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贼(校对)第816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816/1333

  伴随着系统首杀广播的,还有系统提示陆离拿到了技能点的信息。
  除此之外经验值也有不少,还奖励了一些声望,毕竟黑石塔是联盟和部落双方都发布了任务让冒险者进入的副本。
第1192章
奥金斧
  首杀公告出来,还是裁决之剑!
  有的人咬牙切齿,有的人欢欣鼓舞,更多的人则是漠不关心。
  这种最高层次的博弈在普通玩家看来就是热闹而已,不管是荣耀之都拿到首杀,还是裁决之剑拿到首杀都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反正任何一个都不会把攻略分享出来。
  受到冲击最大的当然是荣耀之都的攻略组。
  尽管他们什么大风大浪都走过来了,可是听到系统公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乱了手脚,已经快要被拿下的奴役者基兹鲁尔趁机将他们一网打尽,宣告他们的攻略组止步于此。
  “抱歉,是我的错。”西山白表面没什么,但是任谁都能感受到他的沮丧。
  “是我低估了陆离和裁决之剑。”萧莫倒没怎么生气,他平和地说道:“烟波,伊人泪丿绕指柔那条线掐了吧,咱们被陆离耍了。”
  “为什么啊。”城下烟波急了。
  “其实吧,人有一种思维盲点,总是下意识的去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所以我们想当然的会认为伊人泪丿绕指柔对他们公会不满,因为裁决之剑不给他机会上赛场,你们有没有想过万一他并不想上赛场呢,那么你们觉得他还会背叛陆离吗,如果他没有背叛陆离,我们这些所谓的攻略就是陆离故意卖给我们的。”
  “他坑了我们的钱,坑了我们的材料。”血匕依旧很深沉。
  “可是,他怎么会不想上赛场呢。”西山白很不解,他不是一个职业生涯很顺利的人,而且天赋也没那么高,所以自从入行就要比任何人都努力。
  所以,他才能进入荣耀之都,才能挤走温德莉安,才能成为荣耀之都排名前几的实权人物。
  “不一样的人,追求是不一样的。”萧莫自己之前也是钻了死胡同,他们这些混职业圈子的人,总是下意识的觉得其他人也想混进来,可是等有人汇报说伊人泪丿绕指柔在阿拉希首周荣耀榜排第二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正常想要上赛场的人,谁会整天混战场。
  按照PVP玩家的分类,除了一些不杀人就手痒比如月光之类的PK狂魔,正常有点追求的人都不会混战场,战场比起JJC(竞技场)实在是弱爆了,根本上不得台面。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呢?”城下烟波也泄气了。
  如果两次都是陆离故意把情报卖给他们的,他这个情报头子便是最大的失策高层,按照规矩是要出来担责任的,但是担责任之前必须善后才行。
  “把裁决之剑当成对手看待吧,他们有资格做我们的对手了。”萧莫肃然。
  陆离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荣耀之都的头号大敌,其实如果知道他也不会有什么压力,想要在游戏圈立足,直面荣耀之都的压力那是早晚的事情,萧莫这个游戏教父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地盘上有不可控的力量。
  自从荣耀之都崛起,游戏圈已经很久没有新势力出现了。
  微雨阁体系能够立足那是因为现实中强大的背景,萧莫不可能去打压现实中的一个大财团。
  陆离只需要带着队伍拿个职业联赛的冠军,让大家知道荣耀之都不是不可战胜,到那时候一群大型俱乐部怼荣耀之都,裁决之剑的压力自然就没那么大了。
  首杀最让人激动的除了上电视,奖励自然也很重要。
  十五个人参战,就是十五份奖励,比打任何BOSS的收获都给力,而且系统奖励的都还是各个玩家自己可以用的东西。
  陆离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奖励,一双盗贼的传奇靴子,属性不可谓不好,但是却依旧比不上他的冠军之靴,在没有获得暗影步技能之前,这个靴子几乎无可替代,而且脚踢技能加一,不管是PVP还是PVE都是超极品。
  游戏就是这样,毕竟不是自家开的,不可能按照每个人的需求爆装备。
  公会里的那些盗贼们恐怕要疯狂了,他们估计都没穿上传奇靴子呢,靴子不是武器那么容易出传奇。
  其他人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获得东西最好的应该算是飘零,他得到了一件圣骑士的防御战甲,属性特别的给力,单凭这一件装备就可以让他的护甲整体增加百分之二十。
  可惜是圣骑士专属的,不然蔚蓝海风就算耍赖恐怕也要抢走。
  蔚蓝海风本人得到了一把暗金单手剑,气的他想直接扔了,一个劲的职责系统眼瞎,难道看不清他这个MT被虐的像狗一样。
  沐秋第一次参与首杀,得到的东西倒也不错,至少他本人是非常满意的。
  月光的运气非常的不错,他是这里所有玩家中换武器最频繁的人了,一方面是他老是野外PK,已经掉了好几把好武器——比赛的主武器他一般都不会拿去野外PK的,但是备用的确实经常掉。
  这次他得到的是一个磨具——奥金斧。
  这把传奇斧头仅仅只有两个特效,所以没办法和飘零的传奇战甲相提并论,但是他却有着超乎常人想象的攻击力,别说是五十五级的双手武器,即便是六十级的双手武器,恐怕也找不到任何一把能够和他相提并论的存在。
  简单的来说,这是一把有可能秒人的斧头。
  更重要的是他凝聚了所有拥有者的金钱与荣誉,五十到六十这个游戏时期它就成了战士的标志,每当看到它都会引起人们杀或被杀的回忆。
  这把斧头掉落感人,所需要的材料每一个都算得上价值千金,这个斧头做出来最起码也要五千金打底。
  这还是陆离负责锻造,他只需要付出最基本的材料费,换做是市面上的那些高端铸造师,这把斧头能让月光倾家荡产,所以有些人即便自己就是战士,但是得到这把斧头模具之后也不留下来自用,因为根本就做不起。
  月光拿到模具之后就丢给陆离让他帮自己搞了。
  在知道需要五千金的时候他也没皱眉头,这个赛季他还是得了不少钱的,拿出一部分做一把极品武器对他来说真心不算什么。
第1193章
大驱
  模具最少值三千金,需要的材料超过五千金,再加上需要宗师级才能下手的锻造手续费,这把万金武器或许可以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发挥重要作用。
  所以陆离想了想也挺支持他做出来。
  万一一斧头就把萧莫给劈死了呢,萧莫的血量不超过三千,毕竟他追求的是高输出、强控制、快机动,血量方面比一般的法师还要少一点,如果这把武器发挥了最大攻击效果,再叠加上一个暴击,秒杀完全没问题。
  目前五十五级左右的法师血量一般都在三千刚出头,盗贼之类的职业稍微多一点,正常情况下也没四千。
  超过四千的除了战士,剩下的其他职业应该都往体质上加点了,靠牺牲其他属性来换取血量的提升,当然,必须要考虑熊德这个另类的存在,他们的血量比一般的血牛战士还要厚,属于完全靠血量多抗怪的典型。
  等六十级之后专精细分之后,这些职业特色才会更加明显。
  谈论了一下彼此获得的奖励装备,大家还有事要忙,毕竟接下来还有一个BOSS可以摸,而且还是黑石塔下层最终BOSS,团灭了好多次才打下来的,理论上不会出太垃圾的东西。
  龙王徽记是维姆萨拉克所能爆出最好的东西。
  尤其是在火抗装急需的当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把这件装备奉为火抗神装。
  残梦刚才没拿到什么好东西,所以宝宝不开心,宝宝没面子,这会儿鼓足了劲的想要在维姆萨拉克的尸体上找回场子。
  第一个是合成石,减百分之十的装备需求,陆离郑重的把这颗宝石收了起来。
  他短时间是不打算用了,必须存一些减需求的石头将来备用才行,毕竟这玩意的掉率一直在降低,上辈子陆离进入游戏那会,其实已经很少有新的减需求石头出来了,市场上流通的都是很早之前的出产。
  用一颗少一颗,等到陆离在游戏里玩了两年,最后再进入游戏的新人甚至已经不知道游戏里还有减需求石头这种东西。
  这是裁决之剑的优势,他们可以趁着现在还有减需求的石头不时的出现加紧收集,将来不管是自己用还是拿出去卖都非常不错,只是这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有钱才行,即便是还有减需求出产的年代,这玩意的市场价格也早就翻了好几番了。
  第二个是一本技能书。
  看到这本技能书之后,陆离都有点不淡定了。
  为什么会出这本技能书呢?
  当一个职业会打会奶,能给自己套盾,可以群体恐惧,可以追着烧别人的蓝,最后还能驱散别人的无敌,这个职业的无耻程度就没了下限。
  没错,他就是牧师!
  牧师是有一定输出的,这个毫无疑问,虽然三月雨几乎从未在输出技能上浪费技能点,他们的治疗在所有治疗职业中最平衡,最全面,也可以说最为强大,他们的护盾不仅可以给自己加,还可以给别人家,法师职业看到这一幕都哭了,因为他们只能加自己。
  牧师的群体恐惧是目前最强大的群控技能之一。
  牧师的烧蓝有多恶心,问问法系职业就知道了,哦不对,或许可以问问圣骑士,这种贫乳职业就靠着那点蓝过日子,牧师上去几下就给烧掉一大截,他们的脸都青了。
  至于最后的驱散别人无敌,那自然就是眼下这本书了——《群体驱散》。
  所有的牧师都有驱散,主要用来驱散魔法,具备同样能力的不止牧师,其他职业也有,有些可以驱散疾病,有些可以驱散诅咒不一而足。
  驱散在曙光这个游戏中根据玩家的总结可以分为进攻驱散和防守驱散。
  所谓的进攻驱散,就是当目标身上有增益状态的时候给他驱散掉,让他没了,自然就更容易击杀,而防守驱散则是在别人给了牧师本人或者队友一些减益状态的时候,把这个能够危害自己的状态给驱散掉。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眼下的这本《群体驱散》,三月雨拿到手之后就学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刚刚随手学的技能有多么变态。
  或许她只是觉得,哎呀,好省劲啊,以前要一个个的驱散,现在一下就全都驱掉了。
  现在只有陆离才知道,这个所谓的群体驱散,其实很少有人叫它群体驱散,正常的情况下它被称作“大驱”,别看这名字没有叼炸天,实际上它却可以驱散冰箱(法师哭了),可以驱散无敌(圣骑士泪如雨下),盗贼的疾风步也难逃一劫(以陆离为代表的盗贼职业也懵逼了)。
  其他诸如无敌的技能、特效,全在大驱猎杀范围之内。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一个技能敢说自己无敌天下。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816/1333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