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精校)第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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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哄!”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还打算招他入伙,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炼、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仿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这些后生晚辈。
有雪摆出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余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炼,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都没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余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洛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又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班。
“四大势力则分别以四大公子为代表,而其中独领风骚的,是『唐殇君』李煜。”有雪道:“但主导这四大势力的,是七个由家族子弟组成的世家,称作七大宗门。我们所在的暹罗城,就属于七大宗门里『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的东方世家。”
兰斯洛听得有雪说到重心,连忙用心聆听。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但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却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只是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世家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余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这个贵族私生女的父亲,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说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东方世家位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只是,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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