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校对)第8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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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琦领悟了,遂自请外放镇守江夏。
173、宋太祖 曹彬
【原文】
唐主畏太祖威名,用间于周主。遣使遗太祖书,馈以白金三千。太祖悉输之内府,间乃不行。
周遣阁门使曹彬以兵器赐吴越,事毕亟返,不受馈遗。吴越人以轻舟追与之,至于数四,彬曰:“吾终不受,是窃名也。”尽籍其数,归而献之。后奉世宗命,始拜受,尽以散于亲识,家无留者。
[冯述评]
不受,不见中朝之大;直受,又非臣子之公。受而献之,最为得体。
【译文】
南唐国主畏惧宋太祖的威名,乃对后周世宗使用离间之计。
他派使者送信给太祖,并赠送白银三千两。太祖却把这些银两都送进内廷的仓库,离间之计于是行不通。
后周派阁门使曹彬送兵器给吴越,曹彬事情办完后立刻回国,不接受馈赠。
吴越人用轻舟追送给他,一再拜托他收下。曹彬说:“我再不接受就是矫情沽名了。”于是把吴越所送的礼物全数登记下来,回来献给世宗,后来奉世宗之命才拜受了,但仍然全拿出来送给亲戚朋友,家中一点都不留。
[冯评译文]
不接受就不能表现中国的伟大,直接接受则不是臣子应有大公无私,接受下来再献给朝廷,是最得体的方法。
174、苏轼 范仲淹
【原文】
高丽僧寿介状称“临发日,国母令赍金塔祝寿”。东坡见状,密奏云:“高丽苟简无礼,若朝廷受而不报,或报之轻,则夷虏得以为词;若受而厚报之,是以重礼答其无礼之馈也。臣已一面令管勾职员退还其状,云:‘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臣料此僧势不肯已,必云本国遣来献寿,今兹不奏,归国得罪不轻。臣欲于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执状归国照会。’如此处分,只是臣一面指挥,非朝廷拒绝其献,颇似稳便。”
范仲淹知延州,移书谕元昊以利害,元昊复书悖慢。仲淹具奏其状,焚其书,不以上闻。夷简谓宋庠等曰:“人臣无外交,希文何敢如此?”宋庠意夷简诚深罪范公[边批:无耻小人。]遂言“仲淹可斩”。仲淹奏曰:“臣始闻虏悔过,故以书诱谕之;会任福败,虏势益振,故复书悖慢。臣以为使朝廷见之而不能讨,则辱在朝廷;故对官属焚之,使若朝廷初不闻者,则辱专在臣矣。”杜衍时为枢密副使,争甚力,于是罢庠知扬州。[边批:羞杀。]而仲淹不问。
【译文】
高丽僧寿介呈递奏状说,出发来华当天,国母命令他带金塔来向宋朝天子祝寿。
苏东坡看了奏状,秘密禀奏道:“高丽实在简慢无礼,如果朝廷接受而不回报,或报酬太轻,高丽还可能有怨言;如果接受而回报太丰富,则是用重礼酬答无礼的馈赠。微臣已一面命令主管的官员退还奏状说,‘我国朝廷清明严正,有关的官吏不敢擅自奏报。’微臣预料这个和尚一定不肯罢休,必然说,‘本国派来献寿礼,现在不为他奏报,回国后必定受到重罚。’微臣想在和尚的奏状后面批:‘州官没有受到朝廷的圣旨,贵国又没有正式公文送来,难以呈报。请你拿此状回国照会吧。’这只是微臣个人出面处理,不是朝廷拒绝他的献礼,似乎比较稳当。”
范仲淹任延州知州,写信给赵元昊,以利害关系告诫他。
赵元昊回信态度傲慢,范仲淹只以奏状禀报,而将赵元昊的回信在众下属面前烧掉,不予呈报。
吕夷简对宋庠(安陆人,字公序)等人说:“人臣无外交,希文(范仲淹字)怎敢如此?”
宋庠心想吕夷简在责怪范仲淹,[宋庠是个无耻小人],赶快拍吕夷简马屁,对仁宗说范仲淹该斩。
范仲淹奏道:“微臣起初听说元昊悔过,所以写信诱导告诫他。后来正好遇到任福(开封人,字祐之)战败,元昊势力大振,所以回信态度傲慢。微臣认为假使朝廷看到这封信而不能去讨伐,则羞辱在朝廷;所以当著同仁的面烧掉,假使朝廷不知道这件事,则羞辱只在微臣个人。
杜衍(山阴人,字世昌,谥正献)当时任枢密副使,也极力为范仲淹辩护。
于是宋庠调为扬州知州[丢脸到家],而范仲淹的事未再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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