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不咳嗽(校对)第155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155/267

  从这点上讲,同属宗教体系的基督教就相对处理得好很多,旧教、新教、东正教也互相倾轧过,但没有玩了命的想弄死对方,可以和平共存。但伊斯兰教的这两个大派别却不成,武力争斗了上千年,结果是打得两败俱伤,越打越弱,越来越看不到统一的希望。
  但这也是件好事儿,如果他们不内斗,说不定早就把欧洲给统一了,亚洲也够呛。所以说啊,一个国家、民族的悲剧往往就是其它国家和民族的喜事儿。要想自己强大,首先就得自家团结,然后再说一致对外的事儿。攘外必先安内这个理论其实是对的,只是在如何攘、怎么安的方式方法上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
第四百一十八章
大食国
  洪涛不想详细研究中东地区的政治、宗教格局和走势,他现在已经逐渐失去了一个穿越者的优势,因为在他的影响下,不光亚洲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连中东和欧洲也受到了很多影响。
  那个花剌子模国在历史上应该被蒙古帝国打败并吞并了,但是由于他在东边一直给蒙古帝国捣乱,结果蒙古帝国被迫放慢了西征的脚步,现在干脆停了下来。除了拔都的钦察汗国已经深入东欧地区之外,中东地区并没被蒙古军队占领。而且蒙古四大汗国里的伊尔汗国还能不能有都很成问题了,目前这里的实际统治者还是花剌子模国。
  “这是阿拉伯人的悲剧,庞大的帝国衰落了,假如我们的哈里发们也能像陛下一样有宽阔的胸怀包容各种宗教、各种民族,用智慧让他们在一起好好相处,那现在陛下看到的应该是一个更大的帝国。现在真正的阿拉伯帝国只剩巴格达周围这一小块地方了,不管是开罗还是大马士革,那都是突厥人统治的,虽然他们也是穆斯林,但不是阿拉伯人。”回答洪涛这个问题的不是阿尔因,因为他也不清楚,他只是个阿拉伯部族里的小商人,自打被洪涛俘虏之后,也没再回去过,对中东地区的知识全来自其它阿拉伯商人。
  说话的这位是个裹着头巾、穿着长袍、留着大胡子的老人,他叫赛义德,是一位真真正正的阿拉伯史学家、哲学家,来自耶路撒冷,是被弗雷德里希二世请到那不勒斯大学里讲学的,后来又跟着洪涛回到了大宋当交流学者。这次洪涛想开通大食的航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几位阿拉伯学者,赛义德自告奋勇报了名,原因只有一个,为了去金河城里看看。
  洪涛从欧洲带回来的十多名学者只在金河城住了几天,就全被送到了广州和泉州,那里有专门的阿拉伯语翻译。可以带着他们去当地的学校里去听课、讲学。但这些人可不太好蒙,因为他们都有一颗聪明的脑袋瓜子,很快就感觉到了金河城与南宋的不一样。很不一样,于是开始提出要求,想去金河城看看,但被洪涛赖皮赖脸的拒绝了。实在赖不过去了就用钱砸,给他们在广州城里买了一座大院子,请来各地的名医和当地名儒,专门和他们交流。把他们的时间全耗光,让他们有心无力。
  这一招挺好用,但却不彻底,他们还是没把金河城忘掉。这次轮到洪涛去求他们帮助,于是人家也提出了一个条件,给洪涛做顾问可以,带着他去阿拉伯地区转也可以,甚至还可以介绍更多的阿拉伯学者给洪涛认识。但洪涛必须同意让他们的代表去金河城里考察考察,而这个赛义德就是他们的代表。
  赛义德只在金河城里住了不到十天。就被洪涛拉上船开拔了。这个老头虽然是个哲学家,但他的学识非常杂,从文学、医学、数学都有涉猎,甚至对冶金也不含糊,洪涛真怕他把自己这点家底儿全看明白,然后传到欧洲去。
  洪涛很怕和这个赛义德聊天。这家伙是个纯粹的学者,一切都从学术角度出发,已经没有了国家和民族的观念。他认为洪涛应该去统治更多的地方,把金河城那一套东西铺开,他认为这是人类的进步。现在他已经开始要给洪涛著书立传了。这个东西可比文南那本书厉害多了,因为赛义德是个在阿拉伯世界里非常有名的宗教学者,他们称呼为乌里玛,大概就是特有学问的意思。反正阿尔因听说赛义德是乌里玛之后,立马就趴地上照着老头那双鲸鱼皮凉鞋上来了一口。
  “我们先去红海看看,然后再去阿尔因的家乡,最后进入波斯湾。”洪涛才不管谁是真正的阿拉伯人、谁是其它民族呢,他只想找到一两个合适的港口来卖货,顺便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一个永久性的港口。当然了,这个话不能说得太白,还得打着文化交流的幌子,否则赛义德就会看不起你,然后就不用心帮你,再然后就会有很多麻烦。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熟人和没熟人肯定相差很大。
  “陛下应该去圣城看一看……如果陛下担心不安全,我可以去找苏丹,让他派兵来保护陛下的商队。陛下从东方带着货物前往圣城,这是阿拉伯人的荣耀,即便是不可能进入圣城,也能看到真正的穆斯林。”赛义德听了洪涛的路线规划,又有了他自己的见解。
  “塞先生,我是帝国的皇帝,一举一动都是受帝国议会限制的,不是想干嘛就干嘛,在没有得到帝国议会授权之前,我不能随意改变路程。虽然我很想去圣城看一看,甚至可以按照阿拉伯人的礼节在那里做礼拜,但我得时刻想着我是帝国皇帝,要带头遵守帝国法律,您说是吧?”怕死,不敢去,不相信赛义德的能力,这是洪涛不去麦加的真正理由。但话不能这么说,让议会来帮自己顶雷,洪涛非常乐意,这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高大。
  “陛下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能把法律看得比权利高、还能做到的皇帝,陛下是第一个!”可是赛义德还就吃洪涛这套,赞美之词立刻如滔滔江水,拦都拦不住,听得阿尔因直皱眉头。假如闭上眼的话,他真听不出来这是在说洪涛呢。
  其实赛义德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之辈,他确实是个学者,而且学问很高,尤其是在阿拉伯历史方面很有研究。不光在阿拉伯地区很有威望,就连弗雷德里希二世这样的欧洲皇帝都知道他。不过他学汉语的时间还不太长,只是简单的能说能写,只会按照字面来理解汉语,所以听不出洪涛的废话,也说不出那种明粉暗黑的话来。
  洪涛用语言来调戏这个老头儿,不是不尊敬这位老学者,他就这个说话习惯,只要不是特意板着,很容易就溜达出来了。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尊重赛义德,从这个老头身上,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阿拉伯民族的知识,这些东西对他了解这个民族有很大用处。
  闪族,这是阿拉伯人的起源,不光诞生了一个阿拉伯民族,在闪族的发源地阿拉伯半岛上,闪族最终变成了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谁?犹太人啊!难道说在后世里打得和世仇一样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原本是一个老祖宗?还真的是,不光他们的老祖宗是同一个,连他们的宗教也有很多联系。
  阿拉伯人和其它民族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肯定有,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性格,这和民族的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阿拉伯半岛的地形中部以沙漠为主和熔岩戈壁地带为主,大片的草原都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还有就是沿海地区。但是这些绿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阿拉伯半岛又三面环水,连扩张都没法扩,于是很多人就开始向沙漠中心地带发展了,贝都因人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阿拉伯半岛的这些沙漠,和北非的撒哈拉沙漠还有不同,因为三面环海,所以并不缺乏水汽,尤其是在冬季,很多沙漠地区都是长出一层小草来。慢慢的熟悉了这片沙漠之后,贝都因人就带着他们的驼群选择了留在这片沙漠中生活。这里没有一条固定的河流,但是有很多季节性的河床,旱季的时候,它们就是一条条沟壑。对于外人来说这是沟壑,但对于贝都因人来讲,这就是天然的路标,顺着这些路标,他们就可以带着驼队、马群在大漠戈壁上来去自如。
  自然环境恶劣,但真主并没有抛弃阿拉伯人,这里也有很多特产。首先就是骆驼,它是贝都因人的家人,没有骆驼在沙漠里寸步难行。埃及人和突厥人都把贝都因人称为“骆驼身上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自己称自己是驼族。光这样还不足以说明贝都因人是多么离不开骆驼,在贝都因人的生活中,骆驼已经脱离了家畜的范畴,变成了一种价值非常坚挺的实物货币。个人财富、赌注、彩礼都是用骆驼来计算的,甚至连绑匪的赎金也注明了价值多少头骆驼。
  骆驼为啥这么受贝都因人钟爱呢?因为它实用啊,不光可以当坐骑、当驮具,还可以为贝都因人提供奶制品、驼肉、皮革、驼毛,就连骆驼粪和骆驼尿都不浪费,骆驼粪晒干了可以当燃料,骆驼尿可以做药。
  如果你在沙漠里失去了淡水,基本就等于死了。但如果你身边有一队骆驼,那恭喜你,你至少能再活一个月!几乎每一个贝都因人都喝过骆驼胃里的水,只需要把一根棍子捅进骆驼的喉咙,骆驼就会把胃里的水吐出来。由于骆驼的胃有特殊功能,所以它吐出来的水人将就着还能喝。
  阿拉伯有一位哈里发曾经说过,只有在骆驼喜欢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
第四百一十九章
军事共产
  在阿拉伯半岛上,不光有一种动物被阿拉伯人钟爱,除了骆驼之外,真主还送给阿拉伯人第二件大礼,那就是阿拉伯马。这些马以健美、忠实、坚韧、聪明闻名于世,贝都因人非常爱马,如果只有一桶水,人和马都渴着呢,最先喝到水的不是人而是马。
  这里还盛产柽(cheng)柳,可以烧制极好的木炭;阿拉伯胶树,出产的阿拉伯树胶是一种天然的食品添加剂和乳化剂;麦蕈(xun),一种很好吃的蘑菇;番泻叶,一种泻药;葡萄,一般这种半沙漠地区都盛产葡萄,比如我们新疆地区;还有石榴、杏、苹果、油橄榄等等。
  还有一样阿拉伯人离不开的作物,就是椰枣!
  除了骆驼肉之外,贝都因人只吃一种固体食物,那就是椰枣。不光人吃,把椰枣的核磨成粉,弄成饼状,还是骆驼很喜欢的细粮。如果把椰枣泡到水里,等它们发酵,又变成了贝都因人的特色饮料,枣醴(li)。假如说古代汉人靠小米生活、古代欧洲人靠小麦填饱肚子,那椰枣就是古代贝都因人的小米和小麦。
  另外阿拉伯半岛的腹地还有一种玩意,是贝都因人的钟爱,这个玩意听着有点恶心,那就是蝗虫。据说每隔几年,沙漠里就要闹蝗灾,然后贝都因人全体出动,拿着大布袋子抓蝗虫,带回帐篷之后,根本不洗,揪着蝗虫脑袋这么一拧,就连脑袋带肠子肚子都揪出来了,剩下的身子全是肉,沾点盐就扔嘴里了,他们说这是一种美味!!!
  在阿拉伯半岛上,由于地区自然环境的不同,大体上分成了三种人。一种是只占据了沿海绿洲,过着农耕生活的定居者,第二种是类似贝都因人这样骑着骆驼和马,赶着羊群追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者,还有一种是半定居半游牧的人。这三种人虽然都是阿拉伯人,长得也差不多,但性格完全不同。
  定居者生活最安稳,所以在科技、文化方面发展得比较快,大部分阿拉伯学者什么的,就出自于定居者。半定居半游牧的人群生活一会儿安稳一会儿流浪,没法专心琢磨知识,但他们有固定的居所,于是就热衷于做生意。利用游荡的时间各处跑,买回来合适的货物,然后再各处去卖,包括跑海商的那些阿拉伯人,大多数都是这种人。
  贝都因人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住在哪儿,全完取决于哪儿有牧草和水源,既没有钻研的时间,也没有做买卖的功夫。但是他们也没闲着,长期的恶劣环境造就了贝都因人凶悍的性格,所以要说谁能打仗,那他们是阿拉伯人里最能打的。贝都因骑兵和骆驼兵在沙漠里来去如风,根本不用特意训练,因为抢劫和仇杀就是伴随他们一生的游戏。
  而且贝都因人极端仇视外族,他们在沙漠自给自足,一般不出沙漠活动,也不乐意看到别人进入沙漠活动。整个阿拉伯沙漠地区都是贝都因人的家,这片大沙漠虽然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但反过来想一想,也不是没有好处。沙漠就是他们的天然屏障,别人要想进攻他们,没有足够大的勇气和优势,基本是不可能的。
  在贝都因人祈祷的时候,他们总会这样说:真主啊!求你怜悯我、怜悯默罕默德,但不要怜悯其他任何人!
  不过贝都因人的性格又很矛盾,一旦你成为他们认可的客人,那他们就会把你视为家人,会像保护家人一样保护你。除非他战死,要是让客人在自己的地盘里受到伤害,贝都因人认为这是对真主的玷污。
  在这个时代,阿拉伯人的生活都比较简单,社会结构也相对简单。一顶帐篷就代表着一家人,好几顶帐篷凑到一起,就是一个牧群;好几个牧群凑到一起,就是一个氏族;几个有亲戚关系的氏族凑到一起,就是一个部落。部落就是阿拉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部落的族长叫做谢赫,是由大家选出来的德高望重、公正、慷慨的长者担任。
  在部落里,所有人都是自家人,表现形式就是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一个前缀。比如这个部落的族长叫赛义德,那这个部落所有人的名字前面都要加上贝努赛义德这个词儿。贝努的意思就是子孙,说明自己是赛义德的子孙。出去打架、抢地盘的时候,也能让对方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个部落的人。
  假如你杀死了一个部落的人,尤其是贝都因人,那你可就麻烦了。整个部落都会将你、你的家人、族人视为死敌,然后两个部落就开始仇杀,不死不休。有些部落之间的纷争可以持续上百年,直到有一方被杀光或者支付了让对方满意的赔款才能结束。
  赛义德讲到这里时,洪涛突然明白了一个事情。后世美军在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地区为啥很难培植代理人,主要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在这些主要由部落组成的国家里,外人来了根本搞不清楚谁和谁是世仇、谁和谁是死敌。如果你安排不好,让两个或多个世仇部落在一起执政,用大脚趾头想,也能想出他们会不会互相配合,能不当面打起来已经是很给美军面子了,只要美军一离开,立马就是部落战争。什么国家、民族、宗教,对这些部落来讲都是扯淡,先把仇报了再说吧。因为对方杀了我爹、我兄弟,我也杀了对方的母亲和二叔,一杀就是几年、十几年、几十年,这玩意还能说得清楚吗?
  千万不要以为阿拉伯人都是宗教狂,在部落和宗教之间,绝大多数阿拉伯人会选择部落,这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相比起这些东西,宗教来的比较晚,而且很多游牧部落是不太虔诚的,宗教对他们来讲,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部落是,一个没有部落的人,在这片土地上就活不下去,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杀死你,你受不到任何保护,包括法律和宗教。
  说起阿拉伯人,就必须说说宗教,谁让他们是伊斯兰教的传统呢。对十三世纪的穆斯林来讲,《古兰经》不仅是经书,还是法律,又是人生哲学。
  伊斯兰教的基本纲领有五个,也就是说你遵守了这五个信条,基本上你就可以是一个穆斯林了。
  第一个纲领是向真主表白,每一位穆斯林从出生到死亡,说得最多的就是两句话:“除真主外,别无神灵”、“默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如果你去麦加或者耶路撒冷,每天你都会看到一个人登上高高的塔顶,然后向下面礼拜的人宣讲,这个人叫做穆艾津,翻译过来就是宣礼员。他宣讲的头两句话,也是这两句。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则,只要一个人当众宣读这两句话,那这个人就已经是一位穆斯林了。
  第二个纲领是礼拜,每一个穆斯林每天都要向着克尔白礼拜五次(克尔白就是麦加圣城禁寺中间的一个大方屋子),不管你在世界何处,都要面对麦加圣城的方向做礼拜。每个周五中午的礼拜,是公众礼拜,凡是成年的穆斯林,都要去礼拜寺集中。
  第三个纲领是宰卡,意思就是法定的施舍。虽然说是施舍,但加上法定就不一样了,每个穆斯林必须缴纳,大概比例是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和基督教的什一税差不多意思。
  第四个纲领是斋戒,在这一天里从日出到日落,不能饮食和啪啪啪,这个月则叫做斋月。
  第五个纲领是哈只,也叫朝觐。它要求每一个穆斯林不分性别,只要身体能扛得住、道路通畅、自己出得起路费、家里也不会因为路费而揭不开锅。那你就得在一生之中、在指定的时间最少去麦加一次,穿着不用缝制的衣服受戒,这叫做大朝。
  如果你乐意,也可以随时随地去麦加圣地朝觐,不用非等指定时间,这就叫做欧木赖,也叫小朝。大朝的最后一天会在米那宰一只骆驼,这一天就是全世界穆斯林的节日,中国叫做古尔班节。
  那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是如何体现的呢?首先就税收,在阿拉伯国家里一共有三种税,土地税、人丁税和法定施舍。这些钱进入国库,用于政府开支和军费,每年剩余的国库会再分给国家的每位穆斯林。这三种税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交纳,妇女、儿童、乞丐、僧侣、老人、病人全免。强健的男人还分成三个档次,富裕、中等、贫穷,然后按照你的等级交不同数量的税,越富交的越多,越穷交的越少。
  当对外战争获得胜利之后,占领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其它战利品则归全体国民分配。在史书上确实有记载,很多阿拉伯国家都向所有国民发放过国库内剩余的钱和战利品分成,只要每年国库有结余,都会按照档次不同,分给全体国民。按照赛义德的叫法,这种社会叫做军事共产!
第四百二十章
下马威
  “我靠,都有共产啦!”听到赛义德说出来的这个词儿,洪涛连雪茄烟都忘了抽,瞪着一双小眼睛盯着赛义德看了好久。脑子里一直在琢磨要不要把这个老头儿扔进大海,他很像个穿越者啊,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嘛。
  “其实陛下的国家也是共产,但陛下比阿拉伯的国王们做得更好。”赛义德接下来的话救了他自己,能把金河国说成共产,洪涛决定先饶过他。
  “当年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组建了一个欧拉,意思就是协商。在他死后,规定自己的儿子不能继任,继任者由欧拉推举。陛下的帝国里也有欧拉,而且比欧麦尔的欧拉更大、权利更强,这是件好事儿。欧麦尔虽然是真主使者的继任者,但他一生也犯过不少错误,他自己也公开承认过,组建欧拉的初衷就是要减少继任哈里发犯错误的机会。我在大宋学到了一个词儿,叫做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个词非常有道理,可惜发明这个词的大宋却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是赛义德下面的话又让洪涛开始咬牙切齿了。自己在政治上就这么点先见之明,全让这个老家伙给看透了,这要是传到欧洲去,保不齐就会有人效仿啊!
  “金河帝国人口少,工业和商业发达,又握有海洋的便利,这样搞可以。但是大宋不成、您的故乡也不成,假如凡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难免会降低办事儿效率,很多事情就会耽误,要是有了议会反倒比没有议会生活得更艰辛,这个国家是无法坚持下去的。一个国家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体制,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不是由某个人一拍脑袋决定的。就拿大宋来举例吧,大宋有几千万人口,商业还算发达,但远远达不到金河国的水平。如果大宋也搞这一套。老百姓会饿死的,因为去年遭灾的地方讨论到了今年还没得出结果来呢。”最终洪涛还是决定放赛义德一马,金河国的体制可以学,但现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复制。模仿都不成。他们没有那么高的生产力,因为科技水平跟不上。
  “陛下认为大宋应该是怎么一个管理方式?假如陛下是大宋皇帝的话!”赛义德是个比洪涛还碎嘴子的人,尤其在社会学和哲学问题上,他有着问不完的问题,比洪涛还能抬杠。一张嘴就引经据典,公元前的史料他都知道。
  “这个问题太复杂,不如这样吧,您先给我讲讲阿拉伯国家的政治结构,然后我再慢慢和您聊大宋的问题……”洪涛才不会上这个当,对于一切没把握的事情他都不干,和赛义德抬杠洪涛就没把握赢,这个老头太能搅合了。
  “陛下和我聊完大宋,我再和陛下说阿拉伯,这很公平。也符合陛下的公平交换原则。”学坏永远比学好快,赛义德从欧洲上了洪涛的船,到这次跟着洪涛去大食国,总共待了没二个月,就把洪涛那种斤斤计较的商人风格和二皮脸的绝招学会了。
  “我认为大宋还是保留目前的状态为好,只需要稍加改动改动一下,可以由每个路、每个州里选出来几名其它阶级的代表,组成参政议会。用这个议会来制衡皇权和相权,并具备考核、弹劾本州本府官员的权利,当然了。军权也得分开来。这个过程会很漫长,有时候改造一座房子可能比拆了盖一座新的还费劲儿,不过为了房子里人的利益,我认为还是改造更好一点。好了。我说完了,该你了!”和洪涛玩赖皮赖脸这一套是没用的,对付不要脸的人,你只能比他更不要脸,可惜赛义德还做不到这点。
  “哈里发是先知默罕默德的继任者,也是国家的实际统治者。就像是威廉皇帝。同时他也是所有穆斯林的保护者,这点又有点像教皇,他必须保护基督徒,哈里发则必须保护穆斯林。什叶派稍微有些区别,他们用伊玛目来称呼教派内的最高权威者,但是逊尼派的伊玛目只是指清真寺的主持者,和波斯人的阿訇是一个意思。”
  “这些最高领袖必须保卫穆斯林的信仰和土地,必要时可以发起圣战、任免国家官员、收取赋税和管理宗教捐赠。他们可以在聚礼日上提及自己的姓名,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印在钱币上,还能穿先知的斗篷、看守先知的遗物。”赛义德虽然对洪涛的敷衍很不满,但也只能遵守刚才的约定,谁让对方是皇帝呢,皇帝总有特权嘛。
  “在哈里发之下就是马赫迪,他是先知默罕默德女儿法蒂玛的后裔。在这一点上什叶派也不同,他们认为十二伊玛目就是马赫迪的转世。陛下,如果两个教派纷争不断,有什么办法让他们统一起来吗?”刚说了一个开头,赛义德就开始跑题。
  “我对宗教不熟悉、也不感兴趣,还是继续谈刚才的话题吧。”洪涛这句话是实话,他真想不出如何统一逊尼派和什叶派,就算有办法他也不会告诉别人。自己又不是救世主,凭啥费心费力的去改造别人?统一的伊斯兰教对自己有啥好处?基本全是害处,它分裂成八个派别自己才高兴呢。
  船队从卡兰巴港出发,向西行驶了十天,海水变得越来越浑浊,不光海水浑浊,远处的天空也是黄乎乎的,连吹过来的风都有点浓稠。没等阿尔因和赛义德提醒,洪涛就知道这是为啥,沙尘暴来了呗!生于北方的他,小时候见过类似的天气,只是这次更纯粹,更壮观。
  洪涛能应付沙尘暴吗?答案是否定的,这玩意一来,瞭望手都得从桅杆顶上下来,能见度直接变成了零,还瞭望个屁。好在洪涛先知先觉,看到情况不对就下令降帆停船了,否则这场沙尘暴过去之后,船队指不定会被吹到什么地方去呢,重新集结又得费好几天时间。
  至于说洪涛从来没来过这片地区,他怎么会看看海水颜色和天空颜色就确定沙尘暴要来,这个问题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大部分船员和海商都习惯性的认为洪涛又和天上的神灵沟通过了,凡人不知道的事情他必须知道,所以大家尽管没见过这种自然现象,却都不怎么慌乱,只要洪涛还在舰队里,他们就认为自己是安全的。
  还有少数人,比如各舰舰长,他们和洪涛接触比较多,对洪涛是神的说法认同度就比较低了,因为洪涛平时的表现离神太远了,如果神都是这样的,那天上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儿去,一群不要脸的搅屎棍子凑到一起,能好吗?他们更倾向于洪涛在原来的祖国看过这方面的书籍,不是他神,而是他见多识广。
  最后一部分人,就是阿尔因和赛义德则把洪涛视为了大乌理玛,也就是阿拉伯世界里最有学问的人,无所不知那种,算是知识性的半仙吧。
  其实洪涛不光知道这是沙尘暴,还知道船队到海边了,都不用拿六分仪和月距表算,前面不远就应该是阿拉伯半岛,否则沙尘暴也不可能吹到离海岸太远的地方。这时候洪涛突然有点喜欢这艘海上君王号了,不光是船舱大,它还有明亮的平板玻璃做窗户,在坏天气里不用打开窗户就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这种构造不光是舒服,对船只的安全也有很大提升,当别人的双眼被风雨浪花打得睁不开时,自己却能躲在玻璃后面把他们看得真真切切。
  沙尘暴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不到两天,太阳又钻出来,一座大岛隐隐约约的出现在左舷。按照海图上的标示和经纬度数据,这个岛就应该是亚丁湾东出口的索科特拉岛,再往西行驶就该进入亚丁湾了。这里是皇家海军的盲点,既没有海图也没有水文资料,只有一些来自大食商人口中的道听途说和洪涛脑子里大概的记忆。
  “慈悲,先派两艘海狼级,挂上麦提尼家部落的旗号,边探索边前进,不求快,一定要探索全面,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出于谨慎,洪涛让船队就停靠在了索科特拉岛北侧,只落一只锚,然后派出了两艘探索舰。
  “如果那些船对我们有敌意,是否先开火?”慈悲本来跟着洪涛来大食国以为是旅游一般的轻松就立功了呢,可是还没到地方就遇到了沙尘暴,也算是个小小的下马威吧。这场沙尘暴不光让他见识到了大自然的威力,还把他那颗悸动的心给吹凉了,终于算是意识到了这趟航程不是旅行,而是很危险的探索之旅。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155/267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