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校对)第5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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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各事,各忙各的,在搜查一课想通过东唐大学的黑客获取大联盟的资料同时,警方技术部门也在分析令狐兰提供的医院电脑,毫无疑问令狐兰是对的,里面确实有一份被本机删除,没有上传医院资料库的上泉牙齿记录。
警方承认这份资料确实存在的情况下,让接下去的法庭庭审的辩论开始围绕这份记录展开唇枪舌战。
焦点在于,两份不同的牙齿记录,警方到底应该采信哪一份。
司法部门也出了杀手锏,被誉为新生代检察官代表,今年三十三的岁的司马落加入了警方的律师团队。
开庭后,很快法庭就成为司马落和令狐兰的战场,准备充分的双方就该采信哪一份记录进行了全面搏杀。
令狐兰的观点,存疑不定论,上泉是否死亡最关键证据是留在现场的牙齿,如今有证据证明这个牙齿不属于上泉本人所有。即使上泉在诊所留有证据,也只能说双证必有一假。按照法理来说,当一份证据存疑的时候,就不应该被列为证据。
司马落则认为,医院虽然存在有记录,但是缺乏人证,并且记录已经被删除,无论是哪种原因被删除,代表记录不可信。反看上泉的诊所记录,有人证,有物证,证据完全并且完美,所以存疑的只是医院哪份证据,诊所的证据并没有任何可疑。
令狐兰反击,警方有义务证明死者是否为上泉,但是警方忽视医院证据,只片面相信诊所证据,取证非常不客观。
令狐兰请了法律学家出庭,法律学家认为这不是单纯的民诉案,原告也就是令狐兰不需要证明医院的证据真实与否。相反做为警方,有义务证明医院证据为假。如果警方拿不出证据证明医院证据是假的,那警方必须采纳医院证据。而当有两份不同的被采纳证据出现时,警方不能只凭借臆想而下结论,要么挂悬案,表示上泉生死不明。要么继续调查,直到有更有力的证据。
司马落也有专家证人,专家证人认为令狐兰要让医院证据被警方采纳,首先必须证明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份证据会被删除。专家认为,极大可能是小野医生发现自己输错了病人资料,所以才将那份资料删除。
令狐兰只能推理了案件的发生过程,司马落反驳所有一切都是令狐兰的推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不能说明这份证据被删除的原因。司马落举例,一个人立了遗嘱,过了几天对遗嘱不满意,于是用碎纸机处理了遗嘱。那么请问,有人将遗嘱碎片拼接起来能不能算合法遗嘱呢?
当然不能。
令狐兰后退一步,认为如今已经有确定的疑点出现,所以警方收回上泉死亡报告书再继续调查合情合理,除非出现更有力的非牙齿证据,才能断定上泉的生死。牙齿证据因为存疑,已经不能适用于衡量上泉生死的关键证据。她希望用医院牙齿否决诊所牙齿记录的合法性。
司马落顺势变招,以目击证人等口供说明,上泉上了汽车后,汽车中途没有停止,一直到火起前后才停车,期间街道上视野比较开阔,街道左右两边各有两名证人证明,没有看见人员离开汽车,由此可以断定上泉已经死亡。
令狐兰认为警方只能断定,而不是确定上泉已经死亡。同时令狐兰不同意司马落的说法,当时街道上有多辆大小运货车,还有轿车行驶。另外监控录像是由两个监控完成的,中央有七米距离因为树叶导致的盲点。
司马落承认存在监控盲点,但是他以现场图为例,每个证人的位置,监控拍摄道路上汽车的位置,认为证人没有盲点。
令狐兰回答:因为存在盲点,不能排除上泉利用盲点跳车,遥控引燃汽车。证人是不可能在汽车着火之前注意汽车,从这点来说,四名的证人都有存疑点。
司马落表明:监控显示汽车是在行驶中出现明火后停车。假设上泉在盲点跳车,那在出现明火后,又是谁踩踏刹车?
本次庭审以令狐兰落败为句号而结束,法庭表示,如果令狐兰方面无法再提供有利的说明,下次开庭将直接宣判本案结果。
联合办案出现了重大问题,令狐兰按照曹云的思路进行了令狐兰式的辩护,但是令狐兰并不知道曹云式的思路必须走细腻路线。诸如给上泉案辩护时候,曹云将时间算计到分钟为单位,从逻辑和能力上否决了上泉作案的可能。令狐兰则是放细节,抓大局,打一点,一点通则万通。
这两人在理论上本应该可以进行互补,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出现了严重的错误,令狐兰丢失了大局,虽然打一点让警方有些疼,但是最终却因为缺失大局,又因为辩护不够细腻,无法将医院牙齿记录和案件直接联系在一起,导致了惨败。
……
庭审结束后的一小时,令狐兰和曹云坐在一家咖啡厅的二楼户外阳台,两人很久没有开口说话。
曹云:“时间太急了。”让指的是令狐兰获得突破后和开庭时间之间只有数个小时。
“不,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令狐兰抬头看曹云:“我不擅长打细节战,围绕牙齿进行的辩论我有所准备,但是没有详细的去推敲每一句话,因为这不是我的风格。我认为在法学专家作证之后,能压倒司马落。但是却没有完善举证的细节。也就是没有因为,只有所以。司马落见我只有所以,而没有因为,立刻打我反击,让我有些乱了阵脚。”
曹云慢慢点头没说话,庭审中令狐兰认为上泉的牙齿是医院被删除的牙齿,这个观点一出曹云就知道不好了。因为没有证据来支撑这一点。如果令狐兰说上泉的牙齿存疑,放主动权,要求警方否决这份医院删除的牙齿报告,警方因为有调查事实真相的义务,必然陷入被动。
第103章
援军
在本案中,曹云原告方有两个有利因素,第一个因素:原告。原告可以主导案件的审理和进展,掌握有主动权,诸如作为原告令狐兰扔出了医院牙齿,但因为时间紧张,令狐兰没有完善和考虑清楚策略,导致功亏一篑。第二个因素:对方是警察。因为被告是警察,代表着谁主张谁举证这个民诉法则有可能逆转,变成反过来,我主张,你举证,让警方陷入被动局面。
令狐兰道:“我现在没有任何思路,接下去就交给你收尾。你作为一位新人,能担当这样的案子律师,就要好好表现一下。你做好结案陈词后给我,我帮你加工润色。我发现你在这方面比较薄弱。”
曹云道:“兰律师,我们还没输。”
“还没输?”令狐兰反问,后道:“这次辩护按照我的想法,本就是逆天而行。我们明知道上泉已经死亡,却要把他打活……”
“对不起,兰律师,这是我考虑不周,也违反了我的一惯行事准则。我从业后就有一个准则,不要在事实上进行辩驳。这次逼于无奈,剑走偏锋……我只是一个新人律师,输惨了大家也理解。只是对不住兰律师,是我误导了你,对不起。”
“看来你有点想法?”令狐兰问。
“有,我在等一个结果,大概需要24小时。”
令狐兰:“但是看不出你有信心。”
曹云苦笑承认:“是的。”
令狐兰深出口气:“放手去做吧,虽然这次我挺吃亏的,不过很高兴能和你合作,即使事实上我们的合作并没有增加实力。”
曹云笑了,道:“确实,我现场看过兰律师你的庭审,我发现你这次虽然有气势,但是缺乏底气。我想就是因为我提议打活上泉的策略是错误的。”
“不,打活上泉是我们唯一的突破口,即使再难,我们也只能朝这个方面突破。”
曹云道:“我倒是有一些新的想法,既然上泉死亡是我们推测和警方论证后的结果,这是个事实,要从事实上突破会很艰难。我想根据我的原则承认上泉的死亡。”
令狐兰品味一会,道:“下次庭审你主我次。”
曹云道:“有没有下次庭审,还要看老天爷会不会帮忙。”
……
在四次庭审之后,法院要求原告提出有力的理由进行第五次庭审,否则将择日宣判。庭审中,令狐兰拿出医院报告杀手锏,一度扭转了局面,但是最终只是昙花一现,顶多只能算是个亮点,实在算不上精彩。
业内本以为本案就这样比较平庸结束时,原告提出了新的理由:上泉是自杀,并非警方报告中提到的意外死亡。
也就是说,原告承认了上泉已经死亡,但是不承认意外死亡。如果能证明这一点,保险公司自然不用赔付上泉死亡后的保险金。
这就是业内认为的垂死挣扎了,除非有上泉遗嘱之类,否则怎么能说明上泉是自杀。而且从本案来说,大家都不认为上泉会为了野子自杀。如果说牙齿还有亮点的话,这次纯粹是扯淡了。
业内的消息来源很广,很快就知道了曹云申请的证人有两人,一位叫陈东,说起陈东在高岩市是赫赫有名,在东唐业内也颇有名气,他曾经是高岩市刑侦一队的副队长,犯罪心理学专家,高岩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目前已经退休。
另外一位也是一名高岩退休警察,名叫陈茜。
这消息一出来,一片哗然,大家基本知道曹云辩护策略。曹云打算利用自己在高岩的人脉,借用两名退休警察对上泉的心理进行分析。这种行为不能说下作,在目前垂死挣扎局面却也让人不耻。大家更多的是惋惜令狐兰的声誉,上次庭审虽然落败,但还是有亮点的。这次完全是陪葬。
诸如一些有名的律师,甚至的野子的律师司徒岩打电话给令狐兰,但是令狐兰在感谢大家来电和关心后,告诉大家她会坚持出庭。
……
本案也终于到了最后决战。决战前有不少花絮,比如警局局长宴请陈东吃饭,饭局刚要开始,被曹云赶来阻止,说明目前陈东是自己证人,不适合和警局人一起吃饭。最后是东唐前副局长尽了地主之谊。
记者采访了陈东,陈东告诉记者,自己是应老朋友的请求来东唐帮忙,在追问下告知老朋友就是卢群。至于作证内容,陈东也很坦然,说明是自己的老本行。最后补充,他不怎么想来,但是卢群开口让他难以推脱,希望东唐警方能理解他的尴尬处境。
大家虽然不知道卢群和陈东的私交,但都表示理解。自然的,曹云的声誉因此再次降低。
庭审终于开始了,这次在听审席上就坐的超过一半是律师,有些是有名的律师,有些是东唐有名气的律师所派出来的人,也不排除有人来看令狐兰的热闹,毕竟曹云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作为举荐曹云的唐开律师所,也派遣了一名律师观战。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卢群本人带了天马律师所三名律师亲自到场旁听,开庭前一片握手和介绍,险些成为两城市的律师联谊会。
庭审开始后,司马落先发制人,对法庭接受再次开庭表达了不满,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需要再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曹云看了一眼令狐兰,令狐兰点头,曹云走出辩护席,令狐兰将U盘插入律师席上的插口,法庭现场电视屏幕出现了一张卡通图。
卡通图为上泉死亡的现场俯视图,卡通图有很有优势,一目了然是其中一个。上面标注了四名目击证人的位置,监控拍摄的范围,房产中介人的位置,按照监控拍摄画面所画出的道路上汽车位置。
曹云道:“我一直在想,上泉为什么会死?上泉死亡很违反逻辑,事实就是事实,我们必须承认上泉已经死亡。那既然反逻辑,只能用死亡原因来证明。”
司马落:“不好意思,打断一下,用死亡原因来证明不是更反逻辑吗?”
法官先看了曹云一眼,这时候司马落是不能插口的,因为在曹云讲述自己观点的阶段,而非辩论阶段。曹云轻点头,而后看司马落道:“人生充满了意外。”
司马落笑:“你承认是意外。”
“当然是意外,但是不是你认为的那个意外,请先听我说完。”
第104章
逃生通道
曹云面向法官道:“符合逻辑的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上泉有脱身的可能。怎么脱身呢?我完全看不懂上泉怎么脱身……大家请看大屏幕。”
卡通图上转,完全俯视的视角。曹云拿文件卷成棍子指在屏幕上:“距离案发现场三十米处的转角,这边有一个下水道井盖。我认为上泉要制造自己死亡的现场,他要开车到达井盖上方……大家请看。”
卡通图出现动态,汽车开过转角,撞击在大垃圾桶上,一个人从副驾驶位爬出来,汽车开始着火,这人钻进下水道,汽车开始燃烧。
“没错,这才是上泉的目的,他要把车开到这个铁制大垃圾桶位置,汽车和垃圾桶成V状,因为汽车碰撞垃圾桶导致车祸,加之天气炎热,线路老化等原因起火。这时候上泉就从副驾驶位置下车,进入下水道,期间使用遥控手段点燃汽车。”曹云道:“大家请注意,这块区域是监控死角,附近建筑是将在一个多月后拆除的老旧建筑,这片区域没有居民,行人自然也不多。”
曹云:“但是出现了问题,上泉提早遥控了点燃器,结果导致自己被烧死,综上所述,上泉是自杀,并非死于意外。谢谢。”
大部分人都懵圈了好一会,司马落连话语都有些结巴:“这……这也太扯淡了,原告律师,你们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点吗?还是完全凭空臆想?我知道曹律师曾经就读过警察学校,也许学了点推理的手段,但是这里是法庭,这种想法太离谱了。”
曹云问:“被告律师,请问在理论上有这种可能吗?”
司马落看着电视上的来回重放,道:“我去过现场,似乎和你说的差不多,有这可能,只是理论上有这个可能。现在请你出示证据。”
曹云道:“法官大人,我想请我的两位证人上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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