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黑化日常(校对)第90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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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眼睛血红,杀心渐起。
第595章
师娘前女友(37)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
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
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
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
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
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
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
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
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
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
斗鸡遛狗,
吊儿郎当,
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
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
  他虽是人间畜生,却也不想把自己的屠刀斩向师兄弟。
  琳琅与他对视一会,慢慢的,双指缠上了耳朵。
  炽热的火星落入他潮湿的胸腹。
  李千机紧咬血唇。
  她将红流苏耳环拆下,捋顺丝缕,原原本本的,分毫不差的,还给了他。流苏横在掌心,恰似一道血痕,横开了两人的差距。
  “我……明白了。”
  少年指节僵硬,生涩地,笨拙地,缓缓地合拢掌心。
  乌云倾压,雨声不绝。
  少年转身出了檐廊,暴雨如珠,喧哗于世,让俊俏的少年郎君瞬间淋成了落汤鸡。
  李千机仰着颈,任由雨水渗入面具,划过喉咙,冲刷他浑身血迹。
  “啪。”
  轻轻的一声,他跪在阶梯之下,在如晦风雨之中,双手高举额头,再度贴地,恭谨慎重地行了一个拜师礼。
  他嘴唇浸得发白,嚅动片刻,重新唤回往日的称呼。
  “……师娘。”
  只是师娘。
  只能是师娘。
  “乱世动荡,人心叵测,小五笨手笨脚,担当不了参谋重任,恐怕要辜负师娘的厚爱了。师娘身居高位,又奇谋迭出,世人对您虎视眈眈,更应小心谨慎才是。”他单手捂住面具,一手解开系带,露出了一张因为长久不透气而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庞。
  “很遗憾,下一次春暖水温,小五……小五不能给师娘捉鳜鱼烤了。”
  缠磨到近乎温柔的声音,转瞬被雨声覆盖。
  浓密的睫毛盛着一弯清凌凌的水珠,积得越来越多,睫毛难承其重,啪嗒一下,跌碎在脸颊上。
  是冷的,又是热的。
  只愿,这一拜,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若世事只如初见多好。
  她仍是凛若冰霜不容亵渎的长公主,而他,也仍是阑门上下最惹人嫌的小霸王,拈鸡惹狗,游手好闲,每天最烦恼的事,不过是绞尽脑汁躲逃夫子们的功课。
  不高兴了,去后山顺手牵个羊,瞒着师兄师弟们,偷偷烤一只皮脆肉嫩的小野鸡,胸膛再煨热两口甜酒,肚子一饱,屁股一拍,二郎腿一翘,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逍逍遥遥地睡个昏天黑地。
  少年人的快活总是如此简单,悲伤也如短风消逝,从不过夜。
  不像现在,惹了满身情伤,就算吃一百只烧鸡,他内心还是难过得要死。
  “公、公公公子,您还要叫鸡吗?”
  店里的小二巍巍颤颤,根本没有勇气去看桌脚底下摞起的一大叠油盘跟满地鸡骨头,他怕自己多说一句,也要被这位胃口巨大的公子吞进肚子里。
  掌柜躲在柜台里,朝着小二拼命使着眼色,他也是欲哭无泪,本以为这位公子光鲜亮丽,是个再得体不过的斯文人了,谁知他一进门就叫了烧鸡,叫就叫吧,可他愣是从早上吃到中午,从中午吃到晚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肉丝,将他的客人全吓跑了。
  连他老母辛辛苦苦养了多年的乌毛鸡也没有逃脱大厨的毒手,祭了对方的五脏庙。
  好可怕的瘟神啊。
  “不叫了,今天超生完了,累死小爷的嘴。”李千机啃完最后一根鸡骨头,筷子一掷,准确利落插进了鸡骨头中,灯影重重下,活像两炷高香。
  掌柜跟小二都快吓尿了。
  李千机伸了个懒腰,双腿交叠放在桌上,身体潇洒往后一仰,凳子三只脚俱是离地,只剩一根可怜兮兮地撑着,任他怎么翻转腾挪,始终稳如泰山。
  店小二咽了咽唾沫。
  李千机砸了砸嘴,摸着下巴,“对了,小二哥,再给小爷上一缸能烈死十头老虎的猛男酒,喝死算小爷自己的!”
  可怜掌柜年过半百,心脏吓得噗噗乱跳,哭丧着一张老脸,“公子,你莫要开玩笑了,本店小本生意,哪里敢做这种烈酒,要是官差大人知晓,我们铁定挨上一顿板子。”
  “好吧。”他遗憾至极叹了口气,“看来今夜是醉不成了。”
  少年扬唇一笑,“那不如宰几个黑心店家,去官府领赏钱买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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