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校对)第2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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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那些差役上山找到他们的时候,随身不仅带上了质地细腻的全套绢衣鞋袜,连带女子用的脂粉簪花都一应齐备,甚至为防张氏她们不会梳复杂的发髻,还派了个婢女过来帮他们梳发髻,可谓面面俱到了。
当时张氏听了差役的话,便想依言换上新衣,谁知道却被刘桢阻止了。
刘桢的理由很简单:我们之所以贫穷落魄,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不努力,而是阿父被迫离开家乡所致。既然我们一不偷二不抢,现在阿父回来,我们当然也应该以本来面目去见他,堂堂正正,无须涂脂抹粉,多加装饰。
实际上,刘桢想的是,长社县令这番作为别有用意,无非是希望把他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见刘远,好告诉刘远自己没有虐待张氏他们,这样一来,刘远也就不好意思和他计较下去。更何况,如果到时候有刘薪刘弛父子在的话,对方说不定还会以为他们过得有多好。但如果他们这么一身破破烂烂过去就不一样了,怎么也能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眼里刷点同情分,帮老爹争取一下主动权,顺便狠狠扇那些人的脸!
但这个理由是不能公开说出来的,所以她只能换个更加冠冕堂皇的说法。
张氏不会知道刘桢心里的想法,她只是觉得他们现在已经是郡守的家眷了,如果还穿得破破烂烂,那实在太丢人了,她丢不起这个人,所以并不准备听从刘桢的建议。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刘桢却趁所有人不备,直接抢过那些差役手里的衣裳,跑到里屋,直接往火堆里丢,旁人连拦都来不及拦!
刘婉正眼巴巴地瞅着这些漂亮的衣裳和首饰,还忍不住伸手去摸,以她的年纪,可能还不太理解衣裳首饰对女人的意义,但却并不妨碍她对漂亮事物的喜爱,谁知道一转眼,这些东西就已经完全化作灰烬,刘婉当时就懵住了,紧接着哇哇大哭起来。
其他人也都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刘桢。
刘桢烧完东西,拍拍手,若无其事地对张氏道:“阿母勿恼,等见了阿父,我自会向他请罪。”
张氏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想斥责的话也堵在喉咙,脸色自然好看不到哪里去。
但是衣服都被烧了大半,剩下首饰和鞋子,当然不可能再穿了,否则一身乞丐似的衣服,还戴上那些首饰,那简直要笑死人了。
张氏无法,只好按照原来的打扮,只是洗了把脸,就跟着差役一起过来了。
此时看着丈夫和旁人惊诧的目光打量着他们,张氏只觉得羞愤欲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刘桢却是大大方方往前一步,扯着刘楠一起拜下去。
“起来!快起来!你们都受苦了!”刘远连忙将他们拉起来,一手牵住一个。
长社县令也是同样尴尬,他狠狠地瞪了那些哑巴吃黄连的差役一眼,上前道:“郡守,这……”
这个时候,刘桢开口了:“阿父,你是郡守,我听说郡守是一郡之长,比县令还要大的,是也不是?”
“这么说也没错。”刘远笑道。
“那为何世父只是令吏,刘家堂姐却穿得比我们还要好呢?”刘桢紧接着又问。
“……”
刘远看着刘桢一脸天真无邪,又看看那边刘薪刘弛面色难看的样子,差点没笑破肚皮。
这个闺女啊,真是……
——
作者有话要说:
注:
1、上章的蜜饵,有点类似沾蜜糖的炸麻花,由于百度很容易搜索到,俺就没作特别说明。
2、这章长社县令对刘远自称臣的问题,在当时,臣是地位低对地位高的人的谦称,不仅仅是臣子对皇帝的,所以不是BUG。
第22章
刘远逃亡后,刘薪和刘弛更是恨极了他,认为是他把全家给连累了,万一朝廷抓住了刘远要以谋反来诛他的九族,那看都不用看,刘薪和刘弛他们肯定是首当其冲的。
万幸的是,此时秦朝已经手忙脚乱,疲于应付各地的起事者,现在的秦君也没有当年秦始皇的本事,只会坐在高高的咸阳宫里,耳目闭塞,刘家也因此逃过了一劫,没想到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刘远又冒了出来,而且以胜利者的姿态,趾高气扬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刘薪和刘弛当然不可能去接济张氏,但既然现在刘远回来了,而且还掌管了颍川郡,这种话便说不出口。
你可以心里想想,但你不能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就是你理亏,刘远出门在外,他们身为父亲和兄弟,却没有照顾他的家眷,这放在哪里也是说不过去的。
所以被刘桢这么一说破之后,刘薪和刘弛当下就尴尬得无以复加。
刘桢没有因为这样就放过他们,还火上添油地加了一句:“我们在山中的时候,吃的都是树皮草根,可从来都没见过大父和世父他们来看我们。阿父,大父和世父是不是不喜欢我们呀?”
一边说,还要一边摆出“我很无知”的神情,刘桢觉得自己要是还能回到现代,就算拿不到奥斯卡,拿个金鸡奖总是没问题的。
瞧瞧现在,她每停顿一下,她那位伯父的眼角就抽搐一次,整张脸看上去更僵了,跟戴了个面具似的,真是赏心悦目啊。
刘远笑眯眯地摸了摸刘桢的脑袋:“好阿桢,你误会你大父和世父了,他们是因为你们跑到山上去,找不到你们,才没有去看你们的。”
这个理由就更扯淡了,刘桢他们藏在山上并不是什么秘密,只要有心哪里会找不到的,就算担心儿子当反贼连累了自己,也没有必要连孙子孙女都弃之不管,亏得老婆孩子都被虐待成这样了,郡守刚才还恭恭敬敬地拜见了父亲,没有因为自己骤然高位就怠慢老父和兄长。
两相一对比,到底谁是谁非,连愚昧的乡里人都能辨别出来。
如果刘远还是那个流亡在外的反贼,是人都要说他一句连累乡里,但现在时移事易,刘远的身份变了,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顶着旁人奇异的目光,刘薪父子的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红,变了又变,说不出的好看。
还是刘远开口:“阿父,稚儿无知,请阿父勿要责怪,”又对长社县令道:“子曾,你那边可有干净衣裳,他们这般打扮,我看了心疼,若是方便,想先借你的衣裳一用。”
以前刘远是长社县令的下级,行事必得恭谨有加,现在翻身当了人家的上级,称呼自然也要跟着变,直接就喊对方的字号了。
“有有!”这种表示亲近的叫法让长社县令彻底确定刘远不打算找他的麻烦,连连道:“请郡守移步县衙!”
张氏还有点出离状态,她本来以为会丢脸的场面没有出现,被刘桢三言两句就变成刘薪和刘弛的窘迫,连带他们的家眷,娄氏和于氏也都跟着没脸,一家子站在那里甭提多尴尬了,看得张氏快意极了。
最后还是刘远说了一句“请阿父和大兄先归家,我先安顿好家眷,再去向阿父和阿母问安”,刘薪才反应过来,话也不说了,直接拂袖就走。
“良人……”
张氏还想说什么,刘远摆摆手,“先到县衙再说。”
长社县令早就贴心地把屋子腾出来了,是他自己的居所,三间屋子连在一起,方便刘远和他的家眷单独相处,还派下八名婢女,连刘桢都有幸分到一个。
刘远现在管着一个颍川郡,阳翟那边还有他的亲兵,在找到刘桢他们之后,安正当即就先回阳翟去帮他管着了,安家的家眷也随之迁往阳翟,至于刘远这边,如果没有意外,他最迟明天也得回去了,这些婢女自然属于长社县令送给刘远的礼物,是不可能退回去的。
被分派来服侍刘桢的婢女与那其他七人一样,生得并不美貌,但是也不丑,处于眉清目秀的水准,手脚倒是非常伶俐,看似瘦弱,却能捧着一堆衣裳外加首饰鞋袜,走路也极稳,这可能就是长年累月锻炼出来的本事了。
此时刘桢已经自个儿洗漱完毕,坐在那里看她摆弄了。
自从来到秦朝,刘远家的家境摆在那里,加上刘桢的年纪小,所以一直都是布襦短衣地穿,周围都是差不多家境的女孩子,也没有人感觉到有什么不妥,以至于刘桢虽然也看过张氏穿曲裾或直裾的衣裳,却直到今天才有机会亲身尝试。
那婢女一面服侍刘桢穿上准备好的曲裾深衣,一面奉承道:“小娘子生得伶俐可爱,这身衣服真是合适极了!”
刘桢低头一看,外袍是介于黄与绿之间的颜色,没有橙黄那么亮眼,色调柔和许多,腰间用红色的绢带束紧,走动的时候下摆随着步伐微微扬起,她突然就有种“一秒变淑女”的错觉。
生逢乱世,又一跃成为郡守的女儿,连衣服颜色也不必遵循规定了,虽然这个郡守还是“乱军”自己封的。
想想昨天,咱还是被剥削阶级,今天就摇身一变成为剥削阶级了。
“小娘子,梳个总角可好?”婢女问道。
“好。”刘桢对着模糊的镜面也看不出个所以然,索性就不看。“你唤何名?”
那婢女很机灵:“婢原由县令差遣而来,如今县令已将婢送于郡守,婢子便是小娘子的人了,请小娘子赐名。”
刘桢心想老爹既然把她送过来,想来也是准备让她跟着自己的,便随手指着窗外的野生桂花道:“桂香如何?”
桂香正好给她梳完头,放下木梳,伏首道:“多谢小娘子赐名。”
刘桢摸了摸头上的两个包包,甚觉满意,如果是她自己来梳,那绝对只会是一大一小,惨不忍睹。
而此时的刘远和许众芳,正在上演兄弟情深的戏码。
二人进了里屋,刘远二话不说,倒头便拜。
许众芳连忙上前要把人扶起来,用力一托,刘远却粉丝不动,铁了心要把大礼行完。
“三弟莫忙,这是大兄我该谢你的,你保我妻儿,恩同再造,此礼当受之!”
待刘远磕了第一个头,还想再磕第二个的时候,硬是被许众芳提起来,后者粗声粗气道:“兄长!兄长家眷便也是我至亲,照料他们岂非分内之事?何况我力有不逮,也未能照顾周全,兄长若再如此见外,我许众芳可就没脸面待下去了!”
刘远哈哈大笑,狠狠抱住他,大力拍着他的背:“好兄弟!”
半晌,两人方才分头落座。
许众芳迫不及待地问:“大兄,你现在真成颍川郡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哎哟,从刚才见到你之时,我便抓心挠肝地,恨不得当时便问出来了呢!”
刘远叹了口气:“此事说来话长。”
他原本是真想逃亡的,把县狱里的那些囚犯放出来也只是为了帮自己分散注意力,结果因为之前的恩惠,加上很多人也是走投无路,许多囚犯都表示愿意跟着他走,有的甚至跪下来恳求刘远带上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刘远实在不能把人丢下,退一万步说,要是他不肯带,到时候这些人反倒成了逃亡的潜在威胁,所以他收拢了一下,转眼就成了十几个人的头头,副手就是安正。
一两个人还好说,这十几个人的队伍,吃饭都成了问题,于是刘远跟安正一合计,两人决定到陈郡去投奔陈胜的队伍,反正现在已经跟县令闹翻了,左右都是逃犯,还不如反他娘的。
兄弟俩决定好了之后,还征求了一下小团队的意见,愿意留的,就跟他们走,不愿意的,可以自行离去,但是要等大家到了陈郡之后才能走,免得一转身就跑去官府告发。
征询结果是,十几个人,没有一个想要自己离开的,这种世道,单身一人逃亡,最后不是饿死就是被秦兵抓住,还不如跟着大部队,好歹到了陈郡,肯定还能吃上一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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