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犹在耳(校对)第7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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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上那个人,还是别杀的好,走了一个陶然,还有他,不然你人财两空,连一亿也拿不到了。”
段初言调侃似的语气,却让他突然有种感动。
这个人让陶然先走,却没有抛下他。
在那之前,他从来未曾想过,居然有一个人肯为了他,放弃安全,身陷险境。
后来自然是化险为夷,那人受的伤很重,据说还被傅家带走了。
他约略听说过傅家叔侄的恩怨,心中很为段初言担心了一阵。
只是,就算再怎么担心,自己也无能为力。
在外人看来,他是顾家二少爷,风光无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顾林不过是个废物,一个离开了顾家,就什么也不是的废物。
再后来,他便没再见过那个人。
连去跟陶然打听消息都不能。
绑架事件更让父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商量好将他送出国留学,并说好等回来就结婚。
连结婚人选都有了,顾林见过那女人,跟顾家门当户对,长得也算清秀,同样也有着名门千金的所有毛病。
他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
他不甘心,不愿意,不想要。
这样的人生,并不是他自己的。
所以,他逃了。
逃得远远的。
走了一条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路子。
混黑帮,打架斗殴,甚至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还记得脑浆连同鲜血从那个人脑袋上迸射出来的情景,之后的一个月,没有一晚不做噩梦。
但总有麻木的一天,再残忍的事情做多了,也会变得没有感觉。
他渐渐习惯于拿枪的感觉,习惯杀人的感觉。
当年的顾家二少爷,成了杀手。
他的父母若是知道,只怕立马装作没有这个儿子,并且与他断绝关系。
事实上,在外人眼里,顾林这个人,也确实失踪了整整三年。
又回到这个城市,是因为接了一宗委托。
当然是杀人的买卖。
他的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拿枪,他的脑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计算狙击的角度。
目标是一个富商。
这富商家有娇妻,又金屋藏娇,包养了一个女人,买主不知道是他仇家,还是他老婆,这种事情在顾林的职业生涯里并不少见,他所要做的只是完成委托,得到钱。
三年里,他的外貌和身形都变了很多,连气质也天差地别,只怕他父母当面都未必认得出他来。
他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顾林。
而是冷血无情的杀手。
断绝了一切人的联系,除了那些同为杀手的同僚,或许还有一两个朋友,以往那些生活,竟都像一场梦似的。
心里还是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就算他跟他没有后来,那么看着他过得好,心里也有些安慰。
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到能看到傅家大门的地方待着,有时候抽着烟,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等那人出门的时候。
有时候是他坐在车里一个人出来。
有时候是他牵着一个小男孩出来。
他的身体似乎不是很好,还拄着拐杖,从前的他健步如飞,身手利索,从来没有腿脚方面的毛病。
那个小男孩很活泼,也很可爱,眉宇之间跟他很相似,不知道是他的儿子,还是傅明谐的儿子。
偶尔有一次,还看到傅明谐与他一起出来,两人俱都坐在车内,谈笑风生,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愉悦,他的侄子还偷空亲了他一下,那人没有半分意外,样子自然得很,看起来早已习惯对方的动作。
他从不知道,傅家叔侄竟是这种关系。
心底有些意外,却又慢慢释然,还有些挥之不去的惆怅。
其实本没什么所谓的,只要自己过得痛快便好了。
这些年,看多了人与事,他早已慢慢地悟了过来。
也有些后悔自己年轻时的性情,也有些后悔自己曾经错过了不少事情,更错过了不少的人。
但是时间总在慢慢地往前,有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不可能重来一遍。
他又去看了父母,看了陶然。
父母明显老了不少,大哥小妹也都结婚了,父母当了祖父母,含饴弄孙,快活得很。
陶然继承了陶家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身边也有了个未婚妻,美丽可人,知心解语。
大家都过得好,就足够了。
脑海里有时候还会浮现出一些往事,但他也明白自己不可能再当回那个顾林。
很多事情,已成回忆。
总有一天,会慢慢地湮没在心底。
再也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正文就完结了,所以这两天我先把番外写好,把大家的结局都安排好。
顾林的结局,其实在我安排其他人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表打我TT我一直觉得,以他这样的性格,一定得吃亏之后才能成长,所以他走的路,与旁人也不一样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能无忧无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有些人要为自己年少的任性付出代价,尤其是顾林这样的性格。
第41章
番外五
傅家到了傅明谐这一代,早已是大富大贵,贵不可言。
所以傅明谐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身为傅家长子嫡孙,他从小就被捧成了月亮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幸好长辈们虽然疼爱,却并不骄纵他,该严厉的地方丝毫不放松,但即便是这样,依旧养成了傅明谐略显霸道的性格。
而这种性格常常表现在一些小事上,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地区和家庭,到现在还保留着孩子抓周的习俗,傅家也不例外。
傅明谐周岁生日那天,被长辈们抱到大厅里,光滑的地板上摆满了东西,笔墨,玉石,书册,甚至是做成元宝形状的金银饰品,总之琳琅满目。
抓周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种形式,不过是讨个吉利,没人会去琢磨孩子抓的东西里是不是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
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
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
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
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
长辈们目瞪口呆。
段初言则看着脚下一堆东西,刚满十岁,才进傅家不久的他虽然很早熟懂事,也对眼前的状况有点哭笑不得,手足无措。
这个粉粉嫩嫩,胖乎乎的小侄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他脚下,然后坐在地上歇了半天,又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跟前,软软的小手臂往前一伸。
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段初言蹲下身,略显吃力地抱起他。
傅明谐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地趴上去,小爪子将自己的七叔抱了个严严实实。
“咿呀……的,呀……”
牙都没长齐的嘴巴嘟嘟囔囔,除了段初言谁也没听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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