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对)第24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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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也」:鑄本、二十四卷本作「難矣」。
[46]
「夜出」:青本作「夜去」。
太原獄
太原有民家,姑婦皆寡。姑中年,不能自潔,村無賴頻來就之[1]。婦不善其行,陰於門户牆垣阻拒之。姑慚,借端出婦。婦不去,頗有勃谿[2]。姑益恚,反相誣,告諸官[3]。官問姦夫姓名,媪曰:「夜來宵去,實不知其何誰,鞫婦自知。」因唤婦。婦果知之,而以姦情歸媪,苦相抵。拘無賴至,又譁辨,謂[4]:「兩無所私。〔馮評〕得半。彼姑婦不相能,故妄言相詆毁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獨誣汝?」重笞之。無賴叩乞免責,自認與婦通。械婦,婦終不承,逐去之。婦忿告憲院,仍如前,久不决。時吾邑孫進士柳下[5]令臨晉[6][7],推折獄才,遂下其案於臨晉。人犯到,公略訊一過,寄監訖,便命隸人備磚石刀錐,質理聽用[8]。共疑曰:「嚴刑自有桎梏,何將以非刑折獄耶[9]?」不解其意,姑備之。明日,升堂,問知諸具已備,命悉置堂上。乃唤犯者,又一一略鞫之,乃謂姑婦:「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10]。淫婦雖未定,而姦夫則確。〔馮評〕明决。汝家本清門,不過一時爲匪人所誘,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馮評〕寬一句好。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公曰:「無慮,有我在。」於是媪婦並起,掇石交投。婦銜恨已久,兩手舉巨石,恨不即立斃之。媪惟以小石擊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婦把刀直貫胸膺,媪猶逡巡[11]。公止之曰:「淫婦我知之矣。」命執媪嚴梏之,遂得其情。笞無賴三十,其案乃結[12]。〔但評〕此等吏才,着實可愛。
附記
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户他出,婦應之。役不得賄,拘婦至。公怒曰:「男子自有歸時,何得擾人家室!」遂笞役,遣婦去。乃命匠多備手械,以備敲比。明日,邑中傳頌公仁[13]。欠賦者聞之,皆使妻出應,公盡拘而械之。余嘗謂:「孫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則喜而不暇哀矜矣[14]。」
(原載青柯亭本《聊齋志異》)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
[1]
「頻來」:鑄本作「頻頻」。
[2]
勃谿:〖吕註〗《莊子·外物》:「室無空虚,則婦姑勃谿。」註:「勃谿,争鬥也。」
[3]
「告諸」:青本作「諸」。
[4]
「辨謂」:鑄本作「辨」。鑄本「何」作「阿」。二十四卷本「何誰」作「誰何」,「唤」作「訊」。
[5]
孫進士柳下:〖吕註〗名宗元,號長卿,淄川人。順治乙酉舉人,乙未進士。授臨晉知縣,升開封府南河同知,調濼州知州,升思恩府同知。
[6]
臨晉:〖吕註〗屬山西蒲州府。
[7]
「吾邑」:鑄本作「淄邑」。
[8]
青本「便命」作「便使」,「質理」作「質明」。
[9]
「非」:康熙本作「飛」,今據四參校本改。
[10]
「甚求」:青本作「求甚」。
[11]
青本無「婦把刀直貫胸膺」。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逡巡」作「逡巡未下」。
[12]
「笞無賴三十」:異史本、二十四卷本作「無賴笞三十」,康熙本、青本無此五字,今據鑄本補。「乃結」:鑄本作「始結」。
[13]
「邑中」:鑄本作‘合邑」。
[14]
「附記……矜矣」:二十四卷本「其情」作「情」。康熙本無此段,今據諸參校本補。
新鄭訟[1]
長山石進士宗玉爲新鄭[2]宰[3]。適有遠客張某,經商於外,因病思歸,不能騎步,賃禾車一輛[4],携貲五千,兩夫挽載以行。至新鄭,兩夫往市飲食,張守貲獨卧車中。有某甲過,睨之,見旁無人[5],奪貲去。張不能禦,力疾起,遥尾綴之,入一村中;又從之,入一門内。張不敢入,但自短垣窺覘之。甲釋所負,回首見窺者,怒執爲賊,縛見石公,因言情狀。問張,張備述其冤[6]。公以無質實,叱去之。二人下,皆謂官無皂白[7]。公置若不聞,頗憶甲久有逋賦,〔馮評〕要有記性。張睢陽於城中人一見無不記其姓名,可知臨民非易事也。但遣役嚴追之。逾日即以銀三兩投納。石公唤問金所自來,甲答[8]:「質衣鬻物。」皆指名以實之。石公遣役令視納税人,有與甲同村者否;適甲鄰人在,便唤入。石公問[9]:「汝既爲某甲近鄰,金所從來,當自知之。」鄰答:「不知。」石公曰[10]:「鄰家不知,其來曖昧[11]。」甲懼,顧鄰曰:「我質某物、鬻某器,汝寧不聞之乎?」鄰急曰:「然,固聞之矣。」石公怒曰:「是必與某甲同盗,非窮治之不可!」命取梏械。鄰人大懼曰:「我以鄰故,不敢招怨耳[12];今刑及己身,何諱乎。彼實劫張某錢所市也。」遂釋之。時張以喪貲未歸,乃責甲押償之。石公此類甚多,亦見其實心爲政也[13]。
異史氏曰:「石公爲諸生時,每一藝出,得者秘以爲寶。觀其人[14],恂恂[15]雅飭,翰苑則優,似非簿書才者[16]。乃一行作吏,神君[17]之名,譟於河朔。誰謂文章僅華國之具哉[18]!故志之,以風有位者。」
〔但評〕事有難於驟明者,有得其端倪而不能以口舌争者,非旁敲側擊,用借賓定主之法,則真無皂白矣。所謂實心爲政者,無論事之大小,皆得與民公此是非也。
〔何評〕太原、新鄭獄二則,可入《智囊》。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鑄本、青本、二十四卷本)
[1]
青本題作「新鄭獄」。
[2]
新鄭:〖吕註〗屬河南開封府。
[3]
「新鄭宰」:鑄本作「新鄭令」。
[4]
「禾車」:青本作「手車」。
[5]
此上十四字:「飲食」,異史本作「飲酒」,今據參校本改。「人」:青本作「一人」。
[6]
「張備述」:鑄本作「備述」。
[7]
「皆謂」:鑄本、二十四卷本作「皆以」。
[8]
鑄本「但遣」作「遣」,「唤問」作「問」,「甲答」作「甲云」。「日」:青本作「一日」。
[9]
「便唤入,石公問」:鑄本作「唤入,問之」。
[10]
上十一字:鑄本作「爾當知之。鄰曰:『不知。』公曰」。
[11]
曖昧:〖何註〗曖,暗貌,音愛。《離騷》:「時曖曖其將罷兮。」又王延壽《魯靈光殿賦》:「霄靄靄而晻曖。」
[12]
此上四十八字:鑄本作「汝豈不知?鄰急曰:『然固有之矣。』公怒曰:「爾必與甲同盗,非刑詢不可。』命取梏械,鄰人懼,曰:『吾以鄰故,不敢招怨』」;「寧不」,青本作「寧」。
[13]
此上十四字:鑄本作「此亦見石之能實心爲政也」。
[14]
鑄本無此上十三字。
[15]
恂恂:〖何註〗温恭貌。《漢書·李廣傳》:「恂恂如鄙人。」
[16]
此上十字:鑄本作「意其人翰苑則優,簿書則詘」。
[17]
神君:〖吕註〗《晉書》:「喬智明,字元達,鮮卑前部人也。仕晉,爲隆慮令,民愛之,號曰神君。」
[18]
「僅華國之具」:鑄本作「無經濟」。
李象先[1]
李象先,壽光之聞人也。前世爲某寺之執爨僧[2],無疾而化。魂出,棲坊上,下見市上行人,皆有火光出顛上,蓋體中陽氣也。夜既昏,念坊上不可久居,但諸舍暗黑,不知所之[3];唯一家燈火猶明,飄赴之。到門,則身已嬰兒。母乳之,見乳恐懼;腹不勝饑,閉目强吮。逾三月餘[4],即不復乳;乳之,則驚懼而啼。母以米瀋間棗栗雜哺之,得以長成[5],是爲象先。兒時至某寺,見寺僧,皆能呼其名。至老猶畏乳。
異史氏曰:「象先學問淵博,海岱之清士。其子早貴,而身以文學終[6]。此佛家所云『福業未修』者耶?其弟亦知名士[7]。生有隱疾,數月始一動;動時急起,不顧賓客,自外呼而入,于是婢媪盡避——使及門復痿[8],則不入室而反。兄弟皆奇人也。」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鑄本、二十四卷本、遺稿本)
[1]
青系無此篇。
[2]
「寺之」:鑄本、二十四卷本作「寺」。
[3]
遺稿本無「不知所之」四字。
[4]
鑄本「到門」作「及門」。遺稿本「腹不」作「復不」,「逾三」作「三」。
[5]
鑄本「雜哺」作「哺」,「得以」作「得」。
[6]
鑄本「岱之清」作「岱清」,「其子」作「子」,「而身」作「身僅」。
[7]
鑄本「所云」作「所謂」,「其弟亦知名」作「弟亦名」。
[8]
「使及」:遺稿本作「適及」。
房文淑
開封鄧成德遊學至兖州界[1],寓敗寺中,傭爲造齒籍者繕寫。歲暮,僚役各歸其家,鄧獨爨廟中。黎旦[2],有少婦叩門而入,艷絶,至佛前焚香叩拜而去。次日,又如之。至夜,鄧起挑燈,適有所作,女至益早。鄧曰:「來何早也?」女曰:「明則人雜,故不如夜[3]。太早,又恐擾君清睡。適望見燈光,知君已起,故至耳。」生戲曰:「寺中無人,寄宿可免奔波。」女哂曰:「寺中無人,君是鬼耶?」〔但評〕女妙於語言,與後幅同是一口吻。鄧見其可狎,俟其拜畢[4],曳坐求歡。女曰:「佛前豈可作此。身無片椽,尚作妄想!」鄧固求不已,女曰:「去此三十里某村,有六七童子,延師未就。君往訪李前川,可以得之。託言携有家室,令别給一舍,妾便爲君執炊,此長久之計也[5]。」鄧慮事發獲罪,女曰:「無妨。妾房氏,小名文淑,並無親屬,恒終歲寄居舅家,誰知之[6]?」鄧喜,既别女,即至某村,謁見李前川,其謀果遂[7],約歲前即携家至。既反,早旦告女[8]。女約候於途中。鄧告别同黨,借騎而去。女果待於半途,乃下騎,以轡授女,御之而行。至齋所[9],相得甚歡。積六七年,居然琴瑟,並無追逋逃者。女忽舉一子[10]。鄧以妻不育,得之甚喜,名之「兖生[11]」。女曰:「偽配終難作真。妾方將辭君而去[12],又生此累人物何爲!」鄧曰:「命好,倘得餘錢,擬與卿遯歸鄉里,何出此言?」女曰:「多謝,多謝!我不能脅肩諂笑,仰大婦眉睫。爲人作乳媪,呱呱者難堪也!」鄧代妻明不妬,女亦不言。月餘,鄧解館,謀與前川子同出經商,告女曰:「我思先生設帳,必無富有之理[13]。今學負販,庶有歸時。」女亦不答。至夜,女忽抱子起。鄧問:「何作?」女曰:「妾欲去。」鄧急起,追問之,家門未啟[14],而女已杳。〔但評〕女不招而自來,無故而自去。已爲之生子,而又知其妻不妬,何以忍舍此呱呱者,而反出金以授之哉?女其仙耶,鬼耶?或有前世因,而爲此報耶?想亦鄧夫婦不應遂無此物,而乃有此莫之致而致者耶?〔馮評〕去得飄忽。駭極,始悟其非人也。鄧以跡可疑[15],故亦不敢告人,託之歸寧而已。初,鄧離家,與妻婁約,年終必返;既而數年無音,傳其已死。兄以其無子,欲改醮之。婁更以三年爲期,日惟塊然一室,以紡績自力[16]。一日既暮,往扃外户,一女子掩入,〔馮評〕又來得飄忽。懷中綳兒,曰:「自母家歸,適晚。知姊獨居,故求寄宿耳[17]。」婁内之。至房中,視之,二十餘麗者也。喜與共榻,因弄其兒[18],兒白如瓠,嘆曰:‘未亡人遂無此物[19]!」女曰:「我正嫌其累人,即嗣爲姊後,如何[20]?」婁曰:「無論娘子不忍割愛;即忍之,妾亦無乳能活之也。」女曰:「此即何難。當生兒時[21],患無乳,飲藥半劑而效。今餘藥猶存[22],即以奉贈。」遂出一裹,置窗間。婁漫應之,未遽怪也。既寢,醒而呼之,則兒在,而女已啟關去矣。〔馮評〕一閃又去。駭極。日向晨[23],兒啼飢[24],婁不得已,餌其藥;移時湩[25]流,遂哺兒。積年餘,兒益豐肥,漸學語言,愛之不啻己出,由此再醮之志以絶;但早起抱子[26],不能躬操作,衣食益窘。一日,女忽至。婁恐其索兒[27],先問其不謀而去之罪,後叙其鞠養之苦。女笑曰:「姊告訴艱難,我遂置兒不索耶?」〔但評〕一則有所恐而偽言以抑之,一則知其偽而亦偽言以恐之,語皆針鋒相對,文乃摇曳生姿。遂招兒。兒啼入婁懷,女曰:「犢子不認其母矣!此百金不能易,可將金來,署立券保。」婁以爲真,顔作赬。女笑曰:「姊勿懼,妾來正爲兒也。别後慮姊無豢養之資,因多方措十餘金來[28]。」乃出金授婁。婁恐其過此以往索兒有詞,堅却不受[29]。女置牀上,出門逕去。抱子出追,其去已遠,呼之亦不顧。猶疑其意惡,然得金,小權子母[30],家以饒足。又三年,鄧以賈贏餘,治裝歸。方共慰藉,睹兒[31],問:「誰氏子?」妻告以故。問:「何名?」曰:「渠母呼之兖生,遂仍其舊。」鄧驚曰[32]:「此真吾子也!」問其時日,即夜别之日。鄧乃歷述與房文淑合離之情,益共欣慰。冀女猶至[33],而終渺矣。
〔何評〕此鄧既有子,婁亦止其再醮之念,可謂一舉兩得者。
【校記】(底本:康熙本
參校本:青本、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
[1]
鑄本無「州界」二字。
[2]
鑄本「其家」作「家」,「獨爨」作「獨炊」,「黎旦」作「黎明」。異史本「廟中」作「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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