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谍影(校对)第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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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
  黄尚开口,一名穿着仆佣衣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没有温婉的婢女,没有可爱的妹妹,没有不死不休的宿敌。
  黄裳身边就一位佣人,还是雇来的。
  这就很方便,毕竟不是特别亲近的人。
  这些日子,黄尚取代了原本的黄裳,这位佣人毫无察觉,入内后一丝不苟行了一礼:“阿郎,到饭点了。”
  黄尚点点头,放下笔:“走。”
  对于现代人来说,一日三餐是习惯,但古代基本是一日两餐。
  整个大宋,也唯有首都东京开封府,从皇帝到小民,习惯了一日三餐。
  幸运的是,这里就是开封府。
  当黄尚走出破旧的院子,一股人浪扑面而来。
  对于这座厚重雍容的城市,黄尚适应得很快。
  毕竟以前整天混迹各大影视城,也入过那种服装道具考究的古代剧组,又去过清朝时期的京师顺天府,差距没有那么大,就是比清明上河图真实了许多。
  当然,与电视剧中相比,还是有许多不同的。
  清朝最一目了然的误区是辫子,宋朝最一目了然的误区,则是轿子和马匹。
  文官乘轿,武官骑马,似乎是古代的惯例,但实际上,在宋朝,文官是不坐轿子的,都是骑在高头大马上来去。
  要知道宋代是缺少战马的,想要找借口坐轿子完全可行,但现在的文人很讨厌以人为畜,哪里像后世的明清,不缺马匹,文官们却虚弱得连马背也爬不上去了,不坐轿子就走不了路。
  当然,由于大宋马匹稀少,养一匹马的花费可不小。
  以黄尚目前的身价,是养不起的。
  所以出行,要么迈开两条大长腿,要么就租马。
  此时黄尚示意,仆人左右望了望,快步走向街头一人。
  那人站在几匹马匹边,见黄尚主仆走来,马上露出笑容:“客,要租马?”
  仆人点了点头,递上钱钞,挑了匹最健壮的,黄尚翻身上马。
  这种租马人,相当于后世的出租车司机,带着几匹马等着人来租用。
  穷人不止黄尚一位,马匹的速度又远快过步行,于是这个行业应运而生。
  如这样的租马人,在开封府各处都能看到,收入不菲。
  黄尚只是出去吃饭,其实不必如此,但他端坐在高头大马上,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目光不断扫视,记下了一条条街道,并且换位思考。
  如果他是轮回者,来到开封府后,除了指定目标外,平常最会去哪些地方?
  这关系到轮回者出现时,能否自然而然地出现,不经意间暴露出自己黄裳的身份。
  姜太公钓鱼,哪怕是愿者上钩,也要在渭水之上。
  否则真到了犄角旮旯,看看谁会请他出山……
  正构思着几种剧本,后面突然传来洪亮的呼唤声:
  “黄晟(shèng)仲!黄晟仲!”
第五章
大宋的日常
  “原来是思文兄,子玉兄!”
  黄尚转过身,就见两个学子策马而来,也高声回道。
  在古代,直呼一个人的姓名,是大不敬,甚至是大逆不道。
  名讳名讳,为什么“名”之后要加个“讳”字,就是忌讳的意思。
  黄裳表字晟仲,晟是光明、兴盛之意,仲是居中之意,取这个表字,可谓期许甚大。
  来者两人,一名叫刘易,表字思文,另一位叫陈升,表字子玉。
  他们的马匹都是自家豢养,比起黄尚租来的要神骏许多,很快来到身前,问道:“黄晟仲,我们的书,你可誊写好了?”
  黄裳家中贫寒,能居住在开封,哪怕日子过得拮据,也是需要不少钱钞的。
  钱钞哪里来,只能勤工俭学,替其他学子抄书所用。
  实际上,能付得起钱抄书的,家境都很富裕,看上的其实还是黄裳的字。
  读着如此漂亮的三馆楷书,耳濡目染,以后进考场时,多少能得到些提升。
  字是很重要的,考官的第一印象就来自于字。
  黄尚点头:“已是好了。”
  刘易听了大喜,赞道:“那太好了,我就喜欢看你誊写的书,铁划银钩,端正得就像刻出来的般,若不是知道你穷,我险些以为你是崇文院出身的了!”
  陈升听同伴这么会说话,有点不好意思,赶忙换了个话题:“晟仲,吃过饭了吗?”
  黄尚笑笑:“正要去。”
  刘易大大咧咧的,只是看不起穷人而言,也没有什么更大的坏心,闻言道:“同行同行!”
  几人来到东十字街南的桑家瓦子,下了马,挤入人流。
  桑家瓦子这名字很古怪,其实就相当于古代的万达广场。
  里面说书唱戏、耍杂卖艺、相扑影戏、杂剧卖鲍,什么都有。
  每天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前去,从早到晚人头攒动,场面异常壮观。
  之所以叫瓦子,也是因为玩闹之徒忽聚忽散,犹如砖瓦。
  来者瓦合,去时瓦解。
  仔细想想,还挺确切。
  不过档次嘛,显然不会多高。
  刘易指明一个铺子:“请两位赏脸。”
  黄尚和陈升坐下,刘易一边点菜,一边点评。
  他是读过许多杂书的,又是个标准的吃货,根据菜谱,不断延伸。
  从吴江的鲈鱼,到江阴的刀鱼,又转到交州的玉冰烧,再到福建的红盐法,个个头头是道,等到上了茶,还聊起唐代贡茶龙凤团茶和如今小龙团的差别来。
  若非这里仅仅是百文钱的平民档次,单听那天南海北的胡侃,还以为他们正在开封府最高档的食府享用大筵。
  陈升露出无可奈何之色,黄尚却是细细聆听,将每个字都记下来。
  在中国的饮食史上,两宋确实是最好的朝代之一。
  《东京梦华录》中有记录,宋朝的饮食五花八门,价格便宜,夜市之中,鹅、鸭、鸡、兔、肚、肺、鸡皮、腰、肾、鸡碎、鳝鱼包子等等,每份十五文,人来客往,买卖兴旺。
  如果多花上少许钱,还能买两只大闸蟹,喝一杯茶,相对于普通百姓每天收入约一百钱,价格十分亲民。
  不过看历史记录,终究不如亲身体会。
  这些都是时代的印记,生活的气息。
  在电视剧里,是看不到这种吃饭细节的。
  而诸天却是一个个真实的世界,就不能如同空中楼阁,不食人间烟火,必须脚踏实地。
  唯有如此,才能完美潜伏。
  就在这时,桌上已经放了风炉,这在唐代时煮茶所用的器具,现在放入半锅水,等水烧开,已经有被切成薄片的肉恭候多时,早用黄酒、酱油、花椒腌上。
  刘易第一个伸筷,夹住肉片,在热水里烫熟,吃下一片,浑身暖洋洋,叹了口气,又扯到后世也很熟悉的一件美食身上:“可惜会做河豚的掌厨难寻,难饱口福,深以为憾啊!”
  黄尚倒是懂这个,说道:“河豚是血和内脏有毒,去了内脏,浸清水泡去残血,也就不用担心了,就算些许残毒,只要吃得不多,也不会危及性命。”
  “有点见识啊!”刘易讶然地扬了扬眉,却马上反驳:“但河豚去血的时间久了,鲜味也就没了,连鲫鱼、鲤鱼都比不上了,那还是河豚吗?”
  黄尚答不上来,心想不跟不要命的吃货见识,连连出筷,多抢了几片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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