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先锋(校对)第16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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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狩猎范围,以北部的山脉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盖着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
  眼下,狩猎队在这个方向,已经猎杀了半个月之久,营地附近几十里已经没有猎物了。
  为了获取皮毛,他们要向更南端前进,那里气候更温和,生存着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后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词。
  “我们要去哪,追踪鹿群,还是去河边找河狸?”
  骑在马上,抱着老式前膛枪,林耀一边注意四周环境,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格拉斯问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时留下记号,头也不抬地说道:“都不是,我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这边发现了一只带孩子的黑熊,就是因为追踪它们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杀死它们,为我的儿子报仇。”
  “两只,你确定能对付?”
  林耀紧了紧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对付,哪怕是用更现代化的连发枪,也很难保证几枪之内击毙黑熊。
  这里可是树林,到处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内发现猎物。
  三十米的距离,对黑熊来说从发动攻击,到抵达目标只需要几秒,开枪的容错率非常低。
  通常这种情况,聪明的猎人会选择退让,除非对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会选择在树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几枪没打中它,或者没把它打死,它冲过来就会打死你。
  “我有这个!”
  格拉斯掀开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径手枪。
  火山牌狩猎手枪,是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着杀伤力,狩猎代表它的针对性。
  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单发大口径手枪。
  好东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货,而是格拉斯自己带来的强力装备。
  保守估计,这把枪的价值,不会低于250美元,足够在外面买一匹普通战马了。
  甚至再添点钱,能买一杆1888式委员会步枪,这款枪可是经典型号,科技水平代表着当下的极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战时期,各项属性也不亚于唐国的汉阳造,被评为二战前最好的步枪之一。
第172章
林耀的实力
  “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
  林耀对手上的老爷枪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枪法虽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还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岛中跟雇佣兵火拼。
  他的真实实力,大于2名普通雇佣军,或者2名职业军人,或者3一4名普通枪手。
  小于一名著名雇佣兵,兵王级职业军人,省级射击冠军。
  因为林耀转世之后,灵魂不变,还能摄取被他转生者的记忆,所以各项技能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国,自己的枪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后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计也相差不多。
  对上这帮猎人,除了格拉斯让他有些吃不准,其他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狩猎队的队长,精锐猎人杰拉德。
  当然,这是指他的实力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
  眼下,他刚接触到这种前膛枪,不清楚武器性能,一身实力最多发挥六七成。
  给他半个月时间,让他熟悉了这种枪械,他自信能在一对一的较量中,击毙杰拉德队长。
  这就像刀塔大神玩家,转战LOL一样,反应速度和意识摆在那,不存在刀塔里面是大神,LOL里面就是咸鱼,最不济也得是大师。
  砰!!
  林耀不断熟悉枪感,并通过精确的点射,了解这把枪的子弹落点情况。
  一连开了五枪之后,林耀对格拉斯点点头。
  差不多了,基础性能他已经熟悉,再往后面,就是长时间的摸枪,用时间来磨合出更高的操作。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起码三五天内不会再有太大进步。
  “我们走,希望你刚才的那几枪,没有把我们的熊宝宝吓跑。”
  格拉斯双手持枪,带着林耀往山林深处而去。
  通常情况下,熊有自己的领地,它们的领地中包含着河流,洞穴,树林,以及避难所。
  这个范围不会太大,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发生迁徙。
  眼下还是秋季,它应该就在领地范围内的某个地方,直到初冬才会考虑冬眠。
  “发现什么了?”
  走了十几分钟,林耀发现格拉斯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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