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精校)第2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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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按新鲜的买!”汤森赶紧掏钱,心想别搞出什么祸事来:“来,你摊子上的我全要!”
五颗大小不等的珍珠只要当地货币二十,相当于汤森用块手心大的小镜子就换下来了,内陆价格的话,就算在雅修这种并不远的地方,他也能用这些珍珠换一千块小镜子!
这条街才走了一半,汤森已经算是满载了,因为好东西实在太多,他淘换了几根很适合制作弓臂的木料,还有足够打造两柄短剑的优良金属。顺便惹了点麻烦,但那不怪汤森,而是贴在他身上的枯叶球争先恐后地跳下来,吃了一丛被当地人拿来卖的彩色植物,最后当然是赔钱了事——汤森顺便还给老板下了订单,准备弄一堆类似的植物给枯叶球当口粮。
“明天交货!”老板猛拍胸口,然后纠集了几个人,风风火火地冲出镇子。
拎着无数东西的汤森苦笑,准备就此回转,但在不经意间,他的目光却在隔壁的摊位上发现自己曾经见过的东西——那是一种在阳光下反射着瑰丽光芒、本身呈淡紫色的粉末。
汤森确定自己没认错,这就是干掉异能师小妞之后、在她的皮囊中发现的异能粉末之一!
视线才离开紫色粉末,汤森又被另一种黑乎乎的矿石吸引,从颜色和材质来看,那就是异能师小妞手套上镶嵌的东西,甚至要比手套上的更纯净。嗯,两种与异能有关的材料,看来这个小摊子不同寻常,至少不是那种偶然得到一点、再拿来卖的东西了。
汤森走过去,静静打量了一下盘坐在地的摊主。他是个年轻人,面容憨厚,表情有点紧张,穿着打扮上虽然也是西海岸风格,但跟本地人有很大区别。织物的服装包裹了上下半身,头发指甲什么的也收拾的很干净。甚至可以说,他算是一个整洁、儒雅、文明的西海岸人。
虽然他还背着一根异常豪迈的狼牙棒。
“你好,”汤森对他淡淡一笑:“这些东西怎么卖?”
“我的东西不卖,”跟汤森一般高摊主站了起来,他看了汤森一眼,用沉闷的语音回答:“这是用来引鱼上钩的。”
引鱼上钩,无论站在什么角度看待,这都算是找茬的话。
“有意思,”但汤森脸上的笑容依旧:“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有仇,要打?”
“我们没仇,不用打。”摊主摇摇头,他满脸认真的回答汤森:“我用这些东西来吸引一种特殊的内陆人,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愿意付出时间的人。”
“这种人被吸引过来之后呢?”汤森已经领教了西海岸风气,他知道对方其实只是说话方式上有点问题,所以显得很有耐心:“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先要问你几个问题。”年轻的摊主似乎很固执:“你是内陆人吗?你识字吗?”
“当然,我是翻越隆达山脉过来的。如果你说的是字,我肯定认识。”
“你有时间吗?”摊主接着问:“不需要太久,一到两天就可以。”
“空闲倒是有,但我不能出仓库镇。”汤森回答他:“如果你是要雇人跟你去什么奇怪地方探险的话,我显然不能满足条件。”
“不是探险,也不用出仓库镇,”摊主摇头,而且面露喜色:“我们需要一个骗子!”
一方面,汤森对异能有一定的求知欲,另一方面,他也对这位摊主的想法感到好奇,于是在十分钟之后,他们一起回到了旅社。
作为当事人,汤森总算见识了此地的走私生意是怎么做的。
第七节:生意上门(中)
首先,在大家都同意找“骗子”之后,他跟摊主之间不能再有任何的对话,隔着一张桌子大眼瞪小眼,涉及到交易的物品就摆在双方的视线中点,就算原主人也不能再碰。
摊主后来拿出来的粉末和矿石远不止地摊上那点,而是足足五倍的量,可以武装十个异能师小妞。
其次,西海岸人费尽心机培养的“骗子”真是太挫了——就像负责汤森这笔生意的这位,他在穿着打扮上就像一个部落巫师,羽毛啊兽皮啊什么的拼了老命一样往身上插,成功地把自己打扮成一棵圣诞树。
虽然他一直保持着满脸笑容,但皱纹太多太深,实际上比哭还难看。
驼队首领问汤森是否需要帮忙,汤森反问其中有什么窍门,但得到的答案却让人很无语。驼队首领说:“没窍门,就当是陪对方玩玩,所谓的骗子也就是起一个抬价和见证的作用。”
既然如此,汤森就自己上场了。
“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说,他的货物不换金钱,”专业商务骗子的表达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但也有限得很,他立即就卡住了:“而只需要换取你的一些时间和……”
“服务?”汤森真是替他着急。
“对,服务!是服务!”骗子感激不尽:“如果你可以提供这些服务,那么桌上的东西都全归你。”
“服务内容是什么?”汤森问。
“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需要你,替他读出一本书上的文字,就在旅社的后院空地上。”骗子回答:“这本书有大概五分之一个贝壳那么厚,两片幽蓝香树叶那么宽。”
汤森回头,驼队首领给他大概比划了一下大小和厚度——小十六开,五十页。
“两天之后,我就要跟驼队回去,而且两天时间不能全干这件事,我可以用两个上午来服务。”汤森摊摊手:“读一读倒是没问题,但我不保证你能理解。”
骗子跟摊主交头接耳几句,然后转头跟汤森说:“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答应,你可以用两个上午的服务来换取这些物品。你只需要付出两个上午的时间,其他的不在约定之内。”
“但我有个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这笔生意才能做得成。”汤森收起脸上的笑容:“为什么你会找上我?”
又是一阵交头接耳,骗子才转头过来说:“尊贵的客人,我的朋友说,他的族人曾经去那种规模很大的走私镇子试过,但结果却很悲惨,通常物品会被别人抢夺。在我们这种小走私镇,一般内陆人并不识字,也不认识他的物品,而那些识字又认识物品的人却不愿意读给他听……他已经去过很多地方,这次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仓库镇的。”
“明白了。”汤森点点头:“那好吧,这笔生意我认可。”
“很好!生意成交!”骗子喜滋滋地站起来,伸手从桌面上的物品中拿取了一部分当做佣金,在汤森的角度几乎只是象征性的收费,然后他把一个粗瓷的盘子“哐当”砸得稀烂,张开手臂大喊:“在天空海洋以及祖先的见证下,双方约定,不可反悔!”
年轻的摊主这才郑重其事地向汤森行礼,并且介绍自己说:“你好,陌生的内陆人,我叫瓦胡,是遥远地方的部落首领的幼子。我的通用语说的并不好,你不要生气。”
“我叫汤森。”汤森说:“你的部落有多远?”
“我的部落也在海岸边上,但中间有很大的树林,要经历四十五个日升日落才能到达。”瓦胡解释说:“汤森,我们现在可以安静安全的说话吗?”
“我们把这种事称为‘私下谈谈’,”汤森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教人语言:“可以。”
跟旅馆老板商量了一下,汤森得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院落,当然费用是固定的不用找骗子。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瓦胡的表现依然谨慎,可见部落的酋长们也会对后代实行精英教育。
但在汤森面前,部落酋长的精英教育只是个笑话,他都不用费什么心思,瓦胡就把事情说了个一清二楚……原来,瓦胡的家乡一直陷于战乱中,几个大部落因为各种原因整天打仗,瓦胡所属的部落虽然是大部落,但由于别的部落有异能师,所以始终处于被压迫的地位。
最后他老子一狠心把儿子们召集起来,宣布谁要是能找到对付异能师的办法,谁就是下一代酋长。当然了,那个时候瓦胡还在穿开裆裤,他当时是流着鼻涕含着手指列席的会议。
酋长的宝座闪闪发光,所以瓦胡的十几个哥哥都很兴奋,他们立刻开始行动并持续努力了十几年。有人选择召集勇士去刺杀异能师,结果自然是失败了;有的人跋山涉水去各地的“走私镇”聘请内陆异能师,结果自然也是人财两空。
钱给少了没人搭理,钱给多了通常会被抢劫,想不通的哥哥们追上去理论还会丢掉小命。异能师干掉几个西海岸人,那都不叫杀,而叫试练。
西海岸的荒芜之名传遍世界,没有任何内陆人愿意跑来这里生根,更别说高人一等的异能师。唯一例外的是晨曦议会,这个在内陆跟光辉教会斗争上百年最后一败涂地的秘密组织,当初逃难一般流窜到西海岸,光辉教会都懒得跑来这边追杀他们。
但晨曦议会很快就凭借异能抖起来了,也就是他们的异能师在支持瓦胡的敌对部落,或者那应该叫控制才对。
在哥哥们相继失败甚至为此丢掉性命之后,最年幼的瓦胡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觉得哥哥们之前使用的办法都不能达成效果,自己要想当上酋长必须另辟蹊径才行。
瓦胡同学想了好多年,最后一狠心,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跟他老子打了个招呼,然后乔装打扮后混进了晨曦议会在异地开办的进修院——按照汤森的话,那是个专门训练神棍的地方。
第七节:生意上门(下)
瓦胡原本只是打算学好通用语,顺便学习一些内陆人的生活方式,好深入内陆去“广交朋友、猛砸金钱”,因为有晨曦议会的例子在前面,内陆一定会有类似这样不得意的异能师存在,只要自己能带回一两个,部落受欺负的现状就能改变。
但瓦胡却没想到,混到进修院才没几天,晨曦议会就发现他具备异能潜质。
瓦胡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晨曦议会的异能师,哪怕是学徒也要追溯上三代家谱,来历不明和身份有问题的都会被押到广场“咔嚓”掉。瓦胡哪还敢耽搁?他当天晚上就落跑了——好在还记得自己的使命,他在逃跑之前偷了一本笔记,正是进修院用来训练异能学徒的东西。
兴奋几天之后,瓦胡发现了新问题,因为时间很短,他没来得及学好通用语和文字。而在西海岸,识字的本地土著极少而且通常跟晨曦议会有关联,所以瓦胡也不敢去那些大的走私镇,只能到类似仓库镇这种晨曦议会都不想搭理的地方碰运气。
事实上,他的确算是走运了,才到仓库镇第一天,他就遇到了满足一切要求不打他也不抢他东西的人。现在,这本寄托着瓦胡和整个部落希望的笔记就在汤森手里。
汤森粗粗翻看了一下,已经明白瓦胡不敢去大镇子的原因了。因为笔记上的文字并不多,每一页都有图示,哪怕是拆散了找人翻译也能被看出问题。就西海岸标准而言,瓦胡是个难得的聪明人,至少他已经懂得回避危险。
“……我并不是异能师,我想这点你应该明白。”汤森对他说。
“我知道。”瓦胡点头,他的道理很直白,透着一股淡淡的哀伤:“异能师才不会搭理我,他们会打我一顿,吐我唾沫,然后拿走我的东西。”
“……你这本笔记,其实也不是最初级的东西,”汤森又说:“也就是说,你不一定能把上面的东西学到手。”
“我知道,这是第二年的学徒们练习时用的。”瓦胡点头:“一时学不会不要紧,只要你翻译出来让我记住,我不行就传给我儿子,我儿子不行还有儿子的儿子,总有一天能行!”
“既然你都明白,那么我们之间就不存在问题了。”汤森很满意瓦胡的通情达理,如果他胡搅蛮缠的话自己还真没什么好办法:“我得先看一遍,明天上午开始怎么样?”
“好!”瓦胡点头,但又马上追加了一句:“但我要在你身边——不!是在笔记身边。”
“孺子可教!”汤森哈哈一笑,放下笔记出门去,他先要把手下的事情安排妥当才行——没想到就这一会,十几个手下也在街市上淘换了不少好玩意,还给留在营地的同伴带了礼物,丰富到要另买两头驼兽才能运回去。好在这都是他们自用的东西,不算坏驼队的规矩。
安顿好一切,汤森才回房,在瓦胡的注视下研究起笔记来。
坦白说,汤森对异能有些兴趣,毕竟是全新的领域,但他这种兴趣并不特别大,或者说刺杀异能师小妞的成功带给他一种强大的自信。所以在研究的过程中,他的心态是很轻松的。
笔记其实是一个初级异能的详细教材,包括全面的练习和使用方法——这个异能的名字叫“咆哮”,属于那种每个异能师都要掌握、也一定能掌握的基础技能。虽然本身只是学徒级的初级异能,却并不单纯,反而有点博大精深的意味。
除了最简单易用的基本状态之外,咆哮有九种衍生状态,另有三种非常高端的巅峰状态。
很明显,这本笔记给人“一招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或许也就是这个原因,异能才令人沉迷吧。不过这不关汤森的事,他不是异能师,也没想过要往这方面发展——想在全新领域中有所建树,必然要付出极大的艰辛努力才行,汤森巴不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努力奋斗这种事自然是能免则免。
会指使人的、欺男霸女都不用自己动手的才叫衙内,汤森深谙此道。
笔记后面的高级玩意汤森不懂,他也没闲心去猜那些专用名词,但最前面的五页,关于咆哮的基本形态的阐述他能理解。按照文字说明去做的话一点都不复杂,属于水到渠成的技法,当然了,前提是你必须是异能师或者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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