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厨(校对)第82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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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样的部门,就只能充当眼睛,鼻子,耳朵,喉舌,想要毫无制衡的独立存在,就必须放弃其爪牙之权。
  也就是说,御史台应当只是检察机关,只对大案和公职人员具备侦查,监督,审诉之权,对法司的判决具备抗诉之权,类似后来的最高检。
  而立案,审讯,判刑,则必须交给真正的爪牙部门,大理寺,类似后来的最高法。
  而实际采证,侦查,抓捕,则需要各地衙门配合,类似后来的公安。
  庶几在司法体系内部,三权分立,各守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宋代的制度其实已经非常先进,仅就司法机关而言,一方面继承了唐朝的体制,一方面也有了自己的变化。
  首先是逐级升级,其次是监督制衡。
  在中央,大理寺和刑部相互制约,然后还有个审刑院来监督。
  而地方上,由于司法行政合一,故而事权都归知县知州转运使。
  但是为了让官员们重视法制,宋法还特意规定,地方官员必须亲自审理案件,否则处以徒二年的刑罚。
  为了更好地监督他们,又在路一级设立了提点刑狱司,专门监督各州县的司法事务。
  这样的制度应该说很不错了,至少后世直到千年之后,才重新有了这么一个部门——法制工作委员会,而且权力和力度,都还远远不如提刑司。
  所以说,因为需要抵消后世已经消失的举报渠道问题,通讯交通问题,调查成本问题,加上无法采用扁平化管理,大宋采取的措施,甚至比后世还要严密。
  问题是这一切只存在于制度上,而且由于责权不明,就像御史台这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是几只手同时抓,这就导致了人浮于事,拖沓推诿,造成了行政效率的极度低下。
  还有就是吏治不清,虽然有宋一朝的官员还算是清正,但是奈何官清似水,吏滑如油,执行力被消减了一半以上。
  最根本的就是在于吏员的薪水不足。
  人家都不靠你这个行当吃饭,本身就是当地豪强,自己有自己的产业,混个身份,只是为了自己方便而已,你还指望能为你出多少力?
  所以政治问题,其实还是可以从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上找到根的。
  苏油拟出了大纲,提笔写下数行小字——官制,政治,财用,军事,水利,交通,民生,教育,风气,国格。
  任何一项制度,决定性因素在人,因此首先就要从制度的执行者——官员开始论述。
  国朝之弊,在四冗,官,政,军,贫。
  太祖宏烈,削强藩,平割据,都陈留而策宇内,列郡县而清九垓。南北重复通嵌,天下几于混一。以武止戈,致世太平,英伟之主也。
  又惩唐季之乱,乃收天下精兵、财赋、治权于中朝。上下相安,内外宴然,武功既盛,文治亦美。
  绝武夫藩镇跋扈专制之患,开文学德化昌兴繁盛之风。声明文物之治,道德仁义之风,譬于汉、唐,盖无让焉。
  夸饰一番之后,来了个转折——沿序百年,始见沉衰。
  接下来就开始讲述大宋遇到的问题,祖宗没有收复幽云,导致北方没有屏藩,只能以精兵环于都下,而四境亦布重兵。
  利敌不利我,即便如此,敌人携半月之粮,就敢入境三月,如蝗虫一般扫荡民众,谓之“打草谷”。
  几次战败之后,国家背上了岁币的负担,财政越来越困难。
  陛下即位之初,国家已然到了崩溃的边缘,然锐意奋发,敢于进取,去旧布新,气象焕然。
  经过十年励精图治,到如今,彻底扭转了被动局面。
  宋朝,到了进取之时。
第九百六十章
改制
  第九百六十章改制
  但是百年以来,制度繁复,机构重叠,很多不适合的旧政没有取消,而新制度又不断地出现,新法推行之后,此等现象更加突出。
  祖宗解除了藩镇的势力,却允许开国功臣的子孙以“恩荫”世代做官,导致国家机构,既无定员、也无专职。
  许多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的冗闲机构和官员,充斥在政体当中,如同黄金当中杂进了土石,让官制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其二则是莅其官而不任其职,官职在名实之间悖离、混乱。
  大宋官制,源于割据时期,带有浓烈的小朝廷色彩。
  那时候的知州多带军职,授进的时候或文或武,其实还是属于藩镇的格局。
  官、职、差遣,俱用官名,再加上勋号,荣赏,内殿横行封官,使官制更加混乱。
  而之后国家一直沿用,没有腾出手来梳理。等到空有其名的三省制度加入之后,官制不但没有厘清,反而更加混乱。
  王相公主政期间,主张只要各个机构能恢复职能和作用,就算达到了改革的目的。
  如司农寺、都水监等,已对革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董正官制之实”。
  但是其实,还是“名不正,言不顺”。
  以自己为例,在南海时的官职,全称应该是——崇仁保顺佐运宣德功臣,上柱国,苍梧郡开国公,保和殿大学士,特进,太子少保,知交州军州事,权南海四路转运使。
  这么大一堆的称呼里边,其实只有最后两个才是正经的官职。
  而且在大宋,这样的情况是普遍现象。
  比如苏元贞的本官是殿中侍御史,差遣是郑州知州,结果他拿着自己定工资级别的本官,把人家真正负责弹劾工作的御史蔡确弹劾了一次,这就是职务不明造成的混乱。
  因为殿中侍御史这个官职除了可以做本官,还能做差遣,朝中另有真正干这个差遣的人存在。
  比如当年赵公大展雄风,弹劾陈执中去职,就是在这个差遣上。
  而赵抃当时的本官,却又是翰林学士。
  这就大宋冗官现象的存在现实,大量职务虚实间杂,给了很多人偷懒的空间,造成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非常普遍。
  而且官职不但名不副实,且官职之间的进阶,还达到惊人的三十七阶之多。
  所有这些,导致一个下级部门,同时有几个上级管理部门存在,下头常常都不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管理者。
  甚至真正能有效管理的,一个都没有,有些下属工作多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上级是谁!
  因此减少冗官冗政的弊端,提高朝廷的办事效率,这一场官制改革,必须进行。
  怎么进行呢?其实也不难,将政令归还给相应的部门,恢复唐代三省制度,基本便可以将官制理顺。
  大宋如今已经存在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但是都是寄托虚衔,安养元戎的地方,称谓“寄禄官”。
  而真正的中枢政务,却另设了一个名目,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代替三省行使职权。
  这依旧是小朝廷混乱的格局,已经不符合大宋如今的勃勃气象。
  因此臣请改革官制,校勘《唐六典》,将之与如今大宋机构的职能进行参照划分,还政三省,恢复大朝廷的制度规模。
  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复、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于上;
  同时,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
  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使各机构有定编、定员和固定的职责;
  许多机构或省或并,如三司,可以解构,归户部和工部;
  审官院,可并于吏部;
  审刑院,可划归刑部。
  过去的“官”,仅用以定禄秩、序位著,与差遣发生很大的混淆。
  此次改革,“还政于官”的同时,还可以“以阶易官”,将散官正名为本官,而原来的本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三十七级,整理合并成工资等级名称,作为“寄禄”之用。
  两者互换之后,至少在名义上,大宋朝廷便恢复了汉唐之制。
  这些大概就是历史上赵顼元丰改制的全部内容,换汤不换药,导致行政效率没有提高,比过去还显得拖沓。
  所得的好处,仅仅是节省了两万缗的行政开支而已,但却是以行政效率更加底下为代价,因为其本质没有得到改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苏油在奏表中写明,其一,唐朝至今已然数百年,即便是最强盛的开元时期,人口,经济规模,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今日与之相比,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改制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恢复旧制而恢复旧制,而是要更好地为新朝服务。
  因此在校勘《唐六典》的同时,还需要将大宋如今的官制进行同步梳理,厘清两者间的关系,能平移的最好办,直接平移,其余的必须或增或减,保证满足一个前提的需要,那就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有人做。
  第二就是事有大小经权,不能搞一刀切,比如中书的部门职能需要制衡监督,但是到了基层还这么搞,除了降低效率提高行政成本以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另外就是手续流程,比如五十万贯的河工经费,重大杀人案件,造反谋逆的罪行,与一两贯的差旅费报销,偷鸡摸狗的社会治安事件,其手续流程当然是不一样的,这就还需要具体职务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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