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校对)第5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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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雷云则毫不意外,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已经知道斯图亚特是纯粹的科学家。他只是进行自己的实验项目,至于实验本身是不是涉及人道、道德等问题,并不在他考虑中,但他也不会故意去残害被实验体。这样的性格大概是常年伺候尼古拉所导致,斯图亚特在聊天中透露:尼古拉对炼金没有任何兴趣,她只喜欢龙晶、白金、一种类似镁合金的物体,还有捕猎,除了满足尼古拉的这些条件,斯图亚特也就成了没有任何拘束的科学家。
  如果是地球,一个没有拘束的科学家,会不会在实验室里拿两块武器级铀来碰一碰,谁也不知道。何况是在拥有魔法的中世纪,也许是因此他才在任务中被判为邪恶。
  扯远了,说回三条两栖动物的后腿,利用一个小号的硫酸电池,已经确认每条腿都可以进行神经反射后,它们分别被放置在三个水晶培养皿里,各自被水、生理盐水、培养液浸没。
  培养皿被放在研究基地的一个新改装的恒温房间,有两面被完全封死的壁炉,要从另外的房间类添加燃料,此时的条件,只能做到这样,大概能将房间内温度维持到二十三到二十八度之间,比房间外略高出五度的样子。
  睡了一觉起来后,培养皿里的后腿就有了明显的区别,再次进行电击反射实验时,水中的后腿反射程度已经极低;生理盐水中的稍好,但关节曲度也下降了不少;培养液中的则几乎和刚放进去时状态一样!
  “好!太好了!雷!你是个天才!!!”斯图亚特脸色通红,抓住雷云的手使劲晃,还好雷云比他高的多,不然脑袋都要被晃晕。
  这次的实验只用到了原液和激活液,没有使用分解液,不然就算把后腿养的长大一点也不是不可能!
  斯图亚特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他年纪有些大,用双手按摩了一下太阳穴才缓过劲儿,说道:“我彻底相信你了。按照之前的约定,我帮你复活西娅佩特拉,但你要自己去获取她的灵体容器,我得提醒你,这会有危险,那位魔术师,肯定在那里设置了一些保护。”
  中立阵营难道是后娘生的?就没有一样好办的!
  他记得阿弗罗拉说过那个死亡魔术师能很容易造出死亡骑士那种程度的东西!那玩意最多一次对付一只好不好!不然以那东西的出枪速度,分分钟被捅成蜂窝煤!
  没有办法,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向斯图亚特咨询:“她的灵体容器在哪里?要如何获得?”
  斯图亚特身体向后倾,不怎么抬头的情况下瞄着雷云,似乎很奇怪他要复活别人,竟然连那人在哪都不知道。考虑到雷云也是天才炼金师,他还是详细的说了一下。
  “西娅佩特拉死在蒙帝瓦尔城,如果没有被人拿走,应该是在城西大约十脉的一个陵墓群。你必须找一个会古文的伙伴同行,进错墓地的话,你会麻烦很大!”
  “古文!麻烦很大?”他看向阿弗罗拉。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知道了,我学过那里的古文!至于麻烦,那个区是他们所谓法老及其妃子的墓地,一般都有强大的诅咒。”
  “那西娅佩特拉的墓里没有吗?”
  阿弗罗拉愣了下,有点尴尬的转问斯图亚特:“西娅佩特拉的墓地中没有诅咒吗?”
  “当时的大祭司就是菲比杰拉德,他的确是个天才,可他也没有办法让死亡生物在诅咒区长期活动。还有,他会变成不灭的灵魂,说明他对诅咒并不精通。”
  听过翻译后,雷云知道这世界诅咒和死亡生物可能没法共存。
  谢过斯图亚特,准备离开的时候,又被喊住。
  回头一看,斯图亚特在那直摇头:“不行,你不能太冒险了,你还要帮我造……呃……培养液。”
  他走到两人前面招呼:“跟我来。”
  斯图亚特带着两人来到尼古拉的洞穴内,洞内越向内越大,总深度约在一百米左右,每距离几米,就有以魔石驱动的灯具照明,内部和传说中一样,有一堆小山一样的财宝!
  SHIT!四百年不是开玩笑啊!
  尼古拉的财宝没有黄金,最次的是那种镁合金一样的物体,被单独堆放在一边,总量不多,目测来看也就一两吨。
  财宝的主体那堆,最垃圾的是白金砖!以那大小,雷云不需要用手去试就知道一坨就超过一百公斤!白金砖和龙晶混在一起或干脆龙晶嵌在白金砖内,铺满了长宽约是十五米乘五米的空间,一米多高!以雷云的高度,刚好能看到上面有一个明显是尼古拉长期睡觉产生的印子。(PS:没有空隙的话一立方米白金约二十一吨)
  伸手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雷云有些了解为什么号称正义的阵容要对付了斯图亚特后,还要屠龙了。
  斯图亚特很满意雷云的表情,他震惊,但没有欲念,凡人只要见到这堆东西,基本都疯了!至于翻译,唉,比起普通人算是不错了,只是嘴角边那点口水实在是破坏她美丽精灵的形象。
  斯图亚特将两人引到财宝堆旁边不远的一个坑旁边。
  说是个坑,不如说是个小山,直径大约六七米的坑中已经堆的超过地面了,全都是各式各样的装备!
  雷云有些恍惚,有钱,太有钱了!数千吨白金和龙晶当床,装备都用来埋!
  “这些都是尼古拉大人处理了讨伐者留下的,你需要什么装备,我帮你挑两件。”尼古拉介绍道。
  雷云用武器不在行,不过他学了那啥盾牌精通,他早就想换个大号盾牌了!
  “大些的盾牌。呃……全身甲能不能要?”
  “不可以,你可以选一个部件。”
  呃,部件的话,似乎没太多用,不变身的话,一个部件帮助不大,变身了整个全身甲可能都用不上,更别提单件了。
  “那我要双手剑!”他用不了还可以给阿弗罗拉吧。来屠龙的家伙带的货色总不会比她手上那铁片样的东西差吧。
  斯图亚特点头,在装备堆里翻动了一阵,抬头看雷云,指了指中间露出一个角的盾牌:“你拿吧,它太重了。”
  循着手指的方向,在金属互相击打的哐啷声中,雷云拉出一块长方形塔盾,全金属的质地相当厚实,重量却似乎比全铁质要轻不少,但还是有三十公斤左右。
  接着挑出了双手剑,位置与盾牌几乎在一起,拿起来的感觉好像是同一种材料。
  双手剑拿在雷云手上就是稍大些的单手剑,看起来还挺合适的。
  斯图亚特点了点头,从身上掏出一个可能是白金的小牌子,上面有铭文,递给雷云。
  “你回来时,就出示它,不需要再去办理手续。”
  再次道谢后,雷云和阿弗罗拉两人拿回了行李走上了下山的阶梯。
  “那什么城有多远?”他问阿弗罗拉。
  阿弗罗拉伸出一个手指:“一千脉,也许还远点。”
  第24章
目标蒙帝瓦尔
  阿弗罗拉伸出一个手指:“一千脉,也许还远点。”
  ……这,一千两百公里以上,来回一个月还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骑马,从他所在圈子的骑马爱好者的说法来看,也快不到哪里去。马并不像大众所想一样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动,只能走,偶尔慢跑几步,跑多了会累死。个人使用不像军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离二三十公里有一个驿站用来换马,每天实际上能行动一百公里以上都是不错的马了。所谓千里马,只不过说马的速度快,换算后一天能有千里路。普通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大型比赛级马在冲刺时能接近六十公里每小时,可那移动距离绝对不会太远。实际上超过一万米的全速奔跑对于马的负荷就已经到极限了,哪怕比赛级用马发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骑师的重量可能只有雷云的一半。用来赶路总不可能跑个十几公里让马停下来喘几个小时吧!那还不如走,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么休息。
  “有没有比骑马快的办法?”雷云出言询问。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种东西。”阿弗罗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来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还有一把双手剑大概五六公斤的样子,的确是重了些。即使对马匹来说,他想要骑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着负重可能比马更低。
  说到双手剑,雷云把剑抬起来看。剑与普通剑不同,不是西式双手剑一般呈片状,它是一把双体剑,约十公分宽的剑身中间有一条几毫米宽的缝,缝中有几处支撑物连接两侧,两侧都是直刀的形状,在剑首处刀锋几乎贴合。而且它还是复合材料锻造的,剑锋附近有淡金色,剑脊处则偏灰,连接处是银色,整剑非常厚实,总重量却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剑没有装饰物,也没有铭文,除了剑身上有一些貌似锻造或冷却留下的不规则雪花状纹路,剑柄和直直的剑鄂都只用简单的粗布包扎。
  将剑倒立着递给阿弗罗拉:“给你用。”
  阿弗罗拉瞪大眼睛,侧过脸抬头看雷云:“你知道这把剑有多贵重吗?”
  “不论多贵重,它都是给人用的。”在他看来,一把剑或是刀如果只用来装饰,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剑之称,只能算做古玩。
  听到他的话,阿弗罗拉默默的接过剑,轻轻的用手抚摸剑脊。她是知道这把剑的,是七八十年前号称最强勇者之人的佩剑!他也是个魁梧壮汉,体形比起雷也毫不逊色,是个狂战士,只是当初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什么动物踢伤了,竟然敢一个人来找尼古拉大人单挑!结果很明显,他的装备几乎无损,人却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烧成灰了!
  剑的剑锋材料被称作泰米尔金,阿弗罗拉只听过名字却从未亲眼见过,据说能轻易的切开龙晶那种硬度的宝石!除了硬,它还很难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尔金,说是要架在熔炉之上,不停反复锻打,历经八个单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渐渐成型!
  剑脊也同样不是简单东西,叫史莱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灵村落周围水域边的史莱姆一样柔软,史莱姆金所造的细棍,可以直接用来当弓弦!它用来锻造武器很麻烦,由于性质问题,随着时间过去,它会逐渐变成球形,因此还需要另一种很特别的材料来给它固化形态。就是剑身上那状似雪花的物体,它是碎纹钢,但其实并非是金属,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仅仅只需极薄的一层,就可以用来给史莱姆金定型,还一个作用就是,任何金属都可以紧紧的与碎纹钢锻在一起,否则史莱姆钢不论如何锻造,都会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球分离出来。
  这是一把无法用金币来衡量的剑,当初的最强勇者屠杀了两条龙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把剑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许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说:“这把剑的颜色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说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小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经过商量,雷云掏出了一根大金条,被切下大半,获得四匹马拉的中型马车一辆。由于他的体形钻不进有车厢的马车,因此这是辆货运的敞篷车!……也就是只有一个大盒子和四个轮子。
  然后,向掌柜雇佣了一名车夫,佣金是按时间计算,先缴纳了二十金币的押金。接着掌柜又对两人推销干粮、肉干、盐、盛水工具。
  听到翻译后,雷云这才打量起店内,的确很有些百货商店的架势,不但他推荐的,甚至是皮甲、皮盾之类的非金属防具,以及探险所用的绳索铁锹等工具,都有卖的。
  阿弗罗拉也劝雷云多准备盛水工具,在过了国境线后,水源会越来越少。
  雷云自己是不需要水的,考虑阿弗罗拉和车夫,他买了一大堆皮质水袋以及四个大木桶,干粮肉干数十公斤,少许盐巴。
  上路!
  四匹马拉的车速度不慢,一小时大概是个十二到十五公里之间,三四个小时要休息一两个小时,一天行动距离也就是一百脉上下,入夜以后车夫是无论如何不愿意赶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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