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警官(校对)第7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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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韩,这个贿行的好,这个贿我喜欢,政委肯定也喜欢,却之不恭了。哎呀,听说大城市的人结婚也摄像,以后有干警结婚我安排人去拍拍,帮他们拍下来作留念,这也是一种关心,有利于队伍建设。”
  警务室工作离不开乡里支持,更离不开局里支持。
  花6000块钱“行贿”,给局领导留给好印象,以后工作会更好开展。更重要的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四个部下明年考不上公务员,编制问题只能找局里解决。
  近水楼台先得月,“联系”自己的领导是政治处主任,在人事和编制问题上的发言权仅次于局长和政委,主任的话比其他局党委成员管用多了。
  吉主任高兴,他高兴韩博更高兴。
  教会他怎么用,告诉他小磁带可以找县电视台的人帮忙转录成大磁带或刻录成光盘,高高兴兴去食堂吃饭。
  下午一点,电视台的同志如约而至。
  要上电视的,采访从出发前就开始,参加行动的人在警车前列队,张局亲自下楼布置任务,韩博代表解救分队保证完成任务。随着张局一声令下,参战人员上车,打开警灯,拉响警笛,气势汹汹,浩浩荡荡驶出公安局大院。
  巡警队总共来八个人,高长兴带队。
  他们有一辆面包车,要留在单位待命,参与解救行动的一辆依维柯警车和一辆O牌桑塔纳是局里的。
  刚才有领导,不方便叙旧,不能开玩笑。
  车队一出城,高长兴就让驾驶员把警车开到前面,打转向灯停到路边,跑下来爬上7号车。
  “老领导,你这几天连续作战,一定很累,别疲劳驾驶,我来开吧。”
  是挺累的,韩博爬到后排,笑骂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上次去良庄抓收茧贩子时见过乡干部,高长兴接过方向盘,看着后视镜笑道:“周主任在这儿呢,别说这么难听,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
  巡警队是经费最紧张的一个单位,只有现场处置权,没案件管辖权,更不用说治安管理辖区。
  这么一个单位,局里居然下达依法创收任务。
  如果在大城市,苦点累得,晚上去住宅区转转,或许能抓几个赌。可思岗是一个偏僻的小县城,经济不发达,交警天天呆路上都罚不到几个款,哪有多少人去赌去嫖。
  巡警不巡,不是他们不想巡,是根本没时间巡。
  平时留几个人和一辆车值班,负责110出警,其他人专门干局里安排的各种杂事。
  刑警队人手不够叫他们去蹲点布控,治安大队摸排要他们去帮忙,交警队查车忙不过来要他们去帮着布口袋阵。
  哪个乡镇开不出工资,教师和退休人员跑县里来上访,要去县政府门口维持秩序,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不时还要协助烟草公司查走私烟,协助税务局查偷税漏税,协助工商局查假冒伪劣产品,或同文化部门一起扫黄打非。
  活儿不少,好处没有,有时候去帮忙连顿饭都混不上,在局里地位连保安公司都不如。
  正因为如此,去年搞公开竞聘,有竞聘资格的正式民警没人愿意竞聘巡警队长。
  去良庄协助打击非法经营的收茧贩子尝到甜头,韩博岂能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摇头笑道:“高队,打拐是赔钱的买卖,你别开口,开口也没用。”
  高长兴扶着方向盘,跟上前面的依维柯,一脸谄笑着说:“老领导,您财大气粗,可怜可怜我们这些老部下吧。我不狮子大开口,你手缝里露点,看着给我们发点加班费。”
  “又不是我要你们来的,谁让你们来找谁去。”
  “在食堂我问过张局,他说打拐行动归打拐中队管,行动产生的费用找打拐中队报销。”
第113章
“强人所难”
  张局够狠,居然以打拐行动由打拐中队负责为由敷衍高长兴。
  明知道“老领导”被坑了,他仍振振有词:“什么事找什么部门有这个先例,不是先例是惯例。比如上半年严打,破大案抓逃犯。基层所队经费紧张,没那么多钱跨省追捕逃犯。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打击任务,局里统一部署,追逃经费全去刑警大队报销。”
  “高长兴,你真拿着鸡毛当令箭。”
  韩博彻底服了,咬牙切齿说:“就算有先例有惯例,人家那是大队,大队长是局党委成员,是局领导。并且经费是局里出的,只是走刑警大队的账,由刑警大队审核,最后由大队统一报销。我是中队,还有名无实,就一个我正式民警和一块牌子。经费说是给三万,那三万是我拉的赞助,且空口说白话到现在一分没看见。”
  有什么不能有病,没什么不能没钱。
  你打拐中队经费紧张,我巡警队经费更紧张,我现在给你干事,不找你找谁?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高长兴快被经费逼疯了,顾不上那么多,苦笑道:“韩乡长、韩特派、韩队、韩科长,那是你们领导之间的事,再说我没多要。”
  周正发知道他俩关系,不禁打趣道:“高队长,你们巡警队太牛了,收出警费收到我良庄警务室头上。”
  “让周主任见笑了,是辛苦费,跑腿费,出警费我哪敢收,不想混了?”
  受理报警,及时出警,是公安机关的义务,老百姓不需要交出警费。
  前几年为解决经费,一些基层所队竟然管老百姓收。
  报警要交钱,穷人就报不起警了,这是非常不公平也是很荒谬的事情。
  老百姓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公安形象。
  张局不是公安出身,一样是半路出家。曾在南港市一个区担任过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后调任区委办副主任兼信访局长,然后才调入公安系统,被任命为思岗县县长助理兼公安局代局长。
  可能在乡镇担任过党委书记,了解老百姓的疾苦。
  也可能在兼任信访局长期间,处理过与出警费有关的上访,一上任就严令禁止再收取出警费或办案费。有一个派出所顶风违规,所长和指导员同时被撤,一个调到看守所当管教民警,一个调到交警队当普通交警。
  紧接着又处理了几个知法犯法的民警,把一个刑警中队长送进监狱。
  他虽然不是公安出身,但担任公安局长这几年,确确实实做过许多事,队伍管理越来越严,警风警纪比之前好很多。除了协助工商和丝绸公司截堵蚕茧外流,思岗公安极少参与其它非警务活动。
  高长兴在公安局干六七年,经历过张局新官上任时的三把火,所以有此一说。
  他不能管老百姓收,不等于不能管兄弟部门收。
  巡警队不仅困难,有一半人还是丝织总厂时的老部下,吴永亮和小颜就坐在前面的警车上,人兴冲冲跑过来给帮忙,不能没点表示。
  辛苦费,没多少,没问题。
  思岗距南岗县不到三十公里,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
  市局领导打过招呼,张局打过电话,南岗县公安局苏局长正好在家,坐在办公室等。
  其他人留在院里,电视台记者上去也不合适,让他们先休息一下,韩博带上案件材料随值班民警上楼。
  “成立专案组了?”
  苏局长四十多岁,看上去比张局年轻一些,看了几眼材料,听完汇报,淡淡地问了一句。古井不波,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是的。”
  韩博从包里翻出一份公安部1991年颁布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通知,低声解释道:“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对《决定》公布以后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要作为重大案件立案侦察,其中一次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和具有《决定》第一条第三、四、五、六项情节的案件,要立为特大案件,落实专案人员,加强侦察措施,力争尽快破获。”
  规定是规定,要是什么规定都能得到落实,会有那么多人买媳妇么。
  接到市局通知,就让法制科研究相应法律法规。
  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吓一跳。
  上级明文规定“不管是一道贩子,还是二、三道贩子或者是中转、接送受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都要及时查清其罪行,依法惩处”。
  换言之,中间人跑不掉了,同案犯,他们肯定要抓。
  解救一个被拐卖过来的妇女,抓一个中间人也就罢了。由于妇女拐卖过来时间不长,侧面调查发现刚怀孕没生孩子,人在这儿,心不在这儿,也就是说买她的人涉嫌强奸,搞不好要判好几年。
  法不责众,抓一个其他买媳妇的怎么办。
  你们把人抓走,我们怎么办!
  之前不是没协助过拐出地公安局解救,但主要是以解救为主。
  同样是拐入地公安局,你们不怕麻烦,我们怕,想到有可能因此带来的连锁反应,苏局长头疼不已,面无表情问:“韩博同志,买媳妇的非要抓?”
  局里不愿意找他们,直接向市局汇报,请市局协调就是担心这个。
  韩博知道他为难,可法律就是法律,并且县里需要抓几个外地买媳妇的回去震慑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妥协。
  深吸一口气,一脸歉意地说:“苏局,真对不起,该犯罪团伙拐卖妇女超过十人,属特大案件,已上报省厅,已联系过西南几个省份的打拐办。上级对这个案子很关注,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彻查,我们县委县政府甚至因此组织公检法司、妇联、计生和民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专项行动。政法委郭书记亲自兼任专项行动总指挥,各乡镇成立工作组,声势浩大。截止我们出发前,已抓捕三十多个买媳妇的,已传讯二十多个参与囚禁妇女,涉嫌非法拘禁的涉案人员。”
  你们县领导有这个决心,不等于我们县领导能下定决心。
  人说到这个份上能怎么办?
  事已至此,只能敷衍那个买媳妇的人亲属,要怨只能怨他运气不好,稀里糊涂撞到一个大案要案上。人是思岗公安局抓的,要找要闹去思岗。
  苏局长打定主意,拿起电话道:“好吧,我安排人带你们去,兵分两路,同时抓捕,动作快点,别拖泥带水。”
第114章
“祸不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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