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校对)第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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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祭司刚尝了一块,就彻底爱上了这种吃法。
  妹妹天霜在食物面前从来就没有抵抗力。尤其是第一次吃过天浩做的熊肉,她脑海里产生了坚定且永远不会有变化的深刻意识:哪怕三哥把一盘子大便端上桌子,那东西也一定很美味。
  常年吃惯了兽肉的磐石寨村民忽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其它美好的事物。这一切都是年轻头领带来的:盐、漂亮坚固的新房、用麻藤编成的网、新鲜美味的鱼……
  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
  耕种时节过后,照例像往年那样组织大伙儿上山打猎。寨子里有一半多人闲着,每天看着太阳升起落下,诅咒着海里那头怪物什么时候突然死去,遥想着天空中会不会出现一个长着翅膀的家伙。如果是个男人,我就拿起弓箭把他射下来,抱回家里拔掉羽毛切块放进锅里煮了吃……据说,鸟人的味道很不错。
  鳟鱼的数量相当庞大。那条被干掉的变异皇带鱼应该是制约着这一带海洋动物族群增加的重要原因。天浩实地测量过,这里的海水温度的确比其它地方高一些,也有可能正好赶上了鳟鱼的洄流期……总之,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人们从海里捕捞了几十吨鱼。
  建盖房屋的工作被迫停下,大部分人手被紧急抽调过来熬煮海盐。晾晒鱼干成了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那是把整条鱼开膛破肚,斩去鱼头,在对半剖开鱼身表面抹上盐粒的做法。直接曝晒在阳光下只会让鱼块变臭,流通的空气会在短时间内挥发水分,使鱼肉变干。
第四十节
刺瓜
  没人提起什么该死的“环境保护”。没人认为一头暴鬃熊或黑嚎狼的生命会高于人类。我们是这颗星球的主人,无论将其它物种杀光或者吃光,那都是专属于我们的权利。其实把事情倒过来想想就明白,如果远远跑在进化线前沿的不是我们,而且其它某种动物,谁又会为了人类惨遭杀戮与食用的命运哭泣?谁会举着鲜血淋漓的骷髅图案在当权者面前高喊着“保护(人类)动物”?
  整个寨子散发着浓烈鱼腥的时候,人们开始了新的工作。
  山谷里的积雪融化时间较晚,春耕结束后谷地仍有冰块残留。有了这个天然的冰箱保鲜,天浩才有足够的时间熬煮海盐。仍旧是老办法,绳索捆在靠近悬崖的大树上,把人放下去,再用绳子捆绑僵硬的死鹿,拉至崖上,运回村里。
  这项工作在整个冬天都陆续进行,鹿肉的腌制过程比鳟鱼要复杂。天浩没打算把所有巨角鹿都制成咸肉,他把大块的鹿腿分散到村民家中,分割切小,挂在房梁上,借着火塘升腾的烟雾制成熏肉。
  鹿脯是一种美味的食品。天浩打算趁着这个机会,把所有鹿肉晾晒干制保存下来。磐石寨现在的情况比过去好了很多,可是说到真正具有价值的财富,只有寨子里的这些村民。
  百里香的来源是一种树叶。椭圆形,颜色青葱翠绿。寨子周围山上的大型乔木多以黑针松为主,其中夹杂生长着这种体型较小的树。宿主记忆只有对这种树叶的气味描述,天浩按照文明时代植物学的概念,认为大规模收取树叶并晾干保存的时间只能是夏季。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鱼干晒制的很成功,白色的鱼肉晾晒后呈现出半透明状态,附着鱼皮的那一面有着漂亮光滑的纹理。天浩用小刀切下一片塞进嘴里慢慢咀嚼,鲜咸的滋味在唾液搅拌下很快在舌尖上溢开,令他感受到粗糙兽肉所不具备的细腻。
  春天大面积播种小麦的时候,人们也在田间地头洒下少量的蔬菜种子,主要是刺瓜和一些绿色蔬菜。天浩以前没见过刺瓜,这根本不是文明时代的植物品种。绿色的蔓藤沿着所有可供攀爬的固体向上延伸,藤上开出一朵朵黄色小花,看起来有些像南瓜。
  同样还是依靠昆虫授粉,幼嫩果实从枯萎花瓣中长出来的时候,天浩发现这东西表面生长着密密麻麻的尖刺。起初这些刺较软,摸上去也不算扎手。几天时间过去了,淡青色的刺尖颜色逐渐变深。深绿、墨绿、暗蓝……最后彻底变成了黑色。
  两个星期时间,刺尖变化是如此显著。这个时候的尖刺硬度极高,手指轻轻碰到会扎破皮肤,甚至流出鲜血。
  瓜的体积不大,相当于成年的拳头。密布在瓜体表面的尖刺长度约为五厘米,与瓜体连接的大部分仍为青色。老祭司叫上天浩一起,摘了些刺瓜,又摘了一大把蔓藤枝头上的嫩芽。天浩看着老人用砍刀把刺瓜从中间破开,里面露出嫩黄色的肉质部,边缘的外皮有些发绿,很硬。
  老祭司用刀子把带刺的外皮削掉,用勺子挖掉刺瓜中间空腔位置的黄瓤,将整个瓜体切成小块,放进锅里加水炖煮,锅里很快散发出一股闻起来令人愉悦的甜香。
  蔓藤嫩芽洗清过后分掐成小段,放进沸腾的锅里,等到刺瓜煮熟,锅里的糖水变成黄绿相间的粘稠浓汁,老祭司撤了火,用木勺盛出两碗,他特意捻了少许粗盐,撒进天浩的碗里。
  味道与记忆中的南瓜一模一样,被咸味刺激产生的清甜在唇齿间回荡。让天浩遗憾的是没有米,刺瓜蔓藤嫩枝虽说味道不错,吃在嘴里还是觉得寡淡了些。另外就是这个时候的刺瓜太小了,若是能够在长老一些,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瓜体内部积蓄的糖分更多,吃起来会更加美味。
  刺瓜必须减藤,也必须在这个时候摘掉半数左右的果实。留足养分给剩余果实才能长大的道理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无论刺瓜还是南瓜,表面上的称呼通过外形来加以区分。
  天浩不明白:南瓜在自己沉睡的这段岁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它表面会有那么多的刺?而且连名字都改了?
  天峰的伤势已经恢复。北地野蛮人强悍的身体素质令人咋舌。天峰闲不住,他知道自己刚刚恢复,不能做太过剧烈的运动,于是在寨子附近下了几个套,捉到几只山鸡。
  艳丽的羽毛表明这是雉鸡类品种,体型却堪比文明时代的吐绶鸡(火鸡)。天浩对此早以见怪不怪,自从进入宿主体内复活,他看到了太多体型超乎自己以往记忆的动物和植物。“巨大”似乎是这个特殊时代的最重要标签,随着野蛮人体型的暴增,所有物种仿佛也跟着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烧水拔毛的工作交给天霜去做。她虽未成年,却很勤快。充足的营养让这个女孩变得脸色红润,干瘪的面颊也在一顿顿浓汤和烤肉的滋养下逐渐膨胀。吃虱子的老毛病一直改不掉,被天浩结结实实用棍子揍了几顿,被打怕了,终于学会捉住虱子就当场摁死,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直接往嘴里塞。剪掉了长长的头发,整个人扒光皮袍扔进热水盆里好好洗了几次澡,脱去黑乎乎的油腻污垢,终于露出一张算是比较干净的脸。
  天浩从雉鸡身上拔下颜色最漂亮的尾羽,细心插在天霜的头发深处。凑到近处的时候,他从天霜脸上闻到一股淡淡的油脂香气。
  天霜很怕这位哥哥,但尊敬的成分显然多过畏惧。她扬起头,露出讨好的神情:“三哥,我听你的话,一直用熊油擦脸,你闻闻。”
  再漂亮的女人也挡不住风刀霜剑,天生丽质的美人放在野外三个月就会变得无限沧桑。“美丽”这种东西有很大概率是后天养成,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深闺大小姐才会皮肤嫩滑美丽动人,天浩一直很怀疑古老故事里那些当街耍横抢占民女的无脑恶霸……这些家伙难道都是没长眼睛的瞎子吗?居然连整日在田间劳作的村妇也能看中,拼着被青天大老爷砍脑袋的危险也要把那种女人抢回去?
  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品其实是凡士林。文明时代的时髦女性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化妆品厂商会用无数例子让她们明白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总之,一万块一套的高端产品与几毛钱一瓶的甘油区别很大,你们不是科学家,花心思研究很伤脑,还是老老实实从口袋里掏钱出来,认认真真购买就行。
  天霜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这个时代北方蛮族对女性特殊的审美观念令天浩很是无语。他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给天霜开具出一整套的形体训练课程。包括柔软体操、模特步、舞蹈……可是没用,这里的男人只喜欢虎背熊腰的彪悍女子,没人喜欢娇柔骨感的细腰妹纸。
  用熊油擦脸是天浩的主意。世界终究在发展,时代终究会变化。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鸡头鸡脚鸡翅膀鸡脖子剁下来熬汤,内脏从不浪费,鸡杂煮进汤里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天浩切了一块熏鹿肉剁碎,又拿了一条刚从海边送来的鱼,将鱼肉剔下,加上一些调味的树叶混合,塞进挖空的雉鸡肚子里,架在火上慢慢烘烤,等到烤熟,香气四溢。
  一家人吃得很开心,天峰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天浩舀了一碗鸡汤递过去,笑道:“大哥,你的伤已经差不多了,这段时间就帮帮我,盯着寨子里建造新房的进度,让他们弄快点。”
  天浩没有完全摒弃平均分配这种古老低效的方法。但他承诺所有参与劳动的人都能得到双倍食物,而且品种丰富。私有制产生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之前,他要尽可能多的在磐石寨积累公共财富。
  天峰嚼着鲜美的烤肉,吃得满嘴流油。他连连点头:“天气越来越热,最近几天已经穿不住这身袍子。今年有你在,咱们寨子的情况算是好的,有肉,还有鱼。别的寨子就不好说了。每年这个时候,还有冬天,他们都会出来换人。”
  天浩微微点头。
  这是青黄不接的时节。
  当然,整体情况比冬天好一些。山上可以挖到野菜,野物们也不像冬天那么具有攻击性。
  开春以来,寨子里有七个女人怀孕。按照惯例,天浩给她们安排了一些轻省的伙计。野蛮人与文明时代人类的区别从分娩上就能看出来。孕妇不需要十月怀胎,正常孕期为五个月,最多不会超过六个月。
  这个世界没有“唐氏筛选法”,却同样有着先天性缺陷婴儿。遇到这种情况,孩子父母只能自认倒霉,耐心等待着女人身体恢复,然后与丈夫继续生养健康的后代。
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
  “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福全没有对此表示反对。他笑呵呵地问:“你想换多少布?棉布还是麻布?”
  来左所寨子谈生意的人,都是为了这里的布匹。
  “棉布,五百匹。”天浩平静的脸上透出成年人才有的老到。他直接说了个数字。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正事。福全收起脸上玩味的表情,目光炯炯注视着天浩,彻底忘记了对年轻头领岁数上的质疑:“你用什么交换?我先说明,我们不要武器。”
  牛族擅长冶炼金属和锻造兵器,磐石寨的金属制具品质优良。
  天浩抬手摸了一下已经长出粗硬短须的下巴,手指慢慢从那个位置滑开,以很潇洒的动作在空中捏了个响指。坐在侧后位置的天狂连忙打开摆在手边的背包,拿出一块鱼干,递了过来。
  福全颇为意外地看着这块鱼干。梭性的外观看上去干干净净,洁白的鱼肉捏起来很硬,没有丝毫水分。翻过来是淡青色鱼皮,凑近了可以闻到淡淡的腥味,没有肉质腐烂的恶臭。这表明肉干品质相当不错,是难得一见的优等品。
  口腔里毫无预兆分泌出大量唾液,福全不断耸动着喉咙。经历了一个饥饿的冬天,左所寨的情况比其它寨子好不到哪儿去。所幸去年的粮食收成不错,寨子里没有死人,也没有在寒冷时节里与别的寨子进行人口交易。
  靠着野餐和时有时无的猎物,左所寨一直熬到现在。寨子里也种着刺瓜,已经被摘掉大半。剩下的那些绝对不能动,否则冬天存粮就会少掉很多。
  说起来,这是福全的错误。
  连续几年,附近的村寨都会派人来左所寨用粮食交换棉布。左所寨从这桩生意里获利丰厚,包括福全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没必要花力气耕种,只要确保有足够的棉花地产出原料就行。
  去年,是左所寨历史上耕种粮食面积数量最少的一年,却偏偏遇到了百年罕见的极寒天气。
  “衣食住行”,衣服虽然排在第一位,那却是文明时代以“廉耻”和社会道德基本框架为前提的说法。在北方蛮族看来,饥饿才是必须首要解决的最大问题。
  即便是福全这个寨子头领,仍然过着饥肠辘辘的生活。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入了秋,地里的第一批粮食下来,才会从根本上得以缓解。
  “你们从哪儿弄的鱼?”福全一直狂吞着口水,脑子里却充满了疑问。磐石寨的地理位置他很清楚,据说那边的海里有吃人怪兽,很多年了一直无法靠近。
  天浩耸了耸肩膀,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话,笑容可掬:“还是谈谈我们的生意吧!福全头领,你想要多少这种鱼干?”
  “五十公斤换一匹布。”福全回答的很快。这是正常时节的交换价格。肉干与鲜肉之间的换算约为一比六。这些鱼肉晒的很干,福全估计不要说一比七,就连一比八都有可能。
  布料比肉和粮食值钱。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只要爱惜点儿,可以维持很多年。
  “你在开玩笑吧!”天浩脸上笑容变得有些冷淡,说话语气也变得不再客气:“如果是秋天,这个交换价格当然没有问题。但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五十公斤……呵呵……”
  他摇摇头,讥讽和嘲笑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一览无遗。
  磐石寨南面的地形很特殊,长达数百里的海岸全都是悬崖耸立。高达数百米的山崖找不到一条下去的路,无论捕鱼还是煮盐都很困难,无法形成规模。
  距离左所最近的寨子就是磐石,这些牡鹿部族的野蛮人显然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
  尴尬的心理在福全脑海里一晃而过。他知道这个要价有些过分,但生意就是生意,何况鹿族的纺织技术众所周知。天气已经热了,对面的年轻头领还穿着厚厚的兽皮坎肩,难道他就不想换件凉爽轻薄的棉布褂子?
  “那就四十九斤。”福全觉得自己已经拿出了最大诚意。
  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天浩的动作,只觉得手里一滑,那块当做样品的鱼肉干瞬间消失。等到回过神来,肉干已被那个该死的年轻人牢牢握在手里,然后递给坐在他后面的粗壮汉子。那家伙更可恶,他直接把肉干塞进背包,双手死死按住,用警惕如防贼般的眼睛盯着自己。
  “算了,我还是走吧!”天浩站起来,抖了抖兽皮坎肩上实际并不存在的灰尘。他拿起摆在旁边的长柄战斧,阳光从木屋的缝隙间照进来,在锋利的斧刃表面反射出幽蓝色金属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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