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校对)第3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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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露天演讲
一个寒冷的夜晚,风很大,当然,街上的行人都急急忙忙地走着;这时有一个人挨着泰林曹草地的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围墙走着,他突然站住了。这是在一七〇四年底和一七〇五年初的冬天最后几个月里。这人穿得像个水手,漂亮的脸膛儿,翩翩的风度,这两样都是在宫廷里混饭吃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受到普通老百姓的欢迎。他干吗站住?他在听。听什么?显然是在听一个人在围墙里面的院子里讲话的声音,虽然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声音,可是声音宏亮,连街上的行路人也能听见。同时还可以听到那个老年人讲话的围墙里面的院子里的嘈杂声。那个声音说:
“伦敦的各位大哥,大嫂子,我来了!我诚心诚意地恭贺你们,因为你们是英国人。你们是伟大的民族。我再说一遍:你们是伟大的百姓。你们使拳头比使剑还要内行。你们的胃口好。你们是一个吃人的民族。你们吸吮世界的骨髓的结果,使英国凌驾在万国之上。在政治和哲学方面,在管理殖民地、殖民地的人口和工业方面,以及损人利己的坚忍不拔方面,你们是了不起的,惊人的。世界上很快就要竖起两个牌子,一个牌子上写着‘人类’,另外一个牌子上写着‘英国人’。我指出这个事实是为了赞扬你们,我呢,我既不是英国人,也不是人,谢天谢地,我是一头熊。除此以外,我还是一位博士。这两种身份一点儿也不矛盾。各位先生,我在教导别人。教什么东西呢?教两种东西,一种是我所知道的东西,一种是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出卖成药,奉送思想。请你们走近一点,仔细听着,科学在欢迎你们。张开你们的耳朵吧。如果耳朵太小,那就藏不住真理,如果耳朵太大,愚蠢就都跑进去了。所以,千万要注意。我教的是流行性的自我称赞学。我的同伴会引人笑,我却会引人深思。我们伙计俩住在一只‘箱子’里,笑也跟知识一样,是有来历的。曾经有人问德谟克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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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知识是怎么得来的?’他回答说:‘从笑里得来的。’我呢,要是有人问我:‘你为什么笑?’我就回答:‘因为我有知识。’说真的,我可不笑。我是纠正世间错误的导师。我有责任使你们的智慧清醒过来。你们的智慧已经有毛病了。上天容许百姓做错事,容许他们受人的欺骗。用不着自暴自弃。我坦白承认,我信仰老天爷,连他做错了事我也信他。不过,只要一见到垃圾——错误就是垃圾——我就拿扫帚扫干净。我怎么能肯定我的知识是对的呢?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每一个人都能在可能范围内学到知识。拉克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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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维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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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铜像的头提出了问题,那个铜头就开口回答他。西微士德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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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鸟儿谈话。是鸟儿说人话呢,还是教皇说鸟语呢?这都是问题。伊丽佐拉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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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已经死掉的孩子跟圣奥古斯丁说话。咱们私底下说说,除了最后这件事以外,我都怀疑。死孩子说话了,就算是这样吧。但是在他舌头底下有一片金箔,上面刻着各种星座。因而就把人蒙混住了。事实本身已经说明这个问题。你们可以看出我是个平心静气的人。我把真的和假的区别开来。瞧!你们这些可怜的人呀,你们另外还有许多错误,我要跟你们弄清楚。蒂乌斯谷利德相信“韭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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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神,克利西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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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黑醋栗里有神,约瑟夫相信在萝卜里有神,荷马相信在大蒜里有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这些植物里没有神仙,只有魔鬼。我已经证实过了。卡德姆斯说引诱夏娃的蛇长着一颗人头,这话不确实。加西雅·德·乌托、客达摩斯托和屈雷符的大主教约翰·雨果,否认锯倒一棵大树就能捉到一只象的说法。我赞成他们的意见。各位公民,这些错误的说法都是因为有鲁西弗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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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怪。在这位亲王的统治下,怪不得有许多人犯罪和堕入地狱的现象了。朋友们,克劳狄·蒲尔丘的死并不是因为鸡不肯从鸡埘中出来。事实是魔王看到克劳狄·蒲尔丘快要死了,于是就阻止鸡跑出来吃东西。倍尔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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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韦斯巴芗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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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手抚摩一下,就能使跛子走路,瞎子复明,奇迹固然值得钦佩,可是动机是有罪的。各位先生,不要相信那些江湖郎中,他们卖‘勃拉奥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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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和白蛇,他们用蜂蜜和公鸡血配洗眼药水,要看穿他们的谎言。说猎户星是木星直接产生的,是不可靠的。事实上是水星产生的猎户星。说亚当有肚脐眼也是不确实的。圣乔治杀毒龙的时候,圣人的女儿并没有在他身旁。圣哲罗姆的书房里的壁炉架上没有座钟,首先,因为他住在岩洞里,根本没有书房,其次,因为他没有什么壁炉,第三,因为当时钟还没有发明。我们应该纠正这些错误。应该纠正。各位听讲的先生,如果有人跟你们说:谁嗅了缬草,脑子里就会生出一条四脚蛇,腐烂的牛尸会变成蜜蜂,马尸会变成大黄蜂,死人比活人重,雄羊血能溶解翡翠,在一棵树上看见一条毛毛虫、一只苍蝇和一个蜘蛛,就是荒年、战争和瘟疫的预兆,羚羊头上的蛆能治羊痫风,这些话你们千万不要相信。这都是邪说。但是下面说的都是真理:海豹皮可以防雷击;癞蛤蟆吃泥,所以它头上长一块石头;杰力古的玫瑰在圣诞节前一天开花;蛇受不了梣
树的影子;象没有骨节,所以只好靠在树上睡觉;癞蛤蟆孵雄鸡蛋能孵出蝎子,蝎子长大了就是火蛇;瞎子把一只手放在祭坛的左边,一只手放在眼睛上,会恢复视觉;童贞女能够养孩子。乡亲们,千万要记住这些明显的真理。总而言之,你们相信上帝有两个办法,如果不是像口渴的人相信橘子一样,就得像驴子相信鞭子一样。现在我来把我的演员给你们介绍一下。”
一股相当强的风把客店的窗架和百叶窗都刮得摇动起来,因为四周根本没有房子。听起来好像老天爷在诉苦似的。演讲家停了一会儿又说:
“打断了我的话头。真是的。让你讲吧,多嘴的北风。先生们,我倒不生气。风像所有孤独的人一样,爱说爱道。它因为住在上面,没有人做伴儿。于是就嚼舌根子了。现在言归正传。请看,这儿是几位跟我合作的艺术家。我们一起四个人。A
lupo
princip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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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从我的朋友开始,它是一条狼。它并不隐瞒这一点。瞧瞧它。它有学问,严肃、聪明伶俐。上天可能一度打算把它造成一位大学里的博士;可是要当博士必须愚蠢才成,可惜它不蠢。我还要说一句,它没有偏见,也没有贵族习气,它碰上机会,也同母狗谈谈心,虽然它本来应当结交母狼的。要是它生几位太子的话,它们的吠声一定会把母亲的吠声和父亲的嗥声美妙地结合起来。因为它是嗥的。它应该对人类嗥叫,它也能作犬吠,那是为了对文明表示和蔼。这是一种伟大的谦柔。奥莫是一条十全十美的狗。我们应该崇拜狗。狗是一种多么奇怪的畜生啊!用舌头淌汗,用尾巴微笑。各位先生,奥莫同墨西哥没有毛的奇妙的‘哈罗以柴尼斯基’狼比起来,聪明相同,而亲切则过之。我还可以说它心地谦虚。它有一条对人类有用的狼的谦虚。对人热心热肠,肯帮助别人,可是从来不夸自己的功劳。它的右爪子做了善事,连左爪子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它的长处。现在来介绍我的第二个朋友,我只有一句话:他是一个怪物。你们停一会儿就能欣赏他了。他过去被海盗抛弃在荒野的海岸上。第三位是一个瞎子。她是不是特殊的人呢?不是的。我们都是瞎子。吝啬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金子,看不见财富。挥霍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开端,看不见结局。卖弄风情的女人是瞎子,她看不见她的皱纹。有学问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自己的无知。诚实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坏蛋。坏蛋是瞎子,他看不见上帝。上帝也是瞎子,他在创造世界的时候,没有看见魔鬼也跟着混进来了。我也是瞎子,我只知道说啊说的,看不见你们是聋子。跟我们在一起的这个瞎了眼的姑娘是一个神秘的布教者。灶神可能把火炬传给她了。她那使人无法了解的性格,像羊毛一样温柔。我认为她是国王的女儿,虽然还不能肯定。怀疑是贤者的一项令人钦佩的特点。我自己呢,我推究哲理,并且行医。我思索问题,也替人包扎伤口。Chirurgus
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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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医治发热病、瘴气和瘟疫,差不多所有的内脏发炎和痛苦,我都能够除掉,如果仔细处理,会消除更厉害的疾病。当然,我并不是希望你们长痈,痈也叫做疔疮。这是对人没有好处的讨厌的疮。这种疮能致人死命,不过也只有这点坏处。我既不是不学无术的人,也不是野人。我重视口才和诗,我天真无邪地跟这两位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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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地住在一起。末了,我奉送各位一个劝告。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是属于光明一面的,千万要修德行善,做个谦逊、正直、公正和爱人的人。这样我们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能在自己的窗口上放一小盆花。各位老爷,各位先生,我的话完了,正戏马上要上场了。”
墙外的那个水手模样的人听到这里,就走进客店的客厅,付给门口收钱的人几个钱,接着穿过客厅,走到站满了人的院子里,看见院子尽里头有一辆打开板壁的篷车,台上站着一个穿熊皮的老人,一个好像戴着面罩的青年,一个瞎眼的姑娘和一条狼。于是他大声叫道:
“嘿!天啊,这些人才有趣呢!”
第三章
那个过路的人又来了
我们刚才已经认出来:“绿箱子”已经来到伦敦。它在萨斯瓦克开张起来了。于苏斯被这块木球草地吸引住了,他觉得这个地方的好处是天天有集市,连冬天也是一样。
看见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对于苏斯来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总的说起来,伦敦也有优点。替圣保罗盖一座大教堂是一件勇敢的事情。真正的大教堂是圣伯多禄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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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疑心圣保罗是想像出来的圣人,从宗教上说,想像就是异端。圣保罗被列入圣品,本来是很勉强的。他是从艺术家的门走进天堂的。
大教堂是一面旗帜。圣伯多禄大教堂是正教之城罗马的旗帜。圣保罗大教堂是裂教之城伦敦的旗帜。
于苏斯的哲学范围很广,包罗万象,他对这种意见上的分歧自然很清楚。说不定他到伦敦去正是因为他对圣保罗有好感的缘故。
于苏斯选定了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大院子。它仿佛是给“绿箱子”预先布置好的,这是一座现成的戏院。方方的院子,三面都有房屋,第四面是一座墙,正对着一层层的楼房。大门很高,他们把“绿箱子”拖进院子,放在靠墙的地方。三面房子的二楼上有一道长长的木头大阳台,直通二楼上的各个房间,上面有披檐,下面用木柱撑着。底层的窗子就变成了包厢,院子变成正厅,阳台变成楼厅。靠着墙的“绿箱子”正好对着剧场。这儿跟上演《奥赛罗》、《李尔王》和《暴风雨》的格罗勃剧院很相像。
马房就在“绿箱子”后面的一个角落里。
于苏斯跟客店主人尼克莱斯老板谈好了租借场地的条件,客店老板因为尊重法律的关系,对这条狼要收一笔额外的费用。他们把那个写着“笑面人——格温普兰”的牌子从“绿箱子”上拆下来,放在客店的招牌旁边。上面已经说过,客厅里有一扇通到院子里的门。门边用空木桶临时搭了一个收钱的柜子,由费毕或者维纳斯在那儿收钱。这种布置差不多跟现在一样。进门付钱。“笑面人”的广告牌下面,有一个挂在两只钉子上的白漆木板。木板上用木炭写着几个大字,那是于苏斯的杰作的戏名《被征服的混沌》。
在阳台中央,正对着“绿箱子”的地方,有一间有一扇玻璃门的屋子,玻璃门两边有两道隔墙,这是专门招待贵人的“雅座”。
雅座相当宽敞,前后两排可以容纳十个人。
“我们是在伦敦,”于苏斯曾经说过。“所以要替大人先生们预备座位。”
他把客店里顶好的椅子都搬到雅座里,在中央放一把乌得勒支樱桃木的黄丝绒扶手椅,那是给市参议员的夫人准备的。
演出开始了。
观众顿时就聚拢来。
可是雅座还是空空的。
除此以外,他们的演出很成功,对走江湖这一行来说,简直是盛况空前。全萨斯瓦克的居民都来欣赏“笑面人”来了。
在泰林曹草地上做生意的小丑和走江湖的都怕格温普兰。这种情形好像一只鹞子突然闯进了金翅雀的笼子里,啄它们食盆里的食物一样。格温普兰把他们的观众都抢过来了。
除了几个吞剑的和唱滑稽的以外,木球草地上还有真正的演出。有一个女子马戏团,铃声从早晨一直响到晚上,有各式各样的乐器,什么古琴啦,鼓啦,三弦琴啦,“米加蒙”啦,扁鼓啦,芦笛啦,钢丝琴啦,锣啦,古风琴啦,风笛啦,德国号啦,英国的“爱查盖”啦,笛子啦,管形乐器啦,“夫拉霍”笛啦,箫啦,等等,都应有尽有。在一个圆圆的大帐篷里,有人在表演翻斤斗,我们现代的比利牛斯山脉的多尔玛、波德那符和梅龙加的爬山家虽然从比尔费特翻到利茂松平原,差不多是直线地从很高的地方翻下来,可是也比不上他们。在一个巡回大马戏团里有一只挺滑稽的老虎,驯养野兽的人不停地用鞭子抽它,它想尽办法要咬住鞭子,想把鞭梢吞下肚去。现在连这个老虎的血盆大口和爪子也黯然失色了。
惊奇,喝彩,收益,观众,现在都被“笑面人”抓在手里了。这是刹那间发生的事情,除了“绿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被征服的混沌》变成《胜利的混沌》了,”于苏斯说,他把格温普兰一半的成功归功于自己,正像跑江湖的蹩脚戏子说的,这是“占别人的上风”。
格温普兰的演出虽然很成功,可是只局限在这个地区。一个人的声望要越过海面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莎士比亚的声望经过了一百三十年才从英国传到法国。海是一道高墙,如果伏尔泰(他为这件事很惋惜)没有给莎士比亚搭一个梯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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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直到现在莎士比亚的光荣还在英格兰岛国当俘虏呢。
格温普兰的光荣没有越过伦敦桥。它还没有在全城传开。至少在最初是如此。不过萨斯瓦克也足以满足一个小丑的欲望了。于苏斯说:“钱口袋简直跟一个失身的姑娘一样,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
他们先演《落后的熊》,然后演《被征服的混沌》。在两出戏中间,于苏斯表演他的口技,这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腹语。他模仿场子里的各种声音,不管是唱歌也好,叫声也好,他都模仿得维妙维肖,连那个唱歌的人或者喊叫的人也惊奇得张口结舌。他有时候模仿观众嘻嘻哈哈的嘈杂声音,有时候模仿打呼啸的声音,仿佛他肚子里有一群人似的。真是了不起的本事。
除此以外,他还会像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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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我们刚才已经听见了)大声疾呼地演说,他卖野药,给人看病,甚至当场治好几个病人。
整个萨斯瓦克简直跟着了迷似的。萨斯瓦克居民的喝彩使于苏斯很得意,可是这是他意料中的事情。
“他们都是古特里诺旁德人,”他说。
随后又说:
“从口味上来说,我不会把他们跟移居蒲克郡的阿克洛巴人、住在森谟赛郡的比利时人和建立约克城的巴黎人混为一谈。”
每一次演出,变成了正厅的客店的院子里挤满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兴奋的观众。这些人大都是些船工,轿夫,码头上的木匠,拉纤的船夫以及刚刚上岸、急着把他们的工钱化在大吃大喝和玩女人上的水手。其中还有当马弁的,浪荡鬼和黑衣兵,兵士违犯了纪律,就受到一种处罚,把红面黑里子的军装反穿,所以叫做blackguards,法文里的blagueurs(牛皮大王)就是从这个字变来的。这些人川流不息地从街上涌进戏院,然后再从戏院涌进客厅去喝酒。喝掉的麦酒并不妨碍演出的成功。
在这些应该叫做“人类残渣”的人中间,有一个又高又大的汉子,身体比较结实,穷得不十分可怜,肩膀也宽一些,衣服虽然穿得跟普通人一样,不过没有破洞,捧场起来毫无顾忌,拿拳头搡人,让人给他让座儿,头上戴了一顶活见鬼的假发,他不停地咒骂,大叫大喊,嘲笑人,随时准备照别人眼上打一拳或者请人喝一瓶酒。
这位常客就是那个过路的人,我们刚才已经听到他的热情的叫声了。
这个鉴赏家一进来就跟着了魔似的,立时便看中了“笑面人”。他并不是每场都来,可是只要他一来,他就是群众的“领袖”,于是鼓掌就变成了高声喝彩,喝彩的声音不是响彻“屋顶”,因为戏院里没有屋顶,而是响彻云霄,因为上面是天空。(有时候好像天上的“云”也降到于苏斯的杰作上。)
所以他引起了于苏斯的注意,同时格温普兰也在注意他。
有这么一位陌生的朋友真是一件快事。
于苏斯和格温普兰很想认识他,至少想知道他是谁。
有一天晚上,于苏斯在后台上,也就是说在“绿箱子”的厨房门口,看见尼克莱斯老板站在身旁,就指指站在观众中间的那个人,问他:
“你认识那个人吗?”
“当然认识。”
“他是干什么的?”
“水手。”
“他叫什么名字?”格温普兰也插进来了。
“汤姆-芹-杰克,”客店主人答道。
尼克莱斯老板走下“绿箱子”后面的踏板,回客店的时候,就不再想这个看不透的问题了:
“真可惜,他不是个爵士!不然的话,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无赖。”
“绿箱子”里的人虽然在客店里安顿下来了,可是却没有改变他们的习惯,仍旧保持着他们的孤独,除了偶尔同客店主人交谈几句以外,跟其他临时或者常住在客店里的人都不往来;他们仍旧离群索居。
自从来到萨斯瓦克以后,格温普兰养成了一个新习惯,在演完戏,吃完晚饭,喂过马,等到于苏斯和蒂都回自己的房间去睡觉的时候,他总要在十一二点之间到木球草地上去换换空气。每当精神上起了波动,我们总欢喜在晚上去散散步,在星光之下徘徊。青年时代是一个神秘的期待时期。所以我们喜欢在夜里毫无目的地溜达溜达。这时候,市集上一个人也没有了,只偶尔有个把醉醺醺的酒鬼的影子在黑暗的角落里摇摇摆摆地走过。酒馆里的客人都走光,已经关了店门,泰德克斯特客店楼下的客厅也熄灯了,只有在一个角落里,还有一支蜡烛照着最后一个客人。只有这个快要关门的客店的窗框里露出一点隐隐约约的亮光。格温普兰在这扇半开半掩的门前走来走去,他在沉思,梦想,心里挺得意,模模糊糊地觉得很幸福。他在想什么?想蒂,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想,想那许多奥妙的东西。他不到离“绿箱子”太远的地方去,好像有一条线拉住他,使他总是在离蒂不远的地方。他只要到外面走几步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过了一会儿,他就走回来,发觉“绿箱子”里的人都睡着了,他接着也就睡了。
第四章
敌人在仇恨中结成了盟友
成功是不会受人欢迎的,特别不会受到那些受到它的害处的人欢迎。被吃的人佩服吃人的人的事情是很少见的。笑面人确实轰动一时。周围的那些走江湖的都生气了。舞台的成功好比是吸管,它把观众都吸到它这儿来,于是四周就都空了。对面的铺子已经完蛋了。“绿箱子”的收入增加了,周围的同行的收入,我们已经说过,就跟着减少了。有的戏本来倒很热闹,现在突然垮下来了。这种情形好像低潮的界线一样,这儿越涨越高,那儿却相反地越落越低。吃唱戏这行饭的人都了解这种潮水似的现象,这儿兴隆了,别的地方就一定要冷落。市集上许多在附近戏台上随着音乐的声音献技的人,眼见被笑面人搞垮,在失望之中又感到迷惘。所有的三花脸,小丑,走江湖的,都妒忌格温普兰。瞧!一个有这么一副野兽似的笑脸的人多么有福气啊!唱滑稽的和走钢丝的母亲们,指着格温普兰,气呼呼地望着她们长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说:“你们没有他这样的脸膛儿真是可惜!”甚至有人因为她们的孩子长得漂亮打他们。要是她们懂得其中的秘密,肯把自己的儿子弄成第二个格温普兰的决不止一个女人。长了一张天神般的脸,赚不了钱,倒不如长一张能赚钱的鬼脸。有一个孩子生得美丽无比,平常总是扮演爱神的角色,有一天,他的母亲嚷嚷着说:“我们生的孩子都没有出息,只有像格温普兰那样的孩子才能成功。”接着,她把拳头伸到孩子的脸上说:“要是我知道你的父亲是谁,我一定要跟他大闹一场!”
格温普兰是一棵摇钱树。“多么有趣的怪人啊!”这是那许多小木房子里一致的声音。那些热狂的、激动的,走江湖的,甚至望着格温普兰咬牙切齿。愤怒的敬佩就是妒忌。妒忌爆发了!他们召集了一伙人,发出嘘嘘的声音,咒呀,骂呀,喝倒彩,跟《被征服的混沌》捣乱。于是于苏斯就向观众发表一通奥尔谭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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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演说,他们的朋友汤姆-芹-杰克就借这个机会耍拳头,维持秩序。这位朋友的拳头引起了格温普兰的注意和于苏斯的尊敬。不过只是远远的注意罢了;因为“绿箱子”里的人离群索居,跟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至于这位群众的领袖汤姆-芹-杰克,却是一个盛气凌人的人,跟谁也没有联系,跟谁也没有交情,随时可以捣碎玻璃窗,煽动观众,来无影,去无踪,跟什么人都要好,可是又跟什么人都不交朋友。
嫉妒格温普兰的愤怒的狂澜并没有被汤姆-芹-杰克的拳头打消。喝倒彩失败以后,泰林曹草地的走江湖的于是就采用上书请愿的办法,到官府里去告状。这是一个寻常的途径。对付一个对我们不利的成功,我们先鼓动群众反对它,如果失败,我们就去恳求地方长官去干涉他。
连可敬的牧师也跟这些丑角携起手来了。笑面人妨碍了教务。不只是走江湖的木房子里没有人了,连教堂里也空起来了。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教堂里也没有听道的教徒了。大家不听牧师的讲道,却跑到格温普兰那儿去。《被征服的混沌》,“绿箱子”,“笑面人”,所有这些可恶的异端邪教的偶像战胜了雄辩的教坛。旷野里的呼声,vox
clamans
in
deserto,也不满意了,于是也到官府那儿去求救。五个教区的教士到伦敦主教那儿去诉苦,主教到女王那儿去诉苦。
那些丑角提出的状子替教会打抱不平。他们说教会受到了侮辱。说格温普兰是个男巫,于苏斯是无神论者。
可敬的牧师要求维持社会秩序。他们把异端邪教的问题撇开,口口声声要捍卫受到了破坏的议会法令。这是巧妙的办法。因为当时正是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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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六个月以前,一七〇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去世的)的学说盛行的时代,也是波林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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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伏尔泰受了他很大的影响)的怀疑论刚刚抬头的时候。跟洛尤拉整顿教皇派一样,威士莱重新整顿了圣经派。
因此“绿箱子”受到了两面的夹攻。丑角用捍卫《摩西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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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义攻击它,牧师用治安的名义攻击它。这边是上帝,那边是公共秩序。牧师们说“绿箱子”妨害公共秩序,变戏法的说它亵渎神圣。
有借口吗?它让人家抓住把柄了吗?是的。犯了什么罪行呢?就是因为那条狼。英国取缔狼。许养狗,不许养狼。只许狗叫,不许狼嗥。因为狗是家畜,狼是森林里的野兽。萨斯瓦克五个教区里的牧师和代理牧师在诉状里援引许多国王和国会的法令,证明狼是不受法律保障的动物。他们主张把格温普兰拘禁起来,把狼杀掉,从轻发落,也要驱逐出境。这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过路的人受到威胁的问题,等等。关于这一点,他们曾经向医师评议会发出呼吁,所以在诉状里附了一份评议会的评议书。由八十个医师组成的伦敦医师评议会,是在亨利八世时代建立的一个学术团体,它跟一个国家一样,也有一颗玺,可以命令病人服从他们的裁判,有权拘禁违犯了它的规章和处方的人,除了许多有关公民的健康鉴定以外,曾经根据科学精神,阐明下面这个事实:“人见狼之后即终身声音嘶哑,且有被咬之可能。”
所以奥莫就变成了他们的借口。
于苏斯从客店主人那儿听到了这些策划,心里便七上八下。他怕的是两个害人的爪子——警察局和法院。对官家只要害怕就够了,不一定非犯法不可。于苏斯根本不愿意同州长、市长、地保和验尸官打交道。他不愿意看这些衙门面孔。他要见官儿的好奇心跟兔子要见猎犬的好奇心一样。
他开始后悔不该到伦敦来。“‘更好’是‘好’的敌人,”他独自个儿嘟哝道,“我还以为这句格言已经过时了。我错了。愚蠢的真理往往是真正的真理。”
可怜的“绿箱子”面临着联合的势力,丑角们要维护宗教事业,牧师们为了医疗事业大发雷霆,格温普兰有使用巫术的嫌疑,奥莫有狂犬病的嫌疑,只有一件事对它是有利的,那就是市政当局的无能,不过这在英国是一种很大的势力。正因为地方官对什么东西都随随便便,英国人才得到了自由。英国人的自由像英国周围的海水一样。习惯好像潮水,一步一步地掩盖了法律。可怕的立法制度于是沉没在习惯的浪潮底下。即使到了现在,在无边的自由底下还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残酷的法律章则。英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尽管那些走江湖的,牧师们,主教们,下议院,上议院,女王,伦敦,以及整个英国在反对他们,只要萨斯瓦克不反对,笑面人、《被征服的混沌》和奥莫就可以安然无恙。“绿箱子”已经成为郊区的居民特别欢喜的娱乐,当地的官员好像对它漠不关心。在英国,漠不关心就等于保护。只要撒来州的长官(萨斯瓦克归撒来州管辖)没有什么动静,于苏斯便可以自由行动,奥莫也就可以搭拉着狼耳朵安安稳稳地睡大觉。
只要这些仇恨没有达到目的,他们的成功就不会受到什么损害。“绿箱子”暂时并未受到挫折。恰恰相反。这些纠纷在群众当中已经透露了风声。笑面人越来越受欢迎。观众一嗅到被人告发的东西,马上就发生了兴趣。凡是受到官家怀疑的,都受到群众的尊敬。老百姓出于本能地接受受到威胁的东西。被人告发的东西有点儿“禁果”的意味,大家于是就争先恐后地去咬它一口。除此以外,要是喝彩能激怒什么人,特别是激怒官府,那真是一件快事。你对被压迫者表示同情,对压迫人的人表示抗议,还能度过一个夜晚,自然是很有趣的。既能保护人,又能自己娱乐。我们在这儿说明一下,草地上的那些耍把戏的仍旧联合在一起,喝笑面人的倒彩。对笑面人的成功来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敌人的叫嚷刺激他的成就,给他的胜利增加了活力。一个颂扬我们的朋友很快就会觉得腻味,一个咒骂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咒骂对我们没有损害。这一点敌人是不懂的。他们忍不住要凌辱我们,这正是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他们不可能闭上嘴巴,这反而会维持群众的注意。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的人越来越多了。
于苏斯一直把尼克莱斯老板跟他说的那些阴谋和官家的不满藏在心里,从来没有跟格温普兰说过,因为他怕格温普兰会因为担忧而影响了演出的心情。要是有什么灾害来临,我们总会预先知道的。
第五章
铁棒官
不过有一次,为了谨慎的缘故,他认为他应该放弃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应该让格温普兰担点心事。说真的,那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使于苏斯认为比走江湖的和教会的阴谋还要严重的事情。有一回,在计算当天收入的时候,格温普兰拾起一枚落在地上的铜元,当着客店主人的面,把代表百姓的贫困的铜元和铜元上代表皇室豪华的寄生生活的安妮的铸像,作了一番对比,这种话很刺耳。这番话经尼克莱斯一传,越传越远,到了末了,经过费毕和维纳斯又传到于苏斯的耳朵里。于苏斯着急了。这是煽动。这是欺君犯上。所以他把格温普兰狠狠训斥了一顿。
“要注意你这张可恶的嘴巴。老爷们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干;平头小百姓也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说。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秃鹰跟鹰是本家。我们应该尊敬国王的权杖,这是第一根棍子。敬重别人才算明智,平庸无能可以保身。侮辱国王跟一个女孩子拿刀子冒冒失失地砍狮子的爪子一样危险。我听你说过关于铜元的废话,说它只是一枚小钱,还诽谤过那个庄严的铸像,说在市场上,凭这个铸像只能买到八分之一条的咸鲞鱼。千万要留神。不能马虎。要知道,还有惩罚呢。你应该把立法的真理记在心里。你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锯掉一棵三年的小树,就得安安静静地被人送上绞刑架。骂人的人应该戴脚镣。喝醉了酒,就被装在一只木桶里,桶没有底,让醉鬼可以走路,顶上有一个窟窿,伸出他的头,桶边有两个窟窿伸出两只手,使他不能躺下。要是谁在西敏寺里打人,就得终身监禁,财产充公。谁在王宫里打人,就得把他的右手砍掉。谁要是把别人的鼻子打破,自己就得损失一条胳膊。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异端邪教的罪,就该活活烧死。格培脱·辛泼逊为了一点小事受了车裂之刑。三年以前,一七〇二年,也就是说在不久以前,他们把一个叫作丹尼尔·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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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人上枷示众,因为他居然敢把隔夜在国会里讲过话的议员的名字印出来。谁犯了欺君的罪,就该活活地剖腹,把他的心取出来,用来打他的脸。你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公理与正义的概念。千万不要乱讲话,处处要提心吊胆。这就是我的实践,我也劝你这样做。要跟飞鸟一样胆小,跟鱼儿一样沉默。英国有一个值得羡慕的地方,那就是它的法律是很宽大的。”
作了这番劝告以后,于苏斯还一直担着心事。格温普兰却没有放在心上。年轻人的勇敢大概是缺乏经验造成的。不过格温普兰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安安稳稳地过去了,看样子,关于女王的那番蠢话并没有引起后果。
我们都知道于苏斯不是个生性鲁钝的人,他跟一只牙獐一样,日夜警惕着,注意周围的事情。
在他劝告过格温普兰以后没有好久,有一天,他望着墙壁上那扇对着木球草地的牛眼窗,突然面色惨白。
“格温普兰?”
“什么?”
“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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