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犹在耳(校对)第70部分在线阅读
“你手上那个人,还是别杀的好,走了一个陶然,还有他,不然你人财两空,连一亿也拿不到了。”
段初言调侃似的语气,却让他突然有种感动。
这个人让陶然先走,却没有抛下他。
在那之前,他从来未曾想过,居然有一个人肯为了他,放弃安全,身陷险境。
后来自然是化险为夷,那人受的伤很重,据说还被傅家带走了。
他约略听说过傅家叔侄的恩怨,心中很为段初言担心了一阵。
只是,就算再怎么担心,自己也无能为力。
在外人看来,他是顾家二少爷,风光无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顾林不过是个废物,一个离开了顾家,就什么也不是的废物。
再后来,他便没再见过那个人。
连去跟陶然打听消息都不能。
绑架事件更让父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商量好将他送出国留学,并说好等回来就结婚。
连结婚人选都有了,顾林见过那女人,跟顾家门当户对,长得也算清秀,同样也有着名门千金的所有毛病。
他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
他不甘心,不愿意,不想要。
这样的人生,并不是他自己的。
所以,他逃了。
逃得远远的。
走了一条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路子。
混黑帮,打架斗殴,甚至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还记得脑浆连同鲜血从那个人脑袋上迸射出来的情景,之后的一个月,没有一晚不做噩梦。
但总有麻木的一天,再残忍的事情做多了,也会变得没有感觉。
他渐渐习惯于拿枪的感觉,习惯杀人的感觉。
当年的顾家二少爷,成了杀手。
他的父母若是知道,只怕立马装作没有这个儿子,并且与他断绝关系。
事实上,在外人眼里,顾林这个人,也确实失踪了整整三年。
又回到这个城市,是因为接了一宗委托。
当然是杀人的买卖。
他的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拿枪,他的脑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计算狙击的角度。
目标是一个富商。
这富商家有娇妻,又金屋藏娇,包养了一个女人,买主不知道是他仇家,还是他老婆,这种事情在顾林的职业生涯里并不少见,他所要做的只是完成委托,得到钱。
三年里,他的外貌和身形都变了很多,连气质也天差地别,只怕他父母当面都未必认得出他来。
他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顾林。
而是冷血无情的杀手。
断绝了一切人的联系,除了那些同为杀手的同僚,或许还有一两个朋友,以往那些生活,竟都像一场梦似的。
心里还是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就算他跟他没有后来,那么看着他过得好,心里也有些安慰。
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到能看到傅家大门的地方待着,有时候抽着烟,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等那人出门的时候。
有时候是他坐在车里一个人出来。
有时候是他牵着一个小男孩出来。
他的身体似乎不是很好,还拄着拐杖,从前的他健步如飞,身手利索,从来没有腿脚方面的毛病。
那个小男孩很活泼,也很可爱,眉宇之间跟他很相似,不知道是他的儿子,还是傅明谐的儿子。
偶尔有一次,还看到傅明谐与他一起出来,两人俱都坐在车内,谈笑风生,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愉悦,他的侄子还偷空亲了他一下,那人没有半分意外,样子自然得很,看起来早已习惯对方的动作。
他从不知道,傅家叔侄竟是这种关系。
心底有些意外,却又慢慢释然,还有些挥之不去的惆怅。
其实本没什么所谓的,只要自己过得痛快便好了。
这些年,看多了人与事,他早已慢慢地悟了过来。
也有些后悔自己年轻时的性情,也有些后悔自己曾经错过了不少事情,更错过了不少的人。
但是时间总在慢慢地往前,有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不可能重来一遍。
他又去看了父母,看了陶然。
父母明显老了不少,大哥小妹也都结婚了,父母当了祖父母,含饴弄孙,快活得很。
陶然继承了陶家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身边也有了个未婚妻,美丽可人,知心解语。
大家都过得好,就足够了。
脑海里有时候还会浮现出一些往事,但他也明白自己不可能再当回那个顾林。
很多事情,已成回忆。
总有一天,会慢慢地湮没在心底。
再也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正文就完结了,所以这两天我先把番外写好,把大家的结局都安排好。
顾林的结局,其实在我安排其他人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表打我TT我一直觉得,以他这样的性格,一定得吃亏之后才能成长,所以他走的路,与旁人也不一样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能无忧无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有些人要为自己年少的任性付出代价,尤其是顾林这样的性格。
第41章
番外五
傅家到了傅明谐这一代,早已是大富大贵,贵不可言。
所以傅明谐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身为傅家长子嫡孙,他从小就被捧成了月亮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幸好长辈们虽然疼爱,却并不骄纵他,该严厉的地方丝毫不放松,但即便是这样,依旧养成了傅明谐略显霸道的性格。
而这种性格常常表现在一些小事上,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地区和家庭,到现在还保留着孩子抓周的习俗,傅家也不例外。
傅明谐周岁生日那天,被长辈们抱到大厅里,光滑的地板上摆满了东西,笔墨,玉石,书册,甚至是做成元宝形状的金银饰品,总之琳琅满目。
抓周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种形式,不过是讨个吉利,没人会去琢磨孩子抓的东西里是不是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
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
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
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
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
长辈们目瞪口呆。
段初言则看着脚下一堆东西,刚满十岁,才进傅家不久的他虽然很早熟懂事,也对眼前的状况有点哭笑不得,手足无措。
这个粉粉嫩嫩,胖乎乎的小侄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他脚下,然后坐在地上歇了半天,又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跟前,软软的小手臂往前一伸。
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段初言蹲下身,略显吃力地抱起他。
傅明谐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地趴上去,小爪子将自己的七叔抱了个严严实实。
“咿呀……的,呀……”
牙都没长齐的嘴巴嘟嘟囔囔,除了段初言谁也没听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