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校对)第34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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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我解释一下,首先是第一部分,发帖者即使不住在犯肆家附近,他只涉嫌诽谤自己。第二部分,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涉及的主体是犯肆的妻子,不是犯肆,犯肆无权追究。第三部分,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欧阳,你在帮别人养孩子吗?”
欧阳逸道:“没错,我在帮我老婆养孩子。”
曹云:“也是你的孩子,怎么能说帮呢?”
欧阳逸道:“哦,用词不当,应该是我协助我老婆养孩子,也可以说,我协助别人养孩子。”
曹云道:“帮,帮助,帮助别人。这词是指在帮助人知情的情况下,对别人进行协助和帮助,称之为帮。”
令狐恬儿:“反对辩方咬文嚼字。”
桑尼:“反对有效。”太无耻了,本法官看不下去。
曹云道:“OK,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请问说明过这个孩子的身份吗?有说名字吗?有指出是犯肆的孩子吗?”
令狐恬儿:“难道犯肆还会帮其他人养孩子?”
曹云:“你的帮是狭义的帮,我的帮是广义的帮助。以九年制义务教育来说,学生并不会赚钱,支持义务教育支出的自然是成年人。我缴纳的税有部分是流向了义务教育支出,鉴于我现在还没有孩子,我也可以说我在帮别人养孩子。”
九尾终于开口:“请辩方注意,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这是一句话,用的是逗号。说明了因果关系,只从普通人的定义上理解的话,可以知道指的是: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这违背了事实,属于捏造并且传播,符合诽谤罪特性。”
桑尼鼓掌:“很有道理。”
草!曹云看了桑尼一眼,道:“好吧,就算对方说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那么被诬陷的人是犯肆的孩子,仍旧不是犯肆。据我所知,现在犯肆的孩子和母亲一起居住,母亲是犯肆孩子唯一监护人,请问犯肆有什么资格代表自己的孩子?”
九尾道:“因为这句话攻击的主体是犯肆。”
曹云反问:“你认为这句话中,犯肆是最大受害者,还是犯肆的妻子是最大受害者?”
桑尼:“强词夺理。”
曹云:“我是讲法律的。”
夫妻虽然结婚,但是都属于独自个体,妻子被伤害,丈夫不能代替追责,应该由妻子进行追责。原因是妻子不是丈夫的财产,丈夫没有这个权利,除非受到妻子的委托。委托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要看具体情况。孩子情况也一样,区别在于父母有监护权,但是犯肆和妻子离婚,孩子监护权归犯肆妻子,犯肆没有资格代替孩子提出诉讼。
曹云没有扯淡,帖子攻击的目标是犯肆妻子,意图嘲笑犯肆。以诽谤来说,受害者是犯肆妻子和犯肆的孩子。但这个帖子符合对犯肆的侮辱罪,即使犯肆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这个帖子也侮辱了犯肆。
用这个帖子来打诽谤罪,控方是严重失分,并不算曹云狡辩。这个锅应该是令狐恬儿,令狐恬儿没有分清楚侮辱罪和诽谤罪之间的区别。
诽谤有一个硬条件,那就是捏造。侮辱罪和捏造无关,比如A捏造一个事实诽谤B,C将此事传播,导致B声誉、人格受损。那A为诽谤罪,C为侮辱罪。假设A私下和C聊天时,说B的坏话,其中包含捏造的事实,C进行传播。C就涉嫌侮辱罪,A没有诽谤罪,因为A没有进行散布。只和C一人说,不属于散布。
九尾经验丰富,道:“对不起,我这边要更改一下,这帖子是对犯肆的侮辱。也就是侮辱罪。”
曹云和欧阳逸商议过,侮辱罪没法打。不仅是这帖子,巨量攻击、谩骂和嘲讽犯肆的都可以打成侮辱罪。
欧阳逸站起来:“侮辱罪很广泛,我在商场骂一个人,严格来说我涉嫌侮辱罪。当然,因为情节不严重,我不会被起诉。我首先要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商场骂一个人?”
曹云很配合的出辩护席,拿了纸巾蹲在地上。
欧阳逸指曹云:“因为他厕所边的商场内大便,他这种行为让我非常无比的厌恶,我就骂了。我相信商场很多人即使不明着骂他,也会小声低估。再宽容的人也会在心中对此人产生厌恶感。反过来说……”
曹云站起来,身体柔软的蹭柱子,抛媚眼:“帅哥。”
欧阳逸没呛着,继续道:“曹律师在商场这么做,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讨厌,有些人持中立态度。无所谓喜欢还是讨厌,这时候如果我骂他,一定会产生问题。”
欧阳逸道:“为什么呢?因为道德约束。曹律师第一个行为明显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曹律师的第二个行为在当今社会上虽然还存在有争议,但是属于官方承认的和道德无关的行为。我如果因此骂他,就涉嫌歧视和侮辱他。”
欧阳逸道:“再回到本案,为什么有那么多网民攻击,侮辱,谩骂犯肆?因为他的行为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内心的道德底线。有潜水证,从业两年的专业潜水教练,面对十米外两个溺水小孩,选择了无视。这种行为是难以理解的,不可原谅的。假设法律制裁了犯肆,我相信不会有很多人会攻击犯肆。”
欧阳逸:“情况恰恰相反,法律无能为力。这就如同你的妻子外面有人,你怒而离婚时候,法官告诉你,财产分割原则不因为你妻子存在过错而改变。愤怒,恼火,为什么?为什么有人做了坏事,法律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犯肆倒打一耙,用法律来良知,来攻击广大网民。”
欧阳逸:“幸亏我们有陪审团。陪审团是有造法功能的一个团体。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陪审度制中,经常出现陪审团合情不合法的裁定。诸如比较损失原则,还有著名的辛格审判,促使了美国出台第一条法宪修正案。”
比较损失原则指的是被告违法,造成原告损失,但是被告的违法符合正义或者人情,或者能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支持。比如为了孩子吃饭去盗窃和抢劫。不过比较损失原则只是不追究被告的刑事罪名,是支持损害金额赔偿的。即使你无比可怜和正义,但是你造成他人的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只不过考虑实际情况,判定你刑事罪名不成立。
欧阳逸:“犯肆无视需要救助的孩子时,请问全世界有人支持他的行为吗?没错,两个熊孩子确实是自己作死,但是他们不应该因为违反禁止游泳的规定而死,没有人应该为此而死。就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一点,所以大家对法律无法惩罚的犯肆非常愤怒。”
九尾:“反对,我们现在庭审是诽谤罪和侮辱罪,与两名小孩死亡没有直接关系。辩方正在动煽陪审团增加对被告的负面情绪。这里提醒陪审团,请不要受辩方律师的言语影响。”
桑尼:“反对有效。”
九尾:“从辩方律师的口中我们得知,辩方已经承认侮辱罪,在此我进行确认,请辩方律师回答。”
曹云:“不承认。”承认了就没陪审团的事了。这案子要赢就只能赢在陪审团,同时也帮烈焰赢,也帮自己和欧阳逸五十万刀赢。
第405章
犯伍
曹云本人对此事怎么看?怎么看?随便看了,还能怎么看?
你说犯肆道德犯罪,请问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存在道德犯罪?负责监护的学校是否存在道德犯罪呢?还有社会的责任呢?万一哪个脑残的问:不是你推下去的,你为什么要救他?有没这样的人,大家都知道是有的。
普通人愤怒,业内人想的比普通人更多。比如两个小孩死亡,是哪个小孩的责任?诸多案例中,类似事情肯定是一主一从。进而,负责东湖的园林部门有没有责任?严格来说,在这件事中很多人涉嫌有法律责任,多是民事责任。唯独不救人的犯肆,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
这是法律病了,为什么法律要生病?因为没办法,因为法律不能要求普通人去救人,否则没有人敢去河边。反过来说,法律实际上没有生病,法律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
从道德角度来说,有错的不是只有犯肆一人。在法律角度来说很多人有错,唯独犯肆没错。但是这些话是不能说的,没有人有兴趣听这些,也没有人愿意听这些。理智的声音总是很容易淹没在狂热之中。
无所谓,因为没能力也没资格去改变。不想是非,顺应民意,赚钱养家糊口才是正道。
庭审到这里基本已经结束,作为辩护方死不承认侮辱罪,打掉诽谤罪。控方指控的诽谤罪被卡死,一些帖子虽然是捏造,但拿不出手。比如称犯肆是牲畜,这是诽谤还是谩骂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犯肆不是实质上的牲畜,所以构不成诽谤。
加上两名控方临时接手,帖子数量以百万为单位,根本看不过来。控方在几次尝试后终于放弃诽谤罪,开始结案陈词。控方说明法律的准则,辩方则说明陪审团的重要。
……
在十分钟的休庭后再开庭,桑尼问:“陪审团有结果了吗?”
陪审长宣布:“陪审团裁定:被告网络暴民诽谤罪名不成立,被告网络暴民侮辱罪不成立。”
桑尼:“退庭。”
“稍等。”管家上前,看手机一会:“毕竟是真人秀,请陪审团说下情况。”
陪审长回答:“情况很明显,我们没有侮辱他,我们是憎恨他。对此我们没有任何不同意见。”
管家问:“犯肆没有违法,是法律有问题吗?”
陪审长回答:“当然,见死不救本就应该入刑。”
管家问:“请问,你会游泳吗?”
陪审长回答:“不会。”
管家问:“假设你在河边看见小孩溺水,你会下水救助吗?”
陪审长:“我不会游泳,但是我会帮忙报警。”
管家问:“犯肆也报警了,你的行为难道不是见死不救吗?”
陪审长回答:“不一样,我没有能力,他是潜水教练,他有能力。”
管家:“麻烦控方打开红色信封。”
九尾打开红色信封,念道:“潜水俱乐部两名教练为犯肆证明,犯肆有恐水症。”
犯肆之所以不再担任潜水教练,是因为同事潜水时出意外死亡,导致犯肆不敢下水。在俱乐部心理医生治疗无用情况下,犯肆离开了俱乐部。
管家道:“陪审长,你是XX板块的管理员,这份材料你应该有吧?犯肆是你们板块的老会员,希望你能帮助他,最终你的板块并没有公布这份证明。”
陪审长回答:“确实有,一来我无法证明这份证明真假,二来我不能当人民的敌人。这种事一旦放上去,大家肯定会攻击我们。我当管理员很多年,知道一个定律,攻击永远比辩解更有力。原因是很多人根本不关心前因后果,只是为了攻击而攻击。”
陪审长:“事情平息后,我去了这家俱乐部。两名教练已经被解雇了。为什么?因为犯肆的事闹大了,俱乐部怕事。其实所有人都一样,谁也没资格站立在道德高度谴责谁。”
管家:“也就是说,你怀疑恐水症可能是真的?”
陪审长:“即使我肯定恐水症是真的,我也不会说出来,因为他们不想听。”陪审长看身边的陪审员。没有人想听他说这些,这边十一位陪审员是各板块的领军人物,他们顺应民意攻击犯肆,他们太了解网络暴民。如陪审长说的,很多人是为了攻击而攻击。
管家面向镜头:“这就是陪审制,根本不理会法律条文,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给嫌疑人定罪。谢谢大家,今天就到了这里,大家回去休息吧。”
……
第一阶段只剩下因受贿被判处七年监禁的犯伍。
犯伍有和其他犯X不一样的地方,每个案子庭审犯伍都听的很仔细,很认真。如同他是督办检察官一样。
要说起犯伍,很多东唐人知道他,他是李龙这一代的人,在当年被称为东唐的脊梁。检察官十二年生涯中,他查处了全唐最大的贿选案,并且因此案以恐吓证人罪名抓捕警察局长、副寺长。八年前,其开始调查银河集团对寺长行贿案件,不到一个月,他反被调查,最终入狱。
犯伍牛就牛在他的能力非常拔尖。犯伍还有一个不为人所知身份,犯伍是小神探越三尺的神探爷爷的学生。其破案、推理能力超群,在神探爷爷的自传中,特别说明犯伍是继自己之后最可能成为著名侦探的人。
曹云惊讶:“这么牛?”
三人组又在一起喝茶聊天,九尾说明了犯伍的背景。桑尼也很惊讶:“这家伙是人才。”
九尾道:“他出狱之后,名唐,东唐和横唐的检察机构,都想过通过外聘手段雇佣他,薪水开的甚至比现任检察官都高。不过都被他推辞了。他出狱后在友人帮助下定居英国,刚开始协助一名著名作家写推理小说。据说上个月自己也出了一本推理小说,在欧洲热卖。另外,他只坐牢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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