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3(校对)第57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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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在Y省k市第三中学实习做老师的时候,她平时在人前的气势就不弱于一些老教师。
  晚饭之后,两人携手出门,当真去买丝袜去了,呃,当然,不仅仅只是买丝袜。
  接下来的两天,童亚倩一直陪在陆扬身边,不论他是在湖边钓鱼,还是在后院看书,又或者在书房里码字,她总是笑吟吟地陪在旁边,有时候她手里也拿着一本书,有时候是手机,有时候干脆什么也不干,就在陆扬旁边闭目休息。
  期间,陆扬也见她接了几个电话,有几个电话她当着陆扬的面就接了,有两个电话,则是有意避开陆扬去一边接听。
  陆扬并没有多想,怀疑她外面有其他男人什么的,一个原因是他知道童亚倩不是那样的人,另一个原因是,他心里很明白,如果童亚倩不再喜欢他,以她的条件,根本不需要在他身边委曲求全,只要她愿意,外面多得是男人愿意为她生为她死。
  加上她现在的工作,他相信追求她的男人当中,肯定不乏有权有势和有钱有地位的。
  两天后夜里,在陆扬写完稿子,准备关机休息的时候,童亚倩伸手握着陆扬左手,歉意地说:“亲爱的!我明天要回去了!”
  “这么快?”
  对于她的暂时离开,陆扬有心理准备,只是依旧有些不舍。
  童亚倩拿起陆扬的手掌贴在她脸颊上,仰着脸望着陆扬,微微笑着,道:“这次回去,我会跟爸妈好好谈谈我们的事,之前因为你不会娶我,所以他们反对我和你在一起,对你印象不好,这次我会改变他们对你的看法,下次我再来的时候,应该就可以带你回家见他们了!陆扬!你告诉我!你是真的决定娶我了吗?这件事情上,你千万不要骗我!如果你还没想好,或者还是像以前一样不想娶我,我不会怪你,但你说娶,我会当真的!”
  童亚倩很少有这样神情淡淡的说话,但也正是因为平时很少这样,她此时说的话,陆扬才知道她是认真的。
  陆扬两边嘴角一起上翘,露出一个笑容,伸手揉揉她的脑门,伸出一支尾指在她面前:“拉勾!”
  童亚倩失笑,但马上又抿住嘴唇,貌似很认真地伸手跟陆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次日,童亚倩果然走了。
  偌大的别墅里,除了管家、保镖、保姆,再次只剩下陆扬一个人。好在他心境调整过来了,又有孩子和童亚倩填补他空虚的心灵,日子倒是不难过,每天生活清闲,除了写写稿子,没什么烦恼。
  ……
  有人开心,便会有人不开心!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白晶晶常常来陆扬这里做客,因为来的次数太频繁,渐渐的,在外人看来,她已经是陆扬的女朋友。
  最近陆扬回去了五天,事先跟她说,只回去两三天就回来,于是,在第四天晚上,白晶晶高高兴兴地买了一些水果过来看陆扬。
  结果自然是杯具的!
  她没有看见陆扬,却看见了童亚倩,如这里女主人一般的童亚倩。
  之后的这几天,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天晚上,又逢周末,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周末,她基本上都是来陆扬这里的,但今晚她不敢去那里了。
  正好她同事兼室友黄小蕾要出去玩,见她无聊地坐在电脑前面浏览网页,就喊了她一声,半劝半拉之下,白晶晶就跟她去了酒吧。
  那里有几个黄小蕾以前的同事,大部分都是女子,一个个喝酒、猜拳、跳舞、唱歌,玩得都很嗨,平时很少喝酒的白晶晶就一个人在那里自斟自饮,不多时,眼神便已迷离。
  喝醉了酒的人,总是容易做出一些清醒时候不敢做的事。
  白晶晶便是这样!
  就在黄小蕾又一次拉着她,喊她下舞池一起跳舞的时候,借着一些酒劲,白晶晶突然一把甩开她的手,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说:“跳什么舞?我要、我要去找那个王八蛋算、算账去!欺、欺负我不识数啊……专、专门欺负我!他……他凭什么呀?就凭我、就凭我喜欢他?我、我喜欢他……他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欺负我?还、还是老同学呢……对老、老同学下手……真、真下的了手啊……太、太不要脸了……”
  语无伦次地说着,她就在黄小蕾愕然的注视下,摇摇晃晃地往酒吧外面走。
  好在这里是酒吧,如果是大街上,她这样一闹,铁定引来一批人围观了。
  而这样的景象,在酒吧里却是司空见惯的,除了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和好奇的女人目光,并没有上来多事。
  等她走了三四步,被她一番话弄懵了的黄小蕾才反应过来,赶紧上去拉住她劝说,平时白晶晶力气也不大,但喝了酒,她发力没有规律可循,一个黄小蕾根本就拉她不住。
  再加上她不断说:“别、别拉我!拉我咱、咱们就绝交!”
  黄小蕾也不敢太坚决的拉她,拉拉扯扯之间,却是真让她走到了酒吧外面,伸手就拦了一辆出租车,黄小蕾见状,没办法,只好扶着她坐进去。
  “世、世茂滨、滨湖花园!到、到世茂滨湖花园!”
  明显有几分醉意的白晶晶还记得陆扬住的地方,大着舌头跟司机师傅说。
  黄小蕾无奈地对司机叹了口气,道:“师傅!就去那儿吧!”
  说着,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却是一起在酒吧玩的一个姐妹打电话过来,问她到哪儿去了。
第682章
无耻的从容
  世茂滨湖花园47号二楼书房。
  十点多了,书房的窗户依然隐隐透着亮光,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电脑屏幕亮着光,陆扬双手十指噼里啪啦地在外接键盘上敲打着,一行行文字不住在文档中出现。
  之所以用外接键盘,是笔记本上自带的键盘按键,早在几天前已经打坏了一个。
  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前世虽然扑街,却也因为打字太多,而用坏过几只键盘。
  不过像这次把一只按键生生敲破掉,还是第一次,长年累月的敲打,D字健,因为磨损太严重,薄如纸张,这不,前两天打字的时候,手指下意识地敲在那个按键上,也没用多大力,突然一分两半。
  没奈何,除了这个按键,这台笔记本其它功能都还可以,陆扬就买了一块外接键盘连在电脑上,继续用。
  新买的外接键盘,按键之间的间距比笔记本自带的键盘按键间距大一些,陆扬适应了两天,才能重新在黑暗中实现盲打。
  此时,陆扬的思路很顺,这本书刚开始不久,有过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一本书刚开始的时候,写起来是最顺的,一脑袋的灵感,想怎么写都有大把的情节供自己挥霍,视每个人对故事的掌控能力不同,第一个瓶颈到来的时间也会不同。
  对初次码字的写手来说,可能第一个瓶颈不到一万字就出现了。
  而对如今的陆扬来说,至少前面两百万字以内,他的灵感不会枯竭,也就是说,两百万字之内,他一般不会出现瓶颈。
  尤其是这本书在动手写第一章之前,已经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大纲、人设什么的,都有了详细的架构,写起来自然更顺。
  此时夜深人静,陆扬的思绪全部沉浸在当前的故事情节中,一个个文字如从脑海中经由双手流淌而出,自然无比,也迅疾无比。
  就在他写得忘我的时候,楼下院外忽然传来一阵汽车的声音,有点干扰陆扬的状态,陆扬眉头微皱,下意识地用鼠标将电脑酷狗音乐的声音加大了一点,以覆盖外面的杂音。
  码字的时候,开着音乐,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不仅是他,据他了解,很多写手都习惯在码字的时候循环播放某一首歌,有人喜欢节奏舒缓的,有人喜欢摇滚,还有人喜欢纯音乐。
  但事实上,码字的时候,脑海里根本听不到电脑上循环播放的歌声,一旦真正进入码字状态,文档、音乐,都好像变成了一个背景,就像我们学生时代看进去一本书的时候,书的纸张是什么颜色,纸张的质地怎样,都似乎在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了,剩下的只有书的文字。
  真正进入码字状态后也是一样,习惯开着音乐,却似乎完全听不到音乐的声音,眼前只有自己写的文字。
  也许,这便是很多人喜欢码字的一个原因所在。
  一旦进入全神贯注的状态,完全是物我两忘,不等一个章节写完,脑海里、视线中,根本没有别的东西存在。
  这种感觉,让人痴迷。
  没有进入过那种状态的人,是想象不出来的。
  酷狗的音乐声音完全覆盖了外面的所有杂音,陆扬的码字状态得以继续,眼睛盯着电脑上的文档,双手随意放在键盘上,十指跟随思绪翻飞敲击,明明没有想着去敲那几个按键,但一个个脑海里冒出来的文字就是被敲打出来。
  可惜,今天晚上的“一劫”,他是注定逃避不过去的,没几分钟,书房门就被敲响。
  “陆先生!白晶晶小姐和她朋友过来了!白晶晶小姐好像喝醉了……”
  门外传来管家的声音。
  陆扬翻飞的十指一顿,望着文档上刚刚写了千把字的今晚第二章,暗叹一声,只能把已写好的稿子保存了,然后起身打开房门。
  “陆、陆扬那个王、王八蛋呢?让、让他、让他给我滚、滚出来见我!!!”
  刚打开书房门,陆扬就隐约听见陆扬白晶晶断断续续、忽大忽小的声音,无语的目光扫了管家一眼,管家也无奈地回望着他。
  陆扬没有说话,神情淡淡地下楼。
  楼梯下到一半,陆扬已经看见黄小蕾吃力地抱着白晶晶,一脑门汗水地劝说白晶晶。
  平时斯斯文文的白晶晶,喝了酒之后,力气似大多了,这个季节,天本来就很热,黄小蕾也不是女汉子型的女人,这样抱着她,哪里还有不出汗的?
  黄小蕾听到脚步声,也抬头看见陆扬,她对陆扬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道:“都怪我!要不是今晚我嘴贱喊她一起去酒吧喝酒,晶晶也不可能喝醉,对不起啊陆先生!打扰你休息了!”
  黄小蕾的语气不仅显得客气,还略有拘谨。
  她家境只能说的上小康,虽然陆扬和她年龄差不多,但陆扬住这样的别墅,身家过亿,这些无形的差距,不是每个人都能忽略的。
  她第一次跟白晶晶进来这里玩的时候还好,因为那时候,有白晶晶顶在前面,以白晶晶和陆扬的老同学关系,再加上她对陆扬了解不多,也没有意识到太大的差距。
  今晚却是不同。
  一来,白晶晶是醉酒后来这里发酒疯,二来,今晚是她请白晶晶喝的酒,三来,此时没有清醒的白晶晶顶在前面,她必须独自面对陆扬。
  “没事!”
  陆扬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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