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校对)第14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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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么说来,就产生一个问题:历史人物的全部活动都是群众意志的表现呢,还是只有一部分是呢?假如像某些史学家所想的那样,历史人物的全部活动都是群众意志的表现,那么,拿破仑们、叶卡捷琳娜们的传记中所有宫廷丑闻,都成了民族生活的表现——这么说显然是荒唐的;但是,假如像另外一些所谓哲学史学家所想的那样,只有历史人物的行动的某一方面是人民生活的表现,那么,为了断定历史人物的行动的哪一方面表现了人民的生活,我们首先必须知道民族生活的内容是什么。
遇到这些困难的时候,这类史学家便想提出一些可以适用于绝大多数事件的最模糊、最难捉摸、最笼统的抽象观念,然后说,这一抽象观念是人类活动的目的。几乎为所有史学家所采用的最普通的抽象概念是:自由、平等、教育、进步、文明、文化。史学家一面把某种抽象概念当作人类运动的目的,一面研究那些留下为数最多纪念品的人们——国王、大臣、将军、著作家、改革家、教皇、新闻记者的事迹,依照他们的意见,就是研究这些人物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或阻碍某一抽象观念。但是,因为无法证明人类的目的是自由、平等、教育或文明,因为群众与统治者和人类启蒙者的关系完全建立在这任意的假定上:群众意志的总和经常移交给我们认为出类拔萃的人物,所以在关于十来个人不烧房子、不务农业、不杀害同类的人们的活动的记述中,永远见不到千百万人迁徙、烧房子、抛弃农业、互相残杀的活动。
历史一再证明这一点。十八世纪末西方各民族的骚动和他们的东进,能用路易十四、十五和十六、他们的情妇们和大臣们的活动来说明吗?能用拿破仑、卢梭、狄德罗[31]、博马舍[32]和别的人们的生活来说明吗?
俄国人民东进到喀山和西伯利亚,能用伊凡四世病态的性格和他同库尔布斯基[33]的通信来说明吗?
十字军时代各民族的移动,能用对哥弗雷[34]们、路易们和他们的情妇们的生活的研究来说明吗?在我们看来,那场没有任何目的、没有领袖、只是一群游民和一个隐士彼得[35]的自西而东的民族运动依旧不可理解。在历史人物们已经明确地给十字军定下一个合理的、神圣的目标——解救耶路撒冷的时候,而那运动的中止尤其不可解。教皇们、国王们和武士们煽动人们去解放圣地;但是人们不去,因为先前推动他们前去的那个不知道的原因已经不再存在了。哥弗雷和抒情歌手们[36]的历史显然不能包容各民族的生活。哥弗雷和抒情歌手们的历史依旧是哥弗雷和抒情歌手们的历史,而各民族的生活和他们的动机的历史依旧不可知。
著作家和改革家的历史更少对我们说明各民族的生活。
文化史对我们说明一个著作家或一个改革家的冲动以及生活和思想的条件。我们知道,路德脾气暴躁,说过这样那样的话;我们知道,卢梭多疑,写过这样那样的书;但是我们不知道,宗教改革以后,各民族为什么互相屠杀,也不知道,法国革命期间,人们为什么互相送上断头台。
假如我们把这两种历史结合起来,就像最新的史学家们所做的那样,那么,我们所得到的将是帝王们和著作家们的历史,而不是各民族生活的历史。

各民族的生活并不包括在少数几个人的生活里,因为还没有发现那几个人和各民族中间的关系。有一种理论说,这种关系的基础是把群众意志的总和移交给历史人物,但是,这种理论只是未经历史经验证实的假设。
群众意志的总和移交给一些历史人物的理论,在法学领域内或许可以说明很多东西,对于法学的目的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一应用到历史上,一旦出现革命、征服,或内战,也就是说,一旦历史开始,这种理论就什么也不能说明了。
那种理论好像是驳不倒的,因为人民意志的移交是无法检验的。
不管发生什么事件,不管事件由什么人领头,那个理论总可以说,某某人所以成为事件的领导,是因为意志的总和移交给他了。
一个人看见一群牛移动,而不注意不同地区的不同性质的牧场,也不注意牧人的驱策,就断定那群牛之所以走这一或那一方向,是由于走在前头的那头牛引导的,这个人的答案就跟那种理论对历史问题的答案一样。
“牛群所以朝那个方向走,是因为走在前头的牛引导着它,所有别的牛的意志总和都交给了那个牛群的领袖。”这就是第一类史学家——那些认为无条件移交权力的人——的回答。
“假如带领牛群的牛更换了,那是因为那头牛带领的方向不是牛群所选择的方向,全体牛的意志的总和就由一个领袖移交给另一个领袖。”这就是那些认为群众意志的总和在他们认为已知的条件下移交给统治者的史学家的答案。(使用这种观察方法就常常发生下列的情形:那个观察者根据他所选定的方向,把那些由于群众改变方向、不再走在前头、而走在一边、甚至有时把落在后面的人当作带头的人。)
“假如前头的牛不断地更换,整个牛群的方向不断地变换,那是因为,为要达到既定的方向,牛群把它们的意志移交给我们注目的那些牛,因此,为要研究牛群的运动,我们应当观察在牛群周围走动的所有令人注目的牛。”认为所有历史人物——从帝王到新闻记者——是他们时代的表现的第三类史学家就是这样说的。
群众意志移交给历史人物的理论,不过是一种代用语——不过是对那个问题换一个说法而已。
历史事件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权力。权力是什么呢?——权力是移交给一个人的意志的总和。群众意志在什么条件下移交给一个人呢?——在那个人表现全体人民的意志的条件下。这就是说,权力是权力,也就是说,权力是一个其意义是我们所不了解的词语。
假如人类知识的领域只限于抽象的思维,那么,把科学对权力所作的解释加以批判以后,人类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力不过是一个词语,实际是不存在的。但是,为了认识现象,人类除了抽象的思维,还有一个用来检验思维结果的武器——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权力不仅是一个词语,而且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现象。
不待说,没有权力的观念,就无法叙述人们的集体活动,而且,权力的存在已经由历史和对当代事件的观察记实了的。
一个事件发生了,总有一个人或几个人出现,那个事件好像是由于他或他们的意志发生的。拿破仑三世发布一道命令,于是法国人到墨西哥去了[37]。普鲁士国王和俾斯麦发布了命令,于是一支军队进入了波希米亚[38]。拿破仑一世发出一道命令,于是一支军队进入了俄国。亚历山大一世发出一道命令,于是法国人服从了波旁王朝。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发生什么事件,那个事件总与发命令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相联系。
史学家们依照旧习惯——承认神干预人类事物,想从赋有权力的个人的意志表现上找事件的原因;但是,这种结论既不能用推理证实,也不能用经验证实。
一方面,推理表明,一个人的意志的表现——他的话——只是表现在一个事件(例如在一场战争中或一次革命中的全部活动的一部分);所以,不假设一种不可解的超自然的力量——奇迹,就不能承认几句话会是千百万人的运动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即使我们承认几句话可以是事件的原因,但是历史又表明,历史人物的意志的表现在许多情形下不产生任何效果,就是说,他们的命令不但时常不被执行,有时竟出现与他们的命令完全相反的情况。
不假设神干预人类事务,我们就不能认为权力是事件的原因。
从经验的观点来看,权力不过是个人意志的表现和另一些人对执行这个意志之间的关系。
为了说清楚这种关系的条件,我们首先应当确定意志表现的概念,承认它是属于人的,而不是属于神的。
假如神发出一道命令,表现自己的意志,就像古代历史告诉我们那样,那么,这种意志的表现与时间无关,也不由任何东西引起,因为神与事件并无牵连。但是,如果谈到命令——它是在一定的时间行动的、彼此相关的人们的意志的表现,为了说明命令和事件的关系,就应当确定:一、发生一切的条件:事件和发命令的人在一定时间内行动的连续性,二、发命令的人和那些执行命令的人之间必然的关系的条件。

只有不以时间为转移的神的意志的表现,才可以和若干年或若干世纪的一整串事件有关,只有不受任何东西影响的神,才可以由他独自的意志来决定人类运动的方向;但是人是按一定时间行动,而且亲自参与事件的。
确立第一个被忽视的条件——时间的条件,我们就可以看出,没有使最后一个命令可以执行的前一个命令,则任何命令都是不可能执行的。
从来没有一道命令是自发地出现的,也没有一道命令是适用于一系列的事件的;而每道命令都是来自另一道命令,从来不是针对一系列的事件,只是针对事件的某一时刻。
例如,当我们说拿破仑命令军队去打仗的时候,我们是把一系列连续的、互相关连的命令结合在一个同时表现的命令中的。拿破仑不能下命令出征俄国,也从来不曾下过那样的命令。他今天命令向维也纳、柏林、彼得堡发出这样那样的公文;明天又向陆军、舰队、兵站部发出这样那样的指示和命令,等等,等等——成百万的命令,这许多命令形成一系列与法国军队进入俄国一连串事件相应的命令。
拿破仑在位期间,曾发出远征英国的命令,并且为此用了比用在任何别的计划上更多的力量和时间,可是在他在位的全部时间内,从来不曾有一次企图执行这个计划,却侵入了他屡次认为宜于结成同盟的俄国,其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情形,是因为前面那些命令对一系列的事件不合适,而后面一些命令却是合适的。
若要命令确实能够执行,就必须发出能够执行的命令。但是,要知道什么能执行、什么不能执行,是不可能的,不但在有成百万人参加的拿破仑进攻俄国的情形下不可能,即使在最简单的事件中也不可能,因为在这两种情形下都会遇到成百万的阻碍。每种被执行了的命令,同时总有大量未执行的命令。一切不能执行的命令,都与事件不相联系,所以没被执行。那些能执行的命令,只有与一贯的命令相关联,与一系列事件相符合,才得以执行。
我们以为一个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它的前一道命令引起的,这个错误的观念之所以发生,是由于:我们只看见事件发生了,在成千上万的命令中,只有几道与事件有联系的命令得到了执行,却忘记了由于不能执行而未被执行的那一些。此外,我们在这方面的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在历史记载中,一系列无数不同的、细小的事件,例如引导法国军队到俄国去的那些事件,按照这一系列事件所产生的结果被归纳成一个事件,与这一归纳相应,又把那一系列命令归纳成一个单独的意志表现。
我们说,拿破仑要进攻俄国,就进攻了。事实上,我们从拿破仑的一切行动中从未发现任何类似这种意志的表现,只发现许许多多最繁杂、最不明确的命令,或者说他的意志表现。在拿破仑无数未被执行的命令中,关于一八一二年战役的那些命令被执行了,这并非因为那些命令与别的未被执行的命令有什么不同,只因为那一系列命令与导致法国军队进入俄国一系列事件相符合;正如用镂花模板绘制这样或那样的图形,并非在哪一边或照什么样涂上颜色,而是在模板上雕刻的图形的各个面都涂上了颜色。
因此,考查命令与事件在时间上的关系,我们就发现,命令绝对不能是事件的原因,而两者之间不过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罢了。
要了解这种关系是什么,就需要把一切不来自神而来自人的命令所具备的、被忽视的条件恢复过来,那个条件就是,发命令的人亲自参加了事件。
发命令者和受命令者的关系,就是叫作权力的东西。这种关系包括以下各点:
人们为了共同的行动总要结成一定的团体,在这些团体中,尽管为共同行动所确立的目的不同,但参加行动的人们中间的关系总是相同的。
人们结合成这些团体,彼此之间总有这样的关系:在他们结合起来采取集体行动时,大多数人直接参加的多,少数人直接参加的少。
在人们为了集体行动而结成的团结中,军队是最明确、最清楚的例子之一。
每支军队都包括低级军事人员——列兵,他们总占最大多数;比较高的军事人员——班长和军士,他们的数目比列兵少;更高级的军官的数目更少,以此类推,直到权力集于一人之身的最高军事当局。
军事组织酷似圆锥体,直径最大的底部是由列兵组成的;比底部较高的截面,是由较高级军事人员组成的;以此类推,直到圆锥体的顶端就是总司令了。
人数最多的士兵组成圆锥体的底部和它的基础。士兵直接去刺、杀、烧、抢,也总从高级人员接受从事这些行动的命令;他们自己从来不发一道命令。那些军士们(数目比较少)行动比士兵们少;但是他们已经发命令了。军官直接行动更少,但是命令发得更多了。将军只是指挥部队,指示目标,几乎从来不拿起武器。总司令已经从来不直接参加战斗,只发布与全军的行动有关的总的命令。在人们从事共同行动的所有团体中——在农业、商业和一切行政机关中,人与人的关系都是这样。
因此,不用特意分解连成一体的圆锥体各个部分——一支军队的所有官职,或任何行政机关或公共事业中由最低级到最高级的职称和地位,我们就可以看出一种法则,根据这种法则,采取联合行动的人们结成下面的关系:直接参加行动越多的人,他们的指挥权就越少,他们的数目也就越大;直接参加行动越少的人,他们的指挥权就越大,他们的数目也就越少;照这样从底层上升到最后那个人,那个人直接参加行动最少,而发号施令最多。
指挥者和被指挥者的这种关系,就是所谓权力这个概念的实质。
恢复了时间条件(一切事件都是在时间条件下发生的),我们发现,命令只有在它与一系列相应的事件相关连的时候才得到执行。恢复了发命令者和执行命令者之间的关系的必要条件,我们发现,由于这种条件的性质,命令者参加事件本身最少,他们的活动全部是发号施令。

一个事件发生时,人们对那事件表示自己的意见和愿望,因为事件是由许多人的集体行动产生的,这些表示出来的意见或愿望中必然有一个实现了,或者差不多实现了。当其中一个意见得到实现的时候,在我们脑子里,这个意见作为事先发出的命令与事件联系起来。
许多人拖一根木头。每人都发表意见:怎样拖和往哪儿拖。他们把木头拖走了,事后表明,这件事是照他们中一个人的话做的。他发的命令。这就是命令和权力的原始形态。
那个多用手干活的人,就不能多想他所做的事,也不能考虑共同行动所能产生的事,不能发号施令。那个多从事指挥的人,由于他是动嘴,显然动手就少了。当一个比较大的群体共赴一个目标的时候,那些越少直接参加共同活动、越多从事发号施令的人的等级就更分明了。
一个人单独工作的时候,他总有他认为指导他的过去行动、为他现在的行动辩护、指导他计划将来行动的一些想法。
一个群体也是这样,让那些不直接参加行动的人为他们的集体行动进行考虑、辩护和策划。
由于我们知道的或不知道的理由,法国人开始互相淹死,互相杀死。于是与那个事件相应,用人们的意志为那个事件辩解说:其所以必要是为了法国的利益,为了自由,为了平等。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于是对这个事件辩解说:为了权力统一,抵抗欧洲,等等,这是必要的。人们自西而东残杀他们的同类,伴随这个事件而来的是法国的光荣、英国的卑劣等等说法。历史告诉我们,为这些事件所作的辩解没有任何共同的思想,都是互相矛盾的,例如说杀人是由于承认他的权力,在俄国杀掉成百万人是为了使英国丢脸。但是,这些辩解在当时却具有必要的意义。
这些辩解是为了消除那些制造事件的人们的道德责任。这些临时的目的犹如清扫前面轨道的刷子,也是为人们的道德责任清道的。没有这些辩解,就无法回答在考察每一历史事件时所遇到的最简单的问题:怎么会成百万人集体犯罪、打仗、杀人等等?
现时在欧洲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形式下,任何不由那些君主、大臣、国会,或报纸发出指示和命令的事件是可以想象的吗?有什么集体行动不能从国家统一、爱国主义、欧洲均势,或文明上找到辩解的呢?因此,每次发生的事件必然与某种愿望吻合,而且得到辩解,表现为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的产物。
一只船不论朝哪个方向移动,在它面前总可以看出被它所划开的波浪。船上的人觉得,这些波浪的流动是唯一看得见的运动。
只有时时刻刻仔细观察那波浪的运动,并且把波浪的运动跟船的运动作比较,我们才明白,波浪每时每刻的运动都是由于船的运动引起的,由于我们不觉得自己在运动,所以被引入了迷途。
假如我们时时刻刻注视历史人物的运动(就是恢复所发生的一切的必要条件——运动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不忽略历史人物和群众的必要联系,我们就会看到同样的情形。
船朝一个方向开动的时候,它前面有同样的波浪,它改变方向的时候,它前面的波浪也跟着频繁地改变。但是,不管它怎样转,它的运动总伴随着波浪。
不管发生什么事件,人们总觉得那就是他们所预料的、合乎规定的事件。不管船驶向什么地方,那波浪总在它前面汩汩地翻滚,然而它既不指导也不加强它的运动,从远处看,我们觉得那波浪的水花不仅自己移动,而且也指导着船的运动。
史学家们只考察历史人物的意志表现——它以命令的方式与事件相关联,于是便认为事件是以命令为转移的。但是,一考察事件本身和包括历史人物在内的群众之间的关系,我们就发现历史人物以及他们的命令是以事件为转移的。这个结论的不可争辩的证据是,不论发出多少命令,如果没有别的原因,事件是不会发生的;但是,一旦事件发生了——不管它是什么事件,总可以从不同的人们所不断表现出的各种意志中,找出一些在意义和时间上是以命令的方式与事件相关联的意志表现。
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就可以直接而肯定地回答两个重要的历史问题了:
一、权力是什么?
二、是什么力量造成民族的运动?
一、权力是某一个人与别的人们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这个人对正在进行的集体行动越多发表意见、预言和辩解,他就越少参加行动。
二、各民族的运动不是由权力引起的,不是由智力活动引起的,甚至也不是如史学家们所想的那样,由两者的结合引起的,而是由所有参加事件的人的活动引起的,那些人总是这样结合起来的:直接参加事件最多的人,所负的责任最少;直接参加事件最少的人,所负的责任最多。
从精神方面看,权力是事件的原因;从物质方面看,服从权力的那些人是事件的原因。但是,因为没有物质的活动,精神的活动就不可思议,所以,事件的原因既不在前者,也不在后者,而是在两者的结合上。
或者,换句话说,原因的概念不能用在我们所考察的现象上。
分析到最后,我们就可以达到无限的循环,达到人类智慧在一切思维领域所达到的极限,假如它不玩弄它所研究的对象的话。电生热,热生电。原子相吸,原子相拒。
谈到热、电或原子的最简单的作用,我们不能说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作用,我们说,这些现象的性质就是这样,这是它们的法则。历史事件也是一样。战争或革命为什么会发生?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为了进行某种行动,人们结成一定的集体,他们都参加了那个集体;我们说,人的天性就是这样,这是一种法则。

假如历史是研究外部现象的,那么提出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法则就够了,我们也就可以结束我们的讨论了。但是,历史法则与人有关。一粒物质不能对我们说,它完全觉不出相吸或相拒的法则,因而那种法则是错误的;但是人,历史研究的对象,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由的,因此不属于什么法则。
历史每走一步,都令人觉得有不言而喻的人类意识自由问题的存在。
所有认真思考的史学家们都不知不觉遇到这个问题。历史所有的矛盾和含糊,这种科学所遵循的错误道路,完全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假如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就是说,假如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行动,全部历史就要成为一系列互不连贯的偶然事件了。
假如,在一千年间,一百万人中有一个人有自由行动的可能,就是说,可以随意行动,那么很显然,那个人只消有一个违反法则的自由行动,就会破坏适用于全人类的任何法则存在的可能。
假如只要有一个支配人类行动的法则,自由意志就不能存在,因为人类的意志必须服从那个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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