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是我前男友(校对)第10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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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漪已经再也不会震惊了,她觉得,后面轩华不管发生什么,她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王牌宠妃:王爷坏坏。
  轩华一个人穿过密林,终于走了出去。
  他什么都不懂,但他学习能力很强,很快,他就成了当地一个小乞丐。
  他长得好看,总能要到更多的馒头。每次他要到馒头,旁边的乞丐就要来抢,此刻他与一个普通的幼童没什么区别,一开始他的馒头被别人抢走他就知道哭,后来他也凶狠起来,拿到馒头立刻往嘴里送,别人打他,他就一面挨打一面吃。
  他遇见凝华的时候,是在一个雨天。几个乞丐将他围在中间狠狠踢打着。他的馒头滚在地上,混着泥水,滚落在凝华身前。
  凝华被馒头拦住了去路,便转头看过去,瞧见几个乞丐中间的轩华仰起头来,祈求着看着她。
  雨水冲干净他脸上的泥土,露出他漂亮精致的面容。一双眼睛全是乞求,带着潋滟水波,真是漂亮得让人心疼。
  许是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孩子,凝华不由得停下脚步,拨开了人群。
  他躺在泥水里仰望她,那真是一个漂亮得像仙人一样的人物。身着青衣,眉目如画,凝华一眼就瞧出了轩华身上有灵根,又见他长得这样可爱,不由得动了收养他的心思。
  于是她弯下腰去,将他抱了起来。
  她带着他离开那里,许诺了他温饱衣食,而他承诺她,等她长大,他就保护她。
  那时候,他心里想,等他长大,无论做什么,杀人杀佛,他都保护她。
  他会成她最忠臣的仆人,成为她的利爪。
  漫漫岁月,无尽长生,他护着她。
  她带着他回了洞府,那时候她还只是个筑基期修士。当时的修真界和如今不大一样,所有人都是才开始修仙,灵气充裕,也没有什么大宗门。多的是妖修魔修,人修也不过就是众多修士中不怎么打眼的一种。
  她给他测了灵根,发现只是四品三灵根后,她不是不失望。然而她也是看得极开的人,反而安慰他道:“你虽然难以飞升,但若好好修行,也可以有千年寿命。半步踏入仙门,比起那些蝼蚁凡人,也算是幸运了。”
  那时候他静静望着她,虽然听不大懂她说什么,但他总就觉得,凡是她说的,必然是对的。
  一开始起的是收徒的心思,发现灵根不佳后,凝华也就没了这个心思。
  每日带着他四处玩乐。
  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喜欢一切新奇的事物,她便带着他到处游走。他喜欢蚂蚱,喜欢糖人,她去凡间学了,在自己洞府里,每次他不开心,她就用干草,又快又好的给他编出一个蚂蚱,或者画出一糖人。
  糖人不易收藏,后来他就不要了,很喜欢那些草蚂蚱。
  他准备了一个木盒子,将草蚂蚱小心翼翼放在里面。凝华笑着问他:“你这是做什么啊?”
  他抬头看她,认真回答:“我要将凝华给我所有东西都放好,不能丢了。”
  凝华不免失笑萌物揽美。
  她的师父是一个修得大道的人,在感情上极其淡泊,自幼便告诉她,身为修士,早晚是要离开此世飞升上界的。可多情,不可深情。于是她虽然对别人好,骨子里却是从来不理解,那些小心翼翼的感情。
  看着孩子认真的神色,她也不过是觉得幼稚可笑。揉了揉他的头,温和道:“也好,等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便看着这些怀念我,也是极好。”
  “你会不在我身边吗?”轩华皱起眉头。凝华点头,微笑道:“早晚有一日,我会飞升的。”
  “那我也要飞升。”轩华认真看她,握紧了拳头:“你在哪里,我也在哪里。”
  四品三灵根,想要飞升,这真是太难了。
  然而凝华没有将残忍的事实告知面前这个孩子,她只是说:“好,那我等你,一起飞升。”
  轩华是个很认真的人,他决定要飞升,就努力跟着凝华学习。
  凝华打坐,他也打坐,小小的人盘着腿,不惧严寒酷暑,都认认真真坐在凝华身边。饶是凝华这样的人,久了也觉得心软。
  看着轩华,就觉得是她心上一个格外柔软的角落。
  只是她的心如昆仑玄冰,哪怕融化了一个地方,下面也是森森岩石。
  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轩华好。
  轩华二十三岁筑基,那时凝华是筑基后期。那天凝华送了他一把剑,温和道:“你出去历练吧。”
  “这天下很大,你该去看看。看更多的人,更多的事,坚定你的道。”
  “道?”轩华一片茫然。凝华慢慢抬头,眺望云海之下的远方,淡然出声:“道是信念,是执着。你执着于什么,什么就是你的道。道不可动摇,不可回头,否则即是道心破碎。若道心已碎,哪怕已是渡劫大乘,都逃不过神毁陨落的命运。”
  “你如今还小,”她转头瞧他,目光一片温和:“该去多见见世面。”
  “那……凝华不跟我去吗?”轩华有些害怕,握着剑道:“凝华不在的地方,我不想去。”
  凝华微笑不语,她静静看着他,目光却是不容拒绝的坚定。
  “去吧。”
  她广袖一拂,将他推着下了山。等到达山下,轩华回头去看,就见那女子立于云端悬崖,青衣道冠,如仙如画。
  轩华抿了抿唇,他想回去。
  然而——
  他从来不拒绝她。
  他对她的臣服仿佛与生俱来的咒语,刻在灵魂骨子上。
  她要他跟她走,他就来。
  她要他转离开,他就走。
  一直如此,始终如此
第73章
沧州之十二
  轩华在外面历练了三百年。
  他学会了很多事,认识了很多人,无数次想要回去,却都被凝华拦了下来。
  凝华说,不到金丹,他不能回来。
  轩华没有办法,他只能一直行走在外。那时候修真界还和人界接壤,人间正直战国,天灾人祸,战火绵绵,百年战乱导致冤魂肆虐、魍魉横生。轩华一个人负剑行于世间,斩鬼魅,驱妖邪,夜宿破庙听风雨,日行乡野闻稻香。
  苏清漪跟在他的身后,看着这个终于和她的世界交集的时代,看着轩华终于成为她曾经在书上看过的人,忍不住心潮澎湃。
  过往她所在的修真界,早已与人间远远分开,割裂成了两个世界。哪怕有那么些凡人的城市,却也是在修士庇护下、统统向往着修仙的凡人。这是苏清漪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看到一个真正的人间,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真真正正在斩妖除魔的修士。
  那时轩华总是穿着一身米色的袍子,过着清贫的生活,袍子缝缝补补,就度过一年又一年。偶尔会收取些除妖驱邪的银钱,也不过就是买些他觉得好玩的玩意,想等着什么时候回到凝华身边了,就将这些东西给她。
  后来以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为标志,修士迎来了黄金时期。那些被坑杀的冤魂四散后,天地间爆出一股巨大的灵气,便就是接壤的修真界都为之颤动。轩华修为涨得飞快,很快就成了人间界的翘楚。
  公元前二百五十九年十二月初三,邯郸城有龙气冲天而起,轩华正盘腿坐在破庙之中,突然觉得周边风起云涌,闷雷阵阵,体内灵力汇聚,而后惊雷至天而降。
  惊雷一阵阵轰鸣而下,轩华连忙扔出法器,抵住了阵阵天雷。然而那天雷却超出了轩华的意料。他感觉自己被劈碎了一般,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茫然中,他仿佛看见凝华出现在他面前,青衣道冠,身负长剑。
  他伸出手,艰难朝着对方爬过去,然而却在触及那一刻面前人灰飞烟灭。
  他终于察觉是幻影,艰难出声:“凝华……”
  闪电劈坏了他的血肉,露出他黝黑的龙骨,他的身体开始膨胀,越长越大,而他也开始慢慢失去意识,直到最后,他终于化作一条巨龙,冲天而起,顶着一道又一道雷霆,飞到了邯郸上空,然后盘卷起来,迎着惊雷长啸出声。
  与此同时,一声凤鸣冲天而起,便见一只金色凤凰朝着雷电而来,扑闪着翅膀冲到巨龙边上打着转。
  邯郸百姓看着这景象,都惊得跪了下来。而远处修士则感觉地面轰隆隆震动起来。凝华走出洞府,眺望远方邯郸城上金色的光芒,掐指一算。
  原来是人间真龙已现,不需要再与修真界相连,要与修真界分开去了。
  于是她皱起眉头,叫了轩华。
  “轩华,回来。”
  然而轩华没有反应。凝华微微愣了愣,她从来未曾想过,有一日,轩华会不理会她。
  她有那么些难过,然而也不过是一瞬之间,她便想起当年师父说的话。
  凡人一辈子不过百年,百年就要经历生死离别,修士上万年的寿命,有几个人,能和那你耗得起这么千万年呢?
  轩华已经去了几百年。
  几百年,早已是好几个一生了。
  于是她笑了笑,回了洞府,忍不住想——不回来,便不回来吧。她有她的大道,也不要耽误别人的人生。
  在天雷彻底劈完之后,修真界和人间也终于分裂成了两个世界,虽然分离得还不够彻底,却也让两界人很难自由来往。
  轩华慢慢从一条龙变回人形,而那只凤凰在百姓们看清他之前便叼着他消失在了空中。
  为了对抗天劫,那只凤凰似乎也受了很重的伤。叼着轩华飞了百里,就实在撑不住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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