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校对)第28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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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他们很馋我的身子,同时更馋我口袋里的金镑。
  贝尔托尼琪很喜欢看角斗,她激动得大喊大叫,偶尔从衣袋里拿出一个漂亮精致的银色鼻烟壶,不时凑到鼻孔下面用力吸着。
  忘忧粉的推销很成功。按照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伊丽莎白把斯图尔特带回来的高纯度制品加以淡化,用面粉和糖粉稀释,掺兑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尽管如此,这种神奇粉末仍能发挥出强大威力。
  贝尔托尼琪是个非常好的推销媒介,她对忘忧粉喜欢的不得了。短短几天时间,她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肆宣扬,试用者多达数百人。
  全部都是贵族。
  伊丽莎白牢记着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尽快让忘忧粉进入上流社会消费圈,暂时不考虑对平民阶层出售这种药粉。可能的话,让国王本人,甚至更多的王室成员都用上忘忧粉。上行下效,只要忘忧粉风靡上流社会,就根本不用担心未来的销量。
  角斗已经到了最后环节。
  四个巨人奴隶都受了致命伤,他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赛场侧,南面和北面的大门同时打开,两队杂色角斗士进入场中。南面的领队手持短剑,依照顺序,割下濒死的巨人头颅。
  这些巨人角斗士的尸体同样能卖钱,而且是角斗士商人重要的财源之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白人一直相信把巨人杀死,然后烘干,碾压成粉末,混在酒里服用,是世界上最高的强身神药。尤其是在男女那种事情方面,有着神奇的特殊效果。
  伊丽莎白静静地坐着,看着黑人角斗士缓慢且故意卖弄的动作。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巨人,更多的还是故意在观众面前示好,毕竟接下来就是杂色奴隶角斗,观众是决定获胜者是否能得到自由的关键群体。
  很快,只剩下最后一个濒死的巨人。
  “滚!”他呻吟着发出单音节。
  伊丽莎白在磐石城渔村呆了很久,她熟悉这种语言,清楚它的意义。
  黑人角斗士听不懂,他狞笑着,用力将短剑插进巨人肩膀,从侧面缓慢切割,这样做能最大限度带来痛苦,死亡也随之变成一种奢侈。
  “……啊!”巨人的手脚被其他杂色角斗士按住,无法挣扎,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他最后的话语尤其可怕。
  “总有一天……我……我们的人……神灵……会……杀光你们!”
  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爆发出剧烈狂吼。
  竞技场设计得很巧妙,音波可以传递到贵宾席的每一个包厢,不会受到对面观众席的喧哗影响。
  伊丽莎白浑身一震,她眼前浮现出那个期盼已久,英俊高大的身影。
  那是我的主人,我的王。
  巨人死了。
  黑奴角斗士拎着他硕大的头颅,环绕赛场一周。黑亮油滑的脸上满是得意,仿佛鲜血淋漓的人头代表了赫赫战功。
  贝尔托尼琪也在笑,忘忧粉的效果在她身上体现出来,笑得颇为癫狂,看起来有些傻。
  “亲爱的,你听到那个巨人临死前说的话了吗?”她搂着伊丽莎白的肩膀,“格格格格”笑个不停:“真难听,发音好奇怪,听起来像猪叫。”
  伊丽莎白微笑着回了一句,声音压得很低,充满了讥讽:“你现在看起来像只母鸡,最下贱,最放荡的那种。”
  “是吗?哈哈哈哈……你说得没错,我是一只快乐的小母鸡,哈哈哈哈!”忘忧粉扰乱了大脑,贝尔托尼琪完全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
  大陆北方,牛族领地,雷牛部,雷角城。
  最寒冷的日子已经过去,地面积雪开始融化,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全面转暖。
  在一队王室骑兵的护卫下,尊贵的客人进入了雷角城。
  天浩带着一群大小官员,把二王子牛伟方迎进了大殿。
  接到大国师书信的时候,天浩很意外,他完全没有想到牛伟方会来这里视察。
第三百二四节
目的是什么
  在信中,大国师直言不讳:二殿下此次前往雷角城,显然不是“视察”这么简单,他另有目的。
  “我上次来雷角城还是好几年前,那时候还是伟邦大哥担任族长。那段时间是秋天,天气不错,正好赶上狩猎队从山里回来,弄了十几只鸡,炖了满满一锅。”
  “雷角城是个好地方,附近有河,不缺水。我从北边过来,一路上看着雪都化了,明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平民的气色很不错,城里城外都是这样。阿浩,你管理有方啊!”
  从城门口到王宫大殿,牛伟方的嘴就一直没有停过,他几乎把雷角城所有的一切都夸了遍,甚至连新造的塔楼都没有放过。
  天浩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客套式的那种,无伤大雅,在这种场合却必不可少。他知道这位王子是故意找话说,拉关系套近乎,但这些话并非全都是刻意为之,其中一部分的确是发自内心。
  他看的很准。
  牛伟方身边近侍们的想法与天浩差不多,也更接近真实。
  几年前,他们随同牛伟方来过雷角城。二殿下的夸赞之词虽然有些刻意,但必须承认,这座城的变化非常大,简直令人感到震惊。
  巨大的石造塔楼拔地而起,数量多达十六座,防御面设置较为平均,符合雷角城作为一族王城的地位。这种塔楼非常坚固,宽敞的内部空间相当于中型仓库,能储备大量物资,尤其是设置在塔顶的重型弩炮,高度加上射程,对城市周边区域形成压制,无论从任何方向进攻,都必须付出巨大代价。
  城内一些建筑已经拆除,新造的房屋也初显规模。与传统的木屋或泥胚屋子区别很大,这些新造建筑均为规则的方形,区别仅限于各自不同的体量与高低。如此一来,整个城市以房屋进行规划,被有序切割开来,以街道连通。
  牛伟方对碎石铺路的做法感到好奇,进入王宫大殿之前,他站在广场北面新修大路上盯着正在施工的人们看了很久。面对二王子提出的种种问题,天浩只好耐心的逐一解释:在地下垫上大块石头形成路基,上层铺满碎石,然后是更加细小的颗粒,最后以沥青搅拌混合过的砂石铺面,让彪悍的牛族男人拖着沉重石碌反复碾压,将地面平整,完成最后的硬化程序。
  道路与两侧房屋之间预留出足够的面积,一方面是为了修建排水沟,另一方面是栽种树木进行绿化。这些做法在野蛮人看来实在难以理解,却是一座城市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整体化改造工程首先从王宫和广场开始,没有在整个雷角城全面铺开。限制因素很多,人力、粮食、天气、逻辑思维……天浩没有一味求快,他知道野蛮人与自己的固定思维之间仍有着巨大分歧,不是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他们看来都能接受。这一切都需要时间,让他们吃饱,让他们穿暖,生活富足才能考虑关于“美”的其它方面。
  牛伟方对雷角城民众的赞叹发自内心。
  脸色红润意味着健康,他看到的每一个雷角城平民都很强壮。无论老人、孩子、女人……他们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每个人都在劳动,都在忙碌。敞开的城门不断有人进出,牛车上满载着泥炭和矿石,人们手里拿着各种工具,甚至走路速度都比平时快了很多。
  这与牛伟方在其它地方看到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他的印象当中,在冬天,包括牛族在内,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都处于一种沉闷静默的状态。几乎没人出门,大家都缩在家里躲避寒冷,即便是春天即将来临,冰雪初融的这个时间段,人们同样畏惧严寒,尽可能减少外出频率。
  对此,天浩给出了牛伟方从未听过,觉得无比新奇的解释。
  “得让他们有活干,想吃饱就必须动起来。超过正常配给三倍的口粮不是那么容易拿的。强壮的男人和女人都可以组织起来,要么去北面的矿山采掘泥炭,要么炼铁,要么在城里修路……能做的事情很多,老人和孩子负责砸石头,泥炭要做成蜂窝煤才好烧,另外就是收集藤条搓绳子、编箩筐……”
  牛伟方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超过三倍配给的口粮,这么多?”
  “听起来多,其实没有多少。”天浩叹了口气:“殿下,您是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正常配给的粮食实在太少。夏天也就罢了,加上虫子和野菜,勉强够吃。冬天则不行,越冷就越难受。部族之王不是那么好当的,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得让下面的人吃饱。修路、建城、采掘矿石……这些事情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有用。我可以顺着修通的大路派出商队,跟狮族人和虎族人做生意,用泥炭从他们手里换取粮食。这样一来,大家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这是天浩从最初就想好的说辞,解释了粮食的来源,合情合理。
  看着工坊里正在制作蜂窝煤的那些老人和孩子,牛伟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泥炭是个好东西,比柴火耐烧,派人从地下挖出来也不费事……我怎么没往这方面想过呢?”
  天浩微笑着巧妙转移话题:“这些事情只能持续到春天,再有一段时间就要春耕了。到时候建城的工作必须停下来,留下少部分人继续修路,其余的人都得下地干活。”
  牛伟方笑了,他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觉得对自己没有丝毫隐瞒。
  一行人走进王宫。
  ……
  午宴相对简单,原因是牛伟方来得很突然,仓促之间,天浩来不及准备,下令厨房做了一些实惠好看的菜,连同现成的菜品,纷纷端了上来。
  花椒、百里香、生姜为主料,再加上北方地区能找到的另外一些变异香料,装进拳头大小的细棉布袋子里,缝好袋口,加上黄豆酿制的酱油,与宰杀洗净的鸡下锅炖煮。
  这种做法与卤肉相似,味道却更加鲜美。王宫值班卫士多达数百人,为了让新货币更好的流通,天浩特意培训了一批厨师,传授文明时代的相关菜品。
  人类对美食历来没有什么抗拒能力,只要产生了愿意花钱购买的欲望,钱货交易也就自然形成。
  “雷角城烧鸡”的名头非常响亮,只是因为食材方面的限制,王宫厨房目前每天只能做出两百只成品。
  大盘盛装的烧鸡刚端上来,牛伟方立刻被眼前这种新奇的食物所吸引。酱黄色的鸡皮看上去非常诱人,散发出美味特有的强烈气息,热腾腾蒸汽夹杂着浓香,即便是自由生长在王宫内廷的牛伟方也难以抵挡。他使劲儿吞着口水,伸手拿起摆在面前的烧鸡,却惊讶的发现鸡肉过于酥烂,轻轻一抓就分离开来,塞进嘴里,竟然连骨头都是脆的,随便一嚼就能咽下去。
  好吃!
  鸡肚子里塞着一个个卤蛋,无论数量还是味道都让王子及其随行人员感到满意。
  配菜是切丝凉拌的萝卜,另外还有从地窖里拿出来的白菜,虽然简单,在这个季节能够吃到也相当不易。
  最后端上来的主食是年糕,也就是文明时代将粳米蒸熟,用木槌反复锤打,直至变成黏状,成型固定后冷却的做法。雷角城厨师按照天浩传授的方法,用红豆泡水蒸烂,掺上一定比例的糖,做成豆沙,充入年糕夹层做馅……这种美味的食物很快被争抢一空,所有尝到它的人们纷纷赞不绝口。
  宴会厅分为两层,正上方两个主座与台阶下分列两边的副座间隔约为五米。牛伟方的兴致很不错,他一连喝了好几杯酒,乘着微醺的酒意,他把椅子往天浩的方向挪了挪,抬手指着餐盘里凌乱的鸡骨头,笑道:“雷角城的狩猎队很能干,这种季节还能捕到这么多的山鸡。”
  天浩摇摇头,笑着解释:“殿下,这些鸡不是在山上抓的,而是城里百姓自己养的。”
  “养的?”牛伟方有些疑惑,他抬起头,观望四周,迅速清点了一下参加宴会的人数:“一个人两只,这顿吃下来就得三百多只鸡,再加上鸡蛋……啧啧啧啧,这顿饭吃下来可真够贵的。”
  在北方蛮族的食物排序表里,鸡和鸡蛋属于“上品”。一方面是鸡的出肉量少,远不如大型牲畜,另一方面是鸡肉的味道和口感很不错,远超牛肉和猪肉,尤其是鸡肉自然的鲜味因子,超过了目前已知的任何一种四足兽类。
  野蛮人对鸡蛋有着狂热的喜爱,这种逻辑当然是延续了基因记忆。在大多数场合,鸡蛋被看做一种营养品,而不是简单的食物。无论任何部落,城市或村寨,野蛮人女子生产之后最好的待遇就是一碗蜂蜜煮鸡蛋。人们对这种食物是如此喜爱,甚至写在歌谣里,反复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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