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天有48小时(校对)第293部分在线阅读
张恒直接将那只酒杯扣在那个毛熊一样的男人脸上,随后一拳击中杯底,下一刻他听到了鼻梁骨断裂的声音。
酒吧里其余几个人都被这突如起来的一幕给惊呆了,明明前一刻他们都还沉浸在快活的气氛中,转眼间自己的同伴就挨揍了,眼前这个中国人难道是个瞎子吗,看不清自己的处境?正常人在这种局面下不都应该夹着尾巴做人吗,怎么可能会先动手。
不过他们的反应也很快,那个玩儿步枪的家伙在第一时间就端起了手中的步枪,然而张恒的动作更快,在毛熊一样的男人挨了这一玻璃杯向后跌倒的过程中,张恒已经抽出了他腰间的左轮手枪。
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举起枪来,不过张恒还是快了半秒,随着他扣动扳机,握着步枪的家伙脑袋上爆出了一串血花,当即趴在桌上再也没法动弹了。
随后张恒又调转枪口到玩牌的那一桌人那里去,其中一个大胡子还有一个瘦子这时也都抽出了手枪,张恒没管瘦子,赶在大胡子开枪前射中了他的心脏,与此同时瘦子也扣动了扳机,然而或许是因为紧张,子弹擦着张恒的身体飞向了他身后的酒架。
张恒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调转枪口干掉了瘦子身边的另一个人,而这时玩刀的人已经冲了上来,明晃晃的刀子距离张恒的胸口只有不到几公分的距离,同时瘦子终于也瞄准了他。
在这种二选一却几乎都是必死的局面下,张恒冷静依旧,他选择了拿刀的家伙,不过就在扣下扳机的时候,张恒本人也迎着刀锋冲了上去。
最终就在那把刀要刺中他的时候,子弹先一步带走了持刀者的性命,而瘦子的枪口也被同伴的尸体给阻挡了。
张恒慢悠悠的将另一刻子弹送进了对方的眉心。
枪战声惊醒了墙角边正在呼呼大睡的醉酒者,然而当他睁开眼发现他的同伴都已经倒下,他大张着嘴巴,一脸活见鬼的表情,不过好在他的困扰并没有能持续多久,很快张恒就将最后一刻子弹送给了他。
这不过是发生在几秒钟的事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怎么也没法相信,七个全服武装的男人会在一瞬间就人给单枪匹马的团灭了。
张恒抛掉了手中已经没有子弹的左轮手枪,又捡起了地上的杠杆步枪,随后举枪对着酒吧里的老板也来了一枪。
后者的身体被直接轰飞了出去,撞在酒架上,他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毕竟他才刚摸到吧台下面的左轮手枪,还没来得及对张恒开枪,就被对方给抢先了一步。
张恒叹了口气,开口道,“既然已经做了聋子就干脆做到底呗,为什么非要掺和进来呢?”
可惜他的最后一句话酒吧老板已经听不见了。
张恒从吧台上拿起了一个新杯子,然后又走到牌桌前,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一饮而尽,终于让身体重新补充了一些水分,随后他搬了一张凳子,拿着威士忌来到被打断鼻子的那个毛熊一样的男人面前。
后者再看向他的目光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同伴纷纷倒地丧命后,他那高大强壮的身躯蜷缩成一团,在地上瑟瑟发抖,甚至顾不上一直在流血的鼻子,惊恐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张恒将凳子放在他的面前,之后坐了上去。
“不如我们把你的这个问题也放在后面,你先来回答我的几个问题怎么样?”
第三百四十四章
张恒的麻烦
毛熊一样的男人自称里奇。
张恒从里奇的嘴里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现在终于知道主线任务中的林肯县在哪里了,坏消息是那地方距离他现在的所在还挺远,要一直向南走,穿过这片戈壁。
按照里奇的说法,骑马的话最快也要两天,而且沿途并不十分安全。
至于火车……
“火车已经有段时间不来这里了,这地方原先有一座铜矿,这个小镇就是在那时候建立的,镇上基本上都是矿工和矿工的家属,但是后来铜矿被开采空了……我不确定,也许再往下还有点剩余,但是估计要在二百英尺下了,很难挖到,所以如你所见,小镇上的人都搬走了。”
“那你们为什么还在?”
张恒给自己又倒了杯威士忌。
“我们不是镇上的人……在附近做点小生意。”里奇眼神闪烁。
“什么生意?”
“毛皮生意,不过这年头毛皮生意已经不好做了,就连海狸皮都不像之前那么值钱了,而且那些小东西越来越难找了。”里奇抱怨道。
“所以这地方算是你们的据点?”
“是的,在那些矿工搬走后我们接管了这片地方,不,其实就是这家酒吧而已。”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
“七个人,您都看见了,呃,现在就剩我一个了……”里奇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恳求之色,“抱歉先生,我为先前所发生的一切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关于中国朋友的故事都是我瞎编的,我那时喝多了,满嘴胡言乱语……”
“嗯哼。”张恒闻言不置可否,又喝了口威士忌,“可为什么我在酒吧门口看到了八匹马,不要跟我说有一匹是酒吧老板的,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我不认为他还能用的到马。”
“唔……我们之前是八个,不九个人,不过后来遇到点小麻烦,损失了两名同伴,但是其中一人的马还在,求求您了,先生,我已经把所有知道的东西都告诉您了,我知道您是个正直又可敬的好人,今天的事情都是我们咎由自取,但我们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怎么样,我……我兜里还有15美元,都可以给您。”里奇哀求道。
张恒闻言将手中的半杯威士忌递了过去。
里奇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连忙接过了这杯象征着和平的酒,一仰脖子一饮而尽,然而等他的目光重新落向前方,看到的却是黑洞洞的枪口。
张恒已经重新拿起了靠在脚边的杠杆步枪,开口道,“不,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顺便一提,你刚才的回答也是满口谎话。”
说完不等里奇回答,他就已经扣下了扳机。
一声枪响后,玻璃酒杯坠落在地,酒吧终于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张恒从里奇的尸体上取下了【誓言戒指】,放回到背包里,这东西虽然只有F的品质,但是意外的还挺好用的,尤其是在审讯的时候,“违背誓言可被另一方感知”的特性让它可以成为一个便携式的小型测谎仪。
张恒花了点时间搜索了一下这座小酒吧,在储藏室里找到了食物和几桶饮用水,给自己做了来到这个副本后的第一顿晚饭。
随后他端着盛着培根和土豆的盘子,坐在酒吧门外,望着落日吃完了这一餐,考虑到和林肯县之间的距离,张恒并没有着急上路,而是决定在这座空荡无人的小镇上再休息一晚,吃过饭后他端着步枪彻底巡视了附近一片区域。
关于镇子的事情里奇倒是没有说谎,这里的确已经废弃了相当一段时间了,除了他和他的同伙外,平时也没有人来到这里。
类似的小镇在西部还有很多,它们大都是依靠附近的资源建立的,矿工、牧场主、淘金客,这些人汇聚在一起,带着各自的家眷,从事生产的同时,也需要生活和娱乐,不过随着资源的枯竭,人们不得不搬去新的地方讨生活,原有的城镇也就变得荒凉了下来,甚至人去楼空。
这里现在完全就是一座空城。
张恒很快就完成了巡查,在对面街上的民居中找了片干净的地方睡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他重新回到酒吧,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了身衣服,他的肤色已经有些惹眼了,但是更惹眼的还是他的穿着,而且短袖短裤虽然凉快,却顶不住烈日的暴晒,如果他要长途跋涉,就需要更新一下自己的装备了。
牛皮靴、衬衫、皮套裤、牛仔巾……以上这些东西全都由里奇和他的同伴友情贡献,张恒找了个和他的身材比较接近的家伙,换上了对方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拿了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插在腰间的枪套里。
至于威力更大的杠杆步枪,考虑到这次去林肯县是为了在那里定居不是找事儿,张恒没有拿,而且已经有两把左轮手枪足够他防身了。
子弹、食物还有水,这些都是必须的消耗品,张恒也往背包里塞了一些。
除此之外,里奇之前许诺的15美元张恒也拿到手了,遗憾的是这些家伙都不是什么有钱人,八个人一共也只贡献了不到50美元,好在这些钱加在一起应该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临走的时候张恒又开了一桶威士忌,撒在尸体和地板上,画着了根火柴。
要不了多久,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会被大火所吞没。
做完了这一切张恒走出了酒吧。
不过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从这里到林肯县有不少距离,走过去不但要花不少时间,而且顶着烈日估计也不会太好受,而鉴于这里已经被废弃火车显然也没法指望了,因此在这个年代张恒就只剩下一种选择了。
他打量着拴在酒吧外的八匹马,昨晚他吃完饭也给这八只家伙抱来了几捆儿干草当晚餐,顺便观察了一下它们,毛色最深的那批黑马看起来最强壮活泼,因此被张恒第一个排除,另外几匹在他接近的时候也显得很警惕,用蹄子不断刨着地,或是晃着头,看起来也不像是友善的合作对象。
第三百四十五章
孤独的牛仔
直到今天之前张恒只有过两次骑马的经验,而且都是在他小的时候,在公园骑的那种儿童款的小马驹,有专人牵着,以差不多每小时十迈的速度绕着巴掌大小的场地跑了几圈。
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他第一次真正选择马来做交通工具,虽然他也很向往那种骑着骏马飞驰的场面,然而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张恒还是决定从初级难度起步,一步步来。
于是他最终挑了一匹最矮最瘦,还有点掉毛的棕马,和它的那几个同伴相比,它看起来相对温顺一些,张恒接近它的时候也没有那么抗拒,张恒趁着它在低头吃草料的时候走到了它的侧面。
试着抚摸了一下它的背部,那匹掉毛棕马打了个喷嚏,扭了两下身子,眼见张恒没有离开的意思,它也没有更激烈的动作,继续埋头吃着草。
就你了。
张恒在心中做出了决定,他不是不知道这匹马没有其他的马好,但是再好的东西也得遇到合适的主人才能发挥出用处来,对张恒来说眼下没有别的马比这匹性格佛系的马更适合他的了。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的好处,至少他坠马的风险小了很多。
选定了自己的坐骑后,张恒就把其他的马给放了,省的它们跟着酒吧一起被烤了。
随后张恒并没有着急上路,而是骑着自己那匹新马在小镇上先溜了两圈,重温了一下骑马的感觉。
当年在公园里学到的东西他还记得一点。
比如不要把脚掌在马镫里卡的太死,以防坠马的时候被马拖着当抹布走,抓缰绳好像也有说法,不过张恒已经忘记了,还有马上的坐姿他同样也想不起来,不过起步和减速他倒是还记得一点,转向他研究了一段时间,也勉强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练。
这没办法,他毕竟只是个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实际上因为他优异的平衡感和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已经做的比绝大多数的初学者好多了。
又练了会儿,张恒觉得自己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毡帽,拉着缰绳向林肯县的方向出发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双枪的牛仔骑士,骑着他的马儿在奔驰在烈日下,这样的画面颇有西部片中的感觉。
当然,这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定义奔驰了,实际上张恒和他的掉毛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