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海(校对)第71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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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汗的卫队,一千六百出头,这样规模的部队,不光驮马是重负、就连战马携带的物资也不少,三日奔行四百里实属不吝马力。
  行军过程中骑兵是没有一丁点追击能力的,都累坏了。
  这么跑肯定有弊端,但是没办法,这就是现实环境下吐蕃马黑麻的作战计划。
  他们尽量减轻草料、水粮的携带,先疾进至七角井这片绿洲,在当地休息八个时辰进行补给、休息,后面四百里路就轻松了,可以在沿途村庄、草原、农田进行补给。
  至于马跑坏了怎么办?马跑坏了没关系,对占据吐蕃的他来说,战马本来就是一种消耗品——这一点与叶尔羌其他不占据草原的苦逼大汗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他根本不担心明军会进攻,这一样也经过深思熟虑,哪怕往上追溯至上古时代,战争也是个数学问题。
  从吐蕃到哈密,一条路,八百里。
  刺探情报的商队传令兵一人多马速度飞快,两天半就把消息传回去,他带着部队一路疾驰又是三天,仅耗时五日。
  明军面临兵力不足的情况,不会在哈密城都没打下来时再发兵向西。
  即便商队走后援军赶到,打下哈密城后发兵向西,怎么说也要在城里休整一日,半日集结、然后每日行军一百里也要四日。
  这就是五天半。
  所以明军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七角井。
  但是……哈密城下发生的事并不想吐蕃马黑麻想象中的那样。
  商队来了、商队进了兵营、商队刺探了情报、商队走了——故事发生到这,和吐蕃马黑麻想象中一样,但达云跟了上去。
  二百从凉州卫调来骑兵,在达云的率领下跟在商队后头,为了避免被商队发现,达云没选择跟着人,而是跟着骆驼的脚印,远远地跟在后面。
  在靠近七角井的地方,风沙越来越大,终于在一阵风吹过的地方,脚印没了,看着望远镜里远方漫天沙尘里的小小的村镇,达云陷入深深的思考。
  ‘这就是吐蕃?怎么跟想象中不太一样呢?’
  最后达云决定带兵在七角井不远的山窝里睡一觉,睡醒了感觉马还是有点乏,吃饱饭后又在山窝里睡了一觉。
  然后人们发现,西域夜晚的星空可真美,夜晚的‘吐蕃’也好亮呀,那是无数人打着火把映照的光芒。
  达云从袒肩战袍里掏出珍贵的神目镜,小心翼翼擦拭着镜片这才朝那边望过去,一看,哟呵,好多马啊!
  这神目镜是总兵官佟登的,来的可不容易,甘肃不像沿海,尽管这东西已经问世许多年,甘肃的将官都还没见过呢。
  就连佟登这个,都是早前儿子考中武进士,万历爷高兴赐下来的。
  这要是搁在前几天,他达云连看都别想看。
  只是此时陕西的总兵官魏时已近哈密,陕西大将的情况要比甘肃好一点,那离宣府近,哈密城将会有替代的神目镜,这才在达云出城时把神目镜交给他,让他好好观测敌情。
  因为这玩意达云还被训了一顿,他一开始试着往眼上看,越看越别扭,并觉得这东西一点儿都不神,后来才知道是拿反了。
  这种军备现状其实也是诸路老总兵向皇帝上书对外开拓的原因,万历爷秉承着先帝的传统,每个两年就在各省随心点将点兵进京大阅,这对军队训练有一定督促作用,但更多的还是让人们认识到差距。
  什么叫差距?差距就是广东的兵人手天下太平铳是标配,宣府兵火箭筒子放不完,更别说北洋了。
  皇帝都不愿意把北洋放到阅兵里,只当北洋军是表演节目,人家北洋万历十年大阅直接在北京城外吊热气球、放空艇,还请在北洋修养的老将马芳带着个铁马训练队在午门外骑了一圈。
  更别说皇帝了,皇帝是站在有铁墙的火德星君里看阅兵的,身后俩披挂金灿灿宝甲的大汉将军,那凤翅盔翘得高哟,就是怀里抱的天下太平铳还上着铳刺怎么看怎么别扭。
  这在咱传统老将军眼中都是些什么个妖魔鬼怪,谁见过那些个玩意儿啊。
  技术进步让天下整个都快割裂成两个世界了。
  朝廷急需把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型装备普遍列装,但哪儿哪儿都缺,产能有限,该先给谁呢?
  肯定谁重要先给谁,那怎么判断谁更重要呢?
  搞事!
  有事了朝廷会调拨装备,这是其一;搞事赢了朝廷还会发下赏赐,是为其二。
  双赢!
  达云也想给自己搞个神目镜,最好再弄杆带鸟铳的神目镜,他听说那种神目镜铳膛里有刻痕,打的,不是,是那种鸟铳打的铅子都跟别的铳不一样。
  但他没有,他只有雁翅刀与大梢弓,甚至连精挑细选的二百凉州卫骑兵都是轻骑,马身上没挂甲就算了,人身上也只有半袖铆死的锁子甲。
  这种锁环铆住的锁子甲在凉州称作密锁子甲。
  但是巧了,神目镜中的七角井,来自吐蕃的骑兵有马甲,不但马有重甲,就连人也有重甲,而且都没穿在身上,一个个吐蕃大爷都穿着短衣坐在篝火旁吃肉。
  铠甲全在箱子里。
  太诱惑了!
  达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他一手牵着马、一手端着神目镜,黑灯瞎火也不看路,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身后骑兵不明就里,分出一半跟着他、另外一半收拾了营地隔着些距离准备接应。
  等到离的在神目镜里能看清了,达云这才放下神目镜,环顾周遭提刀上马的骑兵,露出灿烂笑容:“反正他们也不穿,不如我们……嘿嘿嘿。”
第一百四十七章
便宜
  达云麾下部分骑兵在坐骑上很难占到便宜。
  甘肃不缺马,河西走廊山丹军马场自汉代起历朝历代养育军马,也与其他马种杂交、也育种,理论上来说应该能培育出最适合使用的战马。
  但实则不是那么回事,万历的御马监自明军下南洋夺回马尼拉以来便承担着为帝国培育马种的使命,主要以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葡萄牙卢西塔诺马与蒙古马杂交。
  前者西班牙马在大明被称作大臀马,这个名字来源于其比葡萄牙马更大的屁股,葡萄牙马自然就被称作小臀马。
  在不断的杂交中御马监发现第一代杂种马的速度、耐力、体形均有极大改善,但第二代杂种马的各项指标都不如第一代,故将第一代杂种母马与本土优秀种马培育合格战马。
  这样培育出来的战马普遍强于宣府马、陈沐于北洋所设养马场培育的四代杂种马与琼州养马场的六代杂种马。
  如今各地都在按照这个标准方法来养马,培育出最合用的战马、驮马与耕马。
  但甘肃显然用不上,这年头北洋年年组建骑兵,好马都紧着那边凑,所以他们骑的还是最普遍、最耐用、生活最糙、胆子最大的大头娃娃。
  这样的马和西域适合重骑的杂交马作战,小规模游斗肯定讨不到便宜,更别说敌众我寡。
  但达云胜在人,虽然他人少,但有心算无心,他这边人人挂甲扬刀,吐蕃马黑麻那边的人有的在屋子里、有的在外头烤火,都穿的单薄,铠甲一时半会也穿不上,遭遇突袭模样怎一个惨字了得。
  需要准备时间,是重骑兵最大的弱点,没有马能穿着四十斤马甲、驮二百斤战士长途跋涉。
  凉州骑兵冲进七角井时,穿单衣的吐蕃重骑与侍奉左右的仆人们只能随手以刀弓御敌,刀不及抬、矢不及发,四蹄已踏至眼前,则首级飞天血溅五步。
  俗话说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起于凉州卫的骑兵们无异是大明边军里的穷鬼,他们别的不成,便只能勤学苦练。
  故练就一身强横马术功夫,冲突之中尚能跟随号令墙进而前,各自见机行事将驮马牵了,呼哨一声转而在敌军尚大乱之时转个弯又追随主将杀穿出去。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整个战斗来去不过片刻,在吐蕃马黑麻的脑子还是一团浆糊时人已离开七角井,马蹄声都听不见了,气的他端着酒杯的抖个不停,上好的西域葡萄酒撒了一地。
  最后看着遍地尸首与被明军放跑的战马到处乱窜,干脆连酒杯都摔了,扬起马鞭高呼道:“还穿他娘什么甲,你看见他们穿甲了吗,给我追,追!”
  一帮衣冠不整的骑兵、仆从眼见大汗震怒,各个心中既是惊惧又觉得窝囊。
  多冤枉啊,好多骑兵都在这边村庄的房子里睡觉呢,听见外头马蹄声炸响、杀伐之音传来,吓得从床上都掉下来了,头盔在屋里的就戴头盔,没在屋里的随便拿个什么东西便跑了出来,出来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瞧见。
  这都是吐蕃精锐中的精锐,在他们那一亩三分地各个都是有产贵族,哪儿能受得了这窝囊气,当下嗷嗷叫着抄起弓刀在仆从举火服侍下跨上骏马,在漫天星光下朝马蹄声消失的黑夜里追去,誓要一雪前耻。
  还真别说,吐蕃马黑麻也是有意思,他叫部下别穿甲追上去,自个儿倒好,可劲催促仆人给他挂好甲衣。
  不过也该着是他幸运,达云压根儿没跑远。
  冲进七角井是见财起意头脑发热,冲进去杀了人、夺了马,带队跑出来冷风一激满背冷汗凉飕飕,达云一下子就清醒了。
  抬手撒了拽着两匹驮着甲箱、粮食的战马缰绳,一拍脑门道:“坏了呀。”
  抢东西无疑是很快乐的事,可抢完了问题来了,他跑不远的呀。
  本来嘛,他们的马就不如人家,回哈密有四百里的路程,甭管怎么跑,最后肯定要叫人家追上。
  现在他们又抢了人家好几十匹驮着铠甲辎重的马,更跑不快了。
  反倒是敌人,一下装备轻了这么多,行军速度肯定飕飕得往上涨。
  这甭管怎么看,最后他都得完蛋,除非……除非他现在就把这些马、铠甲全部弃了,这还有点儿可能逃回哈密。
  唾手可得的好东西,弃了这可能么?
  不可能的呀。
  这些马铠、重铠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呀。
  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听起来不稀奇,这年头各地边将都有家丁,有能耐的养点重骑兵也不奇怪,但那是有仗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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