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贼(校对)第6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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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背包里躺着的不正是刚才苦苦追寻的提布的炽炎长剑,那把号称价值连城被所有用剑职业朝思暮想的最拉风武器。
  “咋了,突然不舍得把卷轴给花花了是不是。”飘零很恶意的诋毁。
  嘭,陆离朝他的胸口狠狠的砸了一拳。
  “大爷的,你想干嘛!”飘零捂着被砸疼的胸口,愤怒的看着陆离。
  最讨厌别人碰他的胸了,经常有那些不要脸的不相信他是个男人,试图用摸的方式加以判别,为了让这种人很惨,飘零在现实中还是个跆拳道高手。
  可惜,在游戏里他是打不过陆离的。
  “疼吗,疼的话就不是做梦,让你见识见识。”陆离切换了一下武器,下一秒他主手位置的匕首便被一把长剑所取代。
  昏暗的斯坦索姆街道似乎一下子就照亮了。
  这是一把散发着炽热火光的长剑,比星球大战中的那些光剑更加的生动迷人。
  提布的炽炎长剑(黄金),伤害32-45,力量+16,敏捷+12,命中+15%,特效1:击中时可能冲击目标,对其造成额外150点火焰伤害,特效2:闪现,将施法者传送至前方8码距离处,路线上有障碍物则会停止,仅限非战斗状态下使用,冷却时间60秒,装备需求等级45,耐久120/120。
  属性果然意料之中的一般般,但是外观拉风,特效也拉风,完全为拉风而生。
  咕咚,飘零猛地咽了一口唾沫,他非常后悔刚才爆粗口,你想摸的话就来摸我吧,只求你把这把剑给我。
  “呵呵,我大爷的。”陆离挥舞了几下这把拉风的单手剑。
  “呃……不要怎样才肯把这把剑给我。”飘零其实不算一个剑控,但他控一切美好的东西,这把剑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品。
  “趴在地上,学狗叫。”蔚蓝海风幸灾乐祸。
  “让陆离好好摸一下。”来自腐女落樱回忆。
  “罚他一大把金币吧。”财迷小猎人残梦说。
  “让他叫爸爸。”小八酱最近有点魔怔,动不动就让人叫爸爸。
  其他人笑而不语,至少还保持着微薄的同情心,虽然他们确确实实实在等着看笑话。
  “呵呵。”陆离直接把提布的炽炎长剑扔给他,扯扯嘴角:“抱歉,我不搅基,所以你还是和风少一起恩恩爱爱吧。”
  飘零大喜,根本不管陆离编排他什么,直接换上了这把武器。
  拉风、唯美、炫酷,不一而足,总之,这一刻似乎所有的褒义词都不足以形容装备了提布的炽炎长剑的飘零有多么的高大上。
  金币,没有人提起。
  陆离这人从来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现在妹妹治病的钱已经有了,公会也欣欣向荣,每年进账不少于百万。
  他并不是守财奴,不然之前混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多人对他如此敬畏。
  每个金币都巴拉到自己的口袋里,那样的人永远也成不了气候,即便运气逆天一时翻身,只要有点波折,又要穷一辈子。
  “换掉回去在耍吧,属性实在太一般了。”陆离说道。
  这货看样子是不舍得收起来了是吧,这把剑攻击弱,属性少,特效1就够搓的了,特效2更搓,闪现是好东西,可只能在非战斗状态下使用的闪现有个毛用啊。
  飘零依依不舍的收起提布的炽炎长剑,一行人开始投入清怪的战斗中。
  不多时,就看到一个食尸鬼模样的人在街道上徘徊。
  有名有姓,显然不是寻常怪物,虽然形单影只势单力薄,但是大家看到他的名字后都打起了精神。
第882章
关于提米的两个故事
  街道昏暗破败,再也不负往日的繁华。
  可以想象,在多年以前,那时候的斯坦索姆还是一个繁华城镇。
  市民们走在鸟语花香的街道上,互相之间礼貌的打招呼,碰到老熟人或许趁兴就拐进酒吧,听着吟游诗人悠扬的胡琴声,沉浸在弗拉斯·希亚比的烟草香味里。
  可惜,天灾的入侵,让一切都成了泡影。
  关于逐渐走过来的这个矮小食尸鬼,他叫提米,小时候生长在的一个很美丽的农村,他有两个比较有意思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从他还是个孩子说起。
  据说在阿尔萨斯还是王子,某一天他在巡视领地的时候,一个母亲焦急地向他求助说自己的孩子提米走丢了,希望阿尔萨斯能去找他。
  贵为王子的阿尔萨斯二话不说带着人到处寻找,终于在树林里救下差点被豺狼人杀害的孩子。
  阿尔萨斯带着提米回到他母亲身边,得到了提米母亲的感激。
  那时候的王子是一个爱民如子,满腔热血的高贵王子,他爱他的朋友,爱他的国家,他的内心曾经如乌瑟尔所说的那样,只有光明和爱。
  人们看着他一天天的成长,期待着他有一天荣登王座,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
  小孩子提米问阿尔萨斯:那些被兽族捉走的人怎么办?
  这时,高大的阿尔萨斯低下头对孩子用那种温柔而又坚定的语气说:别担心,我的孩子,我会把他们带回家的。
  在他的声音中听不到一点贵族的骄傲和战士的狂妄,有的只是对人民的一片无私的热爱。
  但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了他,起先是兽族背离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战争准则,杀了信使,令他悲愤不已。接下来他并没能救回他的子民,而且在最后一刻他亲手屠杀了整个斯坦索姆,使他无法完成对小提迷诺言。
  王子殿下,您会一直保护我们吗?
  会的,我发誓!
  这种结局让他有相当深刻的挫折感和负疚感,尽管这并不是完全是他的错。
  然而,他无论如何勇猛,但终究也只是个初经沙场,且自小在皇宫里享受慈爱和幸福的年轻人。
  人类对恐惧的反应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逃避,一种是拼死一战。而阿尔萨斯这种不自由勿宁死的猛士明显属于后者。
  他后来之所以发疯似追杀梅尔甘尼斯,一半是愤怒,一半也是为了结束自己的恐惧根源。
  也许他天真的以为恶魔梅尔甘尼斯一死,那些可怕的不死怪物也会从他的恶梦和生活中消失,但命运又一次地捉弄了他,后来的事情正如游戏里大家看到的那样,他成了巫妖王,成了那些他发誓要保护的人的敌人。
  他的双手沾满了人们的鲜血。
  第二个故事,也可以从提米小时候说起。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朦朦胧胧的喜欢过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帕米拉。
  为了引起帕米拉的注意,小提米经常偷偷的把她的布娃娃藏起来,然后在帕米拉哭的时候,勇敢的站出来,帮助她找布娃娃。
  帕米拉也总是骄傲的说提米哥哥好厉害。
  令提米意料不到的是,几年之后,帕米拉搬家了,搬到了离提米家很远的一个镇子——达隆郡。
  从此提米每天都想去达隆郡看看,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再后来,提米也搬家了,搬的地方离他想去的达隆郡更加遥远了。
  两年之后,提米已经可以帮家里干农活了,他也不再天天携带者玩具枪,他把它收在柜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
  终于,有一天,提米的新家也被亡灵天灾进攻了。
  可是提米不怕,他拿着一个草叉,勇敢的和他们搏斗。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留着白色长发,骑着白马的人,向他这边冲过来。
  “这个人好像阿尔萨斯王子啊,只可惜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提米小时候被阿尔萨斯王子救过,他最崇拜的就是阿尔萨斯王子,并且发誓长大了要成为他的守护骑士,为他征战四方。
  当这个人跑到提米身边,一剑就打飞了他手中的草叉,提米抬头看着他,忽然,他看清了他的脸。
  “阿尔萨斯……王子?”
  拿剑的人也看到了提米的脸,本来向提米砍去的剑停顿了一下,但最中,他还是把剑刺进了提米的身体。
  这把剑,好凉。
  不知过了多久,提米再次从黑暗中醒来,他看了看自己腐败枯萎的身体,又茫然的环顾四周,他似乎忘记了许多事,除了自己叫提米,他再也想不起来什么了。
  提米就这样茫然的和周围那些和他一样的同伴们听从一个叫瑞文戴尔的男人的命令。
  他们攻陷一个又一个城市,踏平一个又一个村庄,吞噬那些鲜美的血肉,他觉得他快连自己叫提米这件事都忘了,剩下的只有杀戮和吞噬。
  今天的命令是攻陷一个叫达隆郡的地方。
  达隆郡,这个地方好耳熟啊,食尸鬼的大军中,提米一边拖着身体前进一边想到。
  达隆郡到了,一场新的屠杀开始了,提米疯狂地追逐着一个男子,一直追到一间屋舍里,男子终于无处可逃,被提米咬断了脖子。当温热的鲜血喷射而出的时候,提米瞥见了墙角那个瑟瑟发抖的身影,那是个抱着洋娃娃的女孩,晶莹的泪水不断从漂亮的大眼睛中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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