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死神(精校)第11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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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道:“可是,绿王大人,这次损失如此之大,回去以后,教主会不会怪罪您?”
绿王哼了一声,道:“这能怪我么?怪罪,我想他们还没那个胆子,毕竟,我们绿人族才是魔神大人的嫡系族人。魔神大人就快出世了。我想,他们还不敢把咱们怎么样?更何况,我们绿人是教里的中坚力量,没有我们,教主也不可能统一大陆。神圣教廷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黑衣人低声道:“绿王大人,我觉的还是小心点好,教主的力量您也知道,他已经超越了人的范畴,按我们史料记载,恐怕教主的能力并不下于魔神大人啊!他似乎也并不是人类。”
绿王心中一凛,瞪了手下一眼,道:“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如果让教主大人听到,小心你的脑袋。教里的事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十二天王中我只排名第五,前面那几个家伙的实力更加可怕,何况还有……好了,先去解决了那些盗匪,咱们立刻返回总部,看来,只有等到魔神大人重临人间,我们绿人族才有可能重见天日了。”
亚金族,索域联邦第二大族,虽然在人数上亚金族比最大的亚琏族要少了许多,但是,亚金族却是整个索域联邦中最富有的种族。他们的各种工业发达,和天金帝国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尤其是大部分地区都是富矿区,出产的各种稀有金属,深得大陆其他国家的钟爱。凭借着这些矿物,亚金族换取了大量自己所需的各种物品,一座座城市飞快的建立起来。由于亚金族的大部分人都是从天金帝国移民而来,所以,这里和天金帝国的风俗非常相像。
安迪斯城。亚金族最大的城市,占地约一万八千多平方公里,由于城外有一个全亚金族最大的富矿,所以这里驻扎着亚金全族三分之一的兵力,足有十余万人之多。这里,也是整个索域联邦中最繁华的地区,由于有大军驻扎,不论是任何一方的势力,在这里也无法兴风作浪,秩安不次于其他几个国家的首都。凡是外来的客商,都会得到亚金族最优厚的招待,因为亚金族的统治者深知,正是这些商旅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在亚金族进行任何交易,都会得到公平的对待,这里有着大陆闻名的安迪斯交易场,只要你带来的东西物有所值,在这里就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不管是斯坦帝联盟商队还是骷髅佣兵团的团员都松了口气,看着面前高达二十五米的城墙,他们清楚,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
阿呆看着面前的安迪斯城,叹息:“这座城市的规模似乎和落日帝国的黑暗城差不多。希望这里不要向黑暗城似的有那么多黑暗的人吧。”
玄月微笑道:“不会的,大哥,这里虽然比不上华盛帝国的正统,但由于亚金族是依靠采矿业发展起来的,所以,他们只对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兴趣。亚金族人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只有付出辛苦才能得到报酬,除了族长和族中长老以外,几乎没有人可以不劳而获的。就连那些族中的贵族也都是靠不断的奔波,为族中出产的矿业找出路而获得相应的报酬。所以,这里的人都是很忙碌的,可没有工夫去想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黑暗势力在这种地方自然很难生存。而且,我听说这里的魔法师工会势力很大,也不允许其他势力介入。”
阿呆惊讶地看着玄月,道:“你怎么对亚金族这么清楚,你以前来过这里么?”一听玄月提起魔法师工会,他不禁想起当初遇到的两拨对立魔法师,这安迪斯城不会就是两个魔法师工会互相较量的地方吧。哎,看来自己当初真不应该接受那个长老的称号,要不,也不至于为此烦心了,双方如果发生什么事,自己要不要帮忙呢?
玄月嘻嘻一笑,道:“虽然没来过,但总听说过呀,教廷的各种典籍清楚的记录着大陆上所有重要的事。这是我在种族记事那本书上看到的。怎么样?我的记忆力很好吧。走拉,这里的佣兵工会和魔法师工会都应该够大,我们顺便转一圈,把我的佣兵卡片换了,再到魔法师工会去验证一下我的魔法等级,看看我到底有没有魔导师的实力。”
阿呆苦笑道:“还是不要去了吧,等到红飓族再说吧,我们的任务还没完成啊!”
玄月看了一眼身后不远一脸释然之色的木拉茨,道:“马上就进城了,只要把他们送到地方我们不就没事了么?去两个工会看看又不会耽误什么时间,大哥,难道你有什么隐衷么?难道,你在魔法师工会里有相好的怕我知道?”她疑惑地看着阿呆,对于自己心爱的人,嫉妒总是难免的,尤其是玄月心中一只梗着冰那根刺,一看阿呆吞吞吐吐的样子,自然会向那方面联想。
阿呆脸一红,道:“不是,我哪儿来的相好。你忘记我以前和你说过,天金帝国的魔法师工会和大陆魔法师工会相互之间的关系很不好。而他们争斗最激烈的,恐怕就是索域联邦的魔法师了。索域联邦中又以亚金族的魔法师最多,这里,也许就是他们争斗的一个焦点呢,我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等完成木拉茨会长的任务以后,咱们还是赶快离开吧。”
听了阿呆的话,玄月眼睛一亮,道:“我怎么没想到。大哥,你也不是那么笨嘛,会分析问题了。不过,你忘记咱们出来的目的了?我们就是要历练,遇到事情怎么能躲避呢?两个工会又不一定就能打起来,咱们只是去看看而已。以前我听妹妹说魔法师工会有多么好,这回不是正好看看么?”
阿呆无语,犹豫了一下,叹气道:“看来,我也只能舍命陪君子了。”这么多天相处,他对化身玄日的玄月已经产生了一种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感情,只觉的和他在一起,自己就特别开心。一旦他受到伤害,自己就莫名其妙的会发怒,甚至想杀人。这个玄日兄弟在自己心中的重要性阿呆十分清楚,如果突然和他分离了,自己也许就会像当初离开月月时那样痛苦吧。
浩浩荡荡的商队已经来到了安迪斯城的大门外,由于人数众多,自然被守城的士兵拦了下来。木拉茨出示了自己商会的标志,顿时得到立刻放行的优待,一行人终于进入了他们的目的地。
木拉茨作为商会的领导者之一,曾经来过这里多次,早已经是识途老马,在他的带领下,骷髅佣兵团护送着商队沿着安迪斯城宽阔的大路向城市南方而去。
城南,斯坦帝联盟的商队来到一片高大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木拉茨走到玄月和阿呆坐的马车旁,道:“咱们到达目的地了。”
阿呆、玄月以及三骷髅聚拢在一起,木拉茨微笑道:“终于到了。这里是我们商会联盟在安迪斯城的分部,麻烦各位等一下,我先进去联系一下,只要把货物都卸到仓库中,你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说完,他快步走进了面前的高大建筑物之中。
这后半程的路途,三骷髅已经和阿呆二人相处的较为愉快了,由于骷髅佣兵团损失惨重,血骷髅的心情一直非常郁闷,终于要完成任务了,他叹息一声,冲阿呆道:“兄弟,完成这次的任务后你们有什么打算?”
第一百零五章
分道扬镳
阿呆道:“我们可能先去红飓族的佣兵总部看看,然后在大陆上游历吧。血骷髅大哥,你们呢?”
血骷髅苦笑道:“这次我们佣兵团遇到了如此大的挫折,又见识了两位兄弟的实力,彻底改变了我以前自大地想法,哎——,我想先让佣兵团休整一段时间。我也要回师傅那里进修了,在大陆上,实力不足是没法闯荡下去的。看来,以前只是我们运气好才没有出事,这次一遇到高手就损失如此惨重,真是另我汗颜,兄弟们的血不会白流,那些暗魔族的混蛋,总有一天我会找他们报仇的。对了,如果你回天罡剑派的话,替我老师北方剑圣给天罡剑圣他老人家带好吧。他们虽然争斗了这么多年,但天罡剑圣却是我师傅唯一佩服的人。师傅曾经说过,他这辈子唯一无法逾越的,就是天罡剑圣。看来,师傅的遗憾也要传到我们身上了。我恐怕也无法超过你啊!”
阿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大哥你别这么说,你那个火属性的斗气还是非常厉害的。我只是机缘好些而已,才有现在的功力。”
血骷髅哈哈一笑,道:“机缘有的时候也是很重要的。好了,不说这些了,等待会儿交了任务,我请你们兄弟去喝酒吧,然后就要分道扬镳了。”
这时,木拉茨已经出来了,他指挥着商队的工人开始将一箱箱沉重的货物搬进建筑物之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斯坦帝联盟此次运送的货物终于成功入库,而骷髅佣兵团和天恶佣兵团也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
木拉茨走到几人身旁,微笑道:“各位团长,真是辛苦了,到商会里面坐坐吧,我也顺便把你们应得的酬劳付给你们。”
斯坦帝联盟在安迪斯城的分部从外面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可一进到里面,众人顿时吃了一惊,这里不但地方宽阔,而且装饰非常华丽,阿呆似乎又看到了在落日帝国那些大赌场的样子。木拉茨微笑道:“商会经常要在这里谈一些大买卖,没办法,只好装饰的华丽一些,这样才能显示出我们的实力,让那些主顾们更加信任我们。”
木拉茨将众人领到一个三十平米左右的大房间内,亲自为五人沏好茶水,正色道:“这次我们斯坦帝商会联盟能顺利地将货物运送到这里,要多谢众位大力相助,对于骷髅佣兵团死伤的兄弟,我感到万分遗憾。”他弯下腰,把刚才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那是两个皮质的袋子,他将小一些的袋子给了玄月,道:“两位团长在这次的行动中出了大力,之前我答应给二位一千金币作为酬劳,实在是太少了,这里是四十五个钻石币,加上之前先付的五个钻石币一共合计五千金币。今后如果我们商会有什么需要,还要仰仗两位大力。”
阿呆道:“木拉茨会长,我们怎么能要您那么多钱呢?事先既然说好了一千金币,就还按原来的数目吧。”
木拉茨摇了摇头,道:“两位团长不要推辞,多余的部分,就算商会给你们的奖金吧。”他不等阿呆再说话,立刻拿起另一个袋子递给血骷髅,“血团长,这里是三百钻石币,事先我们说好的酬劳是两万金币,我们已经支付给贵团一百钻石币作为订金,加上这些,合计四万钻石币。血团长您也不要推辞,这次贵团的损失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这些多出来的钱,就算我们对那些牺牲勇士的一点敬意吧,您务必要收下。”
血骷髅叹了口气,接过钱袋,心想,就算钱再多有什么用,也换不回我那些兄弟的生命啊!“木会长,那就多谢你了,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我就不在此多留了,团里还有许多事需要安排。阿呆兄弟,你们走不走?”
阿呆和玄月赶忙向木拉茨告辞,木拉茨亲自将五人送出了商会。临别之际他唏嘘不已,似乎很不舍得五人似的。
离开了商会,血骷髅命令自己的手下集中起来,冲铁骷髅道:“老三,你拿出五十个钻石币分给这些兄弟,今天放假一天,让他们尽情放松放松,明天一早,就在西城门集合,咱们立刻返回总部。”一听到血骷髅要给他们放假,骷髅佣兵团的成员们顿时欢呼起来,这一个月以来,他们一直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终于可以放松了,怎么能不高兴呢。
阿呆看着逐渐散去的佣兵,冲血骷髅道:“木拉茨会长人还真好,他是一个感情深厚的人啊!这次竟然多给我们这么多钱,怪不得你们会一直和他合作呢。”
血骷髅哼了一声,道:“兄弟,你还是太嫩了。木拉茨那老家伙是个标准的老狐狸,他之所以对咱们好,那是因为他有用得着咱们的地方,为了更好的利用咱们为他出力才如此做作的,如果你不能给他带来利益,他绝对不会理你,不要忘了,他可是一个商人。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次斯坦帝商会联盟运送的这批货物,恐怕价值要在千万金币以上,我们拿这点钱并不算什么。钱对我来说,只是带给兄弟们好生活的东西,可是这次行动,我们付出了五百条生命,四万金币,哼哼。”
看着血骷髅凄凉的目光,阿呆黯然道:“看来,做一个佣兵也很不容易啊!是凭自己的命在赚钱。”
冰骷髅走到血骷髅身边,低声道:“大哥,别难过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血骷髅喃喃地道:“是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难过有什么用。好拉,老三回来了,咱们走吧,找个地方痛痛快快的喝几杯。”
遣散了佣兵们,五人缓慢的在大街上游荡着,朝着安迪斯城里走去,安迪斯城的人果然如玄月所说,一个个都行色匆匆,看上去非常忙碌的样子,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就那里吧。”血骷髅指着前面不远的一个小酒馆道。
五人走进酒馆之中,现在还是上午,酒馆里人不多,血骷髅看着周围朴素的装潢,冲阿呆和玄月道:“不是大哥小气,我们骷髅佣兵团恐怕暂时不会接任务了,没有了收入来源,就要省着点花了。服务生,给我们来五杯龙舌兰,再随便上些小菜。”
由于客人少,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血骷髅拿起自己的酒杯,道:“就要分道扬镳了,来,两位兄弟,我敬你们一杯,算是为你们饯行吧。”阿呆以前还喝过几次酒,但也只是浅尝既止,玄月是教廷出身,根本连碰都没碰过酒这种东西。看着面前着淡青色的酒液,闻着扑鼻的清香,两人都将酒杯端了起来。血骷髅一口将杯中之酒饮尽,脸上升起一丝红晕,大喊道:“痛快。”
阿呆也想学着血骷髅的样子将酒喝干,可那闻起来清香扑鼻的酒液刚一如口,一股异常强烈的辛辣之气顿时呛的他喝不下去,剧烈的咳嗽起来。玄月比阿呆更不济,虽然她喝的更少,却被呛的俏脸通红,弯着腰大声地咳嗽着,连眼泪都流了出来。看着他们的样子,血骷髅先是一愣,然后大笑起来,铁骷髅和一向冰冷的冰骷髅也忍俊不禁,跟着笑了。
血骷髅笑道:“功夫虽然我们不如你们,可这喝酒你们也差的太多了。”
玄月好不容易才将自己的气息平复下来,喘息着道:“啊!血……骷髅……大哥……,你……想害……死我……们啊!……这是什……么东……西啊!难……喝死……了。”阿呆心有余悸的道:“这酒的味道怎么这么冲,我就喝了一小点,胸口就跟火烧似的。大哥你没事么?”
铁骷髅道:“龙舌兰可是出名的烈酒,我大哥是酒林高手,修炼的又是火魇真气,一口喝一杯当然没问题了,难道你们以前没喝过酒么?”
玄月将面前的酒杯推到血骷髅面前,道:“我,我可不要再喝这东西了,难喝死了,原来酒就是这种味道啊!”
铁骷髅摘下自己的头盔,他的头发和眉毛这些天已经长出了少许,端起自己的酒喝了一口,赞叹道:“那是你不会享受,这龙舌兰的味道还真纯正,不错不错,大哥,你要不喝,把他这杯让给我也行。”
血骷髅瞪了他一眼,道:“怎么?想跟你大哥我拼酒么?忘了上回的教训吧?”
铁骷髅显然在酒量上要逊色于血骷髅,讪讪地道:“鬼才愿意和你拼酒,上回差点没喝死我,四妹,你也把头盔摘掉吧。阿呆兄弟他们也不算外人,你带着头盔怎么喝酒啊!”
冰骷髅的头盔下射出两道澄澈的目光,扫了阿呆和玄月一眼,这才缓缓抬起双手将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露出绝色的娇颜。
看到冰骷髅的容貌,阿呆和玄月都愣住了。那是一张异常白皙的面庞,绿色的眼眸流露出深邃的光芒,虽然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那精致的五官配上她冰冷独特的气质,宛如冰中仙子一样动人。玄月喃喃地道:“姐姐,原来你这么美啊!为什么平常要带着头盔呢?”
冰骷髅淡淡地说道:“我是不想让手下那些团员看到容貌,我不希望他们因为我的容貌而听我指挥,或者有什么非分之想,我是凭借实力当上骷髅佣兵团副团长的。”停顿了一下,冰骷髅清澄的目光落在阿呆木讷的面庞上,接着道:“阿呆,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用的什么方法打败的我。我想了一个多月,依然没弄明白。”
阿呆愣楞的看着冰骷髅的娇靥,她的气质甚至比冰更加冰冷,眼眸中的寒芒使他不禁回想起冰的样子,怔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玄月以为阿呆被冰骷髅的模样迷住了,用力的在他腿上掐了一下。剧烈的疼痛顿时将阿呆从怔忪中唤醒,痛叫一声,看向玄月,“兄弟,你干什么掐我?”玄月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人家冰骷髅姐姐在问你话呢,你盯着人家看干什么?没见过美女么?”
阿呆挠了挠头,黯然道:“冰骷髅姐姐的样子很像我以前一个朋友,我不是有意的。刚才问什么了?”
玄月心中一紧,她清晰的意识到,阿呆所说的这个朋友,一定就是他怀中雕像代表的那个叫冰的女孩儿。
冰骷髅看到阿呆的样子微微一愣,道:“我刚才在问你,当初你是用的什么方法打败的我。你明明在我对面,怎么会突然跑到我身后了呢?在我的印象中,还没有任何人能够只用一招就打败我,即使是师傅他老人家也不行。”
阿呆抬起头,看着冰骷髅那熟悉的冰冷气质,喃喃地道:“其实,那天我是借助器具的能力取巧,才一举成功的,我也确实没有把握能在三招之内胜你。”
血骷髅和铁骷髅被阿呆的话挑起了兴趣,“器具?什么器具?”
阿呆道:“我身上有一件物品,可以分化出一个分身,分身能够具有我一半的能力,这件器具还有一天内瞬间转移三次的能力,我就是利用它的这两项功能,从正面用分身吸引冰骷髅姐姐的注意,而我自身利用瞬间转移到她身后才成功的,由于速度很快,所以才没有人看出来。”
三骷髅都愣了,虽然阿呆说明了制服冰骷髅的办法,但他们还是无法理解,他们都非常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有产生如此效果。
冰骷髅冰冷的面庞有了变化,惊讶地道:“大陆上有这种东西么?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阿呆露出自己右腕上的哥里斯之愿,轻轻抚摩着那能量流转的神器,淡淡地道:“这个护腕叫哥里斯之愿,是我老师临死前留给我的。”
三骷髅心头大震,同时失声道:“什么?天罡剑圣死了?”
阿呆一愣,想起天罡剑圣对自己的叮嘱,摇头道:“不是,是我的另一位老师,他是大陆上最伟大的炼金术士,他用自己的生命炼制了这个护腕,我就是用他老人家的名字命名的。”哥里斯之愿在阿呆心中就像活着的哥里斯一样,是那么的重要。
冰骷髅喃喃地道:“原来是这样。阿呆,我问你,如果你全力以赴和我比试,几招能胜我。”
阿呆犹豫了一下,看着期盼着他答复的冰骷髅,道:“如果不借助任何器具的话,大概十招左右吧。”他所说的器具,当然是指攻击力至强的冥王剑,而并非哥里斯之愿。其实他还是说的保守了,以他现在的功力,如果全力施为,五招已经足够了。
冰骷髅脸上流露出一丝凄然的笑容,“十招,仅仅十招而已啊!我苦练十余年,也不过就能支持十招。”
血骷髅拍拍冰骷髅的肩膀,叹息道:“算了小妹,阿呆兄弟是咱们无法相比的。对了,阿呆兄弟,我一直想问你,你和玄日兄弟到底谁强一点?感觉上,你们应该在一个层次上,到底是武技强一些还是魔法强一些呢?”
阿呆一愣,看看身旁的玄月,玄月也看着他。两人同时摇了摇头,阿呆道:“我们没有真正交过手,我也不知道谁强,只有在生死存亡的时候才能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又怎么会相互间真的那样拼斗呢?我想,应该是玄日兄弟强一些吧。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魔法师之一。”玄月听到自己心上人的赞美,脸上顿时流露出淡淡的笑容,“其实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魔法和武技本身就是两回事。不过,阿呆大哥的攻击力非常强,我要和他打起来,就必须找到先施法的机会,否则,恐怕咒语还没念出来就败了。总体实力上还是阿呆大哥强一些,他毕竟还有……”说到这里玄月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赶忙停了下来,她想说的是,还有圣邪帮助阿呆。
血骷髅三人都不傻,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他们都清楚的明白玄月话语中的意思,阿呆还有秘密武器没有用出来啊!正在他们惊讶于阿呆的强大之时,酒馆的门开了,三个佣兵装束的人走了进来,他们一看就都是擅长武技的武者,胸前的佣兵标志份外明显,向阿呆五人这桌瞥了一眼,走到一旁的桌子坐了下来。
铁骷髅喃喃地说道:“这个时间居然还有人像我们一样来喝酒,真是少见啊!阿呆兄弟,既然你们喝不惯烈酒,就给你们来点果汁喝吧。”
玄月赶忙答应道:“好啊!我和阿呆大哥一人要一杯青柠汁好了。外表看上去和龙舌兰酒差不多的,刚才我就以为他们的味道也差不多呢,谁知道……现在我的头都有点晕晕的,是不是喝酒喝的?”
血骷髅微微一笑,将刚才玄月推过来的龙舌兰倒入自己杯子里,喝了一口,道:“果汁又怎么比的上酒的味道呢?兄弟你真不会享受啊!男人还是练练酒量的好。”
玄月心有余悸的苦笑道:“这种享受还是不要的好,还是甜甜的果汁好喝一些,我才不需要什么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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