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6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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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程颢
【原文】
广济蔡河出县境,濒河不逞之民,不复治生业,专以胁取舟人钱物为事,岁必焚舟十数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类,得数十人。不复根治旧恶,分地而处之,使以挽舟为业,且察为恶者。自是境无焚舟之患。
[冯述评]
胁舟者业挽舟,使之悟絜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为真道学也。
【译文】
宋朝时,广济县的蔡河流出县境,沿岸的灾民有些不守法的,就不再从事生产,专以强索舟中旅客的财物为业,每年一定焚烧数十艘船来树立威势。明道先生(程颢)到任后,捕到一个人,便要他引出同伙数十人,不处罚他们的罪恶,只是把他们分散各地,命令他们以拉舟为业,并且调查为非作歹的人。
从此境内不再有烧船的祸患,
[冯评译文]
命令抢夺舟中旅客财物的人以拉舟为业,使他们领悟儒家矩之道,大程先生是真正的学者。
135、王德元
【原文】
王子醇枢密帅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虚实。逻者得之,索其衣缘中,获一书,乃是尽记熙河人马刍粮之数。官属皆欲支解以徇,子醇忽判杖背二十,大剌“番贼决讫放归”六字,纵之。是时适有戎兵马骑甚众,[边批:难得此便人送信。]刍粮亦富,虏人得谍书,知有备,其谋遂寝。
【译文】
明朝人王子醇(王德元,广完人)以枢密史身份镇守熙河时,西戎想入寇,先派人来偷看侦察,被巡逻的人捉到了。在他的衣缘中搜出一封信,全是记载熙河人马粮草的数目,有关官吏都主张处极刑以示众。
子醇忽然命令打他背杖二十下,并在他脸上刺了“番贼决讫放归”六字后放回去。当时边境上聚集很多西戎兵马,粮草也很丰富,可得到间谍的报告,知道明朝有备,入寇的阴谋因而作罢。
136、刘舜卿 李允则
【原文】
元丰间,刘舜卿知雄州,虏夜窃其关锁去,吏密以闻。舜卿不问,但使易其门键,大之。后数日,虏谍送盗者,并以锁至。舜卿曰:“吾未尝亡锁。”命加于门,则大数分,并盗还之。虏大惭沮,盗反得罪。
民有诉为契丹民殴伤而遁者,李允则不治,但与伤者钱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来请,答曰:“无有也。”盖他谍欲以殴人为质验,既无有,乃杀谍。
【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刘舜卿(开封人,字希元)任雄州知州。有一天晚上,关钥被偷,役吏暗中前来报告,刘舜卿也不多问,只派人把门锁改大。
几天后,有敌方奸细故意把小偷送来,同时把钥匙带到,刘舜卿说:“我不曾遗失钥匙啊。”命人拿那把钥匙去开锁,竟相差了好几分。就把小偷还给他,敌方非常惭愧,反而怪罪于小偷。
宋朝时有人控诉被契丹人殴伤,但对方逃走了。李允则(字垂范)不管,只给受伤的人二千钱。
一个月后,幽州方面来请示这件事,李允则回答说:“没有啊!”
原来契丹的其他间谍要把涉嫌殴伤人的契丹人送来作人质,既然查证无此事,就杀了原来打报告的间谍。
137、李允则
【原文】
李允则尝宴军,而甲杖库火。允则作乐饮酒不辍,少顷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笼运器甲。不浃旬,军器完足,人无知者。枢密院请劾不救火状,真宗曰:“允则必有谓,姑诘之。”对曰:“兵械所藏,儆火甚严。方宴而焚,必奸人所为。若舍宴救火,事当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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