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八卷)校对第2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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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您下次来店里我再帮您擦鞋。”
“下次我再来的时候肯定不是为了找你擦鞋是带你去读书,”恺撒拉开拉门,“哦对了,我叫恺撒·加图索,以后你会慢慢熟悉起这个名字的,叫我恺撒就好了。”
“再见。”路明非挂在恺撒的肩膀上,挥手跟真告别。
“再见。”
他们沿着走廊走出很远,真还站在走廊深处的阴影里冲他们招手,就像是故乡的女孩站在月台上送别远赴他乡要去做一番事业的男孩们。
“老大……你有没有觉得大和抚子那种温柔的性格也蛮棒的?”路明非小声问。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大和抚子!”恺撒推开走廊尽头的门,大步而出。
路明非想象自己是个即将被凌辱的少女,配合地扭动两下。暴走族们哄堂大笑,他们喊着某个名字,大概是被恺撒打昏的两个家伙中的一个。果然这帮被荷尔蒙支配的少年是没什么智商的,根本不怀疑恺撒和路明非的身份。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少年团里奉行着动物般的规矩,当一个强壮的雄性宣布了他对一个雌性的占有之后,只有想跟他竞争的人才会跳出来挡路,其他人就只是看热闹罢了。有人跑过来轻佻地在路明非屁股上猛拍一掌,嘴里叽叽咕咕,大概是赞美他屁股大好生养的意思,恺撒低着头,把脸藏在路明非的屁股旁,一言不发地挥拳打开那家伙的手,那家伙猴子一样翻身,嬉笑着逃远了。
“干!猴子男我记得你了!你摸我屁股你死定了!”路明非暗地里咬牙切齿。
这时雪亮的灯光忽然穿透了大厅!大厅一侧的墙上,卷闸门缓缓升起,那是卸货通道,通常都是关闭的。此刻几个暴走族合力把卷闸门托了起来,一辆雪佛兰大黄蜂跑车停在外面,大灯对着里面照射。
那辆跑车正缓缓地开进大厅里来。这帮暴走族居然想出了这种办法克服停电,他们把车开进大厅里来,用车灯对走廊进行照射。
该死!偏偏是在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出这种事!恺撒迅速地思索对策。
忽然间由极暗变成极亮,所有的眼睛都还来不及适应。可一旦所有人的眼睛适应了高亮度,他和路明非就会暴露。有人正冲他大喊让他给雪佛兰跑车让道,所有人都在盯着他。
有人似乎已经觉得不对了,他们正向恺撒走来,接二连三地喊了几个名字。这说明他们不确定恺撒到底是谁。
黑色的人影出现在雪佛兰跑车前方,笔直地站在车灯光幕中。那个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和雪白的衬衫,左手插在口袋里,右手提着布条包裹的棍状物。他原本站在应急灯照不到的阴影中,现在车灯把大厅的每个角落都照亮了,他才现身了。从他现身的那一刻起,磅礴的杀机就塞满了整座大厅,气温好像都下降了几度。恺撒把路明非放了下来,伸手到后腰,攥住了狄克推多的刀柄。这个人跟暴走族少年完全不同,他只踏出几步就封锁了恺撒的去路,而他手中那柄略带弧度的棍状物,分明是凶险的冷兵器。
跟那些拿到枪之后不断把玩的少年不同,这是个很有经验的战术家,只有这种人才能在面对枪械的时候使用冷兵器,这说明他的速度快过一般人扣动扳机!
暴走族们也纷纷把猎枪上膛。虽然这些猎枪也都是致命武器,但恺撒仍旧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前方那个穿黑西装的人身上……难道他就是藏在幕后的指挥者?
缠在那柄刀上的布条散落在地,恺撒知道那柄刀出鞘了,但他看不到那柄刀的形状。
因为太快了!
他本能地拔出狄克推多藏在腕中。可对方的第一刀居然不是斩向他而是旋身斩向背后的雪佛兰跑车,两侧大灯几乎是在同一瞬间熄灭的,塑料和玻璃的碎渣飞溅。跑车的前保险杠被整个卸落,沉沉地砸在地上。
何等犀利的刀术,但恺撒一时间没想明白对方的用意。
下一刻寒风割面,恺撒忽然意识到那柄刀已经到自己面前了!这说明对方在黑暗中作战的能力非常出色,他首先灭灯就是不想让恺撒借灯光看清他!这记偷袭几乎得手了,但恺撒的言灵是“镰鼬”,黑暗同样是他最好的战场!他左手拔出短管猎枪,用枪去格挡那柄利刃。枪管被生生切断,半截枪管重重地打在恺撒胸口。虽说是仿造的雷明顿猎枪,但用的钢材是优质的高碳钢,切断这柄猎枪的枪管并不比切断同等粗细的钢筋容易。猎枪为恺撒争取了零点几秒的机会,他右手的狄克推多悄无声息地斩出。
阿萨辛刺客的暗杀刀!
对方既然是用刀的好手,必然能够感觉到自己刚刚击溃了恺撒的一柄武器,那么顺势进攻是理所当然的事。
恺撒就是希望这种“理所当然”发生,在对方蓄力斩出第二刀之前,恺撒暗藏在手腕后的狄克推多就会给他致命一击。黑暗是暗杀刀最好的掩护!
但狄克推多的刀锋狠狠地斩中了金属,那是日本刀靠近刀镡的部分。一根长长的刀条,前半截是开刃的,后半截通常只是研磨,因为不开刃,所以不存在崩口的危险。对方竟然完全料中了恺撒的刀技。
恺撒翻腕撤刀高速地后退,同时以左手那柄只剩半截枪管的猎枪向正前方射击。明亮的枪火一瞬间照亮了前方的黑幕,但对方的人影已经消失了。鹿弹的几十枚铅丸全都打在雪佛兰跑车的前机盖上,这种打猎用的子弹果然暴力,一枪下去前机盖居然塌了,气缸都被打裂了,燃油外泄,几秒钟后火焰包围了整辆车。开车的少年惊恐地撞开车门逃出驾驶室,周围那些手持猎枪的少年都端着猎枪等待,看来在这场刀战结束前他们还不会加入战局。
这么也好,恺撒可以把全部精力集中在那个危险的刀客身上。
恺撒的手指扫过枪管的断面,断口异常平滑,像是被激光切割机切断的,可以想象对方的刀速。他扔掉断枪,调整呼吸集中精神聆听,不敢有丝毫松懈。那人用的是最简洁也最有效的杀手刀,这种时候犯一点错误就会完蛋。
雪佛兰跑车还在熊熊燃烧,但是一片黑暗中只有那么一个光源,光与暗的区分太强烈,根本就很难视物。太多人在场也阻碍了恺撒分辨那个刀手的心跳,对方就在身边,但是恺撒看不见他。
凄厉的黑色弧线骤然出现在路明非背后,那个刀手竟然移动到了路明非背后,长刀扫向路明非的后颈!他的刀是黑色的,不会反射火光,整个人又罩在黑衣中,路明非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逼近。
但在“镰鼬”的领域内,这种藏形的花招还是没用的,对方挥斩的速度越快,刀刃上的空气激波也越清晰。
恺撒飞驰一步,抓住路明非的衣领把他扯翻在地,狄克推多迎上了黑刀的刀锋。两刀相割,火光四溅轰然巨响,双方都被震退。谁也没有浪费时间,起身就立刻扑上。恺撒脱下夹克搭在小臂上,转为反手持刀,把刀刃藏在夹克里。这是二战前的波兰轻骑兵用过的军用刀术,他们把马刀藏在军用披风里,在和敌人闪身而过的瞬间挥舞披风攻击,令人无法猜中他们的刀在哪里。他贴着那个黑影高速移动,舞动着皮夹克,夹克上的银链子发出哗哗的响声迷惑对方的听觉,真正的攻击却悄无声息。
对方居然很熟悉这套古老的刀术,换用了笼罩范围很大的左右斩法,仗着刀长的优势压制了恺撒的进手刀。
双方的速度相当力量也接近,现在是在比拼连续斩击的刀术组合。谁也看不清对方挥刀的路线,只能用直觉来判断。区区十几秒钟里他们交换了几十次斩击。
这样高速高密度的挥刀,任何一个小错误都是致命的。但双方都完美无缺地运用了刀术组合,就像配合了十年的芭蕾舞演员,踩着刀锋跳一场双人舞。
骑兵刀的最后一刀,最后一刀通常也是最强的一刀。恺撒一跃而起,在空中快速地砍出三刀,他的弹跳非常有力,居然从对方头顶一跃而过。落下时恰好转为看着对手的后背,这就是恺撒一直等待的时机,波兰骑兵刀术中的“过鞍斩切”,这招原本是用来炫技的,在马鞍上站起来,跳到对方骑兵的背后一刀切下,难度极高不说,还得考虑战马的速度,一不小心就会掉下马背被战马践踏。但恺撒改造了“过鞍斩切”,把它用在平地上,空中的三刀斩切其实都是虚的,最危险的一刀来自背后。
对手已经来不及转身了,他看不见恺撒,也就无法挥刀防御正后方的攻击,而且把刀置于背后他必然处于反手的不利状态下,关节角度会令他无法发力。
他根本没有挪动身体,长刀翻转从肩头闪过,斜置于后背,左手反手捏住刀背。
最基本的中国剑术,“苏秦负剑”。他一直在用凶狠的日本刀术,此刻却忽然用了这招中国剑术来应对恺撒的过鞍斩切。两柄刀刮出耀眼的火花,苏秦负剑完美地格住了过鞍斩切。
这是千钧一发的变局,又像是演练了几千遍的配合。两个人在生死边界各走了一圈,最终没能分出胜负。暴走族少年们看得呆了。
对手撤刀,猛地扑向路明非。路明非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他拽着衣领扔向那座大理石面的柜台,这一次恺撒没有救他,而是飞起一脚把一个钢质垃圾桶踢向暴走族最集中的地方。
接下来这两个人都从柜台上方越过,一左一右地夹紧了路明非。
“有必要打到这个时候么?认出了我就停手好不好?”楚子航大吼。
“妈的我怎么敢确定是你?我又看不清楚!如果是个跟你师出同门的日本刀,我一停手脖子就给砍断了!”恺撒大吼。
“内部矛盾等我们逃出去再解决!一致对外!一致对外啊!”路明非也大吼。
几轮攻守之后双方就隐约猜到对方的身份了,在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连斩那么多刀却没有任何一方受伤,不是因为棋逢对手,而是因为反复演练过。楚子航是卡塞尔学院本科部的刀术第一,恺撒则力求在对手最强的科目上战胜对方,双方都以对方为假想敌研习近身战。恺撒唯一一次胜过楚子航就是用这招过鞍斩切,而楚子航苦想了一个月想到用最基本的中国剑术来应对。这没在任何刀术教程中出现过,所以不可能认错。
大家都死里逃生本来是好事,但根本来不及寒暄拥抱……他们听见了短管猎枪纷纷上膛的声音。
枪声震耳欲聋,弹幕铺天盖地地袭来。鹿弹的爆震中还夹杂着巴拉贝鲁姆弹的呼啸声,暴走族中居然有人用美国陆军配备的伯莱塔,这在武器黑市里可算是高级品。
“MP7!卧倒!”恺撒大吼。
密集的连射声压过了伯莱塔9,那是三支MP7冲锋枪在吼叫。鹿弹近战威力巨大但是穿透力却非常差,只是把大理石打得碎片飞溅。但MP7所用的4.6mm口径的铜壳钢芯硬化弹简直是为洞穿防弹衣而设计的,恺撒太了解这种枪弹的威力了,在他拉着楚子航和路明非俯身后的两秒钟,密密麻麻的弹孔出现他们对面的墙壁上。MP7贯穿了大理石柜台。
“不能把他们看成一般的混混,他们是来杀我们的!”楚子航趴在地上不敢抬头,“准备得很充分!”
“见鬼!我居然被一群老鼠围杀!”恺撒咬牙切齿。
MP7的枪声暂时停止了,暴走族们一边换弹匣一边纵声欢呼,其他人鼓噪着为端着MP7的“英雄枪手”欢呼。MP7枪手用潇洒的手法上膛,持伯莱塔的少年负责保护他们,二十多个大男孩肩并肩地缓步逼近。
他们的心跳声在恺撒的耳朵里被放大为暴烈的鼓点。这些男孩的心跳频率超过了每分钟180次,肾上腺素快速分泌,大幅度地唤醒人体的潜能,但也给男孩们的心脏带来巨大的负担,他们的血液流速极快,血压飙升到常态的两倍以上,如果换作中年人,身体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男孩们靠着年轻的优势扛住了,换回了大幅提升的体能。难怪恺撒在走廊里击倒的那个男孩在下颌骨开裂的情况下仍不昏迷,肾上腺素还能大幅度地降低痛感和强化神经反射。
处在亢奋状态下的暴徒会做出比平时更冲动更肆无忌惮的事来,比如说乱枪杀了他们。男孩们确实准备这么做,但他们想走近了再开枪,从而把枪械的威力放到最大。
“校规中规定不能对普通人类使用言灵。”楚子航低声说。
“你负责揍人,我负责写报告。”恺撒冷冷地说。
“赤備え万歳!”有人嘶声大吼。
男孩们一齐扣动扳机,各式枪支喷吐出明亮的枪口焰,伯莱塔和MP7的大威力子弹将大理石柜台彻底打塌了,比这两种军用武器更“华丽”的是十几支短管猎枪喷出的数百枚铅弹,它们组成亚音速的蜂群,完全覆盖了大理石柜台的上下四方。男孩们兴奋地尖叫着,但尖叫声很快就被痛苦的号叫取代,密集的铅弹在大理石台面上反弹,再经过地面和天花板的反弹,从前方上方左方右方覆盖了这些男孩。
“新手还是从弹弓玩起比较好。”恺撒冷笑。
人家小时候的生日礼物是游戏机,他十四岁的生日礼物是一对沙漠之鹰。他对枪械和弹药太熟悉了,鹿弹他在十六岁之前就玩腻了,这种子弹最忌讳在近距离上对坚硬的大型目标发射,譬如大理石墙壁。火药爆炸的动能分配到每枚铅弹上,铅弹的速度并不高,比起有贯穿力的4.6mm硬质弹差远了,铅弹会在坚硬的表面反弹,最后遭殃的是射手自己。可这帮蠢货逼近到距离柜台三米的地方才开枪,立刻吃到了贪婪的苦头。
每个男孩都中了几枚铅弹,但这种动能较低的子弹经过反弹并不致命,在肾上腺素的激励下,他们一边后退一边给猎枪装填子弹,想要再组织一轮齐射。
古老的吟诵声回荡在黑暗里,仿佛古钟轰鸣。
空气瞬间升温,光明简直像是日出。赤红之墙平推过去覆盖了这些男孩,身边的温度在一瞬间上升到五六百度,男孩们觉得自己好像呆在日冕里,高温空气进入他们的身体,甚至能烫伤气管!
黑影站在那堵赤红之墙诞生的地方,黑红色的光弧在他身边圆形的透明界面上流动。
言灵·君焰,最保守的爆发方式,瞬间高温,但还不到会杀人的地步。暴走族以为他们手无寸铁,他们也确实手无寸铁,但楚子航自己就是一门火神炮!
温度迅速回落,恺撒踏着炽热的地面捡拾暴走族丢下的短管猎枪和子弹带,当然MP7和伯莱塔也没有放过。男孩们身体表面严重灼伤,这下子肾上腺素也没用了,他们疼得在地上打滚。路明非冲过去猛踩这些小王八蛋,这些家伙最小的可能只有十六七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出头,可是人命在他们眼里根本不是需要重视的东西。问题是他们委实选错了对手。
高跟鞋真是好东西,路明非踩得相当爽。
“还挺合身的……”楚子航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旗袍裹身妖娆袅娜的师弟,只好干巴巴地赞美了一句。
高亢的引擎声迅速地逼近,一辆黑色的重型太子摩托冲进了大厅。这个骑摩托的暴走族便如一个冲阵的骑兵,在头顶旋舞着长刀,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他的背后,无数车灯组成雪亮的光幕,刚才的枪声把所有暴走族都吸引到货运通道外了。密密麻麻的车灯就像是怪兽的眼睛。
车手猛地提把,摩托车带着疾风腾空而起。这名暴走族显然接受过足够分量的刀术训练,在空中俯身劈斩,是骑兵刀术中的“跳马刀”。他刀斩楚子航的同时用摩托车撞向恺撒,摩托车和人加起来有几百公斤重,被他撞上必然骨折。黑色长刀自下而上挑起,楚子航稍微侧身,随手挥出日本刀中的“逆袈裟”。暴走族的刀连同前轮一切裂开,摩托车像是失蹄的马那样轰然坠地,楚子航凌空一记膝击撞在那名暴走族的小腹上,把他踢飞到四五米外。他的杀胚性格开始发作,下手不加控制了。恺撒连动都没动,低头整理鹿弹的子弹带,这种小角色如果楚子航都没法解决那他别在卡塞尔学院混了。
更多的摩托车冲了进来。男孩们使劲地拧着摩托车的油门,让引擎放肆地吼叫,像是一大群红眼的斗牛。
恺撒从腰间抽出两支短管猎枪。这种老式猎枪每次只能装填两发子弹,威力虽然很大,但是枪管截短之后弹道很飘,远不如MP7和伯莱塔顺手。但恺撒不太敢用军用武器,对于他和楚子航这样的人来说,握住了军用武器就等于握住了死神的镰刀,这些不要命的男孩只是往刀口上撞。
“别跟疯子冲突!原路退回去!”恺撒双枪齐发,打炸了一辆摩托车的前轮。
大厅里枪声暴作之前,走廊里的男孩们正围着身材最火辣的那个女服务生动手动脚,真坐在角落里双手抱头捂着耳朵,她无能为力,只能不去听那个女孩的哭声。她的手脚冰凉嘴唇发紫,心脏不规则地剧烈跳动。
她从小到大都是特别胆小的那种女孩,白长了高挑的身材。每当打雷下雨的天气她就会蜷缩在被子里抱紧大个的毛绒玩具,去玩具店上班之前她几乎从不深夜出门,因为她总觉得寂静的长街上有脚步声尾随自己,来这间网吧打工的第一天她就做了囧事,擦鞋的时候客人随手在她胳膊上摸了两把,她以为客人要做什么非礼的事,吓得喊都喊不出来,心律紊乱的老毛病发作了,直接晕厥过去。倒是那位客人是从医学院毕业的,让经理拿来急救箱喂她吃了硝酸甘油胶囊,舒缓地帮她按摩心脏,花了一刻钟才把她救醒过来。
只有恺撒和他的同伴们在的时候真才格外勇敢,勇敢得不像自己。
她确实喜欢恺撒,首先当然是恺撒高大英俊有礼貌,但另一个原因让真动心的原因是恺撒的骄傲。那种跟庶民无缘的、皇帝般的骄傲,“朕即公义”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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