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校对)第2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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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随着一次次的变异,他的身体已经一步步地在超越普通人类的极限,不论是感官能力还是其他身体机能。
  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变异或者说进化,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不论是吸血鬼也好,其他什么存在也好,至少他可以明确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方向是在“变强”。
  现在再让他去找工作,一来是他的某些特性确实不适合长时间与人接触,很容易露馅,二来也是他实在提不起性质去打工赚钱了,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体变异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变异的“训练”上。
  可要在城市里生活,肯定是需要钱,哪怕他现在没有了吃饭的压力,但每个月固定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手机费、网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是省不了的,加上固定的、可以预见会稳步提升的肉兔消耗,以及每个月还在交的房贷还款,都必须要有准备。
第三十四章
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第三十五章
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最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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