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6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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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不意博应事变乃至于此。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
博为左冯翊。有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府功曹受贿,白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博笑曰:“大丈夫固时有是。冯翊欲洒卿耻,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惧,对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语,有便宜,辄记言。”因亲信之,以为耳目。禁晨夜发起部中盗贼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连守县令,久之,召见功曹,闭絜数责以禁等事,与笔札,使自记,“积受取一钱以上,无得隐匿,欺谩半言,断头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赃,大小不敢隐。博知其实,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记,遣出就职。功曹后常战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边批:大手段人。]
【译文】
汉朝人朱博(杜陵人,字子元,封阳乡侯)本来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
后来担任冀州刺史,巡行时,有数百名吏民阻在路上投诉,把官府也挤满了。主政的官吏请他暂且留在县里,接见这些投诉的人以后再出发,想观察朱博的反应。
朱博心中明白,告诉随从到外面准备车驾,车驾备好以后,朱博走到车旁,看见投诉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诉他们:想控告县丞尉的,刺吏不负责考察这种黄色绶印的官吏,必须各自到郡县去;想控告黑色绶印的官吏的,都到管辖的处所,被官吏冤枉的人民,及有关盗贼诉讼的事,都到自己所属的主政官吏处。
朱博停车裁决,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离去。吏民大惊,想不到朱博应变事情的能力如此强。朱博后来得知,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人民聚会,就将这个官吏处死。
朱博任左冯诩(京师统辖的官)时,有个长陵县的大族尚方禁,年轻时曾私通别人的妻室,被刑的痕迹还留在脸上。功曹(郡府的属吏)受赂,告诉朱博,请让尚方禁担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后,就以其他事由召见他,见他脸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问他道:“这是什么伤?”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无法隐瞒,就叩头说明。
朱博笑着说:“大丈夫一时错误发生这种事,现在冯翊想为你洗清这个耻辱,你能为本官效力吗?”
尚方禁又喜又惧,回答说:“一定尽死力报效大人。”
于是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有机会的时候就记下别人的话。此后就以他为亲信,把他当作耳目。
尚方禁每天早晚都会揭发一些盗贼及奸细,功效显著,朱博就升他为连守县令。过了很久,朱博召见功曹,关起门来责备他有关接受尚方禁贿赂的事,给他笔记让他自己记录接受的贿赂,一文钱都不能隐匿,只要有一点欺瞒就砍头。功曹非常惶恐,老老实实记下受赂的事,一点都不敢遗漏。朱博了解实情后,就当场命令他改过自新,并拔刀削毁刚才的纪录,让他回去就任原职。
功曹后来行事谨慎,不敢有失误,朱博也继续提拔他。
129、韩裒
【原文】
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为北雍州刺史。州多盗,裒至,密访之,并州中豪右也。裒阳不知,并加礼遇,[边批:如愚而后可以用之。]谓曰:“刺史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桀黠少年,尽署主帅,与分地界,盗发不获,即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皆惶惧首伏,曰:“前盗实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门曰:“凡盗,可急来首;尽今月不首者,显戳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裒取簿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
【译文】
北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任北雍州刺史。州中很多强盗,他到任后就暗中查访,发现原来是州中的豪族。韩裒假装不知情,并且很礼遇他们,对他们说:“本刺史是书生,怎么了解督察强盗的事呢,就依赖各位来共同分担这个忧患吧!”
于是请州中凶猛狡黠的青年人,让他们都担任主帅,分配给他们各自该管辖的地盘,若发生盗窃事件而不能查获,就以故意放纵论罪。
于是这些少年主帅都惶恐招认说:“以前的强盗实在是某某人。”并且把姓名都列出来。
韩裒把名单收藏起来,在州门贴上榜文说:“凡是强盗应赶紧来自首,过了这个月不来自首的,都处死刑,收录他们的妻子儿女,以赏给先自首的人做奴隶。”
于是一个月之间,盗贼都出来自首,韩裒拿着名单核对无误,于是原谅了他们的罪过,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盗贼都平息了。
130、蒲宗孟
【原文】
贼依梁山泺,县官有用长梯窥蒲苇间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贼既绝食,遂散去。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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