但仍然要到元旦之后才正式谈妥。
  这已经算火箭速度了。
  当天下午和夜里,只能先达成一个初步意向。
  在双方的设想陈述完毕后,外资委这边还有一名陪同评估的处长小声嘀咕:“同志,新游戏值不值这么大销量也不知道啊,万一将来这几款产品创造的全部利润,都还不足200万美元的话,岂不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了?要不要让港方增加担保、确保将来提供至少5000台游戏机的技术授权、如果旧货加起来卖不满5000台,就拿新游戏的版权授权填坑?”
  说这话的龙套处长,显然是个思想比较保守的,满脑子都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殊不知他的提法很不专业,到时候连履约的责任人都找不到,就算签了也是枉做小人。
  中信信托的谈判人也有些嘀咕,表示要请示一下老板。
  请示后不久,老板就亲自来了,一个有些白发的气度不凡六旬老者。
  他其实已经到了一会儿,刚才在跟习总聊天呢。
  “我们中信是企业化经营,投资当然是要看眼光、担风险、与国际评估惯例接轨的,何来国有资产流失?”
  老板一句话便让龙套处长闭嘴了。
  中信发的并不是政府国债,而是公司信托债。
  老板两个月前刚刚拿到伟人的亲口承诺:不干涉用人、财务、经营。所以中信确实有很大的自主权,老板觉得什么值,都能投,不用开什么档委会决定,也没什么“集体领导责任制”。
  摆平了龙套处长后,老板和蔼地扫视了一圈:“这位就是小顾同志了吧,感谢你帮中信公司解决了最初的信用难题。觉得初步谈判划算么?有没有什么难言之隐?”
  顾骜谦逊地微微鞠躬:“我觉得还行吧,凭我的经验估计,这几项技术和品牌,作价200万美元,你我都有赚有赔的可能,关键看动作快慢。”
  老板找了个沙发坐下,翘起二郎腿:“此话怎讲?”
  顾骜毫不掩饰:“按照汉乐电子原先的生产速度,靠这几款产品的知识产权,赚回200万美元利润是没问题的。你们还能小赚一些。
  但是,如果合资公司接手后,投产速度太慢,产量比合资前还低。那么一旦等到未来日本国内的南梦宫、科乐美竞品扎堆上市,利润率就会暴跌。
  所以,关键是看‘每一样新产品在对手来得及仿造之前,我们能趁着窗口期生产出多少、推销出多少’。各个环节都拖拖拉拉的话,两百万只折回一百多万也是有可能的。手脚麻利,换三五百万利润也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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