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校对)第27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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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澜问:“如果四户人家愿意出八千万?”
曹云道:“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必须维护少数人利益。”
叶澜:“大虾出一亿?”
曹云:“法律也必须充分考虑到舆情,逆潮流的法律不是好法律。”
叶澜:“四户出两亿。”
曹云:“法不容情。你现在闭嘴自己一边玩去。”别打扰自己赚大钱。
“这就是律师,哼!”叶澜走一边看电视去了。
……
第一户,石上家,老夫妻六十多岁,因为儿女收入高,没有从事任何体力劳动。夫妻两人经常乘船钓鱼。他们的看法比较纯粹,一旦卖地,自己生活规律就会被打破,不是想去哪就可以去哪。他们和村民往来较少,相当于把大宇岛当成隐居退休的一个场所。
小郭介绍了曹云,他们对小郭态度很好,对曹云态度也不错。按照风俗送上茶水和点心。曹云说明了自己的意图。他的意图不是为了大虾旅游服务,他的意图是光辉伟大的。
“我本人很支持两人的决定,青山绿水才是最好的财富。不过我更担忧的是村民们的态度。很显然,大部分村民的意愿是卖地。也许大虾取消项目之后,不会再有治安上的事情发生。但是这个梁子算是结下来了。每当他们感觉到生活枯燥,乏味,或者是缺少金钱的时候,就会想起是谁导致的这一切。仇恨是非常难以化解的一种人类情绪。”
“我本人是在海边长大,对海有特殊的感情。我能理解两位在海洋目田畅游的快乐。我有几个解决办法,你们可以参考一下。第一个办法是迁居,海岛很多,两位会说其他海岛不熟悉。相对来说,我认为宁可去一个不熟悉的地方,也不要留在大家都敌视你的地方。第二个办法,我和大虾旅游沟通,不迁居两位到村中心居住。这样做有个坏处,虽然道路交通比较方便,但是你们居住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人家也有七公里的路程。”
石上道:“我和我老婆不喜欢交际,村子内话题很少,大家聊天的话题也很少。要么重复的聊一个话题,要么就是编造一些话题。我对此已经非常腻味。我之所以不同意卖地,就是因为我家所在位置。我家背后是山里的泉水,后院可以种植果树,还有一个小池塘。你们再看,我步行五分钟就可以到海边,那边有我自己建的一个码头。我可以在上面钓鱼,也可以驾船出去兜风。我孙子孙女们假期必来大宇岛,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家的地利。这些东西不是城里能有的。二十年前我花了不少钱才说服别人和我换了房子,我要的就是这片海,这片沙滩,还有山上的清泉。七公里内没有其他人那是最好的,这里就是我的私人领地了。”
石上道:“如果大虾同意我们不迁居,我不仅赞成卖地,我还能说服我的小舅子卖地。”
石上的小舅子是四户中的第二户,他的问题是社交问题。他年轻时候曾经因为入室盗窃抢劫墙尖坐了十九年的牢。回到村里后,除了自己姐姐一家,所有人都避着他。
一两年后情况缓和一些,但又出了事情。那时候年轻人不少,有一对新婚夫妻发现有人偷看自己睡觉,虽然没有当场抓到人,但是大家都认为是石上小舅子干的。甚至警察从镇里上大宇岛调查这件事,当时大宇岛还没有设立派出所。
小舅子被警察带走,经过审判,法官裁定其罪名不成立。小舅子再回到大宇岛,情况已经截然不同。小舅子至今未婚不说,和村里人的矛盾很多。他经济不错,原因是石上的儿子曾经有一个投资项目,小舅子将自己父母留给自己娶老婆的钱给了侄儿。现在生活完全不是问题。村里人不喜欢他,他更仇视村里人,唯独让他服气的就是石上一家。他无所谓卖地不卖地,自己姐夫反对,他自然也跟着反对。
这两家花费了两个小时就搞定了,大虾旅游同意石上不迁居。不过不能对外说明,石上到时候会多签一个补充协议。
这两户人家曹云空手挖地雷搞定的,纯粹用口水说服的对方。但是第三家情况不同了。
第三家是八十岁的老头和六十岁的前儿媳组成的家庭。儿媳在四十岁左右丈夫去世,她很孝顺,留下来照顾公婆。婆婆去世之后,慢慢的有了非议,也有人劝说老头这样不好。老头无所谓,他先是解释自己把儿媳当女儿看待,后来干脆不解释了。
老头不是一般人,他出生在大宇岛,二十多岁离开大宇岛去了东唐,自己创建了公司。孩子交给父母照顾。老头五十多岁时,儿子和隔壁岛一位姑娘结婚,本是在东唐居住。但是在发现儿子外面有人后,老头就将他们夫妻赶回大宇岛居住。数年后老头年轻拼命,落了一身的病,医生建议他退休疗养。他让儿子去东唐继承公司,自己回大宇岛疗养。
两年后儿子出了车祸去世,儿媳考虑老头身体不好,自己娘家在附近,也离开了东唐回了大宇岛。老头有一个孙子,是东唐一名普通警察,不用担心他走上谢陆,生活也算轻松无忧。
老头举了环境大旗,实际上就是要钱:“两千万,我要两千万。我和大虾旅游的前总裁是朋友,我太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大虾旅游就算十亿买了大宇岛,在布置营销之后,就算不搞旅游业,转而搞渡假业,也可以赚的钵满盆盈。就算亏本了,这块地十五亿再卖出去也很轻松。这就是土地开发的猫腻。大宇岛旅游发展了,市政厅的配套设施自然要进来。水电,运输,客运,医院等等都得进来。到时候再把地朝外一卖,价值就不同了。”
老头:“南岛就是大虾旅游搞的,以开发旅游为名,花费两个亿把地买了。然后建设度假村,别墅屋,酒店等旅游配套设施。人都喜欢热度,南岛刚开始非常火热,基础设施完全无法适应人流量。市政厅投入大量资金完善基础建设,保障基础设施满足市民,这是市政厅的义务。现在南岛还是很火热的东唐白领周末游的好地方。假设南岛没人去了,大虾旅游把南岛卖出去,最少可以卖五个亿。这就是生意。”
老头:“就算大虾现任总裁是个笨蛋,经营一塌糊涂,地也卖不出去。那怎么办?还可以拿地质押、抵债和贷款。我不阻别人财路,他要是一点零花钱都不肯给,那就没办法。两千万,少一子我都不答应。我已经八十一了,我还怕谁?不给钱,天王老子来了我照样不签字。”
第334章
吃瓜钓鱼
曹云说的多就不掏钱。别人说的比他多,他只能掏钱。这老头态度极为坚决,对经营之道也颇有心得,其铮铮铁骨寸土不让。他什么都不听,两千万签字,少一个子不签。
不过曹云还是给了一个坑:保密协议书。两千万分两年每月均给。如果老头死了,就由其儿媳收钱。同样的,如果老头一家人违反保密协议,不仅尾款不给,而且还要追索已经给老头的钱。
这钱自然不是现在给,是签署买地协议之后第二个月开始。
三户人家同意,同时还得忽悠村民。毕竟其中两户人家享受了村民们没有享受的待遇。不患贫,患不公。借口都比较一致,曹云已经帮他们想好了。这个曹律师是个坏律师,他受大虾旅游的委托,在东唐收集了两户人家孩子的黑历史,以此要挟他们同意卖地。至于什么黑历史,村民你好意思问吗?问了人家也有一百个理由不说,黑历史肯定是不光彩的事。
最后一户井下是最麻烦的一户。
石上需求是居家环境,老头需求是钱,都可以谈。
但井下要的是生态环境,这就没法谈了。
井下是大宇岛小学的退休校长,送走最后两个孩子后,五十岁的井下就此退休了。
井下家不愧是岛上书香门第之家,装修方面很有文化味道。夫妻两人都是老师。即使知道曹云是大虾律师,夫妻还是尽了待客之道,给小郭和曹云送上家里最好的茶水。
井下:“你知道在大宇岛周边海域生活了多少稀有海洋生物吗?一旦开发大宇岛,将导致人员增多,环境破坏。在大宇岛全面对游客开放后,这些游客每天制造的生活垃圾有多少?就算大虾热爱环境保护,有专人管理,专门的船只运输生活垃圾,那还必须考虑没有素质的游客。”
井下:“我三十多岁时候,从学校下班回家,路过海湾我把衣裤一脱,潜水下去,运气好能抓到大龙虾带回家。诸如大海螺,各种贝类如鲍鱼是很常见的食物。为什么大宇岛打渔必须开船一个小时呢?这是一百多年前定下的规矩。大宇岛周边养活了我们,要赚钱,要捕鱼卖钱,不能从大宇岛周边下手。”
曹云:“大宇岛非常美丽,物产非常丰富。可是校长你看东南亚很多热带岛屿都开发成旅游岛屿。不仅商户,本地人生活水平大为改善,也向外界游客传达了本国的文化信息。最重要是大部分海岛都保留了原生态。校长你也知道,商家要赚钱,不是赚快钱,他也需要维护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
曹云补充道:“另外,真理也许掌握在少数人手上,但不知道校长听说过疯泉的寓言吗?”
井下许久道:“我理解村民们的想法,但是我必须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希望他们也能理解我的想法。”
曹云:“那是不可能的。”一个人理解一个团体做得到,一个团体理解一个人,不可能。
井下点头:“你说的对,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我坚持我自己的想法。曹律师,留在大宇岛的村民多是老人,年轻人都在外工作。过二十三十年,大宇岛可能就没人了。他们想法就是钱,孩子需要钱,他们需要钱。我们给了大宇岛什么?没有。现在我们榨干他最后一点利益后,我们就把他扔掉了?如果没有开发,三十年后大宇岛还是美丽的大宇岛。大宇岛养活了我们几十代人,我们应该把大宇岛还给大自然。”
井下:“卖地的行为在我看来,就如同母亲养大了一个孩子。孩子为了金钱和利益,卖掉了母亲的肾脏,心脏后,离开了千疮百孔的母亲。大宇岛没有感情,但是我们是人,我们人类应该有感情。我们应该感谢大宇岛的给予,而不是向大宇岛无尽的索取。如果村民们世代还居住在大宇岛,卖地我没意见。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卖了大宇岛后,他们会带着金钱去城里,去买房子,去养老。大宇岛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井下:“甚至他们不会向大宇岛说声谢谢。反而会说,那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曹云听完,沉默很久,道:“校长,大虾公司也很注重环保问题。大虾公司希望将来由你来主管大宇岛的环境。”虽然知道说了也没用,但是曹云还是说了。
井下回答:“我知道这是一个策略或者手段。一旦地卖了,用来做什么,会怎么挖掘大宇岛的商业价值?甚至会不会设立一个捕鱼场呢?那都是大虾说的算。”
井下说的很有道理,很多商人不会顾虑环境的。前文说,万一经营不善,大虾就会把大宇岛卖了。大宇岛位于东唐最南部的一个有人居住小岛,其周边有大量未开发的渔业资源,更不用说大宇岛本身生态繁多。将这里当成捕鱼基地,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曹云最终没有说服井下,井下送两人到门口道:“对不起,浪费两位的时间。这里我重审一次我的态度,除非我死了,否则大宇岛还是大宇岛。”
接下来的剧情读者肯定猜到了。
没错,井下没死,矿石死了。
矿石是谁?就是大宇岛五大年轻人之一,卖派的核心成员,曾经因为井下不卖地砸其家玻璃等行为被拘捕过,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矿石死在井下家的电猫上。
当夜凌晨三点左右,井下的后院传来警报声,井下披衣服到后院一看,本村村民矿石倒在电猫上浑身抽搐。井下急忙关停电源,而后拨打派出所和大宇岛唯一一位医生的电话。小郭和医生很快到达,医生查看井下情况,判定矿石已经死亡。
什么是电猫?这里科普下闽西八大干,其中有一样为老鼠干(超级好吃,但超级贵,从2005年原先一斤五元涨到了现在六十元,完全吃不起。)。老鼠不选田鼠,不选家鼠,只要山鼠。所谓的电猫就是小电网,将电网放置在自己家山上,通常放置在开阔地,同时有明显的标志。
根据小郭做的笔录,井下是在半个月前购买的电猫。井下家靠山,山里老鼠在晚上进入后院啃咬后院小花园的植物。井下妻子是热爱园艺的一位老太太。井下为了保护后院的植物,于是购买了电猫。
小郭在做完笔录之后,暂时扣押了井下,并且通报镇警署。小郭认为本案可能不单纯是意外。
小偷进我家里盗窃,结果因为地板油滑,摔倒死了。难道我还有过错?有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呢?如果单纯是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假设你近期被盗过,你在被盗后故意把地板弄的油滑,这就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还有一种情况,前某书里提到的有小偷不仅偷东西,还会吃主人家冰箱的食物。小偷被毒死了。如果主人知道小偷在这个区域内活跃,并且会吃失主家东西,故意在食物中下毒,导致小偷死亡,那么主人涉嫌谋杀(高岩为故意杀人罪)。
所以这种事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不知情,自己行为合理,小偷死亡,无责。
第三种是知道小偷有概率上门,布置陷阱,导致小偷死亡,故意杀人。
第二种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麻烦的一种,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属于主观犯罪,是否有罪完全是看你主观上有没有害人,杀人的意愿。第二种似乎也差不多,区别在于第二种未必需要你主观恶意。
举个例子。
一个人吃完香蕉,把香蕉皮扔到地上,他没有主观恶意,只是没有素质。这时候有盲人走过,踩踏到香蕉皮摔倒,视结果而定,扔香蕉皮的人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伤、伤害罪。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比如本案中三种情况差异不大,难以判断。
布置电猫没有明显的标志,也没有任何警示语标志。就这么看似乎算是过失导致他人死亡。也就是说井下布置的电猫不规范才导致矿石死亡。
井下笔录称自己为了防治山鼠布置的电猫,此证词被认定话,井下无责。
事实上,井下在自己家玻璃被砸后的第二天,让东唐孩子购买电猫,邮寄到家,两者之间存在有紧密联系。这点似乎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是证据又不够充分,主观想法是很难判断的,除非井下承认或者井下和其他人说过自己要用电猫杀人,否则罪名难以成立。
不仅镇里来了警察,甚至还来检察官。检察官是曹云有一面之缘的九尾良子。九尾良子和九尾鸣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她是一名离异检察官,今年三十二岁,是名唐版的女司马落。工作认真,勤奋,也比较聪明。
曹云对九尾良子是很热情的,不仅因为九尾良子漂亮,姓感,冷若冰霜,最主要是有一面之缘。曹云绝对不会承认和九尾良子的交通工具直升机有关系。
大宇岛本属于东唐管辖,不过名唐距离比较近,本案由名唐负责。
九尾良子无奈之下,只能同意自己回名唐时带上曹云,曹云对交涉结果很满意,一边吃瓜去了。本案和曹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人给钱就没有关系。大虾的业务曹云已经移交,这钱赚不了。就算井下被判处死刑,他还有拥有卖地否决权,还有他的妻子。如果死者是井下而不是矿石,曹云两千万基本就到手了。
话说,一个人为了两千万有可能去杀人吗?曹云也庆幸是矿石死了,井下如果死亡,自己肯定有很多麻烦。
……
镇里警察和九尾到来后,小郭也吃瓜去了。他现在的工作是保障十几个人的吃喝住行。除了检察官,警察方面还来了物证组和法医。
小郭百忙之中也没忘记曹云和叶澜,给在海边钓鱼的他们送去了午饭。
大宇岛海边鱼很多,而且多是黄翅。野生黄翅在东唐一斤卖十五块,曹云计算,一个上午自己就赚了好几百。另外还有海鳗和一些花俏的叫不上名字的一些鱼。人是贪婪的,这么好赚,如果没有约束,肯定会想办法下网,这样肯定会破坏生态环境。
曹云:“小郭,不走?”送完午饭竟然坐下来,拿起了鱼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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