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沟皇帝(校对)第138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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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对于税收,大唐王朝一向来都是极为重视的,以前的时候,税收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持行政运转以及军费开支为主,其次则是进行各种的基础建设为主。
  但是最近几年,税收的主要作用就是慢慢的改变为调节社会财富以及调节经济运转了。
  比如针对部分行业免税、加税等等,这些都是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
  而调节财富方面,这体现的就比较多了。
  比如说目前大唐的税收主体乃是工商税收,交税的主体是企业等经营机构为主。
  而针对个人的税收,主要的就是农业税,但是农业税这玩意嘛!
  大唐三天两头就免除某个地方的农业税。
  宣平三十八年春二月,面对北方多个州府陆续出现旱灾,这春天还没过去了,圣天子就早已经是下了圣旨,免除受灾地区的所有农业税赋,涉及不同省份的诸多州府,免税总额达到三百多万唐元。
  而这种事,每年都能看见好多次,而且普遍规模都不小。
  宣平三十七年,帝国一共以圣天子下旨免税的方式免除了各地大约一千多万唐元的农业税!
  但是帝国需要的财政收入依旧是这么多,那么这缺的一千多万怎么补充,自然是从工商业里补充。
  这算是大唐通过税收调节财富分配的具体应用例子。
  而类似的应用大唐还有很多很多。
  而现在呢,税部则是把目光瞄到了个人所得税上来,试图进一步平衡社会财富,缓解贫富差距,以缓解内部各阶层的矛盾,稳固大唐的统治。
  在这个过程里,少数的精英群体依旧是最收益的一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帝国的底层子民,同样会成为收益的一方。
  唯一苦逼的,那就是那些自以为体面,但实际上活的很苦逼的中产阶层了。
第1843章
劳动合同法
  大唐的税收体系,绝对是当代地球上最为完善的税收体系了。
  而且并不是说现在,而是在三十几年前大唐刚成立不久的时候就已经如此了。
  早在大唐王朝还窝在山沟沟里的时候,伟大的,比太阳更伟大的圣天子李轩就已经是做出了最为英明无比的决策,那就是通过官制改革,把大唐的中枢机构从明朝时期的内阁加六部的模式,改革为九部。
  而这九部里面,就有税部。
  税部刚成立的时候,就已经是体现出来了它最为强势的一面。
  征收商税以及统一农业税这两大政策,彻底奠定了大唐的税收基础,嗯,这两大税收政策,也是后续好几年众多士绅们持续反抗大唐的根本原因。
  因为生活在前明时期的士绅们,他们不想交税。
  可惜的是,大唐用强悍无比的军事实力逐步统一了华夏,而后税部那铁血无情的税务稽查队更是如同蝗虫一样横扫过整片华夏地区,通过抄家灭族的方式彻底奠定了大唐的税收基础。
  从那个时候开始,建立起来了初步商税以及统一农业税体系的大唐税收体系,就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地球上最为完善的税收体系了。
  更不要说后来一系列的税收制度改革。
  不仅仅是完善税种,更多的还是对征税工作的改进。
  大名鼎鼎的税务稽查队不用说了,当年陈立夫为代表的税务巡察官更是拥有类似钦差的权限,极大的保障了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等到了现在,大唐的税收工作自然已经是不用依靠强硬的军事手段来推动的,更多的还是依赖法律条文。
  大唐的法律多,这是公认的,要不然大唐也不会出现律师这么一个行业里。
  而大唐的众多法律里,关于税务的法律并不是最多的,但是绝对是最严苛的。
  在大唐,偷税漏税的行为,其性质并不会比刑事犯罪更轻,甚至可以说更加严重,这么多年来,因为偷税漏税而被抄家灭族的多不胜数,至于把牢底坐穿的,那更是数都数不清了。
  这是因为大唐不仅仅税务法律严苛,同样还因为税务系统拥有一支高效的税务稽查团队。
  基本上大唐地方上的税务稽查官,那都是当地的明星人物,其风头甚至会超过当地的督察御史,尤其是那些上流社会的富豪们,他们最担心的一件事就是某一天税务稽查官带着税务行动部队找上门来。
  而通过三十几年来的持续,如今在大唐,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哪怕是偷偷摸摸的偷税漏税,也得提心吊胆的。
  如此的大唐税务体系,别说是和当代的其他各国相比了,哪怕是和原时空的诸多近代国家相比,那也是具有绝对优势的。
  这从大唐的每年税收总额就能够看的出来,大唐仅仅是通过传统的税收,就征收了每年四个多亿的税收。
  作为对比,历史上英国人在十九世纪中期的时候,英国人的财政收入也就几千万英镑而已,哪怕是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时候,也就一亿多英镑而已。
  而那个时候的英国人,其实税收的种类已经比较多了,遗产税、个人所得税之类的都已经很多了,并且因为世界贸易的发展,他们的税收受到了更好的刺激,全球贸易的发展对那个时候英国人的税收增长是具有极大作用的。
  但是大唐不一样,大唐目前的税收主要来源,依旧是内部经济的发展。
  因为大唐的经济体系和后世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都不太一样。
  大唐的经济体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内需导向经济体系。
  别看大唐的商船满世界跑,但实际上大唐就没怎么和其他国家做生意,大唐的船只更多的还是往返于本土以及海外领地之间。
  说白了,如今大唐人的所谓的全球贸易,依旧是属于左手换右手的内部贸易,这和后世诸多国家一起参与的国际贸易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这种情况下,大唐的经济发展更多的还是以满足自身内部需求为主,本土市场才是帝国商家们最为重视的市场,至于海外出口,那都是顺带的,不足为虑。
  这也是同样体现到了税收上来。
  比如说大唐的关税,其实就没多少,虽然其总额看似不少,但是放到大唐的庞大税收总额里,却是有些不起眼。
  要增加税收,要引导控制经济发展,更要平衡贫富差距,税部的人把目光打到个人所得税上来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而大唐实际上早就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了,早在两广时期的时候,大唐就已经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征收范围都只局限官员身上,后来又是扩大到了国企部和皇室资产科直接控股的企业里,并且又延伸到了其他民营企业里的高收入群体里。
  但是呢,起征点是非常高的。
  根据现行,也就是宣平三十二年制定的最新个人税收条例,只有年薪超过五百唐元的人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税率并不高。
  不过执行的也并不完善,因为税部很难掌握这些人的具体收入,大多时候都是根据企业自行申报来征收,而那些企业的管理层们为了避税,往往会把固定薪资降低到五百唐元以下,然后以其他方式发放薪资,比如说给股票,甚至给实物等。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唐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流于表面,征收的主体主要是中高级官员以及国企部、皇室资产科的高级管理层为主。
  至于民间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收不上来的。
  但是现在,税部却是决定改变这种局面了。
  而想要改变这种局面,税部还有诸多工作需要准备做,比如说进一步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动,进一步掌握员工的具体收入情况。
  要怎么掌控?
  推动劳动合同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切入点。
  劳动合同在其他人看来,尤其是在陈立夫看来,是可以用来保障员工的利益的。
  然而在税部看来,这是可以为后续征收个人所得税铺垫基础的。
  在这种大环境下,大唐正式全面推行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必须和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第1844章
罚金狂欢
  新生的劳动合同法怎么执行,这对于大唐的执法机构并不是问题。
  税务法律是怎么执行的,专利法律是怎么执行的,这劳动法就怎么执行。
  大唐在推行新法律方面有着众多的心得,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量,增加雇主和员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积极性,大唐的法务专家们很贴心的专门增加了一条劳动法条款。
  但凡雇主不和员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将会被处于高昂的罚金。
  同时还必须额外赔偿给员工至少一年薪资。
  这是为了鼓励员工自行举报!
  同时为了增加地方的执法人员的执法热情,官方又是很贴心的把这个罚金和专利罚金以及其他行政罚金一样,由国库和地方财政进行分账。
  比如罚个一百万唐元,上缴国库几十万,然后地方财政可以拿几十万的这种。
  大唐的这种罚金分账模式,一向来都是激励大唐地方衙门执法人员踊跃执法,专注罚款不动摇的神器。
  当年大唐城市的卫生状况就是这么好起来的,那些巡警们天天上街,见着人扔垃圾吐口水就开罚单。
  大唐的专利制度差不多也是这么推行起来的,那些负责专利案件的巡警们,一天到晚就盯着,恨不得多抓几个违背专利的商家,然后兴冲冲跑过去罚款。
  这罚款上缴了国库,地方财政分到手之后,自然得犒赏执法机构以及具体的办案人员,所以奖金那是少不了的。
  早些年的时候,部分地区里一些办案得力,运气还不错,负责专利案件的御史、巡警们,年入上万那是常有的事,发家致富的那更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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