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之战(精校)第1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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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旁的大牛却根本不管廖国仁和小刀子的对话,直接踢着野猪兴奋地叫嚷:“哈哈,今天晚上有肉吃了,真他娘痛快!”
  一帮人看到这家伙探路引出这么大个篓子居然跟没事人一样,一时间都围上去骂了起来,大牛随即就得了廖国仁几脚“奖励”,这才傻笑着道歉,保证绝对不再犯了。
  如果是在平时,大牛肯定得好好被整一顿,让他长长记性,不过这一次很不同。打了几下意思意思,他们的注意力就集中到野猪的身上了。
  多久没吃到大肉,谁也说不出来,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大肉对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什么危险、恐惧,一下都不重要了。赵半括还心说,我操,这红圈难道是狩猎点?那简直太好了,有肉吃才他娘是人过的日子。只有曹国舅没有表现出什么兴奋,他的身板极瘦,应该是不太喜欢吃肉。
  廖国仁也很高兴,但没像其他人那么夸张,非常干脆地吩咐了小刀子和曹国舅警戒,然后大家开始休整。大牛以前是猎户,让他将功赎罪,扒皮开膛,但是没水,没法洗得太干净。于是血腥味很重。
  他们用水壶里的水洗了一只腿先烤了起来。油脂的香味极端的诱人,血还没烤干,大牛和长毛就先切了一块开始啃起来,一帮人随即开动,一条大野猪腿三五分钟分掉了半个。一通大嚼,满嘴流油,赵半括简直想把自己的手指吞了。
  大牛的烧烤技术非常棒,东北人果然是吃肉的行家,他拿了几块用树枝插着甩给了小刀子,曹国舅一口肉都没吃,自己坐在树上吃压缩饼干。
  吃完了猪腿,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剩下的东西怎么办?扔下不管的话太浪费太可惜了,但是生的东西还带着血,一来在这里很容易腐烂,二来,容易引来野兽。
  大牛就说回来找找附近有没有水塘或者溪涧,野兽不会生活在没有水的地方,到时候把肉洗洗就不会招野兽了。
  赵半括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帮着把野猪完全分解成小块,然后切成条状塞进皮带里挂着,等找到了水再拿出来。很快苍蝇和不知道名字的虫子都来了,停在满地的血上,密密麻麻地居然铺了一层。赵半括顿时感到脏东西这么多,在丛林里不太妙,于是催促他们先离开这里。
  大家三三两两开始准备动身,大牛却提着猪肚就问这个要不要?咱们有猪油,猪油爆野猪肚,我操,皇帝才能吃得到。
  本来有这么多肉赵半括已经满足了,但是大牛一说,所有人又动摇了,在林子里,没娘儿们是没办法,能吃到这东西,我操那是大大提升战斗力的东西。
  于是廖国仁说快点,拾掇拾掇就走。
  大牛大喜,立刻用刺刀挑开猪肚,一阵腥臭一瞬间扑出来,熏得大家都骂起了娘,大骂怎么这么臭,甚至长毛直接说大牛你个先人板板,这野猪他娘吃屎的?回头吃出问题打死你。
  大牛瞪着眼睛,说猪肚就是这个味道,把你开膛了,你的肚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说着就用手直接插到猪肚里去掏里面的污秽。
  他这么一来大家立刻败了胃口,立即后退大骂,倒不是场面恶心,别说对野猪开膛破肚,对人这么干也不是太罕见,只是那种酸臭的腥味,根本没法形容,猪油爆猪肚的形象顿时破坏了。
  大牛终于找到了能让所有人都被打败的法子,哈哈大笑,手里抓了一把就朝他们伸过去,却听廖国仁半道里叫了一声等等,捂着嘴走了过去。廖国仁用树枝翻了一通,从大牛手里那些恶心得要命的污秽里,挑起一个亮亮的东西。
  王思耄一看之下,叫道:“是个戒指。”
第十三章
死地
  廖国仁没吭声,继续翻找,跟着挑出了一些散碎的指甲和骨头。看到这些东西,赵半括哇的一声就吐了,军医和大牛也跟着就吐了满地,廖国仁倒很冷静,把戒指挑到一边,问王思耄:“你看,这戒指上写的什么?”
  王思耄抬了抬眼镜,盯了半天说道:“是个人名,应该是个外国女人的名字,可能是结婚戒指。这是美式戒指,应该又是个美国人。”
  廖国仁对着天光看着戒指,皱着眉头说道,“这儿的美国人都不怎么走运啊。”
  小刀子插嘴道:“队长,野猪跑过来的方向在西边,要不,咱们顺着这头猪的脚印过去找找?”
  “怎么又要找?万一有野猪群怎么办?”军医有些犹豫,“我们还扛着这头野猪委员长的肉呢,我看还是别去找那个晦气,一个死人的戒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廖国仁看了他一眼,道:“小鬼子都不怕还怕猪?”直接摆了摆手,抬腿朝野猪的脚印方向搜索了过去。
  一群人顺着野猪的脚印,断断续续跟出去将近一里地,前面出现了几棵大树,参差的倒藤瀑布一样从高达几十米的树冠上吊下来。
  脚印到了这里变得非常凌乱,又是刚下过雨,脚印乱成一团糨糊,完全看不清楚走向。大家也不用多说,直接散开到四周,想看看附近有没有这团凌乱脚印的延伸。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不需要再看了,在一边的树下,他们看见了几块完全支离破碎的人的上半身,已经被完全啃烂了,只剩下几根带着肉渣的骨头。要不是最开始发现了非常明显的人的头骨,他们还有可能没法确认这是不是人的骨头。
  一时间他们无从判断这个人是不是那个美国人,因为头皮是完全看不到的,能吃得那么干净,肯定不只是野猪光顾过,恐怕老鼠什么的也贡献了力量。而从常理来推断,想来应该这就是戒指的主人。
  并且,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是,这一次比上次更彻底,上次是衣服里什么都没有,这次索性连肉也没有了。
  看着发黄发黑的骨头和肉渣,赵半括立即想起了刚才他们吃掉的野猪,人的尸体和猪的肉重叠在一起,一股难以遏制的恶心马上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还好刚才都吐光了,否则一定又是一地。
  他忍住恶心不再去看,对于死亡的麻木终究会被更加残酷的景象击破,他不怕死,不过说实话,他有点怕会变成人这样。
  一行人不约而同甩掉了身上的野猪肉,这东西是不可能再去吃它了,大牛表现出觉得有点可惜的样子,直接说他们当年打狼,哪只狼没吃过人?吃回去才是男人。但是没人理他,没人比他神经大条。
  一下子大家情绪低落,刚才的美味变成了噩梦,廖国仁很快就招手,让所有人上路。
  他们弄了点树叶盖住尸骨,绕开它叹气而去。
  才走了几步,长毛却做了个等等的手势,低头看向自己的脚。
  “怎么了?”廖国仁问。
  “叶子,”长毛蹲下来,“这儿的叶子踩起来感觉不对。”
  “踩起来?”军医就笑,“你他娘的鸡巴长在脚底,这你都能踩出来?”
  “老子的脚是用来蹚雷的,看上去是什么样的地踩上去就应该是什么感觉,这里踩上去不对。”长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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