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天有48小时(校对)第24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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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纺织厂是上游离这里最近的纺织厂,也是我最先怀疑的地方,另外她的头发里我还找到了一些蓝色的晶体,是硫酸铜遇水后形成的五水硫酸铜,而巧合的是约翰纺织厂的隔壁正好是一家化工厂,这也是我最后做出推断最重要的依据。”福尔摩斯道。
  “百闻不如一见,这样已经将刑事侦查已经提升到了近乎精密科学的水平了吧。”张恒也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福尔摩斯听到夸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脸上的表情看起来还是很受用的,顿了顿继续道,“至于关于行凶者的推论,说穿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愿闻其详。”
  “我们都知道行凶者想要占受害者的便宜,但是遭到了那个孩子的激烈反抗,她很勇敢,一直在和对方搏斗,但是奈何双方在力量上的差距太过明显,所以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不过那个家伙也没舒服太久,就被被害者抓破了皮肤,虽然尸体在水里泡了有很长时间,但是指甲缝里依旧残留有一部分的皮肤组织,这大概也是他恼羞成怒的原因,一气之下动手掐死了她。”
  “等等……你说这孩子是被掐死的?”
  “没错。”福尔摩斯很肯定道。
  “可是她的头部不是被重击过吗?”张恒问道。
  “就像我说的,两人之间有过一番搏斗,从伤口的痕迹来看我倾向于认为她的脑袋撞到了桌子,不过并不致命,真正让她致死的还是窒息,不是在水里窒息,而是被人扼住了咽喉,她的脖子上有淤青,但是泡水后就很不明显,一般人估计不容易发现,至于说他们认识也很正常,在当时那个时间,天已经黑了,如果是不认识的男女,几乎不可能共处一室。”
  “那身高呢,你说他差不多有六尺高,又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张恒问道。
  “唔,这就需要一点技巧了,”福尔摩斯道,“我模拟了他们当时的……唔,位置,女方在下男方在上,之后对照脖子上的淤痕,可以确定手掌的方向和角度,进而算出行凶者的大概身高和我差不多。”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终于在上菜前把之前的推论全都给理清了。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刚开始咋一听结论的时候感觉很神奇,不可思议,但是一旦知道推论过程,好像也就没有那么神秘了,就好像是魔术师的魔术。
  “正向的推理很容易,比如看到面包就知道是早饭,但是反之就不然了,这也是侦探需要锻炼的能力,你如果想学的话可以先从猜职业开始,从一个人的衣袖、鞋子、食指拇指的茧皮、指甲盖、衬衫、表情等等猜出他所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比如你身后那一桌的先生,只靠观察我就能知道他刚从阿富汗回来,是一位军医。”
  张恒闻言今晚头一次在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神色,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福尔摩斯以为张恒是不相信,又开口道,“我们可以打个赌,看我们谁能准确说出更多和他有关的事情,放心,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第二百三十四章
华生先生
  福尔摩斯晃着杯子里的红酒,“这位先生拿刀的姿势表明他是学医的人,身上明显有军人的风度,那就清楚了,他是一位军医,脸晒成黑色的,但是本身的皮肤并不黑,关节处白着呢,因此他在热带的地方待过一段时间,再看他的气色并不是很好,面容枯槁,显然有伤,伤在左臂,因为他的左臂看起来有点僵硬,那么问题来了,在热带的什么地方能让一位军医负伤呢,这不用说,只有阿富汗了呗。”
  “无懈可击的推论,看来这轮打赌我只能认输了。”张恒道。
  “别这么着急放弃,”福尔摩斯道,“如果你能赢下这个赌局的话我就把之前整理的那些剪报案件都拿给你看,你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随时来问我。”
  “这话当真吗?”张恒扬了扬眉毛,有些意动。
  “没错,”福尔摩斯道,“但如果你输了的话……唔,有空帮我一起做做实验就好。”
  “一言为定,”张恒没有转身,直接开口道,“他的名字叫“约翰·H·华生,毕业于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曾在第六十六步兵旅任职。”
  “……”福尔摩斯瞠目结舌,“你蒙的?什么都没看怎么猜出来的,你不要骗我,我可是恰好认识他对面桌的人。”
  张恒做了个请的手势。
  福尔摩斯被勾起了好奇心,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起身走到了军医那一桌前,片刻后他重新回到座位上。
  “太不可思议了,我问了那位华生先生,他说和你并不认识。”
  “实际上我也是从朋友那里知道的他,从阿富汗回到伦敦的军医,左臂有伤,并不多见不是吗?”张恒道。
  华生作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仅次于福尔摩斯的二号男主角,整部书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张恒对他的了解还在福尔摩斯之上,说起来《福尔摩斯探案集》探案集中华生貌似就是在这家饭店里和人聊起租不到合适的房子的,他也是在这之后经人介绍认识的同样想找人合租的福尔摩斯,不过现在看样子他要去别的地方找合租者了。
  “你赢了。”福尔摩斯认输倒是很干脆,“我回去就把那些剪报案件给你。”
  “还有你说正在写的职业对手型影响的论文,写完能给我看看吗?”张恒问道。
  “你真的很好学,我的东方朋友,”福尔摩斯举杯,“不过现在让我们先将其他事情放在一边,好好享受一下这顿晚餐吧。”
  ……
  吃完饭回去的路上,张恒闭上眼睛,靠在车厢中小寐了一会儿,按照老惯例检视了一下他的角色面板。
  姓名:张恒
  性别:男
  年龄:20
  玩家编号:07958
  已经历游戏轮数:6
  当前游戏积分:1005
  持有物:瘟疫骨弓(B)、无限积木(B)、过滤镜片(D)、帕里斯之箭(D)、恶念之墙(D)、阴影之匙(E)、幸运兔脚(E)、贝蒂的贝壳(E)、猎人的祝福(F)、水融金属(F)、誓言戒指(F)
  掌握技能:帆船航海LV3、刀术lv3、语言精通lv2(八门语言达到日常交流水准)、乐高组装LV2、箭术lv2、野外生存lv2、汽车驾驶技术lv2、改装与维修lv2、射击lv2、宇航lv2、极客LV2、钢琴lv1、滑雪lv1、攀岩lv1。
  评价:该玩家乐高大师,具有略高于普通人的幸运值与遇敌几率,受到阴影、风暴与恶念的庇护,为大地带来瘟疫,同时拥有出色的帆船航海经验、擅长使用刀、箭、枪械,可以驾驶汽车、飞机、航天器等载具并能适应野外环境、技能储备丰富,具备出色的战斗力,信守誓言,在玩家中引人瞩目。
  ……
  是的,没错,在泄密者副本中,除了LV2的极客技能外,张恒最大的收获就是382点游戏积分,其中俄罗斯方块的小游戏就为他贡献了300点,堪称是他游戏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彩蛋。
  当然更引人瞩目的还是他入手的第二件B级道具,来自白马骑士的【瘟疫骨弓】,效果非常霸道,用这把弓射出的箭只要划破血肉,哪怕只是一丁点也会立刻让目标感染随机两到五种瘟疫。
  至于同期另一件C级道具【白马之冕】的用处张恒则还在摸索中,这件道具的文字说明很简单,只是说可以召唤白马骑士的白马,维持一个小时,使用次数为3次。因为外表过于拉风,张恒这次没有把它带入副本中。
  其实【瘟疫骨弓】的外观也有点太过引人瞩目,尤其是它的材质,就这么直接扛着上街不排除直接被抓的可能,张恒不得已之下只能用白布把它缠了起来,另外他还用【誓言戒指】代替了泛用性比较低的【天气弹珠】。
  而值得一提的是【恶念之墙】,现在也只剩下了一次的使用次数。
  以上,就是张恒在新一轮副本中的状态更新。
  回到家后福尔摩斯把张恒请进了自己的屋子里来,和想象中不太一样,福尔摩斯的卧室还是收拾的很干净的,所有东西都被有条不紊的归纳到了相应的地方,当然,这是模范室友状态下的福尔摩斯。
  如果原著中描写不差,福尔摩斯还会有间歇性的颓废模式,一天到晚都窝在自己的房间里,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靠着小药丸和注射器续命,堪比一条中毒的咸鱼,那是在没有案子的时候找不到刺激和乐子的福尔摩斯。
  他的身上,或者说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身上都有这样矛盾的两面性。
  福尔摩斯从柜子下面拖出两个纸箱,吹掉上面的灰尘,对张恒道,“借给你啦,反正我平时也基本用不上,大多数案子都在我的脑子里装着。”
  “谢谢。”张恒打开简单看了一眼,发现里面有着五花八门的剪报和记录,时间跨度很大,甚至甚至还有一些很早的案子,那时候福尔摩斯也没出生,他只能凭借新闻报道进行推演,在旁边空白的地方写下自己的见解。
  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张恒来说,倒是正派的上用场。
第二百三十五章
《回声报》的报道
  第二天一大早张恒就起床了,顺手拿了一份记录——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张恒没记错的话这是福尔摩斯作为侦探期间侦破的第一个案子,在原著中被提及过,但是没有详细的内容。
  张恒来到餐厅,福尔摩斯已经早早的坐在那里,开始享用他的烤面包和咖啡了,两人打了个招呼,随后张恒也在对面坐下。
  福尔摩斯扫了眼张恒手上的东西,“哦,这个案子,还挺有意思的,虽然并没有什么难度,但因为那时候我刚做侦探不久,花了我三天时间才完成调查,现在的话,只要一上午就可以了。”
  张恒笑了笑,他倒是不讨厌福尔摩斯身上的自信,或者说正是这样的自信才成就了福尔摩斯极具性格的人物形象,受到万千读者的追捧和喜爱,而且其实日常的相处中,福尔摩斯是个很谦逊的人,只是一旦涉及到他的专业领域,他又会像狮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张恒喝完牛奶,这时候楼下却是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哈德森太太打开门,看到了外面站着的格雷格森,后者一扫之前的焦虑不安,整个人显得春风得意,像一阵烟一样飘了进来,扯着嗓子道,“你们有看早上的报纸吗?”
  “还没来得及。”福尔摩斯饶有兴趣的望着他。
  格雷格森将手中的《回声报》递了过去,“可以看一看,刚新鲜出炉的。”
  张恒闻言接过报纸,翻到头版的一篇报道,一字一句的读了出来。
  记者先是介绍了一下昨天泰晤士河上发现的那具无名女尸,随后谈及格雷格森警长如何机智的找到了女尸所在的工厂,进而确认了女尸的身份,文中倒是也提了一句警方在福尔摩斯先生的协助下云云,但全文也只有这么一句而已,反倒是吹捧格雷格森警长英明机警的有好几段话。
  格雷格森听到这里也有点脸红,辩解道,“您是给了我不少帮助,尤其约翰纺织厂的线索,但是您说的也不全对,而且前面,那个不是重点……还请接着念下去。”
  福尔摩斯一笑置之,也不生气,他似乎早已习以为常,实际上这也是苏格兰场的这些警察为什么这么喜欢来找他帮忙的原因,他对于名利并不怎么在意,也不会因为风头最后都被办案的警察抢走而生气,相反他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案件本身的兴趣超过了一切。
  张恒继续读了下去,里面讲到格雷格森得到线索后立刻带人赶往了纺织厂,很快就确认了那具无名女尸的身份,她的名字叫莫莉,一年前从乡下来到伦敦投靠她的一个姨妈,也是她的姨妈帮她找到了纺织厂的这份工作。
  因为不是熟练工,莫莉的工资少的可怜,每天的工作量却是一点也不少,她拼命的工作,赚到的钱也只是刚够糊口而已,因为姨妈家里也有四个孩子要养,能给她的帮助有限,莫莉在这座城市中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直到她遇到了保罗,保罗比她大一岁,但是比她早来伦敦三年,在隔壁的化工厂里上班,年龄不大在化工厂里却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经常惹是生非,记者将保罗描绘成为一个奸诈狡猾好吃懒做的恶棍,用甜言蜜语哄骗了涉世未深的莫莉,之后终于在前天晚上忍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格雷格森略一调查就发现了莫莉那晚下班后是去找保罗的,随后他带人突击了保罗的住处,在那里发现了莫莉的衣物,经证人辨认正是莫莉那晚穿的,这一下证据确凿,让保罗再没法抵赖。
  记者在后文中动情的写到——格雷格森警官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破获了这么一桩奇案,有这样一位出色的警长,实在是伦敦人民之幸,同时还呼吁市民今后配合警察局的调查,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城市的治安。
  格雷格森的脸色这时也很兴奋,对福尔摩斯道,“并不是想对您不敬,但是恕我直言,再聪明的人也有犯错的时候,您已经很厉害了,单从尸体上就能看出来她在约翰纺织厂里工作,之后在对于凶手的推断上有点出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最终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警方出马。”
  福尔摩斯闻言不置可否,问道,“那个叫保罗的男孩儿和我说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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