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当大佬(校对)第33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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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的许书标和马特施茨,都还只是家产数百万美元级别的存在而已。因为红牛还没打入海外市场,这俩人的身价跟30多年后差了几千倍。
  看到顾骜进来时,马特施茨的表情是有点恨得牙痒痒的,而且丝毫不想掩饰。
  对于马特施茨来说,顾骜就是一个他谈得差不多时,突然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太卑鄙了。
  “……这就是我的条件,许先生,刚才你儿子应该都转述过了,行不行,一言而决吧。”顾骜很干脆。
  许书标摇摇头:“顾先生,我也算是出生在中国,跟你们港商也有点香火之情。我觉得生意不是这么做的,马特施茨先生盛意拳拳、而且是他先想出了这个合作计划。你作为后来者,只是仗着钱多……”
  “300万,再不答应就没机会了——如果你太贪,我不介意复制你的配方,然后弄个‘热牛/热血牛’什么的,重新砸广告推广、组织生产。”顾骜步步紧逼,浑然像神豪片里的恶少。
  许书标气息一窒:“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临时觉得,为什么我们不能三方一起合作,把这个事情做好呢?世界那么大,你们一上来就说,对东南亚市场没兴趣,那空白的十几国,都可以留给我去慢慢拓展。
  你们一个想要欧美,一个想要中日韩,这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那我把欧洲市场的全部权益转让给马特施茨先生,把东亚市场的全部权益都转让给顾先生你,大不了你们都比原计划的全球买断少出点钱好了,凑份子一起把这个生意做了,难道不好吗?
  你们任何人都没有精力在全球同时推广铺开红牛这个品牌。现在大家分片努力,不是更快把红牛这个牌子共同做好、互利互惠?”
  韩婷在旁边听了,暗忖:原来许书标这老儿打的是这个主意……难怪,站在他的立场上,确实这样是最赚的。
  对他来说,红牛的饮料品牌越响亮,对他的东南亚市场也是有好处的。毕竟如果他在宣传的时候,可以宣称这是一款“在欧美和中日韩都大受欢迎、打入国际市场”的优秀产品时,本国和东南亚其他国家的销量,肯定是会暴涨的。
  毕竟,东南亚国家普遍没什么民族自豪感,他们对强势文化的认同是很严重的。
  想不通这一点的,可以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后世一个中国人,如果听说某款国货在美国卖得非常好、被美国人都赞不绝口,那肯定国内也会跟风疯买,极大促进销量。
  在新马泰,一款饮料如果能给人民“这东西在英国被捧疯了”,那消费者喝的时候,肯定觉得与有荣焉。
  许书标在最初被马特施茨说服、觉得这类合作是有益的之后,他就想方设法要“多招外国总经销商/总代理商”,巴不得什么本钱都不花,把外国的牌子打起来,哪怕在外国的那部分销售额,跟他一分钱利润关系都没有,都不要紧。
  然而,许书标的算盘打得很好,他却没想到,两个本来还势同水火、都求上门的合作者,这次居然异口同声反对他了:
  “不行!我不接受这个条件!除了东南亚市场外,全球范围内的品牌权益,必须由一家独揽占有!”
  “不行!我不接受这个条件!除了东南亚市场外,全球范围内的品牌权益,必须由一家独揽占有!”
  这两句话,是顾骜和马特施茨分别说的,其中顾骜说的是汉语,马特施茨说的是德语,但顾骜也听得懂。
  倒是许书标,还要等德语翻译帮他翻,结果那翻译憋了一会儿,只说了句:“马特施茨先生刚才说的,就是顾先生那个意思。”
  许书标大惊:“为什么?”
  他没想到,两个竞争者在这一点上,倒是那么有默契。
  “因为全球范围内的品牌权益不集中的话,就会导致将来无法进行全球性的推广。花钱找广告代言的一方,会觉得自己吃亏了、花的钱为另一方合作者白占了便宜,这样注定是不能持久的!生意不做大也就罢了,一旦做大,都是隐患。”
  顾骜斩钉截铁地说。
  许书标一阵理解不能了:
  “广告费怎么会惠及其他人呢?大不了你们各自在各自的市场范围内打广告,广告所换来的知名度,统统由本市场的销售者受惠,那不就没事了么?顾先生,我们假设,你在中国的中央电视台打广告,马特施茨先生在德国和奥地利的电视台、报刊上打广告。我不信在德国还会有人因为看中国的电视台而知道红牛,中国人也不会因为看德国的杂志而买红牛,这种交叉完全是微乎其微的。”
  饮料这类唯品牌值钱的快消品,之所以不能允许品牌权益分散,最大的麻烦,就在于认知资源的难以画地为牢。
  如果不能确保打广告花出去的钱,100%是自己受益,那就没人肯当这个冤大头去打广告,迟早会公地效应、最终悲剧的。商标的价值,说到底主要就是年年放血的广告费放出来的价值。
  许书标觉得,可以通过广告触达范围来分散职责和受益,但那只能说明他对媒体还不够了解。
  所以,顾骜当即反驳:“许先生,你的认识大错特错了。在央视打广告、在德国电视台打广告,这些广告形式,当然是可以切割受众和普惠范围的。可你想过没有,还有那么多世界性范围内的广告,你今天这样一切割,红牛就一辈子也没人会为他做世界性推广了!”
  “世上……有你所说的世界性推广么?”许书标的眼界还局限在泰国。
  “有,如果你把除了东南亚之外的红牛全球品牌权益都转让给我,说不定未来我会砸大钱让红牛成为奥运会、世界杯的主要赞助商。嗯,就像可口百事、耐克阿迪现在争夺的那样,甚至还有更多的擦边球宣传诡计,植入到奥运会和世界杯新闻里。
  虽然还很遥远,但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至于赞助了奥运会和世界杯后、让你的东南亚市场消费者也看到,就算是我的一点小诚意好了,看在你是创始人的份上,这点便宜我让你沾。
  而你今天要是割裂了全球品牌权益,未来我跟马特施茨先生,就会为‘代言世界杯时,我出几成、他出几成’而吵得内部分裂。全世界级的宣传,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全世界级受益者。”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要是拿到了全球品牌权益,将来我做大了,我就去赞助一支F1赛车队,全世界都会看F1方程式比赛,我要是没有全球品牌权,我为什么还烧钱办车队便宜那家伙!”马特施茨也不甘示弱,画了一个大饼,然后说“那个家伙”时指着顾骜。
  许书标目瞪口呆。
  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两个找上门来的合作者,心都那么大。
  他的红牛还没走出泰国,那两人已经连未来冠名奥运会世界杯、在世界顶级联赛里弄红牛俱乐部、在F1方程式里烧一支红牛车队都想到了。甚至为了那一点可能性,现在就争夺得不可开交。
  许书标本来都已经60岁了,虽然还在创业扩张,终究免不了一点小富即安的壮士暮年之感。被顾骜和马特施茨这么一画饼,他觉得浑身都热血沸腾起来,似乎年轻了三十岁,还能血战三十年。
第365章
嘴上说不要
  “顾先生,如您所愿。‘红牛’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传媒领域品牌权益,全部归属贵公司所有。
  ‘红牛’在饮食分类下的品牌权益,分成三块,东南亚市场15国,归属于目前的红牛公司。德语区6国的权益,归属于马特施茨先生即将成立的奥地利公司。
  在这一前提下,您有权将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未来的‘红牛’品牌经营权,授权给第三方企业使用,但是不得擅自对外卖断式转让。如要转让,红牛公司与马特施茨先生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基于上述合作,您需要支付300万美元现金、以及新成立的集团公司12%的股权给许氏家族,买断上述红牛品牌权益、并获取红牛全部现有生产技术、配方的使用授权。马特施茨先生有权出资15万美元,在集团公司占股3%。
  马特施茨先生另需支付50万美元、注资到新的奥地利公司,并且在奥地利占股51%,红牛泰国公司以生产技术、配方使用授权出资,占股49%。后续实际经营中需要现金增资的,按现有估值比例出资……”
  经过三天的艰苦谈判后,这事儿最终大致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从金钱上,不太看得出各自的损益得失,不过合同后面还有一堆的附加条款,主要是约束顾骜和马特施茨得手后、前几年每年必须花多少投入在品牌广告宣传上、以及达到若干宣传指标。
  比如这一过程中,顾骜出示的“已经让红牛在中国国家队获得代言”利好,也发挥了不少作用,让许书标看到了顾骜的宣传能量。毕竟顾骜要是不干的话,他完全可以把代言昧下,并且把此前拍到的宣传资料销毁——虽然这是一种浪费的两败俱伤,但毕竟还是其他两方不愿意看到的。
  既然都想把这事儿做好,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还是和和气气选择当合作者比较好,分赃不匀的事儿,吵几架就匀了。而且绝对是丑话说在前头、先吵彻底了,更加有利于团结。
  红牛公司本来没有什么厉害的法务团队,毕竟这只是一家价值几百万美元的中型饮料厂而已。为了这次的事儿,他特地重金临时请了曼谷最厉害的团队帮他斡旋和看条款。
  至于顾骜这边,他一个电话把老伙计林国栋叫来了。人家是香江知识产权界的名律师,处理品牌权益是老本行。
  至于投资和金融方面的指标,林国栋不够在行的话,顾骜就又一个电话把表哥陆光复从纽约喊来。之所以谈判谈了三天,最后一天其实就是在等陆光复帮顾骜把关砍价。
  陆光复毕竟是哥伦比亚金融系的高材生毕业,哥大金融系+法博(国际商法方向)的能力结构,在投资纠纷方面应该是顶配了。
  陆光复也不负所望,在顾骜预先谈好的心理价位上,又砍下来一些,并且优化了风险堵漏。顾骜也不吝从省下来的那部分差额里,给20%陆光复作为咨询费。
  陆光复毕竟还要一两年才毕业,出了一趟差就赚了十几万美元咨询费,已经很开心了。
  最后,关于投资协议和转让合同里的“不得擅自向外部人转让品牌权益”,也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
  顾骜在条款里早就埋好了伏笔,谋取了两次特定的豁免——他如今背着国家官员身份,这种对外投资自己出面不好,所以是让韩婷代持的。
  回国后,他觉得让米娜出钱,把韩婷手上的这部分权益接过去就行了。一来去年两伊战争石油期货赚了那笔钱以来,米娜有足够多的现金周转这项生意。
  同时韩婷只经营过电子厂,她根本对饮料毫无兴趣,就是一个白手套。而米娜家里毕竟有酒厂,名义上再持股兼营一下红牛,也比较便于管理。至于将来的具体工作,找职业经理人再搞定。
  顾骜关心的并不是饮料本身赚多少钱,只是不想自己的品牌推广布局白白被外人占了便宜。所以如今这个格局也算是遂他所愿,多几个共同目标的牛人一起努力,更容易把“红牛”的文化品牌推广出去。
  这有点像金墉先生后世卖给央视改编权时,好几次都只卖1块钱价格——
  并不是金墉不想赚,而是他知道央视这样覆盖面巨大的媒体肯改编,对于新一代成长起来的年轻观众认识武侠小说有好处。然后说不定找游戏公司卖网游改编权时能卖个牛逼得多的价位,把电视剧改编权亏的全连本带利赚回来还有多。
  同理,即使到了8102年也会有某些大神把已经完备的精品给卖断,因为他们知道卖断后一切收益都是运营方的了,这样运营方才会当成亲儿子那样猛给“完本精品”推荐位。笔名曝光率高了之后,目前正在写的书也可以得到引流。
  所有的品牌运营都是相通的,把次要领域的利益适当留给强者分润,才能吸引这些人帮你共同打广告。
  ……
  “顾,希望以后红牛这个品牌做大了,你会兑现今天的私下承诺,买一支F1方程式车队为红牛代言。你拿走了全球范围内的品牌权益,这是你应该做的,就算我们德语区市场沾你点便宜,你也义不容辞。”
  在谈判结束后的酒会上,马特施茨不甘心地拿着香槟,跟顾骜絮絮叨叨吐槽。
  他知道自己的财力和媒体资源都远远不如顾骜。但毕竟希望被买断了,他只能指望买方能有足够的情怀,将来决定广告费花费方向时,帮他原个梦。
  谁让马特施茨这家伙,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极限挑战的爱好者呢。1980年代没那么多作死的极限运动,飚个车已经是马特施茨这种油腻中年大叔内心最酷炫的表达方式了。
  他不止一次想过有朝一日要被那些顶级赛车手恭恭敬敬地尊重、扮演一下洛伦佐的角色。
  现在,只能指望将来以‘红牛小股东’的身份,蹭顾骜的狐假虎威了。
  顾骜跟对方干了一杯,安慰道:“放心,虽然我还没考虑赛车,但你应该知道,我跟你运营品牌的思路是一样的。我们都不会甘心于让这款饮料再留在棕色玻璃瓶里,被夜班出租车司机和三轮车司机拿来提神。这是挑战人类极限的酷炫者的饮料,代言的也是那种文化,未来还会有无限的可能性。”
  不得不说,如今的红牛,包装真的还很捞。
  虽然一瓶已经有200毫升容量,但却不是用饮料的玻璃瓶或者易拉罐装的。竟然还是用的棕色的药用糖浆玻璃瓶——有点像中国人喝的“复方川贝止咳枇杷膏”那种瓶子。
  这么捞的包装,难怪在许书标手上,还只是给开夜车司机强行提神、防止疲劳驾驶的“赚钱工具”,而没有上升到“年轻人挑战极限的酷炫伴侣”文化高度。
  顾骜接手之后,从浓缩技术、到调整口味、再到全面重新设计包装、新建包装厂,都是必须做的。所以那几百万美元的投资,还真是一点都不富余。
  “你能这么想,那真是太好了。”马特施茨显然在定位上与顾骜所见略同,听了顾骜最后这番话,算是放心了。
  “说实话,欧洲的劳工权益保护太好了,卡车司机公会只会不听的罢工要求提高待遇、优化劳动环境,谁会需要喝耐力和提神糖浆加班!只有突破极限、挑战自我这种口号,才有全球化前途,在普遍越来越富足的世界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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